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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提要 壹、作者 福音書的作者都是隱名的,但從早期的教會歷史資料,可知本書的作者是馬可。馬可是他的拉丁名字,希伯來名則叫約翰(參徒十二12)。據信他的家相當富有,樓房非常寬敞,被主選用來作和祂門徒吃逾越節筵席的場所;又在主復活升天以後,一百二十名門徒聚集在那樓房裏禱告,結果帶下五旬節(參徒一12~15;二1)。一般都稱那樓房為『馬可樓』。又有人說,客西馬尼園也是馬可家所有,主與門徒們可以常常到那裏去禱告,因此猶大知道主在吃完晚餐後,必定又是到那園裏,才會率領公會的兵丁去那裏捉拿耶穌。當主被捉拿時,那一個丟下所披的麻布,赤身逃走的少年人(參十四51~52),大概就是馬可本人;因為別的福音書均未提到這事。 馬可的一生,受到他母親馬利亞(參徒十二12)、表兄巴拿巴(參西四10)、使徒保羅(參提後四11)、和使徒彼得(參彼前五13)等四個人極大的影響。母親馬利亞非常愛主,把自己的家和花園獻給主用,以後又讓教會作為聚會禱告之用,使耶路撒冷教會得以穩定發展,更進而推廣福音達到全世界。我們可以說,整個基督教的歷史,是從馬可家開始的。 馬可的表兄巴拿巴,是生在居比路的利未人(參徒四36),他大概是因馬可母親的關係而信主;當耶路撒冷教會大復興時,他也將自己的田產房屋都賣了,供給教會需用(參徒四37)。後來被教會打發去安提阿,堅固那裏的信徒,並將剛信主不久的保羅(原名掃羅),也從大數帶到安提阿,一起同工事奉主(參徒十一22~26)。 後來,聖靈差遣巴拿巴和保羅出外傳道,他們就帶著馬可作幫手(參徒十三1~5)。可惜,可能由於馬可出身富家,吃不慣出外旅行的苦,以致中途離開他們回耶路撒冷去(參徒十三13)。後來也因著他的緣故,以致保羅和巴拿巴不能同工,彼此分道揚鑣,巴拿巴就帶著馬可離開保羅(參徒十五36~41)。雖然如此,可能經過數年以後,馬可終究和保羅和好,熱心事奉主。保羅在書信中囑咐歌羅西的聖徒接待馬可(參西四10),並承認他是同工(參門24),是在工作上不可少的助手(參提後四11)。 至於馬可和使徒彼得的關係,也很密切。當天使救彼得出監的時候,他「想了一想,就往那稱呼馬可的約翰他母親馬利亞家去」(徒十二12)。馬可家裏的使女羅大,還沒有看見彼得的面,就能認出門外他的聲音,可知他在馬可家中不是一個生人,平時是很相熟的。彼得在書信中稱馬可為『兒子』(彼前五13),很可能馬可就是由彼得帶領得救的,所以視他為屬靈的兒子。又根據早期教會的傳說和馬可福音的內容,我們可以推知馬可也曾跟隨彼得學習事奉主,甚至整本馬可福音書乃是出於使徒彼得的傳授;詳情請參閱次項。 貳、又稱『彼得福音書』 馬可並非追隨在主耶穌身旁的十二使徒之一,可是在他的福音書裏,描寫主的一言一行,猶如目睹,非常生動、細膩;往往主的一個小動作或是小姿勢,一個不易注意的地位或是時間,他都記得詳詳細細。例如:「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時候...」(一35);「一幫一幫的...一排一排的坐下,有一百一排的,有五十一排的」(六39~40);「眾人一見耶穌...就『跑』上去問祂的安」(九15);「於是領過一個小孩子來,叫他站在門徒中間,又抱起他來...」(九36);「耶穌對銀庫坐著...」(十二41)。 這些記載是否出於馬可自己的想像?決不是!原來本書的記載都是由使徒彼得所口授。