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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屬性

 

神的屬性Attributes of God神的獨有特徵。神透過這些特徵向人類啟示他自己。―― 殷保羅《神學詞彙淺釋》

 

神的屬性(Attributes of God) 神固有的特性,在聖經中啟示出來,祂大能的作為在聖經的歷史中彰顯無遺。這是指聖父、聖子、聖靈等同的特性。神的屬性在救贖的歷史中,愈見豐富和完全地曉諭給世人。按照聖經的記載,所有受造之物,都彰顯神的榮耀、神性和永恆的權能(詩十九1-6;羅一20)。神的供應也啟示了祂不變的屬性(太五45;路六35;徒十四1617,十七22-31)。神屬性完美的啟示,可從祂藉著耶穌基督的救贖工作中看到。聖經怎樣表明神的特性?第一,從神的聖名中得知,因神藉著祂的聖名啟示祂自己(創一1,二4,十七1;出三61415,六2-5)。神有些屬性是藉著聖經的記載暗示出來,包括祂的創造、人類的墮落、洪水、巴別塔和出埃及,以及更多彰顯在祂與選民所立各種不同的約中。對於以色列,祂表明自己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出三15)。對於法老,祂表明自己是「以色列的神」或「希伯來人的神」(出五13)。在以色列民到了西乃山的時候,按聖經的敘述,祂更明確地啟示祂的屬性,祂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三十四67)這些話的重點在其他地方也有複述,只有少許的分別(民十四18;尼九17;詩一○三8;耶三十二18;拿四2)。在歷史中,神學家時常討論神的屬性,以抽象、推測、學術的方法去探索。然而,這種情況從不見於聖經裏。神顯示祂的屬性,令摩西跪下敬拜,承認以色列人的罪,並求神赦免(出三十四89)。在其他經文中,也有類似的反應。約拿在怒中的禱告,向神發出帶有罪性的控訴時,也指出了神的屬性(拿四1-4)。對於基督徒,聖經提出了神的屬性,是祂子民生活的標準。祂的子民要聖潔、仁愛等,因為這些都是神的屬性(利十九2;約壹四811)。所謂屬性,是聖經對於神的本質的描述;這些屬性列出神到底是怎樣的,祂像甚麼。神向與祂有關的受造之物啟示祂自己,而在那啟示中,祂提供了確實可靠的自我描述。屬性的分類歷史中基督徒的認信,指向神的各種特性,而沒有稱它們為屬性,或把它們加以分類的。按《威斯敏斯特信仰問答簡要》(1647)顯示一種分類的傾向,描述神「是個靈,無限、永恆、擁有不變的位格、智慧、權能、聖潔、公正、良善、信實可靠」。先前的4種屬性,則認可其餘的屬性。有人曾提出了幾個分類的方法,把屬性加以分類。一般的技巧,是把神的屬性分成一對:消極的和積極的、天性的和道德的、絕對的和相對的、內在的和外在的、不及物的和及物的、靜止的和運轉的、對比的和綜合的、不可分賜的和可分賜的。羅馬天主教喜歡消極的和積極的、自然的和道德的分界。信義宗信徒一般則喜歡以靜止的和運轉的屬性作為分界。改革派和福音派學者通常把不能分賜和可分賜的屬性分開。巴爾特(1886-1968)把屬性歸納為自由和仁愛,且建議把屬性配對,反映出自由和仁愛或仁愛和自由。不同人士雖然對於屬性的歸類有不同的稱謂,奇怪的是,在所列每一類的屬性下,均有相類之處。在本條目內,會分開不可分賜和可分賜的屬性,而不考慮分類本身的重要性。對於神屬性的分類,沒有一種是令人完全滿意的。那不可分賜的屬性著重神的絕對超凡、卓越偉大、至高無上的天性。這樣的屬性在神所有的受造之物中,少有或沒有可比的。受造之人有神的形象,那可分賜的屬性在神所造的人類中,可找到一些反映或類似的地方。它們指出神的固有性關乎受造物;但所有的屬性,都是神的屬性;神與人,即創造主和受造物之間,總是有基本的分別。不可分賜的屬性既承認神學家的意見有些分歧,以下的屬性將視為不可分賜的屬性:獨一、屬靈、永遠不變、永恆和廣大無限;還有,神的不可理解是必須提及的。不可理解神的不可理解有時包括了所列出神的屬性。這似乎傾向認為人沒有完全理解神的能力;所以,不能理解不是一種屬性,雖然在每次討論中也有提出。藉著祂的啟示,人們的確可憑信心真正認識神,但沒有受造之物會理解創造主。同樣,沒有一個人能完全明白神任何一種屬性。承認神的不可能理解,應使人在思想神和祂每一種的屬性,都抱有一種謙卑的態度(詩一三九6,一四五3;賽四十28,五十五89;太十一25-27;羅十一33-36;林前二6-16,十三8-13)。獨一神的獨一表明神的獨一性,正如聖經所記載的事實,神是獨一永活的真神(申六4;可十二29;約十七3)。所有其他的神祇是偶像,是虛無的,只是人想象出來的。這屬性反映在第一條誡命裏:「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二十3;太四10)屬靈神的屬靈指神不是屬物質的,且是不能看見的。積極地說,神是有位格、永活、自覺和自決的。人的眼睛不能看見無形體的神(出三十三20),所以第二條誡命禁止以任何看得見的東西代表神(出二十4)。因為神是靈,人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祂(約四24)。獨立神的獨立或自我存在指神不倚靠任何在祂以外的東西。祂的存在、祂的法令和祂所有的作為中,均是自給自足的。祂「在自己有生命」(約五26),而且「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徒十七25)。祂向以色列民顯示祂自己,使他們知道祂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祂又與以色列人立約,使他們作祂的子民,讓他們成為屬祂擁有的產業。神在世界中繼續作工,成就祂的旨意;祂雖然使用各種方法,卻未能絲毫損害祂的獨立。因此,祂進到祂立約的子民當中,與他們相交,且藉著人讓福音書面世。永遠不變神永遠不變或恆久的特性,表達祂對於祂自己、祂的法令、應許和作為,始終不變和信實。祂永遠是那一位信實的神。無論在祂裏面和在祂以外的任何事物,祂依然不變。所以,雅各書一章17節說:「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神對亞伯拉罕的誓言,表明了祂永不變更的特性,以致立約的子民,可清楚肯定「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來六17)。撒母耳告訴掃羅王,「因為他(神)非世人,決不後悔」(撒上十五29;民二十三19)。神說:「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瑪三6),神藉此解釋為何犯罪的猶大不致毀滅。神顯出祂的憐憫,且持守祂的約。因為「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故此有話警告基督徒:「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來十三89)。神永遠不變,祂恆久不變,這並非暗示神是靜止或不動的。祂是一位精力充沛、永活的神,且不停作工(約五17)。有時候,憂慮、後悔或改變主意,會用來描述神(創六67;撒上十五11;拿三10)。在這些詞語的上文下理中,這類比喻的表達顯示神的堅定,祂在聖潔、公義中,永遠憎惡罪惡,而且抵擋罪惡。在祂的恩典和憐憫中,祂赦免悔改的人,並實現祂的應許,祂必不失信(耶十八7-10;詩一一○4;賽四十六10;弗一11)。這樣,神的恆久不變的特性,在神與人的所有關係中,是重要的,包括了禱告中所獻上的祈求。永恆神的永恆指祂超越時間限制的特性。祂是永恆的;祂沒有開始,也沒有終結。祂並不經歷成長、發展或成熟。祂在世界未造成之前,已經存在;祂現在住在永恆之中;祂永遠是神,即使歷史告終,祂仍然是永恆的神。聖經說祂是「永生的神」(申三十三27)、是「永世的君王」(提前一17);祂「是初」,也「是終」(啟二十二13)。祂「住在永遠」(賽五十七15),祂的年數,「沒有窮盡」(詩一○二27;參彼後三8)。雖然神超越時間,且不受時間限制,但是,時間是祂創造的,而歷史則是祂工作的舞臺。「及至時間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加四4)耶穌基督在星期五受死,在第三天復活。基督徒在回應永生神的時候,承認他們的時間在神的手中(詩三十一15),在歷史的神大能的手裏。廣大無限神的廣大無限且無所不在,表示祂超越空間,充滿天和地(耶二十三2324)。天是祂的寶座,地是祂的腳凳,所以祂不受殿宇約束(賽六十六1;徒十七24)。然而,神在世界每一處地方作工,積極地建立祂的國度。沒有人能在無處不在的神面前躲藏(詩一三九6-12)。耶穌應許說:「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20)從五旬節(徒二)開始,聖靈實際上住在信徒裏面(林前六19)。可分賜的屬性神許多屬性大致也能列入這個類別,雖然有時很難說,指向神的經文,也應當視為神的屬性。在聖經中,有豐富而不同的用語,並有很多同義詞。為了方便處理,可分賜的屬性,常被分為理智的、道德的和決斷的屬性。理智的屬性知識神的知識指在一種獨特的方法中,神知道自己和所有事物的可能性、實際性。無所不知意即「祂知道一切的事」(約壹三20)。「耶和華啊,我舌頭上的話,你沒有一句不知道的。」(詩一三九4)人心裏祕密的意念亦然。神公義的審判建基於「耶和華知道人的意念」(詩九十四11)這個事實。詩人既承認神的無所不知是難以理解的,他於是找到安慰的泉源(詩一三九1-5)。「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他裏面藏著。」(西二3)所以,基督徒要把「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林後十5)。基督徒成聖包括在知識上更新,以致更像基督(西三10)。

