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十字架跟從主 讀經: 太十六21~27:「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祂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彼得就拉著祂,勸祂說:主阿,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罷;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裏,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一、兩種十字架(太十六21,24) 1.主耶穌的十字架:受苦、被殺流血,以救贖萬人 2.信徒自己的十字架:捨己、喪掉魂生命 二、捨己的屬靈意義(太十六23~25) 1.人受造時的結構:靈、魂、體三部分(創二7) 2.人墮落後的光景:靈死了(弗二1),魂裡有惡的成分,就是住在人裡頭的罪(羅七20) 3.人的魂就是「己」,有「體貼人的意思」的傾向 4.人的「己」就是「老我、舊人」,必須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加六14) 5.捨己另譯「否認己」,就是對付魂生命、喪掉魂生命 三、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太十六24) 1.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乃是消極的一面 2.信徒必須積極地跟從主 3.背十字架就是「進窄門」,跟從主就是「走窄路」(太七14) 四、信徒必須出代價來跟從主(太十六25~27) 1.凡為主喪掉魂生命的,必要得著靈生命 2.主在末日的獎賞,乃是根據各人出代價的情況 3.信徒在今天若喪失魂的享受,將來必要得著榮耀的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