所以有許多解經家稱馬可福音為《彼得的福音書》。 根據早期教會歷史,馬可曾被稱為使徒彼得的傳譯員,所以乃是他把彼得口授的福音書,寫成希臘文,就是這本《馬可福音書》。帕皮亞(Papias)說:『馬可記下他所記憶的...』猶斯丁(Justin Martyr)稱本書為《彼得的回憶錄》。愛任紐(Irenaeus)說:『彼得和保羅去世後,馬可給我們寫出彼得所講的。』俄利根(Origen)說:『馬可寫的福音是彼得指導他的。』 除了許多旁證之外,我們也可以從書中許多的內證斷定本書是彼得傳授的福音。 (1)本書有好多處特別提起彼得的名字,而其他福音不提。例如:「西門和同伴追了祂去」(一36);「彼得想起耶穌的話來,就對祂說,拉比,請看,你所咒詛的無花果樹,已經枯乾了」(十一21);「耶穌在橄欖山上對聖殿而坐,彼得、雅各、約翰和安得烈暗暗的問祂說...」(十三3);「你們可以去告訴祂的門徒和彼得說,祂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裏你們要見祂」(十六7)。 (2)相反的,本書也有好多處,有關彼得獨特的表現時,故意將他的名字隱藏起來。例如:不提他走在海面上的事(比較可六50~51和太十四28~31);不提磐石和天國鑰匙的事(比較可八29~30和太十六17~19)。 無論是顯明或隱藏,都是有意的,也都是說明本書是和彼得有關係的。 此外,本書所記載的事實,幾乎都是彼得本人在場,是他親眼目睹、親耳聽見、親身所經歷的事,因此,我們在本書裏面,也幾乎處處可以看出彼得的影子來。 叁、寫作時地 一般聖經學者公認,三本『對觀福音書』(即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中,馬可福音成書最早,而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是參照馬可福音改寫,並加添其他資料而成的,故其完成年代應比馬太和路加福音更早,大約是在主後五十年到六十年間。 馬可寫本書的地點雖然傳說不一,有的說在羅馬,有的說在埃及的亞歷山大城;但據一般可靠的推理,本書應是寫給羅馬人,故極可能是在羅馬寫的。彼得前書第五章十三節的『巴比倫』即指羅馬的暗語。 肆、本書受者 由本書的內容推測,本書是以羅馬人為對象而寫的: (1)在本書中,比較少引用舊約的經節,約為馬太福音的一半。馬太引用一百二十八次舊約,而馬可僅引用六十三次。 (2)本書也少提到猶太背景的事,如果不能避免時,總是加以解釋。例如:「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三17);「以利大古米,繙出來就是說:閨女,我吩咐你起來」(五41);「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七11);「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節羊羔的那一天」(十四12)。 (3)本書中使用許多拉丁文字彙。例如:「護衛兵」(六27);「罐」(七4);「稅」(十二14);「大錢」(十二42);「百夫長」(十五38,44,45)等。 (4)本書中的「四更天」(六48;十三35)是羅馬人的習慣計時分法,並不是猶太人所習慣的『三更天』(參路十二38)。 (5)本書特別提到:「古利奈人西門,就是亞力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十五21),因為在羅馬的信徒認識魯孚(參羅十六13)。 