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題:奉獻身體與錢財為著建造教會 第二題:奉獻與建造教會的關係 一、主是教會的建造者,也是建造教會的根基(太十六18) 1.『我要…』――主自己乃是教會的建造者 2.『我的教會』――教會乃是屬於主的 3.『建造在這磐石上』――主自己乃是建造教會的根基(林前三11) 二、我們信徒乃是被主用來建造教會的材料(彼前二4~5) 1.世人原是神用『地上的塵土』所造成的(創二7) 2.藉著信主得重生,聖靈把我們變化成『活石』 3.主是使用我們這些活石,要把我們『建造成為靈宮』(弗二22) 三、主需要人的奉獻,才能成就祂建造教會的工作 1.在神的創造和主的救贖工作裏,用不著我們人的幫助與配合 2.但在主的建造教會工作裏,祂需要我們的奉獻: (1)傳福音得建造的材料,祂需要工人奉獻自己,願意受主差遣(太九37~38) (2)在建造的工程上,祂需要工人奉獻自己,願意與祂同工(林前三9) (3)在建造的工程中,祂需要信徒們奉獻自己,成為合乎主用的器皿(提後二21) (4)在修補的工程上,祂需要我們奉獻自己,為祂堵住破口漏洞(結廿二30) 四、奉獻乃是信徒有分於建造教會的路 1.要讓主作工在我們身上,必須奉獻 2.要生命長進,成為有用的材料,必須奉獻 3.要得著並享受主豐盛的祝福,必須奉獻(太十四17~21) 4.要承接聖職,為主作工,必須奉獻(利八2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