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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典

 

基督教的信仰是個充滿恩典的信仰。因為基督教所信的神是位滿有恩典的神(彼前五:10新譯本)。祂以恩典待世人。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五:45)在人的日常生活中,神的恩典總是顯得豐豐富富的。因此,基督徒都會不斷地以讚美稱頌向所敬拜的真神感恩。
  恩典(Charis=xapia)在古典文學中是指從神或是人而來的各種禮物,或吸引人注意的美事,甚至包括人所羡慕的特性。在舊約中恩典是指神對祂自己的選民的看顧和輔助。祂不輕易發怒且報答人的好行為。即使人不能遵守律法、犯罪頂撞神,祂還是以願意赦免人的心等待人的悔改。在新約聖經中,這個字共用155次,其中三分之二是記載在保羅書信中。保羅極其強調:恩典乃是神借著耶穌基督替死流血而完成的救贖功夫(羅馬三:24-25)。耶穌基督是神賜給世人的一份禮物。凡以信心來接受的人,都可以白白得著。因此,救恩的本身實在是神賜給人的恩典,叫原本失落定罪的罪人、可以因接受這份禮物一一救恩--而白白的稱義。稱義的意思,就是罪得赦免以後的清白身份。不但如此,神又將主耶穌復活的生命,就是屬神的永活的生命賜給人。使人從此可以與基督認同,而同為後嗣,有權柄被稱為神的兒女(約一:12)。這永活的生命就是使信祂的人活到永永遠遠的永生。神救贖的恩典就是如此浩大!
  當基督的生命進入人裡面。人就得蒙神的恩典,成為新造的人(林前十五:10)。由此人就能過著基督徒的生活,在世上活出基督的樣式來。靠著所賜的恩典,基督徒可以勝過患難試煉(林後八:1-2)有口才為主作見證(林前一:4),在供應聖徒的事工上能多行善事(林後九:8),在興旺主的福者上能夠同心(腓一:7)。更進一層,聖靈在某些基督徒身上所賜的某種恩典,具有特殊功能的,這就是聖靈所賜的恩賜(CharismaSpiritual gift)。如牧養、教導、傳福音、勸勉人、行異能、說方言、幫助人、治理事……等等。這樣,基督徒在世靠主恩典與能力,在生活上結出善果,叫別人得蒙益處,教會在地上不斷增長,更讓神的名字得著榮耀。
  從人的立場來看,一切恩惠祝福都是平順而且愉快的。但保羅給我們一個特殊的經驗,那就是他身上的一根刺,三次求主而不被挪開。保羅很清楚的說明:都是主在他身上所彰顯的夠用的思典Sufficient grace)。這種恩典的夠用性是因它具有超然的能力。這能力能在人的軟弱上顯出基督的完全來。當然是人的軟弱,人的禍患。一個真正屬靈的人能夠在刺裡面察覺到神的恩典,而且稱它為夠用的恩典。怪不得保羅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因為透過恩典,保羅能看見基督的能力覆庇著他。這能力能使軟弱化為剛強。
  基督徒既領受了神所賜救贖的恩典,就能在自己每日的生活裡把主的恩典活出來。更在軟弱禍患中,可以取用神特別預備的那夠用的恩典。看哪!神所賜的是何等完整的恩典。

 