伍、本書特點 本書的特點如下: (1)本書大體上是按照所發生時間的次序寫的。 (2)本書雖然是四福音書中最短的一卷,但它所記的歷史事實,比其他三卷福音書更詳盡。 (3)本書略過主耶穌的出生和早年事蹟,而只記述祂公開服事的片段,尤其強調祂後期的服事,幾乎用了三分之一的篇幅來敘述祂最後一週受難的經過。 (4)本書中的主耶穌,顯然以僕人的姿態出現,故描述祂的工作事蹟,偏重在醫病、趕鬼等神蹟奇事,而少有長篇教訓和比喻;因為僕人宜於少說話,多作事。 (5)本書既然重在表明主耶穌是『僕人』,故遣詞用字也相當特別,例如:祂被聖靈『趕』到曠野去受魔鬼的試探(一12原文直譯);用類似「立刻」、「隨即」的詞達四十多次,以顯明祂的工作幾無間斷。 (6)本書所描述的主耶穌這位神的僕人,乃是極其勤勞、忙碌的,祂無論在陸地、海洋或曠野,也都忙個不休,從早到晚不停地工作,天晚日落了,還是忙著醫治病人(一32),直到深夜;次日天未亮就起來(一35)。就這樣很少有歇息的時間,甚至連吃飯的工夫也沒有(三20;六31),以致祂的親屬都說祂是癲狂了(三21)。 陸、主旨要義 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一1,11;三11;五7;九7;十四61等),所以祂擁有醫病、趕鬼、行神蹟奇事的權柄,使群眾為之懾服。甚至當祂死在十字架上時,羅馬的百夫長亦禁不住說:「這人真是神的兒子」(十五39)。 這位神的兒子,道成肉身,取了奴僕的形像,在地上作神完美的僕人。祂對人的痛楚滿了「慈心」(一41),「憂愁」人心的剛硬(三5);對己仍有人性「驚恐、難過」的感覺(十四33),故多多「禱告」倚靠神(一35;六46;十四35);對神以『神的旨意』為依歸(八33;十四36),最終在十字架上喝盡神所賜的『苦杯』(十38;十四36;十五34)。 柒、與他書的關係 馬可福音與其他三本福音書,都是描寫耶穌基督,惟所描寫的角度各不相同:馬太重在說祂是君王,馬可重在說祂是奴僕,路加重在說祂是人子,約翰重在說祂是神子。啟示錄第四章中的四活物很像主在四福音中的四方面。馬太福音的主像獅;馬可福音中的主像牛,先是耕種,後在壇上作祭牲;路加福音中的主像人;約翰福音中的主像飛鷹(參出十九4;申卅二11)。 馬太福音說到耶穌是『大衛...的苗裔』(耶卅三15),是到地上為王,所以稱祂是亞伯拉罕(萬國之父)的兒子和大衛(以色列第一位王)的兒子(太一1);又因為王是有王系的,所以有家譜(太一1~17)。馬可福音說到耶穌是『僕人的苗裔』(亞三8),耶和華的『義僕』(賽五十三11),『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7~8);僕人無所謂身世,所以不記載耶穌的家譜。路加福音說到耶穌為人子(完全的人),所以家譜追敘到亞當(路三23~38),因為亞當是人類的始祖。約翰福音說到耶穌是神的兒子(完全的神),神是無始無終的,因此在時間上追敘到太初(約一1),就是無始的永世。 注意:馬太福音是結束在主復活;馬可福音是結束在主升天;路加福音是結束在主應許聖靈降臨;約翰福音是結束在主再來。 捌、鑰節 「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十45) 玖、鑰字 「一...