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會‧十字架 讀經:太十六13~28 一、父神啟示基督 1.傳統的宗教知識與觀念攔阻人認識基督(13節) 2.第二手(別人)的認識──似像不像(14節) 3.必須是自己頭手的認識(15節) 4.對主須有兩面的認識(16節): (1)基督──受膏者(但九26)──祂的職稱 (2)活神的兒子──神的顯出與表明(約一18)──祂的身位 5.心裏相信,還須口裏承認(羅十9~10) 6.父藉聖靈將基督啟示給人(17節) 二、基督啟示教會 1.基督建造教會(18節a): (1)彼得──石頭──建造教會的材料 (2)我──基督──建造者 (3)我的教會──教會是屬於主的 (4)這磐石──基督自己(林前三11),我們對基督的認識與承認(弗二20) 2.死亡的權勢不能勝過教會(18節b) (1)彼得曾三次否認主(太廿六75) (2)陰間的門──死亡的權勢 3.基督如何建造教會? (1)根據約翰福音,祂用生命、光和愛建造 (2)生命吞滅死亡(林後五4) (3)有光就不在黑暗裏行走(約十二35) (4)愛是教會的標誌(約十三35) 4.建造的教會與屬天的行動一致(19~20節) 三、十字架是建造教會的路 1.主背負十字架的榜樣(21節)──十字架的三方面:受苦、死和復活 2.人的意思成了撒但(對頭),攔阻真實的建造(22~23節) 3.背十字架的意義(24~26節): (1)為主受苦──人子、跟從主 (2)與主同死──捨己(否認己)、失喪魂生命 4.背十字架的後果(27~28節): (1)與主同得榮耀 (2)有分於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