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教會──擴展與分裂時期 (主後1789年 ~ 1914年) 【擴展與分裂的時期序論】基督教隨著歷史的演進,由發源地巴勒斯坦而擴展到小亞細亞、希臘和義大利,也伸延到北非洲埃及、衣索比亞等地,大體上先在地中海沿岸地區落腳,然後向北擴及歐陸各國,向西達於西班牙、英國。迨十八世紀,隨著移民潮而進入新大陸北美洲。但在本時期以前,非洲大部分地區、亞洲、澳洲和南美洲(註:羅馬天主教於十六世紀初葉即已在南美洲開工,故今日中南美洲絕大部分居民屬天主教徒),尚屬基督教處女地,未有大規模的宣教運動出現。所以,本時期可謂是基督教擴展到世界各地的時期。 再者,基督教自從馬丁路德改教之後,雖也分裂成如下的數大宗派:路德會(信義宗)、加爾文宗、長老會、英國聖公會、公理會、浸信會、貴格會、衛斯理循道會、摩爾維亞弟兄會,以及清教徒等少數自由團體,但大體上仍寥寥可數。迨至本時期以後,各公會宗派一分再分,又加上各種新興團體如雨後春筍,紛紛出現,故本時期又可謂是基督教的分裂時期。──
黃迦勒《教會歷史》 【宣教工作的開展】各公會宗派受了衛斯理運動的影響,開始認識到差派宣教士出去到異地宣教,乃是教會相當重要的使命,因乃有各種宣教團體成立,展開大規模的國外佈道工作。本時期最主要的宣教人物和團體,可列舉如下: (一)威廉‧克里和浸信會差會:威廉克里(William Carey,1761~1834)被人稱為「現代宣教工作之父」。他是英國人,原是個鞋匠,但熱切求學,利用工餘閒暇,自學而通曉拉丁文、希臘文、希伯來文和法文。後來做了浸信會的傳道人,因收入有限,故靠教書補貼。有日在教地理課時,他發現世界大部分地區尚未聽過福音,因此心很憂悶,就在浸信會的教牧聚會中提問:「主耶穌命門徒往普天下去傳道,是單向當日的門徒說的呢,或是也向萬代的門徒說的呢?」當時會長答道:「倘若神要外邦人悔改,不是靠著你我的力量。」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神用不著人為祂出去國外佈道。克氏聽了,久久不能釋懷。一七九二年的浸信會教牧聚會,由克氏主講,他引用以賽亞五十四章二至三節,以宣教責任為題,講了一篇有力、感人的信息;說了一句著名的口號:「期望神為我們成就大事;嘗試我們為神成就大事。」赴會的人都受了感動。過了五個月,浸信會的差會宣告成立,第一個宣教士就是威廉克里本人。 一七九三年,克氏舉家到印度去宣教。起初,英國商人和英國政府多方留難;並且手中缺錢,家眷生病,工作又不見成效,真是苦不堪言。但他一點都不氣餒,再接再勵。四十年之久,一面傳道,一面教書,又把聖經繙譯成數十種不同的印度文字和方言。他實際上把他一生和所有都奉獻給在印度的宣教工作,妻兒都在印度患病死去。有關威廉克里在印度的宣教工作報告,激勵了英、美的各宗派公會,成立各種國外差會,投入教會對海外的宣教工作。 (二)聖經公會:聖經公會(Bible Society)與差會同時興起,成為基督教宣教工作的左右手。於主後一八零二年,一位出名的北威爾斯加爾文派牧師多馬士‧查理斯(Thomas
Charles),因為沒有任何團體肯為他出版一本威爾斯語聖經,於是著手成立了一個獨立的聖經公會。到了一八零四年,經過一位浸信會信徒名叫約瑟夫‧休斯(Joseph Hughes)的呼籲,終於成立了「英國聖經公會」,為英國本地及國外供應聖經。英國聖經公會的規模很大,到一九零六年時,單在英國國內,就有五千八百個分會;在英國國外,也有二千二百個分會。將新舊約全部聖經繙譯成一千多種文字,每年印刷百萬本以上,並且大多是免費贈閱的。 隨著英國聖經公會的出現,各國也陸續成立了類似的組織。起初,多係屬於英國聖經公會的分會。