就」(一10,29;五2;十五1)、「立刻」(一18,30,43;12;三6;四15,16,17;五29;六54;十52)、「隨即」(一20,21;六27,45;八10;十四45)、「就」(一30,43;四29;六25;七35)、「即時」(一42)、「(立刻)知道」(二8)、「(立刻)同」(三6)、「最快」(四5)、「登時」(五30)、「立時」(五42;九24;十一3)、「連忙」(六50)、「(立刻)認出」(六54)、「一」(九15,20;十一2)、「忽然」(十四43) 註:以上原文皆同字 拾、內容大綱 (一)僕人的豫備: 1.僕人道路的豫備(一1~8) 2.僕人的受浸(一9~11) 3.僕人的受試探(一12~13) (二)僕人的服事: 1.在加利利帶著門徒的服事(一14~三35) 2.在加利利訓練門徒的服事(四1~七23) 3.在加利利和周邊地區的服事(七24~九50) 4.在猶太地和比利亞的服事(十1~52) 5.在耶路撒冷的服事(十一1~十三37) (三)僕人的順服至死: 1.受難的豫備和豫表(十四1~42) 2.被捉拿、受審和被否認(十四43~72) 3.被定罪和戲弄(十五1~20) 4.被釘死十字架上(十五21~41) 5.被埋葬(十五42~47) (四)僕人的復活和升高: 1.復活和顯現(十六1~18) 2.被接到天上並和門徒同工(十六19~20)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馬可福音註解》 馬可福音(Mark,Gospelof)新約第二卷書,大概由耶路撒冷的約翰馬可寫於主後60至68年間。特點馬可福音有許多與其他福音書不同的地方。例如,通常譯作「隨即」的一個詞,在馬可福音出現了超過40次之多,而在新約其他書卷則只出現了10多次。雖然這可能只是作者的一種寫作風格,與馬可那毫不矯飾和通俗的作風符合,但這特色也實在給整卷書的敘述加快了速度。馬可關注耶穌的行動過於衪的教訓(與馬太和路加顯著地不同),他的敘述從一個場景很快轉到另一個場景,沒有任何停頓的空間。由於這卷書篇幅很短(只有路加福音的一半),作者的原意可能是希望讓讀者一口氣讀完;即使用來朗讀,全書也只需要1個半小時左右。無論如何,這書給人一種催迫感,這是無可置疑的。本書還有其他更重要的特色。人若不熟悉耶穌生平,首次讀馬可福音,一定會覺得此書的開始很突兀。開頭一句像題目的簡短句子之後(一1),作者馬上用簡單、令人費解的說話來形容施洗約翰的職事;接著就把耶穌介紹出來,說是從拿撒勒來的,卻沒有交代衪早期的生平事蹟;不但如此,本書超過1/3的篇幅是描述耶穌在世最後1個星期(所謂受難週)的事情。這些特色加上其他因素,為全書加添了一份神祕感;馬可著重指出那些與耶穌接觸的人,常會感到驚惶和希奇(二12,四41,五15、33、42,六51,九6,及其他幾段經文,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十32那奇怪的措詞)。假設馬可福音果真是在十六章8節收筆,那麼作者顯然是希望給讀者留下一種敬畏的印象,正如門徒親眼看見耶穌復活時的感受一樣。人為何會這樣恐懼和希奇呢?馬可的答案很清楚;耶穌雖然是一個如假包換的人,但同時也是神。馬可比其他福音書的作者更強調耶穌的人性,從他對耶穌情緒的描寫上可見(一41,三5,八12,十14)。然而,他主要的重點還是在主的神性。馬可在書中稱耶穌是「神的兒子」(有些抄本缺此用詞),這是魔鬼(三11,五7)和神自己(九7)都承認的。本書真正的高潮也許就是十五章39節,馬可敘述一個外邦人──羅馬百夫長──看見耶穌喊叫斷氣,就驚歎道:「這人真是神的兒子!」結構馬可福音的結構很簡單。