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頁 | 返回本主題目錄

 

傳福音操練綱目

拾參、怎樣對付各種類型的福音朋友﹖

 

一、對活在罪中而不自覺有罪的人:

  ()要摸罪的痛苦,並摸他的良心,使他對罪有感覺,但不可摸得太多,以致使他討厭。

  ()要有智慧,不給他覺得你在定他的罪。

 

二、對自覺有罪而無法自拔的人:

  ()原則要加重他對罪的感覺。

  ()幫助他覺得罪的痛苦。

  ()叫他知道在神面前有罪案,並使他覺得罪案的沉重。

  ()叫他知道犯罪的結果乃是死,多犯罪,就多死得快,死後且有審判。

  ()帶他認識主的救贖和拯救。

  ()不要指出太多得救的路,只要帶他開口禱告,碰著主而接受主。

 

三、對感覺人生虛空的人:

  ()不要像對活在罪中的人那樣摸他的感覺。

  ()不要說到他的背景――如對有某種嗜好的人,不要說到他那種的嗜好;對死了丈夫的人,不要題到『丈夫』的事。

  ()要給他知道,神是人的充實,是人生的意義,人感覺虛空的原因,就是因為沒有神。

  ()要帶他看見,人得著滿足的方法,就是得著神。

 

四、對注重知識理論、頭腦大的人:

  ()絕對不要談知識(因這類型的人喜歡談知識),要給他覺得你好像不懂得知識。

  ()不要直接點出他所缺少的。

  ()以實際的見証,如救恩的快樂、平安、釋放等,對付他的知識,給他覺得他的知識近乎理論,沒有實際的用處,而叫他覺得他實際的需要。

 

五、對注重道德的人:

  ()先稱讚道德。

  ()給他覺得他的道德還不夠神的標準。

  ()給他看見,惟有最高尚的生命,才能產生最高尚的道德;用羅馬書第七章給他看見,若沒有高尚的生命,對於為善只能『願意』而不能『行』。

  ()告訴他基督能作人最高尚的生命,而給他造出羨慕基督的心。

 

六、對自義的人:

  ()要從神來談,像神對付約伯一樣。

  ()給他看見神的偉大、長處和寬大。

  ()把神所要求的標準,和主的生活為人,擺給他看,給他用這些量量自己。

 

七、對不信有神的人(無神論者)

  ()不要辯正有神,要摸他的感覺,因神的事情原顯明在人心裏(羅一19);最厲害的無神派,他的裏面深處對無神主義還有問號。

  ()也要摸他的良心,良心的感覺就是道德,而道德的根源就是神。

 

八、對信奉多神的人:

  ()不要在理論上反辯他,要以事實給他看見拜多神的結果。

  ()給他看見『一』是宇宙中最正統的東西,如一父一母、一夫一妻、一元首、一太陽,所以只能有一神。

 

九、對厭世的人:

  ()不要以地獄嚇他,要給他看見神是多寶愛他,他是一百隻羊失去的那一隻;把路加第十五章三個比喻講給他聽。

  ()給他知道神不可沒有他,乃是豫定他得那上好的福分。

 

十、對愛慕虛榮和宴樂的人:

  ()給他知道他裏面有對神的需要,因沒有找到神,就落到宴樂、虛榮的事上。

  ()給他看見神的可愛,以及在神裏面的真快樂、真榮耀,叫他看見那上好的,他就能放下那次好的。

 

 

十一、對重視現實的人:

  ()給他看見只有得著主的人,才是一個真的現實的人,因為只有主是真的現實。

  ()再以得救者的見証、生活,給他看見只有得救才能現實。

 

十二、對有志有為、雄心勃勃的人:

  ()先稍微稱讚他。

  ()引他看見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並用腓立比書二章十三節給他看見,主才真是叫人有志有為的能力。

  ()神造人是叫人有所為,但人只有得著神的生命才能真有所為,真有有價值的人生。

 

十三、對愛慕錢財的人:

  ()對病危的財主,可用馬太十六章廿六節加重他對錢有所不能的感覺。

  ()對平安無事的財主,可用暗示的話,給他覺得錢雖是萬能,仍有所不能;隱約的給他看見,錢不能買平安,不能買生命,不能買神的救恩。

 

十四、對醉心學問的人:

  ()先找出他研究學問的動機。

  ()對以研究學問為喜愛的口味者,給他看見神比學問更有味道,神最合人的口味。

  ()對以研究學問為解決人生問題,找人生出路者,給他看見人生的出路是在於神,神是人生最高尚的出路。

 

十五、對愛慕名利、地位的人:

  ()和對愛慕虛榮和宴樂的人一樣(參閱十)

  ()給他看見世界雖可愛,但有一位更可愛的;把神和神所要給人的一切,都擺在他面前,讓他和世界的一切比較一下。

 

十六、對存心反對的人:

  ()不要理他的反對,要以事實對付他。

  ()若因對教會有誤會而反對,可稍微解釋。

 

十七、對多疑的人:

  ()給他知道他的難處是在他的頭腦,他的頭腦對主耶穌雖有疑問,他的心裏卻覺得需要主。

  ()帶他脫離頭腦的疑問,而注意心裏的感覺。

 

十八、對憂傷痛苦的人:

  ()給他看見人生一切痛苦的原因,都是因為沒有神。

  ()把主介紹給他,告訴他主是如何可親、可近,祂同情人、安慰人。

  ()使他知道只有神能解決他的難處。

 

十九、對頑固的人:

  ()只有用軟的方法對付他。

  ()不要用理由辯論,這只能助他更頑固,要給他看見神的愛,因為神的愛是軟而有力的。

 

二十、對加入基督教尚未重生的人(教友)

  ()給他知道主的救恩是實際的,能叫人得著祂的生命,不僅是空洞的道理,所以必須追求得著主的生命,不可單單聽道理(這不可太明言)

  ()帶他用心靈接觸主,並接受主。

 

廿一、對無所謂的人:

  ()要給他造出一個需要,使他有感覺。

  ()要引他接觸主。

 

廿二、對猶豫不決、不肯立即相信的人:

  ()說明遲延路引到滅亡城,明日不在我們的掌握中。

  ()給他看見信主即得平安、喜樂,有百利而無一弊,所有信主的人,都懊悔信得太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