智慧神的智慧指神使用祂的知識,以最好的途徑來成就祂的目的。神的工作多種多樣,但一切都以智慧作成(詩一○四24)。「耶和華以智慧立地」(箴三19);神的供應也展示了祂的智慧(創五十20)。救贖藉著耶穌基督,啟示了神的智慧(林前一24),以及讓人醒覺對祂的敬畏和讚美(羅十一33-36)。人類應尋求智慧(箴三21)──智慧建基於敬畏神(伯二十八28;詩一一一10;箴九10)。基督徒要「在基督裏倒是聰明的」(林前四10);基督要他們行事有智慧(太十16),就是竭力仿效神的智慧。真實可靠神的真實可靠表示祂的真誠和信實。祂是真理,而且,祂忠於自己、忠於祂的話語、忠於祂的應許(提後二13)。「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約壹一5),所以,跟從祂的人要行在光明中(67節)。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約十四6),因此,基督徒要行在真理中,而且在他們的生活中把忠心彰顯出來。道德的屬性仁愛對神道德的屬性最易明白的描述,是祂的良善。神對所有被造之物,都寬宏而仁慈。神「善待萬民」(詩一四五9)。耶穌堅持「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可十18;路十八19)。蒙救贖的人因神的良善而稱頌祂(代上十六34;代下五13;詩一○六1,一○七1,一一八1,一三六1;耶三十三11);而且,有話呼籲他們要竭力追求神良善的特性(太五45;路六27-36)。神的愛是福音的核心。完全的愛湧流在三位一體之神之間(約三35,十七24)。神在西乃山將自己啟示出來,祂「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出三十四67),而且凡祂與亞伯拉罕後裔所立的約,均顯示祂的愛堅定不移。神的愛主要彰顯在差遣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約三16)。使徒約翰宣告「神是愛」,指十字架乃標示著愛的真義:「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約壹四10)。