首8章概述耶穌公開傳道的性質,以梅花間竹的方式穿插著兩類不同的故事,一類故事是顯示祂聲名日噪,另一類故事則強調猶太領袖對祂的反對。雖然這8章指出耶穌到來造成了一些張力,但普遍來說,這8章經文給人一種成功和樂觀的印象。到了第八章末,特別從31節開始,情況急速下轉;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彼得剛認耶穌為彌賽亞,耶穌立即表明彌賽亞必須死,這是衪首次透露這信息,門徒都很失望。不知如何是好。接著,這信息接二連三地重複(九9、31,十32-34,十四17-25),消極的思想籠罩著門徒,最後,他們都離棄了主(十四50)。有趣的是,這消極的信息在本書上半部3個不同的地方已埋下了伏線:三章6節(耶穌的敵人設計除滅祂),六章6節上(拿撒勒人不信衪),八章21節(門徒誤解祂)。有些學者認為馬可用這3節聖經來作本書頭3部分的分界。此外有些學者留意到兩次醫治瞎子的事件(八22-26,十46-52),似乎是一個段落的開始和結尾,這段落強調門徒在靈裏的眼瞎。另一個分段的線索在十四章1節,這節經文明顯劃分了本書最後的部分。內容提要根據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為馬可敘事的發展寫出一個大綱,這大綱在二分的結構中有6個主要的分段。引言(一1-13)第一部分:愛戴和反對(1)耶穌的權柄與法利賽人的敵意(一14至三6)(2)群眾的反應(三7至六6上)(3)門徒的誤解(六6下至八21)第二部分:黑暗和死亡(4)彌賽亞的使命與門徒的眼瞎(八22至十52)(5)最後的工作(十一1至十三37)(6)受難的敘述(十四1至十五47)結語(十六1-8)雖然不能說這大綱就是作者原本的寫作構思(也許馬可並沒有刻意定出一個詳細的寫作大綱),但這6個分段提供了一個有用的起點,讓我們對本書的內容有一個總括性的瞭解。耶穌的權柄與法利賽人的敵意(一14-6)本書引言部分(一1-13)介紹了施洗約翰的事工,以及耶穌的受洗與受試探。緊接著引言,馬可以一句概括的話展開了這卷書的主要內容(一14、15),這兩節經文似乎暗示耶穌公開傳道,是由約翰下監所引起,而祂傳道的重點在宣講神國馬上要降臨。跟著就是呼召第一批門徒(一16-20),以及一連串的事蹟。這些事件都在迦百農發生,而且顯然是在24小時之內發生的:首先在會堂教訓人;之後就醫治一個被污鬼附著的人;然後治好彼得的岳母;晚上又醫治許多病人;最後獨自禱告。在耶穌宣告說要把祂的事工擴展至加利利全地之後(一39),馬上就是潔淨大痳瘋患者的故事(40-45節)。其後是一組很重要的事件(二1至三6),重點全在於耶穌與猶太領袖的衝突:包括治好和赦免一個癱瘓病人;呼召利未並在他家裏坐席(同坐席者,除了耶穌之外,還有眾人皆憎惡的稅吏),席間特別在禁食的問題上,引起了一些爭執;以及兩個有關如何守安息日的故事。群眾的反應(三7至六6上)第二段的開始與第一段相同:一句概括性的句子(耶穌在湖邊治病,三7-12),跟著是正式設立十二門徒(13-19節)。其後3節重點集中在耶穌親屬與文士對衪的指摘(20-22節),引出了有關撒但、褻瀆聖靈,以及誰是真正的親屬等問題(23-35節)。第四章大部分是耶穌講論有關天國的比喻──撒種的比喻、種子長大的比喻、芥菜種的比喻──其中加插了闡明耶穌教訓的性質與目的的說話(10-12、21-25、33、34節)。到了晚上,耶穌和門徒就橫渡加利利湖,帶出平靜風浪的故事(四35-41),以及在湖另一邊治好格拉森被鬼附的人(五1-20)這件事。他們回程往迦百農的時候,又醫治患血漏的婦人,並叫睚魯的女兒復活(21-43節)。