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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為神說話」主日學課程綱要

第三題  「為神說話」的基本原則──「道成肉身」的原則

 

一、「道」的兩面意義

  1.「道(logos)就是神」(約一1)──常時存在的話

  2.「主阿,你有永生之道(rhema)(約六68)──即時供應的話

 

二、「道」的兩種工作

  1.「萬物是藉著祂造的」(約一3)──「使無變為有」(羅四17)

  2.「生命在祂裡面」(約一4)──「叫死人復活」(羅四17)

 

三、「道成肉身」的含意

  1.「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將神表明出來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一18)

  2.「住在我們中間」(約一14)──帶來神的同在

「我聽見有大聲音從寶座出來說:『看哪,神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啟廿一3)

 

四、「道成肉身」的功效

  1.「充充滿滿的有恩典」(約一14)──神在基督裡做我們的享受

  2.「充充滿滿的有真理」(約一14)──神在基督裡是我們的實際

 

五、「為神說話」的原則之一

  1.必須使人們在所說的話語裡面遇見基督

「你們查考聖經(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五39)

  1.必須使人們感受並切慕「以馬內利」

「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太一23)

 

六、「為神說話」的原則之二

  1.必須讓人們享受那蘊藏在基督裡面豐滿的恩典和真理

「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祂裏面居住。」(西一19);「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一14)

  2.必須將聖經上客觀的話藉聖靈轉化成為人們主觀應時的話

「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

 

七、「為神說話」的原則之三

  1.必須使人們在話語裡面得著生命的供應

「你們查考聖經(或作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約五39~40)

  2.必須使人們在話語裡面得著生命的光照

「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詩一百十九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