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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國子民的品格與為人

 

讀經:太五章

 

一、天國子民該有的品格

1.『虛心』(3)――靈裏貧窮,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腓三12~13)――才能活在天國的實際裏

2.『哀慟』(4)――為自己的失敗、信徒的冷淡、教會的荒涼、世界的敗壞――得著神自己作安慰

3.『溫柔』(5)――退讓無爭――失去屬世的權利,反的著國度的權柄

4.『飢渴慕義』(6)――追求主作我們的義――得著基督作飽足

5.『憐恤人』(7)――同情體諒別人,饒恕人――蒙神憐恤

6.『清心』(8)――專一渴慕尋求神,不讓別的人事物奪去純一的心――看見神,即得著神

7.『使人和睦』(9)――製造和平,不引起爭端――稱為神的兒子,即彰顯神

8.『為義受逼迫』(10)――因不與人同流合污而被迫害――配得著國度(帖後一4~5;啟一9)

9.因主被辱罵、逼迫、毀謗(11)――為主的名、旨意和真理――喜樂因配為主名受辱(徒五41)

 

二、天國子民應負的使命

1.『是世上的鹽』(13)――具殺菌、防腐、調味的功用――失去功用要被丟在外面

2.『是世上的光』――不因生活的掛慮而失去在人前的行為見證――好行為出自神的生命

 

三、天國子民的義

1.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17~19)――須具有高尚的倫理道德的水準

2.成全律法和先知(17)――主耶穌成全了儀文預表方面的規條

3.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20)――不是單有外貌,乃是從裏面生命活出律法的精意

 

四、天國子民為人的準則

1.不單行為不殺人(21),且心不動怒(22),口不咒罵(22),趁著還有今日,先對付虧欠

2.不只不犯姦淫(27),且心不動淫念(28);要治死犯罪的肢體(29~30),要忠於配偶(31~32)

3.不只不背誓(33),甚至不起誓(34),天地、京城、頭均由不得自己作主(34~36),話語簡潔、誠實(37)

4.不只不報復別人的惡待(38),甚至不與惡人作對(39),『打臉』(39)羞辱,『剝衣』(40)喪失隱私權,『強逼走路』(41)意志被折服,『借貸』(42)不受財物霸佔

5.不只不恨仇敵(43),甚至要愛仇敵(44),因為神的生命性情,對人沒有差別待遇(45),憑神的生命而活,才能愛所不能愛的人(46~47)

6.『要像天父完全一樣』(48)――人的行為雖不能完全,但存心(特別指愛心)應當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