這段落以耶穌回家鄉拿撒勒傳道,並在那裏被厭棄(六1-6上)為結束。門徒的誤解(六6下至八21)第三段有兩個引子:差遣十二門徒(六6下-13)及施洗約翰之死(14-29節)。門徒傳道回來之後,耶穌打算休息一下,但群眾仍跟隨不捨;耶穌於是教訓他們並給五千人吃飽(30-44節)。渡過了湖(45-52節,其中有耶穌行於水面上的神蹟),耶穌在革尼撒勒及附近的地方治好了許多病人(53-56節)。其後是與法利賽人展開一場有關洗手之禮的爭論(七1-8)。在這爭論中,基督確定了神的話比人的傳統更有權威(9-13節),並向眾人說明何謂真正的潔淨(14-23節)。其後幾件事蹟,發生在耶穌離開加利利期間,祂先來到推羅,在那裏治好一個外邦婦人的女兒(24-30節)。跟著離開推羅,來到低加波利,治好一個耳聾舌結的人(31-37節),並給四千人吃飽了(八1-10)。法利賽人要求耶穌行神蹟(11、12節),耶穌就趁機提醒門徒防備法利賽人的酵,但門徒誤解了祂的意思(13-21節)。彌賽亞的使命與門徒的瞎眼(八22至十52)耶穌仍在加利利省外,但已來到附近的伯賽大城,在那裏治好一個瞎子(八22-26)。其後帶領門徒北上該撒利亞腓立比,彼得就在那裏承認耶穌是基督(27-30節)。門徒的認信(彼得只是他們的代表)引致耶穌預言自己將要受死。彼得拒絕接受這預言,主責備他,並告訴他們作主門徒的代價(31-38節)。門徒不能明白基督為何要受死,這正是耶穌登山變象的背景(九1-8),祂向彼得、約翰和雅各保證神國必定會來(留意第1節);在山上,父神親自吩咐他們要聽從耶穌的預言(第7節)。並且稍為談論到復活和以利亞的到臨等事(9-13節),其後,馬可又描述耶穌治好一個被污鬼附身的男孩(14-29節)。回到加利利,耶穌再次預言衪的死(30-32節),可惜門徒的回應竟是討論在天國裏誰為大這種瑣事(33-37節)。在這情形之下,作者只好再進一步引述作主門徒的真義(38-50節)。隨後馬可描述耶穌最後一次離開加利利,開始其南下的旅程。在這旅途上,耶穌講論有關離婚的教訓,並且談論到小孩與屬靈權利的問題(十1-16)。這時候,耶穌遇到一名年輕的財主(17-22節),再一次帶出有關門徒代價的教訓(23-31節)。當耶穌第三次預言受死時(32-34節),門徒的回應又是自私的行徑;這次雅各和約翰發出了極具野心的要求(35-40節),其他門徒對此事甚為惱怒。主再次責備他們,祂自己來到世間,也不是要受人服侍,乃是要服侍人,並且捨命,作多人的贖價(41-45節)。這段的結束回應它的開始;另外一個住在耶利哥城,名叫巴底買的瞎子得醫治(46-52節)。最後的工作(十一1至十三37)這段很自然地又分成3個平衡的小段。第一小段(十一1-26)包括3件事件:榮耀進城,咒詛無花果樹和潔淨聖殿。第二小段(十一27至十二44)尤其重要,因為耶穌在這裏與猶太領袖有一連串的爭論。所爭論的題目包括:耶穌權柄的來源(十一27-33),凶惡園戶的比喻(十二1-12),納稅給該撒的合法性(十二13-17),撒都該人不信復活(十二18-27),最大的誡命(十二28-34),以及大衛子孫的問題(十二35-37)。這小段以防備文士的警告和寡婦奉獻的故事來結束(十二38-44)。第三小段(第十三章)全是在橄欖山上的訓言,包括預言聖殿被毀(1、2節),預言災難(3-8節)、逼迫(9-20節)、假先知(21-23節)和最後的結局(24-27節)。這訓詞以勸勉門徒多方儆醒作結束(28-37節)。受難的敘述(十四1至十五47)這最後的段落以祭司和文士設計謀害耶穌為開始(十四1、2)。