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操練綱目 貳、為甚麼需要傳福音﹖ 一、四面的呼聲在呼喚我們要傳福音: (一)是主在地上臨別惟一的吩咐(可十六15;太廿八19)――上面的呼聲。 (二)是滅亡之人在地下陰間的哀求(路十六27~28)――下面的呼聲。 (三)是信徒內心責任的催促(林前九16~17)――裏面的呼聲。 (四)是今日世人急切的需要(徒十六9~10)――外面的呼聲。 二、四點的恢復需我們藉傳福音來實踐: (一)恢復基督作一切――要在地上彰顯基督,首須把基督傳揚出去(羅十14)。 (二)恢復聖靈的地位――傳福音是把人帶回屬靈的權下(可一15;西一13)。 (三)恢復身體的生活――藉教會配搭傳福音,實際過身體的生活(腓一5,27)。 (四)恢復地方教會的出現――傳福音乃是在各地為神得著建造教會的材料(弗二17~22)。 三、四種的好處可以因傳福音而得著: (一)走路的鞋(弗六15)――可以保護信徒,在地上過聖別的生活。 (二)歡樂收割(詩一百廿六5~6)――可以使信徒靈裏得著滿足的喜樂。 (三)養生(林前九14)――可以使信徒得著生命的供應。 (四)有賞賜(林前九17)――可以使信徒蒙主祝福。 四、傳福音能結束世代,促進主來(太廿四14;羅十一2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