但在美國,經過一位名叫撒母耳‧米爾斯(Samuel Mills)的策劃與推動,終於在一八一六年聯合了美國各地的聖經組織,正式成立「美國聖經公會」(American Bible Society)。這個聖經公會,也和英國聖經公會一樣,繙譯、印刷並分發成各種語文的聖經,對全世界的宣教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助力。 (三)馬禮遜到中國傳道:更正教最初到中國的傳道士,就是馬禮遜(Robert Morrison,1782~1834)。他是英國人,十二歲即得救,立志獻身服事神,因此努力讀經,時常禱告,又學會了拉丁文、希臘文和希伯來文,還有別種的科學。馬氏最大的希望,就是順服神的旨意遠赴國外傳福音。一八零四年,他向「倫敦傳道會」(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申請為外國傳教師,該會命他就非洲或中國擇其一時,他選擇了中國,便開始學習中國語文,請了一位僑居倫敦的華人楊善達做他的教習。 一八零七年,馬氏動身來華。因英商不許他乘他們的船,他就先乘船到美國。在彼有美國人問他說:「中國人崇拜偶像,你想感化他們信神麼?」馬氏說:「這不是我所能做到的,只有神纔能。」後來他到了廣州,得不到居留權,且當時滿清政府嚴禁外國人傳教給華人。 直到一八零九年,馬氏與莫瑪麗(Mary Morton)在澳門結婚,並受聘為英商東印度公司的繙譯員。他藉此取得居留中國的身份,得以往來於澳門、廣州之間,並且利用所得的薪金作為傳道費用。馬氏一生努力傳教,但甚少有效果,僅得著幾位中國人歸主。第一位信奉主的中國人名叫蔡高,他於一八一四年受浸。第二位信徒名叫梁發,他後來做了首位中國傳道人,但因清朝政府要捉拿他,就跑到南洋麻 馬氏一生的傳道事業雖被時代環境所限制,而不見有甚麼果效,但他精通中文,除編著了一本《華英字典》外,又將新舊約全部聖經繙譯成中文,給中國基督教歷史留下了一頁不可磨滅的功蹟。 (四)李文斯頓與非洲傳教:李文斯頓(David Livingstone,1813~ 1873),他是蘇格蘭人,家境清貧,十歲時即在一間綿紗廠作工,每日長達十四小時,但他好學不倦,買書自習。後來環境許可,得入夜校攻讀。他悔改重生後,即感到有強烈的傳道呼召,因此改攻讀神學和醫學,並獲得神學及醫學學位。一八四零年,他得到倫敦傳道會的差派,在南非開始宣教,在那裏遇見著名的莫法德醫生(Dr. Robert Moffat),兩人同工配搭,李氏並娶了莫氏的女兒為妻。 李氏熱愛非洲土人,盡力保護他們,因此受到買賣奴隸的白種人的忌恨,甚至燒燬他所建立的教堂,但他不改初衷,深入非洲內陸探險、傳教,而成了有名的探險佈道家。他因不顧艱險、苦楚,到處向非洲土人傳福音,因此很受土人的愛戴。由於非洲內陸生活環境很差,實在令他筋疲力盡,人們勸他稍事休息,他反而勸別人當竭力為主作工,他說:「我所作的算不得甚麼犧牲,該算是從中獲取一生的好處。」一日早晨,他的僕人到他房間來向他請安,發現他跪在床旁於禱告中去世。死時,年纔六十歲。他的同工們將他的「心臟」葬於非洲,因他們說他的心屬於非洲;另把他的遺體運回英國,葬於倫敦西敏寺教堂之內。 (五)戴德生與中國內地會:戴德生(Hudson Taylor,1832~1905)是英國人,他在1853年加入「中國傳道會」到中國當宣教士。後來因他不滿意該組織,且自己又傾向於弟兄會的思想,故變成一個獨立的宣教士。直到1860年,因健康問題不得不返回英國療病。回英期間,他完成了醫科的訓練,並於1865年成立「中國內地會」(China Inland Mission)。這是第一個真正超宗派的佈道團,也是十九世紀世界「信心宣教」的模範。 