這段可以分作兩小段。第一小段所敘述的事件是耶穌受審的序曲(3-52節),包括耶穌受膏(3-9節),猶大出賣主(10、11節),最後晚餐及相關事件(12-31節),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32-42節),以及耶穌被捕(43-52節)。第二小段敘述耶穌在猶太人面前受審(53-65節),彼得不認主(66-72節),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審(十五1-15),釘十字架(16-41節),以及埋葬等(42-47節)。這福音書的結束,既神祕又榮耀,它宣告耶穌從死裏復活的消息(十六1-8)。最早期的希臘文抄本(也公認為最可靠的抄本)在第8節便完結了,但大部分抄本卻把描述耶穌向門徒顯現那12節經文包括在內。歷來的詮釋方法最早期的傳統最早期的見證來自帕皮亞(約主後60-130),他寫了好幾部有關耶穌教訓的註釋書,在書中引述了好幾種從「長老約翰」(可能就是使徒約翰,但不能確定)而來的傳統說法。帕皮亞指出:「長老也這樣說:『馬可作了彼得的譯員,又把彼得記憶所及,一切有關主所說所行的都記錄下來,雖然他的記錄並非按著次序,卻十分準確。』」(引述自第四世紀該撒利亞優西比烏的著作《教會史》3.39.15)。我們無須懷疑這句話的可信性;馬可幾乎可以肯定就是使徒行傳十二章12節提及的約翰馬可(參彼前五13)。他是彼得的門徒,而馬可福音的寫成,起碼有些部分是靠賴使徒彼得的憶述而寫成的。然而,這一點並不足以說明馬可福音的特色。例如,帕皮亞的評論提到這福音書「並非按著次序」,指出馬可並不是要寫一本按年代記述的傳記。此外,帕皮亞又補充說(帕皮亞的話含糊,這是後人對他話語的一種解釋),馬可(或彼得?)修正這些資料以適應他當時教導上的需要,因此,任何不準確的地方都歸罪馬可身上。最早期的基督徒遇到幾卷福音書有不協調的記載時,似乎都以馬可的寫作目的和背景來解釋。第二、三、四世紀基督徒作者的論調似乎都以帕皮亞的見證為依歸,但他們所提供的其他資料也有個別的價值。例如,有一份較早期的文獻(日期不能確定),通稱為「反馬吉安緒論」,其中確定此書是馬可於彼得死後(六十年代中期),在義大利完成的。許多學者都認為這見證是可靠的。但馬可在彼得殉道前寫馬可福音的說法,仍不可就此完全抹煞。一般來說,早期的作者傾向強調彼得的貢獻,而漠視馬可採用其他資料的可能性。 16個世紀以來不明確的立場馬可既然是記錄了最傑出的使徒的見證,他的福音書應該在教會中極受歡迎才是。但事實上,早期基督徒似乎很少留意這本書。根據遂特的說法,早期教父對馬可福音的獨特價值,並未能下一個清楚的評核。此外,在首5個世紀中,許多人為其他福音書作註釋,卻沒有一人為馬可福音作註釋。不過,這情況是不難理解的。除非要為符類福音(馬太、馬可、路加)作仔細的對照,否則馬可福音的資料全都可以在其他兩卷書中找到。馬太和路加不單有馬可所記載的事蹟,而且還有許多耶穌的教訓,既然這樣,何不選用這兩卷福音書呢?(尤其是馬太,因它詳盡地記錄了登山寶訓。)極具影響力的神學家奧古斯丁(354-430)沒有留意到當馬太和馬可記載相同的事蹟時,馬可往往有較「詳細」的敘述,所以他主張,馬可只是馬太福音的簡本而已!(馬太是使徒,較被重視。)其實,奧古斯丁忽略了馬可的資料也是來自一個使徒(彼得);顯然奧古斯丁的見解並不符合事實,但也被默默地接受了。因此,整個中世紀,甚至步入近代,馬可福音在基督教會中,都只佔有次要的地位。這態度與現代學者極其重視馬可福音的事實,成了強烈的對比。