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辭典目錄〕
「夏娃」 夏娃 Eve(人名) 字義: 生命 Life,賜生命者 Life-giver,生 Living 彙編: ‧創3:1-24;提前2:13;林後11:3世人的始祖母,曾因被蛇誘惑,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又給丈夫亞當吃,便陷在罪裡,並將罪性遺留給後代子孫。 ―― 陳瑞庭 夏娃(Eve)第一個女人,為「眾生之母」(創三20)。據創世記記載,神在完成創世後,看見亞當獨居不好,決定「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18)。希伯來文稱女人為「以薩」,意為「幫助」;舊約其他地方有用此字指神為以色列的幫助(申三十三7、26、29;詩三十三20,七十5,一一五9-11,一四六5)。神使亞當沈睡,取出他的一根肋骨造成夏娃(創二18-25)。亞當替夏娃取了兩個名字。第一個名字叫「女人」,是含有神學意義的類屬稱呼,指出她和男人的關係(創二23)。第二個名字叫「夏娃」(生命),是在墮落後起的,指她在繁衍人類上所擔任的角色(創三20)。聖經描述亞當和夏娃住在伊甸園,服侍神,並且滿足彼此的需要。然後,邪惡入侵。夏娃被蛇引誘,違背神禁止他們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的吩咐(創二17,三3)。夏娃被蛇的花言巧語所騙,吃了果子,違背了神的旨意。當夏娃把果子給亞當,他也照樣吃了。於是,兩人發現自己赤身祼體,就用無花果樹的葉子作衣服。神來找他們時,他們躲了起來。神要求解釋,亞當就歸咎夏娃,夏娃則歸咎蛇。神告訴夏娃說,由於他們犯罪,女人生孩子時將會多受苦楚,並且她的丈夫要管轄她(創三16)。夏娃以後成為該隱、亞伯、塞特,和其他兒女的母親(創四1、2、25,五4)。新約兩次提到夏娃。保羅在寫給提摩太的書信中,討論婦女是否可以講道時曾引她為證(提前二13)。他說婦女不宜講道或轄管男人,因為男人先被造,而且夏娃對原罪負有責任(參林後十一3)。幾位早期教父包括游斯丁和愛任紐,曾將夏娃和馬利亞作比較。他們稱馬利亞為「新夏娃」,把第一位夏娃的背逆和罪對比第二位夏娃的順服和信心。他們認為夏娃在馬利亞裏面恢復完美。基督教由於反對天主教尊崇馬利亞,將更新和完美集中於基督一身(加三28),沒有推廣那樣的預表學。另參:「亞當」;「伊甸/伊甸園」。――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