當時,各宗派的差會都只在中國的沿海各省作工;中國內地會乃設定如下的宗旨:(一)只在別的團體不去的內陸地區傳福音;(二)歡迎各宗派、人種的傳教士加入行列,共同促成「引導非基督徒脫離黑暗進入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三)接納沒有受過神學訓練的宣教士;(四)所有的宣教士必須認同中國人,採用中國衣著、飲食和生活習慣;(五)經費完全以信心依靠神──不求人饋贈,不向人借款,不表彰捐款人的姓名;(六)宣教士沒有固定的薪水,量入為出;(七)總會設於中國,僅偶而派人回英國或寄送書信,使關心的信徒得悉他們的工作情況。 (六)救世軍:十九世紀的末葉(1878年),有一個名叫卜威廉(William Booth,1829~1912)的英國人發起了一個特殊性質的宗教團體,並稱它為「救世軍」(Salvation Army)。起初的目的,在乎宣傳福音,後來推廣範圍,包括社會事業。他稱這個會為「軍」,因他認為他們所作的工作,是與罪惡交戰;他自己是本軍的「大將」,他以下有「軍官」和「兵曹」,他們都要穿軍衣。他們聚會和辦公的場所,名叫「砲台」。他們的軍旗上,有「血和火」的字樣,「血」是指耶穌基督為人捨身,「火」是指聖靈用祂的靈火,燒掉人心的罪惡,並激發人有火熱的心去救人的靈魂。 救世軍的工作,不獨注重靈性和道德方面的培養,還以基督教的原則推動社會和慈善的事業,他們對於救濟窮苦、酗酒、失業、無告、罪犯、墮落等各種遭遇之人的工作,已成為舉世皆知的了。現在救世軍的服務已普及世界各國和地區,所用的語言達一百多種。──
黃迦勒《教會歷史》 【幾個重大的社會事件】本世紀發生了幾件對基督教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茲略述如下: (一)法國大革命與拿破崙:十八世紀末葉,由於法國政治的腐敗,以及羅馬天主教的壓迫,引起一般平民的厭惡和反抗,終至爆發法國大革命(1789~1815)。1792年,法國成為共和國;接著,法王路易十六伏法。當時,羅馬天主教佔有全國土地的一半,僧侶階級不事生產,還對平民強索各種什一捐,使平民對羅馬天主教反感至深,因此,法國大革命的動機,是為著反宗教權勢而戰。這與美國獨立戰爭的動機完全相反;美國的革命是為宗教自由而戰,而法國革命卻為推翻宗教,推崇理性而戰。可以說,法國新共和國,是建立在無神主義之上。 法國革命之發生,有如可怕的狂風怒潮,勢將掃蕩歐洲各國的教會、君王、貴族和一切固有的制度。歐洲的根基動搖了。因此,歐洲各國組織同盟軍,要把法國的革命打倒,但初期時,反為法國拿破崙所統率的軍隊所擊敗。拿破崙屢戰屢勝,很快地變成法國的民族英雄。他並於1798年侵入義大利,把教皇比烏六世擄至巴黎。拿破崙於1804年加冕為皇。他的軍事勝利與外交策略,把歐洲的地圖都改變了。但是他到底被歐洲的盟軍所擊敗,並於一八一五年被放逐到聖希里拿島(St. Helena Island)。是年召開維也納會議,歐陸各國極力想要回復到法國大革命以前的情形。 (二)歐美工業革命:「工業革命」一詞,最先出自法國作家筆下,但第一個將它普及化的人,則是英國經濟史學家湯恩比(A. Toynbee,1852~1883)。他以「工業革命」來形容英國在1760~1840年的經濟發展。自此,這個詞語的意義廣為應用了,意義包括整個急劇改變現代社會的工業化過程。簡單來說,這個改革改變了大量人口的生活方式;自有文化以來,人類主要是以耕作為生,工業革命卻介紹新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工業革命」使大批人口從農村向城市湧進,並且隨之而產生了失業、貧富不均、工作壓力、道德腐敗等社會問題。這對教會而言,如何回應大眾的需求,乃是一項重大的挑戰。在開頭的時候,在肩負生活重擔的平民大眾眼中,基督教是屬於特權階級的教會。