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死後的審判 一、人人在死後都要接受審判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人人』指所有的人,包括信徒在內 二、信徒死後靈魂先到陰間的樂園等候復活 1.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他在這裏得安慰。(路十六22,25)――義人死後靈魂都同在一處 2.人子…要…三日三夜在地裏頭(太十二40);祂的靈魂,不撇在陰間(徒二31);耶穌對他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廿三43)――義人死後的靈魂是在地底下陰間的樂園裏 3.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徒二34);在…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屈膝,…口稱耶穌基督為主(腓二10~11);在祭壇底下,有為神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啟六9)――信徒死後並沒有立即升到天上 三、信徒死後復活的時間與世人不同 1.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祂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林前十五23);主必親自從天降臨,…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帖前四16)――信徒復活的時間,是在主再來的時候,也就是千年國度開始之前 2.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啟廿5)――世人復活的時間,是在千年國度結束之後 四、信徒復活之後將要在基督臺前受審判 1.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林前四5)――信徒在得救之後的行為和存心要被主審判 2.只是各人要謹慎怎樣在上面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林前三10,13)――信徒在得救以後的工作,也要在那日被主試驗和審判 五、審判的結果,不但有獎賞,也必有懲罰 1.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提後四8);他要得賞賜(林前三14);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廿4)――得勝的信徒要得獎賞 2.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惡受報(林後五10);看哪,我必快來,…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廿二12);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的處治他,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太廿四50~51)――失敗的信徒要受懲罰 六、信徒將來所受懲罰的推論 1.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太廿五30)――『外面黑暗裏』指得不著主面光同在的地方;『哀哭切齒』指懊悔莫及 2.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林前三15)――『受虧損』不僅指失去賞賜;『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必然相當難受 3.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啟二11)――反過來說,失敗的,就要受第二次死的害。『第二次死的害』和『第二次的死』不同。『第二次的死』是指被扔在火湖裏永遠沉淪,是罪人該得的分(啟廿14;廿一8)。『第二次死的害』與『那生命的冠冕』(啟二10)相對,而『生命的冠冕』既然是屬於國度的,所以『第二次死的害』也必與國度有關;可能是指在千年國度時期裏,失敗的信徒將會在復活審判之後,受到某種程度的苦,但決不是永遠沉淪(請參閱倪柝聲著《啟示錄釋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