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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

 

財富(Riches,Wealth)以金錢或所擁有的產業來衡量的財產,包括土地或房屋(賽五8-10)、牲畜(撒上二十五23)、僕婢(撒上八11-18)。巨富可為人帶來影響力和權力,正如希伯來文中「富裕」一詞的含義。聖經中有許多關乎物質富裕的言論,並清楚道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十二15)。明顯地,神擁有所有的財富,因為祂是萬有的創物主,祂掌握一切(詩五十10-12)。神創造了萬物供人享用(提前六17),因此,富有的人應感恩,而不應感到尷尬。一個人可擁有的任何東西都來自造物主(詩二十四1),因此所有財富都應視為神的祝福。亞伯拉罕的僕人便是存著這種態度說:「耶和華大大地賜福給我主人」(創二十四35),大衛也可向神禱告說:「豐富尊榮都從你而來。」(代上二十九12)縱使財富是用勞力賺取的,聖經也提醒讀者,他們的智慧和資源都是神所賜予的。耶穌在按才幹受託付(太二十五14-30)和交銀予十僕(路十九11-26)兩個比喻中,便說明了這重要的教訓。如此看來,聖經並沒有在任何地方說,擁有財產或變得富裕本身是錯誤的事。若神的子民擁有任何東西是不對的話,十誡中有關偷竊和嫉妒的誡命便無從說起了。耶穌也不曾說富有是罪惡。有些人拿早期教會的生活模式,來提出基督徒應該沒有私人的財產或任何形式的財富。路加告訴我們說:「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徒四32),這奉獻的榜樣是給所有基督徒的挑戰,尤其是那些富裕的人,但並沒有指出私有財產是錯誤的。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可怕的結局正弄清了這一點(徒五1-11)。舊約看財富的態度尤其積極,「諸般勤勞都有益處,嘴上多言乃致窮乏」(箴十四23)。但箴言也描畫了聖經圖畫的陰暗面。智慧人說,財富可能是一個祝福,但也可以導致關係之破裂和個人的災難(箴十八23,二十二16)。這些實際的提醒,為耶穌那有關富裕所招致之各種危險的教導作了伏筆。耶穌教導說,富裕能破壞和平(太六24-34),叫人看不見別人的需要(路十六19-31),阻礙人進入永生的門(可十17-27),甚至帶來神的審判(路十三16-21)。祂告訴門徒不要為自己積蓄財富(太六19),並讚許那些奉獻自己所有的人(太十九29)。

這些強烈的字眼顯示耶穌是反對擁有財富的,但祂嚴厲的警告事實上並非指向財富本身,祂所指摘的是許多人獲取財富的各種錯誤態度,及他們使用財寶的錯誤方法。阻礙屬靈生命成長的是追求財富的欲望,而不是擁有財富,正如撒在荊棘裏的種子,被財富擠得不能結實(太十三22)。那不肯饒恕人的僕人因貪得無厭,所以帶來了災禍(太十八23-35)。在財主與拉撒路比喻中,是財主的自私,而不是他的財富,注定了他的命運(路十六19-26)。保羅掌握到這些比喻的主要教訓,所以他寫信給提摩太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六10)當財富駕御了一個人的生命時,便產生最大的危險。整本聖經都警告人不要陷入這種以物質為偶像的態度之中(例:申八1718;路十四15-24)。撒但曾引誘耶穌以物質上的財富和權力代替神的位置(太四89),耶穌則明明地勸告人不要把金錢看作主人(太六24)。按著這觀點,耶穌曾吩咐年輕的財主變賣他的所有(可十17-22),但這財主卻容許他的財產佔有了他。耶穌的目的是叫他看見自己所受的轄制而逃出這自建的牢籠。他離開耶穌的行動,證明了財富實在有一種強大的牽引力。這些率直的警告,是耶穌在有關財富的教導上最醒目之處。但祂在暴露這些錯誤態度的時候,也仔細地列出各種正確的態度。祂說,人若認知自己是神的管家(而不是主人),負責管理所擁有的財產,便會發現他們的財富在事奉主的時候有很大的價值(路十二42-44)。這樣,他們的財產(無論多寡)便不會阻礙耶穌與他們相交,反而可幫助人敬拜神(路二十一1-4;約十二1-7);不會叫他們變成守財奴,反而容許他們實際地表達愛鄰舍之心(林後八2);不會因貪慾而破壞他們內心的平安,反而在他們愈加倚靠天上的供應者時,得享安寧(路十二29-37;提前六17)。

因此,根據聖經的教導,有關財富的道德觀念全在乎個人的態度。聖經常把屬靈和物質的財富作比較,藉以有力地圈點出其中的真理。那些以得著物質上的財寶為人生目標的人,其價值觀念是錯誤的,無論他們是多麼富有,在神眼中仍是貧困的(太十六26;啟三17)。耶穌的看法是,那些真正富裕的人,是以事奉祂和尊祂為王作為人生主要目標的人(太十三44-46),他們的財產以信心和好行為來計算(提前六18;雅二5)──是一種在天國銀行裏的存款,沒有人能把它偷去,也不能朽壞,「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那裏」(太六19-21)。DavidH.Field另參:「貨幣和銀行業」;「窮人」;「工價」。――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