但是逐漸地,有些教會開始起來照顧工人階級,例如浸信會的「帳棚」和原始循道會,對於容納勞工特別有興趣。各宗派中都有人熱心於福音工作,藉此關心勞工大眾的屬靈需要。最出名的福音佈道家當推費尼和慕迪(Dwight Lyman Moody,1837~1899)。此外,也產生了一些著名的慈善機構,如:卜威廉的救世軍、莫勒(George Muller,1805~1898)開辦孤兒院等。 (三)廢除奴隸運動與美國內戰:十九世紀以前,歐美各地盛行買賣奴隸制度,基督教中有識之士,特別是熱心宣教的福音派基督徒,竭力反對奴隸制度,因此深受那些販賣和擁有奴隸之士的痛恨,他們迫害了很多的宣教士。但到了十九世紀初期,歐陸各國逐一解放奴隸,剩下美國尚未對奴隸問題採取行動。 1820年代,美國的廢除奴隸運動開始活躍起來,以漸進的策略,說服的方式來推行,但成效不彰。因此,在1830~1860年期間,反對奴隸制度的人們,用強硬並激烈的手段,甚至以暴力來解放奴隸。最後,終於引發了南北戰爭。 1860年時,美國約有四百萬奴隸,其中四分之三是在南部,以種植棉花為業。是年,反對奴隸制度最力的林肯(Abraham Lincoln)當選美國總統。1861年初,南方十一州陸續退出美利堅合眾國,成立南方聯盟,由傑佛遜(Jefferson Davis)出任臨時政府總統,遂爆發了南北內戰。 這場美國的內戰,是基督徒打基督徒的一場悲劇,投入戰爭的雙方,都堅信是為公義而戰,也都運用聖經作支持,又向同一位神祈求勝利。南方的教會領袖,認為奴隸制度是神的旨意,所以他們是為神及宗教而戰;在他們看來,廢除奴隸運動,乃是來自無神論者。而北方的教會領袖,則認為南方的聯盟,乃是地獄的盟友,他們的領袖理應永永遠遠遭受報應。 戰爭結束後,南北兩方的教會,並沒有重大的改變,也沒有重大的事件發生。南方各宗派公會,宣稱他們仍然忠於原有的立場,保持他們慣常的基督徒型態與活動。──
黃迦勒《教會歷史》 【各種影響重大的思想運動】十九世紀興起了很多新思潮,各對神學及基督教會發生了某些程度的影響: (一)浪漫主義:歐洲人飽受戰禍煎熬之後,開始渴慕古時美善與安寧的情況,他們對超自然的事物,以及對自然的理想主義再一次深感興趣,結果便掀起了新「浪漫主義」運動(Romanticism)。浪漫主義對於文學、藝術和宗教,都曾發生特別的影響。浪漫派重新著重情感,主張從現代複雜的文明,回復到往日較簡單的生活。此種恢復包括對古代和中世紀的重新估價,並反對支配法國大革命的精神。這種重新估價,竟然使古代的羅馬天主教會成為理想化,於是有許多復原教徒決定回到羅馬天主教裏去。牛津運動(Oxford Movement)便是其中最明顯的例子;此運動的領袖紐曼(John Henry Newman,1801~1890),他從英國聖公會率領一百五十多個牧師回到羅馬天主教裏去了。 著名的浪漫主義神學家有:英國的柯爾雷基(Samuel Taylor Coleridge,1772~1834),和德國的士來馬赫(Friedrich Daniel E. Schleiermacher,1768~1834)兩位。柯爾雷基認為理性主義是會令人死氣沉沉的機械化哲學;他的名作有:《平信徒講道集》(Lay Sermons)和《求知者懺悔錄》(Confessions of an Enquiring Spirit)等。士來馬赫主張宗教的基礎是內心的感受,而非理智或教義;他的名作有:《獨白》(Soliloquies)和《宗教與敬虔》(Religion & Feeling)。 (二)自由主義:浪漫主義是對理性主義的反動,而自由主義(Liberalism)則是延續理性主義的,它是變相的理性主義。自由主義的原則是出版自由、良心自由、結社自由,並且嚴格地分離教會與國家。自由主義的鼻祖當推黑格爾(George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他是康德的門生,是十九世紀初期的著名宗教哲學家,他的學說深深地影響到當時的神學。