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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達太

 

【達太猶大JUDAS THADDAEUS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卻看見我;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裡面,你們在我裡面,我也在你們裡面。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問耶穌說,主啊,為什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那裡去,與同住。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約十四1924)

這位猶大並不是“加略人猶大”’他的性情更迥異於“加略人猶大”。我們並沒有關於他的詳細描述,不過從他的說話裡面,我們不難發現最大的渴求,不是要得到世界上的什麼,乃是要更深認識天上的神。世人知道(至少可以知道)主耶穌的歷史事蹟,雖然這些也重要,但這位使徒更看重屬靈的事,他要求更多:他想知道一個人怎樣纔能從心裡摸著主自己。他得到了答案:神應許聖靈內住在人心裡。出賣耶穌的猶大給我們的教訓是:世界一切的好處永遠不能給人滿足。這個猶大卻告訴我們,只有真實經歷到神的愛,纔能使我們心靈的深處得到滿足。―― 華思德《默想聖經人物》

 

 

達 太

 

     經文:約翰福音十四章廿一至廿四節

    我們曾經說過,主既是從眾人當中藉著禱告選出了十二門徒,無可疑問的,這被選上的必有神美好的旨意,也必定各有其特出之處。但十二門徒中,有的名揚四海、有的默默無聞,好像達太,除了門徒名單上列的名字外,只說過一句話。除此以外,聖經上就再也沒有關於他的記載了。

達太是個言語寡少的人,達太這個名字的意思卻是智慧者,正合了箴言十章十九節: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禁止嘴唇是有智慧。愛迪生說過:一位實事求是不講空言的人,一定是沒有許多話要說的人。蘇格拉底說:神給我們兩個眼睛兩隻耳朵,卻只給我們一張嘴,無非是叫我們多見多聞而少說話。保羅勸提摩太:總要在言語上作信徒的榜樣。我們正可在這方面學達太,制伏我們的舌頭,做個智慧者。

 

一、其名達太

    馬太馬可記載達太的名字,路加在路加福音與使徒行傳卻稱他為雅各的兒子猶大。單單雅各這個名字在門徒中就有了兩個:西庇太的兒子雅各,亞勒腓的兒子雅各。猶大在聖經中有十二個,門徒中也有兩個,另一個就是賣主的加略人猶大。這些相同的名字弄得我們糊裡糊塗,有時不免張冠李戴,幸好他還有達太這個名字供人識別。

    有人又以為他是猶大書的作者,其實不然,因為猶大書十七節說:親愛的弟兄阿!你們要紀念我們主耶穌基督之使徒前所說的話。可見得他自己不是使徒,當然不是達太了。我們認為猶大書的作者是主耶穌肉身的弟兄,他自稱雅各的弟兄猶大,而主的弟兄們是雅各,約西,西門,猶大(太十三:55)。

    無論如何,主認得清楚我們每個人的名字,他不會弄錯。他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領出來(約十:3)。我們看起來.每頭羊是一樣的;但好牧羊人認得出每頭羊的不同,一一叫得出名字來。西班牙有一農夫名羅大,竟在荒地種出四十頭大南瓜來,他細心照顧而將之一一命名。後南瓜被賊偷去,他在菜市場發現後,竟能叫出每個南瓜的名字,而且可以將瓜藤一一接上。主愛我們豈不比此大得多!他將我們的名字記在天上,記在生命冊裡。那裡的名字不會弄錯,沒有同名同姓的麻煩,因為神給我們每人一個新名,除了那領受的以外,沒有人能認識(啟二:17)。

然而單單稱呼主啊的人,甚至奉主的名傳道趕鬼行異能的,不一定是主認識的。唯有愛主的人,主才認識他,知道他(彼前八3)。

 

二、有名有實

    猶大本是個美名,是讚美的意思。可惜加略人猶大賣主以後,就把這個名字弄臭了。約翰在記載達太講話時,特別申明:猶大(不是加略人猶大)問耶穌說……。碰見一個同名同姓又名譽不好的真麻煩,你逢人就要聲明:我不是那個某某。你看現在猶大這個名字沒人敢用了。許多人替兒子取名彼得、約翰、保羅;卻沒人替兒子取名猶大。

    基督徒也是個美名,充滿馨香之氣。初期教會的基督徒雖受逼迫,但是受眾人的敬畏、信任、欣羡。現在的基督徒呢!恐怕也被你弄壞了名譽了吧!人看見你會不會說:像你這樣的人就是基督徒呀!我寧願不做。或是說:你這樣做基督徒跟我都沒有分別嘛!還是羡慕地問你:真看出你信仰的力量與眾不同,請告訴我怎樣才可以得到你那樣的信仰。

達太這個猶大是名符其實的。主耶穌最後一晚與門徒同在時,對他們說: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達太問說:主阿!為什麼要向我們顯現,不向世人顯現呢?達太怎麼會這樣問呢?許多人的解釋,見仁見智各不同。但我想,他的心是充滿了感恩與讚美:我是何等人?你竟揀選我,特向我顯現而不向世人顯現。我真不配受你如此的優待。正如大衛向神的感恩:主耶和華阿,我是誰?我的家算什麼?你竟使我到這地步呢?主耶和華阿!這在你眼中還看為小,又應許稱僕人的家至於久遠。主耶和華阿.這豈是人所常遇的事麼(母下七:1819)?

 

三、愛與順服

    達太問了那個問題後,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這段話太寶貴了,主的應許太安慰我們的心了,我們真要感謝達太開這唯一的一次口,讓主再一次堅定他的應許,讓我們可以抓住這個應許,享受主的同    在。

    主耶穌道成肉身,本是要顯現給全世界上的人看的,可惜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卻不接待他。他站在門外叩門,只有聽見他聲音而開門的,他才能進去,不但顯現給他看,並且要與他一同坐席(啟三:20)。所以步驟是這樣的:先用信心接待他,然後愛他,繼之順服他,遵守他的道,就必得著極大的祝福。這個祝福不僅是主向我們顯現,而且是主--聖子與聖父藉著聖靈一同要住在我們裡面。多麼可貴!

    主強調愛與順服。我們愛他就必遵守他的道,愛不是口頭上的,愛必須有行動。他的道也就是一條愛的命令: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我們如果不能愛看得見的弟兄,怎能愛看不見的神呢?所以愛神與愛人是分不開的,愛主與遵守主的道是合而為一的。

    相信達太會特別記得這一席話,愛主到死。但願你我也緊緊記住,主就必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耶穌十二門徒(史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