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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題:基督徒的生命與生活

第一題  基督徒生命中的矛盾

 

一、生命中矛盾的現象

1.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8)

2.『神的意思』和『人()的意思』往往不一樣(太十六23;廿六39)

3.情慾和靈(原文)相爭,彼此相敵(加五17)

 

二、矛盾的由來,基督徒裏面有三種生命

1.肉身的生命(bios):「她把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可十二44)

2.魂生命(psuche):「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太十六25)

3.靈生命(zoe):「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約十10)

 

三、按照聖經,人有靈、魂、體三部分

1.從神造人的描述來看(創二7)

2.聖經將靈、魂、體分得很清楚(帖前五23;參來四12)

3.『二元論』的錯誤與缺失

 

四、不信之世人的生命光景

1.人的靈「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參創二17)

2.「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二3;參帖前四5)

3.「都臥在那惡者手下」,被罪奴役(約壹五19;約八34)

4.將來肉身死後,靈與魂要在基督面前受審判(來九27;彼前四5)

 

五、基督徒生命不正常的光景

1.靈生命雖然得著重生,但很多人的靈生命仍舊幼稚、軟弱(林前三1~3)

2.按道理『舊人』已經和主同釘十字架(羅六6),但按事實舊人仍舊很活躍

3.明知「祂必興旺,我必衰微」(約三30)的道理,卻不肯捨己、背十字架(太十六24)

4.結果叫基督不能安家在我們的心裏(弗三17;參路二7),也就無法享用祂那運行在我們心裏的大能大力(弗三20;腓二13)

5.前述基督徒生命不正常的光景,將來必要被主審問(彼前四17;參太廿五3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