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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相愛的榜樣與命令

 

讀經:約十三章

 

一、主洗門徒的腳,是表示『愛他們到底』(1)

1.『離席』(4)――離開天上榮耀的地位

2.『脫了衣服』(4)――脫開尊貴的外表

3.『拿一條毛巾束腰』(4)――取了奴僕的形像

4.『把水倒在盆裏』(5)――傾倒生命以至於死

5.『洗門徒的腳』(5)――不是洗罪,乃是使之恢復生命的新鮮

6.『用手巾擦乾』(5)――愛的『手續』要完全

 

二、為何需要『洗腳』?

1.彼得不明白主所作的,故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6~8)

2.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8)――洗腳是為了恢復生命的交通

3.『洗過澡的人』(10)――指蒙主血洗淨的人

4.『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10)――腳是人與世界接觸的所在

 

三、彼此洗腳(14)――彼此相愛(34)――的一條新命令

1.主要我們照祂的榜樣而行(15)

2.『僕人不能大於主人』(16)――自大乃是攔阻人『彼此洗腳』的根源

3.不要只『知』,而要去『行』(17)

4.彼此洗腳就是『彼此相愛』,且是主的命令(34)

5.『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34)――原文不是友愛,而是捨己的愛(agapao)――以主的愛來愛別人

6.『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35)――基督徒的特徵在於有捨己的愛

 

四、反面的寫照――猶大與彼得的事例

1.猶大不是『乾淨的』,因他想出賣主(10~11)――乾淨與否在乎『存心』

2.『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18)――表面有交通來往,背後排擠

3.『撒但就入了他的心』(27)――他先有不良的存心,不接受主的題醒,就讓魔鬼奪去主在他身上該有的地位

4.『猶大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30)――黑暗掌權的時候

5.彼得願意為主捨命(36~37)――他不是口說而已,他有良好的存心

6.『你要三次不認我』(38)――但他當時還不懂得甚麼是『捨己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