自由主義神學家則以立敕爾(Albrecht Ritschl,1822~1889)為代表;他對形而上學表示懷疑,排斥教會教條及自然神學,集中注意力在歷史人物耶穌和祂的道德教訓上,認為靈性自由的人相聚自一起,那就是天國。 (三)無神主義: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1844~1900)是立敕爾的門生,他極端反對傳統宗教教義與價值觀,無情地攻擊基督教,聲稱基督教是一大咒詛、是人類永存不滅的污點;他甚至宣佈神已死亡,並斷言當基督教從已死的神的陰影中踏出來、明白到神果真死去時,便會瘋狂。但令人覺得諷刺的是,尼采本人在晚年時精神全然失常,瘋狂至死。 (四)進化論:在十九世紀初中期,基督教內部即有些懷疑論者出現。1838年,赫紐(Charles
Hennell)出版了《基督教起源探究》(Inquiry Concerning the Origin of Christianity),以科學方法質疑聖經無誤的理論。1860年,牛津的約屈(Benjamin Jowett)出版一篇名為「聖經解釋」的文章,提議用漸進啟示的科學角度來解釋聖經。而最令基督教受到衝擊的,乃是達爾文(Charles Darwin)的「進化論」。 達爾文在1859年出版《物種起源》(Origin of Species),認為人類與動物之間雖有重大的分別,但此種分別只是程度而已,而不是類別不同。1871年,他又出版了《人類血源》(Descent of Man),書中題出進化論,並作出人類與猿猴有共同祖先的結論,據此挑戰聖經是真理之源的講法,又質疑人類道德的獨特性質。達爾文後來臨死之前,雖悔改相信主耶穌,但他的理論已經來不及收回了。 (五)唯物主義:達爾文的進化論對馬克思(Karl Marx)影響甚深,他認為進化論是唯物主義的生物學基礎。馬克思是共產主義的設計者,他認為實體(reality)之基礎,不是絕對精神,也不是自然本身,而是物質;人類歷史,只不過是人與物質的關係的發展史。對馬克斯來說,歷史是趨向共產社會發展,那時再沒有私人財產,政府將管理一切。馬克思指出宗教,尤其是基督教,是令人痛恨的資本主義的核心問題;基督教與資本主義是一對親密伙伴,因此,他極力反對基督教。他說,「宗教是人民的鴉片」,這成了他的一句名言。但是,一直到現在,在共產國家內的基督教不但沒有被消除,反而日益興旺。 另一面,並不是所有的社會主義者都是反對基督教的,他們之中有些還坦然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只不過對基督教相當冷漠。──
黃迦勒《教會歷史》 【十九世紀的屬靈偉人】十九世紀的教會歷史裏面,出現了許多位具有影響力的屬靈偉人,除了前面曾述及的威廉克里、馬禮遜、李文斯頓、戴德生等人之外,尚有如下的著名人物: (一)侯格:侯格(Hans Nielsen Hauge,1771~1824)是挪威人,世家業農,父母都是虔誠的信徒。侯氏幼時受了弟兄會的感化。二十五歲時,一日在田裏一面作工,一面唱歌,心裏有意外的平安喜樂,覺得服事神乃是最大的喜樂。因此他就步行傳道,逢人就傳得救的道理。在挪威全國,他幾乎沒有未曾到過的地方。他每天傳道三、四次;有點餘暇,或在家或在外,還去幫助同伴操作手工。又有的時候,或著書或經商,他的辦事才能特別的好,所以他作了許多服務社會的事。 侯氏沒有另立教會,因他的目的專是想使教會醒悟過來。受他感化的人很多。唯理派的人恨他極了,因此把他控告到政府面前,聲稱法律規定,不是牧師不得傳道。侯氏說,神使他作這工夫,所以他不能不順從神,過於順從人。於是政府下他在監裏。在監有七年之久,等候判決。這時,挪威和英國打仗,斷絕交通,沒有鹽吃。政府知道侯氏能夠製鹽,便放他出來,要他製鹽。等這工作完畢,仍被收到監裏;末後把他釋放,一八二四年去世。受了侯格感化的人,竭力提倡各樣的慈善事業,如設立聖經會館、傳道會等。 (二)芬尼:芬尼(Charles Grandison
