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終極的啟示(六) 神所要給的懲罰:神的大筵席 一、公義和公平是神寶座的根基(詩八十九14) 1.神藉施行各種公義的審判來治理宇宙萬有 2.主在十字架上替我們受審判,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使我們得以蒙恩得救(西一20,22) 3.將來當主再來時,祂要審判所有的活人並死人(提後四1) 4.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 二、主對敵基督和牠跟隨者審判的宣告 1.那騎白馬的稱為「誠信真實」,必按公義審判、爭戰(啟十九11) 2.祂的名稱為神之道,用口中所出的利劍擊殺列國(啟十九15) 3.祂必用鐵杖轄管,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啟十九15) 4.天空的飛鳥要聚集來赴「神的大筵席」,吃被利劍擊殺者的肉(啟十九17~18,21;太廿四28) 5.「神的大筵席」可說是神對一切消極事物的大清理 三、主對失敗的信徒也必會施行審判 1.審判的原則也根據信徒是否遵守主的道,有沒有棄絕主的名(啟三8) 2.信徒的行為和工作,必要在基督的審判台前交賬(林後五10;林前三13) 3.若通不過審判,就要受虧損(林前三15),不得進去和主一同坐席,而被丟在外面黑暗裏,哀哭切齒(太廿四51;廿五11~12,30) 4.但最終仍要得救(林前三15),他們可能是在千年國度裏補課,直到把自己預備好了,成為基督新婦的一部分(啟廿一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