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操練綱目 參、信徒對傳福音該有怎樣的態度﹖ 一、靈裏火熱(徒十八25;十七16)――熱到一個地步,如同瘋狂了一樣,成了『耶穌迷』。 二、不以福音為恥(羅一16;提後一8,12;可八38)――若無福音的靈,向人傳福音會感覺羞恥。 三、甘心樂意(林前九16~17;林後十二15;羅一15)。 四、下了作人的寶座(林前九19~23)――每一個人都有他作人的架子,這是傳福音的一個大攔阻。 五、費財費力(林後十二15;林前九18;太十8;羅一15)――要把自己所有的和自己都花上。 六、不擇時地(提後四2)――隨時隨地都能為主傳福音。 七、不怕苦難(提後一8;腓一27~28)――遭遇逼迫反對也不灰心喪膽。 八、撇下一切(可十29)。 九、愛人(林後十二15)――關心人的靈魂,從心裏愛人的靈魂。 十、同心合意,齊心努力(腓一5,27)――弟兄姊妹裏面對福音同有一個意念,外面對福音同有一個行動,各照所能,各盡其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