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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學生為主體的教學(作者不詳)

 

以學生為主體的教學

 

在教學中,老師作為教學的主導,往往會產生一個錯誤,令學生處在一個客體的位置上,被動地接受知識。很多的老師認為自己灌輸了很多的知識,卻發現學生沒有從老師的教學中掌握多少。這正如一種翻斗車,它雖然載有很多的貨物,想把貨物倒入別的載體中,首先就要對準位置,打開載體的蓋子,如果蓋子未揭開,結果是你即使把貨物全部倒出,而載體卻沒有從它接受什麼。耶穌曾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可227)。作為教師也該認識到:"課程是為學生設立的,學生不是為課程設立的。"所以,你的教學一定要把學生放在一個主體的位置上。

  有人說:"沒有注意力就不能學習,教一班沒有注意力的學生與對一班聾子說話沒有區別。"以學生為主體的教育法就是提倡學生在老師的指導下自己去學習。人的注意力有它的一些特點。在沒有吸引力的情況下,注意力是遊移性的,沒有固定性。如校園歌曲《童年》中描敘的一樣:一下子在池塘邊,一下子在操場上。而人在某一種有重要意義或有價值的事物前,他就會放棄一些別的吸引力,而以一種意志力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這一事物上。在一種有極大興趣的事物面前,他也必發出極大的注意力,去注意這事物。所以,以學生為主體的教學,就是引導學生主動的去發揮注意力,透過學生的主動發揮,達到學習果效。故此,老師在教學中應儘量以讓學生讀、講、看、想、寫、做、問等,達到以學生為主體的教學。

  讓學生讀  俗話說:三日不說口生。讀不但能讓學生掌握內容,也能鍛練學生的口才。例如美國總統林肯,他經常以誦讀詩詞、散文來鍛煉自己的口才。在主日學教學中,誦讀聖經就顯得更為重要。讀,能記住經文;讀,能領會經文的要旨;讀,能體會當時的氣氛;讀,能領略文學語言的優美。讀的方式很多,有單讀和齊讀,默讀和朗讀,有分組讀、啟應讀、領讀和自由讀,還有角色讀以及禱讀等。禱讀就是把讀經與禱告融在一起。在一個教學課程之中,你不要忽略了多讀,讀看似機械,但古話說:讀書百遍,其義自見。當然,有一些難點之處,老師可以用啟發式讓學生去精讀,領會其義。

  讓學生講  很多老師在課堂上一節課用"滿堂灌"的方式,沒有讓學生參與發言的機會。讓學生多講,能夠培養學生的思維邏輯、鍛煉學生的語言表達能力;讓學生多講,也能讓老師和學生看你的在教學中掌握了多少。讓學生多講,可以有哪些方式呢?可以讓學生用自己的語言為某詞句下試驗性的定義(如:將"因信稱義"這個神學用詞讓學生用自己的話講出它的定義);或讓學生將聖經故事用語言把它描述出來。也可以用提問方式讓學生去回答。也可通過案例讓學生去判斷事物的是非和評估事物的價值等,使你學生的思維與語言能力得到迅速提高。

  讓學生寫或做  在教學中,教師要有目的性地提供讓學生多寫、多練,培養學生書寫能力。在主日學中,老師可提供一些習題,讓學生透過查考經文而找到答案,或讓學生聽老師描述後回答問題。或老師出題,讓學生寫作文。藉此鍛煉,使學生能舉一反三,培養學生解題的技巧和速度,説明學生在能力方面獲得發展。蘇霍姆林斯基曾說:"有許多聰明的,天賦很好的兒童和少年,只有當他們的手和手指尖觸到創造性勞動的時候,他們對知識的興趣才能覺醒起來。"所以做比聽和看更有果效產生。聽了,易忘記;看了,易記住;當做了,才更能明白。小牛頓喜歡動手做小玩具。小愛迪生喜歡做實驗。親自動手,對於這兩大偉人都起了重要作用。有經驗的教師都認為:教師講一遍,不如學生查字典一遍;教師演示十次,不如學生動手做一次。在主日學中,可以通過勞技、做題目、寫作、表演、實驗、遊戲等,讓學生在參與中獲得新知和能力的培養。並且在聖經教育中,身體力行顯得更為重要。所以,老師所講的一些真理原則,安排學生藉一些實際行動過渡到學生生活中。

  總之,作為教師,要將學生在教學中的位置擺正。學生是教學的主體。通過教學使你的學生能夠有各方面的自我供應能力,最終達到教學是為了不教的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