自從自由主義興起後,許多神學家輕忽了神對罪人的愛,且抑制神的聖潔和公義,也低估了罪惡帶來的大災難,和否定了十字架的救贖,神對公義的要求;但神的聖潔和公義、慈愛,不應被浪漫化或低貶。慈愛並不是神主要的屬性,也不是對祂的特性完全的描述。然而,耶穌基督和十字架確實表露了神奇妙的愛──一位擁有主權、公義、聖潔、不變的神的大愛(羅八293035-39)。神的愛向不配得的罪人顯示,就稱為恩典(弗一6-8,二7-9;多三4)。憐憫是神向痛苦和遭受患難的人所顯示的愛(有時是神的良善)。神在愛中忍耐或寬容,祂把時間賜給人,讓人悔改。聖潔神的聖潔描述神純潔的德性和卓越。有關耶穌聖潔的描述──「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來七26),可應用到三位一體之神。聖潔的根本意義,就是分別出來或撥出來的意思。因為神固有的聖潔,祂從所有不潔淨或不聖潔之物中分別出來。只有神是聖潔的,祂的名為聖,而且,祂有「聖者」之稱(詩七十八41,八十九18,九十九39,一一一9;賽十二6;耶五十一5;啟十五4)。天使稱頌神的聖潔(賽六3;啟四8);那次的啟示讓先知以賽亞承認他自己的不潔(賽六5)。物件、地方和人為要敬拜神而分別出來,就被稱為聖潔。因為神是聖潔的,祂的百姓於是也成為聖潔(利十一4445,十九2;彼前一1415)。神管教祂的百姓,目的是要使他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來十二10)。在聖經中,神的聖潔是那麼顯著,以致有人誤以為這是神主要的屬性。決斷的屬性主權神至高無上的權力是指神的權能統管所有受造之物,祂隨自己的意志運用祂的統治權。神是君王,統管萬有,而且,祂掌管人類和邦國的命運。祂藉著耶穌基督復興祂的國度;復活的主啟示「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已賜給了祂(太二十八18)。在基督裏揀選我們得救,「原是那位隨己意行、做萬事的,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弗一11)。神的權能旨意雖是隨己意而行,但並非就是任意專橫的,它乃是公義和聖潔。祂創造世界,頒佈律法,作為祂百姓生活的準則。祂立約、賜福和審判。神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提前六15)。祂要所有屬下都順服祂愛的命令(申六45;太二十二37-40;約壹五3)。全能神的統治權能意即祂的權能不受任何約束或限制;祂無所不能、擁有全能(啟四8)。祂藉著帶有權能的言語,創造了萬有,而且,祂「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在全能的神沒有難以作成的事(創十八14;耶三十二27;太十九26);祂守約施慈愛,應驗祂所有的應許(路一37;來六18;提後二13)。這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一16),因為基督是「神的能力」,藉此拯救一切相信的人(林前一24)。因此,信徒必須「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裏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弗一1920)。神的榮耀所有神的屬性概述在經文中,均指向神的榮耀。祂的威嚴、偉大、榮美和光輝,祂居住在人不能接近的光中,表明祂是「榮耀的神」,「向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顯現」(徒七2);神向摩西顯示祂的榮耀(出三十三1819,三十四67)。主耶穌基督的父神是「榮耀的父」(弗一17)。「諸天述說神的榮耀」(詩十九1);「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你將你的榮耀彰顯於天」(詩八1)。到了最後,天上、地上和地底下的人,「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11)。世上所有的人都是為了神的榮耀而受造,基督徒無論做任何事,都要為榮耀神而作(林前十31),這樣,便可反映出神固有的榮耀在他們裏面。FredH.Klooster另參:「神的名稱」;「一神論」;「啟示」;「榮耀」。――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