Finney,1792~1875),成長於美國紐約州北部一個小鄉鎮,他於一八二一年歸主,即熱心傳福音作見證,到處旅行佈道。他雖未曾接受正式大學及神學訓練,卻受長老會按立為牧師。因為他的熱情與誠懇的宣道,就在美國東部一帶掀起了大奮興。 當時美國的教會正在病態之中,大多數的教會不是左派,就是右派。有些是極端的加爾文主義者,有些是「普救派」的人。前者所講預定的道,說神救人完全是憑祂自己的旨意,人不負任何責任;後者卻說神是最有愛心的天父,即使人觸犯祂的律法也可得救。這兩種的「道」,把福音的精神奪去了,所以信徒鬆懈懶散。就在這時,神就差派芬尼傳純正的道。他所講的是從聖經來的,並且用自己關於神恩的經驗,把那福音活畫在人眼前。由於他所講的道都很切實,聽見的人都覺得扎心,還有人如同被刀刺了倒在地下。 在那幾年屬靈的奮興中,加入教會的至少有十萬人以上。 (三)達秘:達秘(John Nelson Darby,1800~1882),他初為愛爾蘭國家教會(聖公會)牧師,約於一八三○年,從聖經的亮光中得知宗派的罪惡,深覺教會需要恢復非拉鐵非弟兄相愛的光景,遂脫離聖公會,和一些清心愛主的人一起聚會。開始時,僅在愛爾蘭及英格蘭西部形成所謂「弟兄會」運動,後來進而影響歐洲、美洲各地很多信徒,紛紛脫離宗派,自成一個聚會團體。由於這個弟兄會運動,是在英國的普里茅斯起頭的,故人多稱他們為「普里茅斯弟兄會」(Plymouth Brethren)。 弟兄會運動以達秘為首領。達秘最著名的工作,乃是將全部聖經譯成德文和法文,並將希臘文新約譯成英文;他一生不斷地寫作、講道,詮釋聖經各種問題,使真理大得顯彰。 弟兄會的信徒喜歡稱自己為「弟兄」,他們努力尋找聖經裏面的教訓和榜樣,希望以新約的模式建立教會。他們強調個人悔改,認為社會改革沒有用處;教導人基督徒的使命就是拯救人脫離世界。他們施行浸禮,每星期日都擘餅記念主,沒有按立的牧師,由平信徒傳道。 達秘所領導的弟兄會運動的原意是要反對一切宗派組織,而要實行初期教會的生活與方式,但由於跟從者過份高抬其領袖達秘,凡是達秘未講的道理,他們都不敢講,也不能講;由是,不知不覺形成了一種極端的教權獨裁團體,實際上是一個沒有宗派之名的宗派,甚至比宗派還要集權。不久,弟兄會內部逐漸有人起來反對這種過當的實行方式,而達氏竟也不能容忍,將批評者開除會籍,遂分裂成「閉關弟兄會」和「公開弟兄會」兩大派,其後公開弟兄會一分再分,形成許多支派。 (四)慕勒:慕勒(George Muller,1805~1898),他是弟兄會最著名的會友。他本是德國人,後在英國布利斯特城開辦一間孤兒院。那時他纔三十二歲,一直繼續養育孤兒的工作六十餘年,直到他去世。這期間,他先後養育了不下一萬名孤兒,所需費用數以千萬美元計。但他從不向人募捐,單憑信心仰望神,用禱告來向神支取物質所需。他的信心很大,留下許多膾炙人口的信心事蹟,茲記述其中一則于下: 一日,午飯的時間將到,但是孤兒院的廚房中空空如也。差二十分鐘便是中午十二時了,廚師來見慕勒說:「先生,今天沒有甚麼給孩子們吃,怎麼辦呢?」慕勒說:「神必賜給我們,你去準備開飯罷!」廚師心想,飯鍋中是空的,叫我如何預備?但他還是遵命去準備開飯,將餐具擺整齊了。又到慕勒那裏說:「先生,現在只差十分鐘就要開飯了,怎麼辦呢?」慕勒回答說:「放心罷,你去等著好了。」又過了五分鐘,將要敲鐘吃飯了,廚師面色都轉灰白了,又到慕勒那裏說:「先生阿,現在就要敲鐘了,唉呀!怎麼辦呢?」慕勒說:「你為何如此著急呢?你不曉得這是神的孤兒院,神必親自負責麼?