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操練綱目 拾參、怎樣對付各種類型的福音朋友﹖ 一、對活在罪中而不自覺有罪的人: (一)要摸罪的痛苦,並摸他的良心,使他對罪有感覺,但不可摸得太多,以致使他討厭。 (二)要有智慧,不給他覺得你在定他的罪。 二、對自覺有罪而無法自拔的人: (一)原則要加重他對罪的感覺。 (二)幫助他覺得罪的痛苦。 (三)叫他知道在神面前有罪案,並使他覺得罪案的沉重。 (四)叫他知道犯罪的結果乃是死,多犯罪,就多死得快,死後且有審判。 (五)帶他認識主的救贖和拯救。 (六)不要指出太多得救的路,只要帶他開口禱告,碰著主而接受主。 三、對感覺人生虛空的人: (一)不要像對活在罪中的人那樣摸他的感覺。 (二)不要說到他的背景――如對有某種嗜好的人,不要說到他那種的嗜好;對死了丈夫的人,不要題到『丈夫』的事。 (三)要給他知道,神是人的充實,是人生的意義,人感覺虛空的原因,就是因為沒有神。 (四)要帶他看見,人得著滿足的方法,就是得著神。 四、對注重知識理論、頭腦大的人: (一)絕對不要談知識(因這類型的人喜歡談知識),要給他覺得你好像不懂得知識。 (二)不要直接點出他所缺少的。 (三)以實際的見証,如救恩的快樂、平安、釋放等,對付他的知識,給他覺得他的知識近乎理論,沒有實際的用處,而叫他覺得他實際的需要。 五、對注重道德的人: (一)先稱讚道德。 (二)給他覺得他的道德還不夠神的標準。 (三)給他看見,惟有最高尚的生命,才能產生最高尚的道德;用羅馬書第七章給他看見,若沒有高尚的生命,對於為善只能『願意』而不能『行』。 (四)告訴他基督能作人最高尚的生命,而給他造出羨慕基督的心。 六、對自義的人: (一)要從神來談,像神對付約伯一樣。 (二)給他看見神的偉大、長處和寬大。 (三)把神所要求的標準,和主的生活為人,擺給他看,給他用這些量量自己。 七、對不信有神的人(無神論者): (一)不要辯正有神,要摸他的感覺,因神的事情原顯明在人心裏(羅一19);最厲害的無神派,他的裏面深處對無神主義還有問號。 (二)也要摸他的良心,良心的感覺就是道德,而道德的根源就是神。 八、對信奉多神的人: (一)不要在理論上反辯他,要以事實給他看見拜多神的結果。 (二)給他看見『一』是宇宙中最正統的東西,如一父一母、一夫一妻、一元首、一太陽,所以只能有一神。 九、對厭世的人: (一)不要以地獄嚇他,要給他看見神是多寶愛他,他是一百隻羊失去的那一隻;把路加第十五章三個比喻講給他聽。 (二)給他知道神不可沒有他,乃是豫定他得那上好的福分。 十、對愛慕虛榮和宴樂的人: (一)給他知道他裏面有對神的需要,因沒有找到神,就落到宴樂、虛榮的事上。 (二)給他看見神的可愛,以及在神裏面的真快樂、真榮耀,叫他看見那上好的,他就能放下那次好的。 十一、對重視現實的人: (一)給他看見只有得著主的人,才是一個真的現實的人,因為只有主是真的現實。 (二)再以得救者的見証、生活,給他看見只有得救才能現實。 十二、對有志有為、雄心勃勃的人: (一)先稍微稱讚他。 (二)引他看見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並用腓立比書二章十三節給他看見,主才真是叫人有志有為的能力。 (三)神造人是叫人有所為,但人只有得著神的生命才能真有所為,真有有價值的人生。 十三、對愛慕錢財的人: (一)對病危的財主,可用馬太十六章廿六節加重他對錢有所不能的感覺。 (二)對平安無事的財主,可用暗示的話,給他覺得錢雖是萬能,仍有所不能;隱約的給他看見,錢不能買平安,不能買生命,不能買神的救恩。 十四、對醉心學問的人: (一)先找出他研究學問的動機。 (二)對以研究學問為喜愛的口味者,給他看見神比學問更有味道,神最合人的口味。 (三)對以研究學問為解決人生問題,找人生出路者,給他看見人生的出路是在於神,神是人生最高尚的出路。 十五、對愛慕名利、地位的人: (一)和對愛慕虛榮和宴樂的人一樣(參閱十)。 (二)給他看見世界雖可愛,但有一位更可愛的;把神和神所要給人的一切,都擺在他面前,讓他和世界的一切比較一下。 十六、對存心反對的人: (一)不要理他的反對,要以事實對付他。 (二)若因對教會有誤會而反對,可稍微解釋。 十七、對多疑的人: (一)給他知道他的難處是在他的頭腦,他的頭腦對主耶穌雖有疑問,他的心裏卻覺得需要主。 (二)帶他脫離頭腦的疑問,而注意心裏的感覺。 十八、對憂傷痛苦的人: (一)給他看見人生一切痛苦的原因,都是因為沒有神。 (二)把主介紹給他,告訴他主是如何可親、可近,祂同情人、安慰人。 (三)使他知道只有神能解決他的難處。 十九、對頑固的人: (一)只有用軟的方法對付他。 (二)不要用理由辯論,這只能助他更頑固,要給他看見神的愛,因為神的愛是軟而有力的。 二十、對加入基督教尚未重生的人(教友): (一)給他知道主的救恩是實際的,能叫人得著祂的生命,不僅是空洞的道理,所以必須追求得著主的生命,不可單單聽道理(這不可太明言)。 (二)帶他用心靈接觸主,並接受主。 廿一、對無所謂的人: (一)要給他造出一個需要,使他有感覺。 (二)要引他接觸主。 廿二、對猶豫不決、不肯立即相信的人: (一)說明遲延路引到滅亡城,明日不在我們的掌握中。 (二)給他看見信主即得平安、喜樂,有百利而無一弊,所有信主的人,都懊悔信得太遲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