恩典(Grace)聖經啟示的信仰的一個特徵。無論在過去或現在,均沒有其他宗教思想的系統,對神的恩典的重視,堪與聖經比擬。作為一般的定義來說,神恩典的教義,是有關神的作為多於祂的本性。雖然神是滿有恩慈,祂這個特質,只在祂與所創造之物的關係和救贖的事上顯露出來。換言之,恩典是要從神的格性動感的表現來理解,而不是從祂靜態的屬性來觀察。恩典是神的作為,促使神面對人的漠視和背叛時,給人無窮的赦免和賜福。神的作為滿有恩慈。舊約神恩典的教義均蘊藏在舊約和新約的思想中。不過,舊約只是預期和準備,而恩典的完全表達,則在新約中顯示。在早期舊約的敘述中,神啟示祂自己是一位「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三十四6)。結果,不配的人可在禱告中親近祂:「主啊,我若在你眼前蒙恩……」(第9節),由於神的主動,以致遠離神的人因祂而得著不配得的接納,就這樣,人得以與神和好,並得著救贖。神的恩典早在伊甸園施行,當人墮落的災禍臨到,神就以救贖的應許(創三15中)和關切的看顧(第21節),而不是以棄絕或懲罰性的毀滅對待他們。神呼召亞伯拉罕,是恩典的延續,不只是對他個人而言,普天下的人也是藉著他要得著恩澤。神應許要個別賜福給亞伯拉罕,並要賜福他的子孫後代,更要藉此帶來普世性的福祉(創十一23)。結果,揀選亞伯拉罕和應許向普世賜福,都在神所賜的約上表明,目的是把神的恩典伸展到全人類。神莊嚴地與亞伯拉罕立約,神肯定地說:「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創十七47)這應許得以實現,乃基於恩典,不是種族;所以就適用於亞伯拉罕所有的後裔──不只是猶太的信徒(他的子孫),也包括了他屬靈的後裔,就是像亞伯拉罕一樣,公開認信的萬民(羅四16)。這樣,從神的恩典的角度來看,神揀選亞伯拉罕和以色列民族,並不僅止於此。神的計劃是要把祂的救贖計劃,伸展到全世界所有的信徒。神在向亞伯拉罕施恩時,開始建立教會──恩典的團體。亞伯拉罕蒙揀選,並接受神的恩典,顯明了恩寵論在神的救贖歷史中,成為所有被神使用的人的典範。亞伯拉罕、大衛、眾先知及後期的使徒們,都是蒙神呼召,領受了神的恩典,同時也為了成全神為那與亞伯拉罕有共同信仰的團體——教會,所立的約,盡上他們的貢獻。在神向以色列民、以色列國的列祖和領袖所施的恩惠中,祂正奠下向普世教會施恩的基礎。神滿有恩典的設立舊約,目的在於顯示教會在神救贖目的中的終極地位。舊約的先知在事奉時,知道這並不是為自己而作,乃是為了教會(彼前一10-12)。新約舊約的制度既然不過表達神恩典中過渡的時期,便只在短時間內有效;當新約最終彰顯了神的恩典時,舊約的制度就被取代了(來八67)。於是,舊約已成為過時,由新約取代,而這新約則展示出神完全的恩典(第13節)。從這種角度,在律法和恩典之間的張力,就變得容易理解。如以色列人蒙揀選和律法,就是舊約中最明顯的標誌,暫時的表達了神的恩典,並等候著和預備著藉信靠耶穌基督得稱為義的新約(加三23-29;來十1)。恩典的觀念就是神為了祂的被造物的需要,而生出的積極作為,這一點在新約中更為清晰。神的恩典明顯地展示出充滿動力的本質,且祂救贖的事工亦應驗了舊約中救贖的應許,就是神向人應許的恩典(約一14)。恩典的果效神在耶穌基督裏顯明的恩典,使神能赦免罪人,且把他們聚集在教會──新約的團體中。耶穌傳道時,重複地向許多罪人宣告赦罪的話,並向各種急需援助的人提供神慈愛的幫助。藉著如浪子回頭和尋找亡羊的比喻,耶穌清楚顯示祂來是為尋找和拯救失喪的人。但最終,祂為救贖罪人在十字架上受死,為悔改的罪人打開了得救之門,罪人藉此可得著神的赦免及與神和好的恩典。這簡單的真理就制定在因信稱義、靠恩得救的教義中(羅三23;多三7)。按這教訓,神藉著基督的代死所賜予的恩典,使祂能以宣告悔改的罪人「為義」或「無罪」的裁決,且也把他們收納在祂永恆的計劃中。結果,他們能進入神恩典作為的範圍裏,這就使他們配合聖靈而完成個人成聖的過程。神在耶穌基督裏顯明的恩典,亦讓神可向信徒賜予他們不配得的好處,以致他們得享豐盛的生命,且在教會──基督的身體中——聯合在一起。他們被接納乃基於神的恩典,藉此他們就被賦予一個新的地位,成為神的兒女,是神家裏的成員;所以他們與神的關係更新了,神是他們的天父(加四4-6)。結果,他們成為了神的團體中的一分子,那裏不拘種族、階級和性別,因他們已一同成為要承受神自古向亞伯拉罕應許普世性的祝福的後嗣(加三2829)。為了豐富他們個別的生命,以及確得他們在新團體中的參與及貢獻,聖靈滿有恩典地賦予信徒不同的恩賜,好應用在事奉上,造就教會(羅十二6-8)。其中,最重要的是使徒的恩賜,這跟神恩典的供應有緊密的連繫(羅一5,十五1516),因它連同舊約先知的事奉,一起作為教會的根基(弗二20)。因為神豐富的恩典,充足地賜給信徒在地上群體的生活中(一78);教會藉著她的存在展現出永恆之道,彰顯神在耶穌基督裏那測不透的豐富恩典(二7)。最後,神在耶穌基督裏顯明的恩典,讓神能使信徒在他們的品德和關係上,反映神的恩典。要接受神的恩典,那不折不扣的條件,便是謙卑(雅四6;彼前五5)。這種對神的謙卑,能操練信徒也要向別人謙卑。他們處於蒙恩者的地位,便能放棄自私和自大,從而以謙卑待人(腓二34),彼此存著一種服侍的態度(弗五21),且有彼此饒恕的心(太十八23-35);所以,即使是他們的言語,也能展示神的恩典(西四6)。既然耶穌基督的恩典是信徒的生活和關係之由來,聖經作者於是勸告信徒不可濫用神的恩典,像那不虔誠的人所行的(猶4),卻要在耶穌基督的恩典上長進(彼後三18)。恩典的意義在聖經中,恩典的主要意義,是指神善待所造之物的性情。神恩慈的性情,至高體現在耶穌基督身上達至完全的體現。根據它的定義,這恩典是人人可得,沒有先決條件,只需一個悔改的心(多二1112)。結果,人遠離神和祂的計劃的狀況,轉為可進到神的寶座前,這寶座代表了神不可親近的威嚴,但祂的恩慈使祂的恩典成為我們隨時的幫助(來四16)。而拒絕神恩典的可悲,結果就是毫無盼望地遠離神;或是嘗試尋求以功勞討神喜悅,因而毫無果效,注定失敗(羅一21)。神無條件地接納罪人,而唯一的攔阻是人的拒從。既然基督代表神恩典的完成、體現,祂向人施予神的恩典,因此,早期的基督徒直言,神的恩典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這恩典被認為是那麼基本,影響他們整個的生活,並且是他們這信心的團體的基礎,以致他們按傳統彼此問安時,除了提及「平安」(沙龍),也同時提及耶穌基督的恩典。這就解釋了為何基本的問安方式在變化多端的組合中,仍如同出一轍,幾乎在每卷新約書卷中都可以找到「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與你們眾人同在」(帖後三1618)。GilbertBilezikian另參:「神的本體和屬性」;「愛」;「憐憫」。――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