你這樣子實在是疑惑神了,你去罷!這不用你管。」廚師心中很不以為然,雖不服氣,但又不敢當面頂撞,只自言自語地埋怨著。就在這時,有幾輛大貨車滿載麵包而來,送給兩千多孤兒吃用。原來有一家大工廠,因為特別事故突然停工,工人不在,麵包廠仍照常送來工人午餐的麵包,工廠既不能退貨,又不能存放,廠長就吩咐把麵包轉送孤兒院。 (五)慕安得烈:慕安得烈(Andrew Murray,1828~1917),生長於南非好望角一個殖民地小鎮,父親是一位虔誠愛主的傳道人。慕安得烈十歲時便和哥哥到蘇格蘭伯父家,在那裏接受宗教要育,八年後,弟兄二人轉往荷蘭烏屈契(Utrecht)深造,學成返回南非服事神。慕安得烈熱愛靈魂,盡力工作,甚至身體因過勞而染恙時,仍不肯稍事休息。他的身軀虛弱瘦小,體重約在一百磅左右,但講起道來,聲音卻宏亮無比。他非常注重禱告,凡與他有過接觸的人,莫不被他與神靈交的深度所摸著。他遺留給後世最主要的,乃是一些出名的屬靈書籍。他一生著作等身,共有二百五十多種書,有的是用荷文,有的是用英文;有些是巨著,有些是小冊。綜合他的信息,可分為三大類:(一)禱告,和神交通;(二)聖潔的生活;(三)聖靈的能力。 (六)司布真:司布真(Charles Haddon Spurgeon,1834~1892),被譽為「講道王子」。他生在英國一個虔誠愛神的家庭裏,祖父、父親均熱心事奉主。司氏生長於鄉下,所受教育並不高深,有時言語行動難免粗俗,但講起道來,卻能吸引住人。他十六歲時初試啼聲,上台傳講信息,深受聽眾歡迎。 他十九歲時,即應倫敦一處可容一千二百人的會所之邀請,前往講道。第一天赴會人數只有寥寥八十人,但幾天後,會所裏擠滿了人,甚至有許多人在門外留連不去。不久,將會所修建,使增加至一千五百個座位。修建期間另租用一個可容四千五百人的大廳聚會,每次均滿座;會前一小時,街道上人山人海,交通完全阻塞。新會所修建後,頭一次即不敷應用,必需另建大會所。後租用倫敦最大的音樂廳,可容約一萬二千人,首次即告滿座,另有萬餘人無法入內。後來,另建的大會所名「首都會幕」(Metropolitan Tabernacle),于一八六一年三月落成,連續三十一年,每逢主日早晚均有五千人在內聚集。 一八六七年首都會幕修理之時,租用農業大廈,到會人數竟達二萬人。某日下午,司布真在農業大廈試音,廳內空無一人,他提起他的金嗓子,喊道:「看哪!神的羔羊,背負世人罪孽的。」有一個工匠正在樓座工作,驟聞此言,大大感動,放下工具,回家經過一個時期的掙扎,終於接受救主,他因仰望神的羔羊而找到了生命平安。 (七)慕迪:慕迪(Dwight Lyman Moody,1837~1899),他不是學者,也不是按立的傳教士,卻成為十九世紀最出色的平信徒佈道家。他青年時期在公理教會中悔改,然後到芝加哥成為一個成功的皮鞋推銷員。但是,他把自己大部分時間,用來作志願的教會服事、組織主日學、作家庭訪問和個人佈道工作。慕迪關心人的靈魂,以拯救所接觸的人為職志。一日,有一少年人從鄉間進城來,碰到慕迪,慕氏問他:「你是基督徒嗎?」少年回答:「那不關你的事。」慕氏說:「不,這正是關我的事!」那少年人就說:「那麼,你就是慕迪了。」由此可見,他對別人的關切已經傳誦四方了。 慕迪成名後,旅行大西洋兩岸,在美英各地召開佈道大會,每次聽眾數以萬計,成千上萬的人經他傳道得救。慕迪所以成為大佈道家,其來有自:(1)他熱忱、勇敢,雖遭人反對,仍不退縮;(2)他工作勤奮,富有組織能力;(3)他的講詞坦誠、有力、迫切,善於應用故事比喻;(4)他肯虛心學習,並接受別人禱告的幫助;(5)他獲得唱詩天才桑基(Ira David Sankey)的幫助;(6)他善於採用各種奮興方法。──
黃迦勒《教會歷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