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為神說話」主日學課程綱要 第七題 如何傳福音「為神說話」──傳福音七要訣 一、要訣之一:需有傳福音的負擔和傳福音的靈 1.「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九16~17) 2.「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羅一14~15) 3.「你們同有一個靈,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同魂努力。」(腓一27原文) 4.「殷勤不可懶惰,要靈裡火熱,常常服事主。」(羅十二11原文) 二、要訣之二:身傳重於言傳(見證重於道理) 1.「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腓一27上) 2.「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西一10) 三、要訣之三:摸索並發掘對方深處的需要是甚麼(傳福音是醫治心靈的疾病) 1.先聽後講:「但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雅一19) 2.須對症下藥:「有智慧的,必能得人。」(箴十一30) 四、要訣之四:釣魚和網魚並用 1.釣魚代表個人傳福音:隨時隨地撒種(散發福音單張、個人談道) 2.網魚代表教會傳福音:定時配搭收割(包括邀請福音朋友、唱詩、禱告、作見證、幫忙翻查聖經、陪談收網、補網、探望等) 「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太四19) 「因為從頭一天直到如今,你們是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腓一5) 「那人撒種,這人收割;這話可見是真的。」(約四37) 五、要訣之五:要將福音傳得全備 1.救恩的來源:愛的神(有神、神是愛) 2.救恩的需要:罪人難免永遠的審判(人有罪、靈魂不滅、死後有審判) 3.救恩的備辦:基督寶血贖罪(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贖、寶血的功效) 4.救恩的接受:悔改相信(口裡承認、心裡相信) 5.救恩的豐盛:享受神的生命(叫人有改變、使人生光明且喜樂) 六、要訣之六:要看重並仰賴聖靈的工作 1.「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四6) 2.「拿起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儆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也為我祈求,使我得著口才,能以放膽,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秘。」(弗六17下~19) 3.「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神的道。」(徒四31) 七、要訣之七:要善於應用神的話 1.「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一37) 2.「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四12) 3.「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三15~16) 附錄、傳福音最常用的聖經節 (熟記這些經節,對傳福音大有助益) 一、關於對人本身的認識: 1.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 2.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十七9)。 3.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8)。 4.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八34)。 5.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 6.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 7.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 8.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 9.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啟二十15)。 10.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傳一2)。 11.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弗二12)。 12.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太十六26)﹖ 二、關於對神的認識: 1.愚頑人心裏說沒有神(詩十四1)。 2.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羅一19)。 3.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20)。 4.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徒十七28)。 5.你當豫備迎見你的神(摩四12)。 6.惟有耶和華祂是神,除祂以外,再無別神(申四29)。 7.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仇苦必加增(詩十六4)。 8.我們傳福音給你們,是叫你們離棄這些虛妄,歸向那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神(徒十四15)。 9.離棄偶像歸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帖前一9)。 10.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4)。 11.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12.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 三、關於對主耶穌的認識: 1.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太一21)。 2.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十六15~16)。 3.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前一15)。 4.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十九10)。 5.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 6.祂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 7.約翰看見耶穌來到祂那裏,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 8.這耶穌,神已經叫祂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徒二32)。 9.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裏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六35)。 10.我來了,是要叫羊(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 11.耶穌對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十一25)。 12.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十四6)。 四、關於得救的方法和勸勉的話: 1.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徒二十21)。 2.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一15)。 3.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 4.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 5.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十9)。 6.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十13)。 7.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十六16)。 8.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 9.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二8)。 10.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浸,洗去你的罪(徒廿二16)。 11.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祂是美善,投靠祂的人有福了(詩卅四8)。 12.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六37)。 五、其他: 1.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 2.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可二17)。 3.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祂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四18~19)。 4.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 5.耶穌回答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四13~14)。 6.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12)。 7.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八36)。 8.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三16『默示』原文是『呼出來』)。 9.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來七25)。 10.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九22)。 11.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2)。 12.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約五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