馬可福音能列入基督教正典中是蒙神的保守,這是一件值得留意的事情。早期基督徒注重教義上的訓練,登山寶訓是他們訓練的一個重點。基於這需要,他們便不會認為馬可福音有甚麼吸引之處。我們可以想象,他們當時一定考慮到是否需要把馬可福音列入正典中,因為馬可福音的資料皆可在其他福音書中找到(況且,那些對數字象徵學有興趣的人也許感到「三福音」更吸引)。然而,事實上從未有正統的基督徒反對把馬可福音列入新約中,它與彼得的密切關係無疑是一個因素。奇怪的是,現今的基督徒(與聖經事件已有許多世紀的距離)在考究歷史和釋經時,把馬可福音放在一個無可置疑的重要地位上。這卷似乎對早期教會無用的(至少是在實際用途上)福音書,對我們來說卻又極其重要。這轉變該如何解釋呢?十九世紀:馬可先存論拉赫曼(1793-1851)在1835年所發表的一篇文章裏,提出一個理論說,符類福音雖然看似不同,但若將馬可與其餘兩卷書相比,就顯出它們其實十分相似;他的結論是,馬太和路加其實是跟從馬可的敘述次序。從這論點,不難作再進一步推論,而歸納出馬可是最早完成的符類福音;更重要的結論是,馬太和路加原是取材於馬可的。有些當代的學者認為拉氏這資料可以有不同的解釋,但馬可先存這論調仍然是普遍被接納的。再者,作研究的學者已嘗試研究在馬可以前,是否已經有福音書這類形式的文獻,但看來馬可福音是一部創新的作品──他創立了一種新的文學體裁,是這位平實不浮誇的作者一種極高的寫作造詣。我們需要知道,這理論是在福音傳統的可信性受到嚴重考驗時產生的。當時急進的學者懷疑我們到底認識「歷史上的耶穌」有多少。然而,現在馬可作為馬太和路加的寫作基礎已被看為極有可能──實際上,在十九世紀末,這已被視為可以肯定的事實──這可能性把馬可福音提升到學術研究的領域,成為基督教最基本的歷史文獻。不過,有趣的是,對馬可福音的歷史價值感到興奮的不是保守派的學者(許多仍繼續支持馬太先存的觀點),而是早期的自由派學者,馬可被視為以非超自然和心理的立場來描述耶穌。然而,明顯可見,後來自由派給馬可福音的詮釋,卻歪曲了這福音書的原意。二十世紀:懷疑論的復甦十九世紀非福音派學者在證明歷史中的耶穌一事上失敗後,帶來了一個不幸的後果。二十世紀的學者並沒有否定馬可先存論,卻試圖證明,即使是馬可福音,也不能嚴格地被視為一本歷史文獻。學者中最具影響力的首推威列得(1859-1906),他在1901年出版了一本書,強調所謂「彌賽亞祕密」在馬可福音的構思中之重要性。威氏指出,耶穌在公開傳道時沒有被公認為彌賽亞,早期基督徒為此事感到不愜意;在威氏心目中,耶穌本身並沒有彌賽亞的意識,所以他認為馬可虛構了以下的解釋:群眾在耶穌復活前沒有認出耶穌是彌賽亞,是因為耶穌自己吩咐門徒不要將此事張揚出去。雖然威氏這解釋沒有得到普遍的接受,但不少學者,尤其是德國學者,都被他說服,認為再不可以視馬可福音為一本純歷史性的書。在這情況下,德國學術界創立了一種新的研究方法,稱為形式評鑑學。根據這方法,學者著眼於福音書敘述中較小段、個別的單元。形式評鑑學者假設福音書中的故事和教訓在傳統中採取了一定的「形式」,在第一世紀時,流傳的媒介多是靠口傳,而且當時信徒必定是按他們環境的需要而「編寫」這些故事。因此,形式評鑑學的任務,就是找出每一個經文單元究竟是怎樣發展成形,才記錄在福音書上。這方法對那些承認馬可福音的歷史性的學者也非常有用。可惜的是,形式評鑑學發展至1920年代,學者強調各經文單元是任意改編組合,然後放置在福音書中的。換句話說,馬可福音的歷史性被認為是不可靠的。一些急進的形式評鑑學者,特別是布特曼(1884-1976),指出不單是福音書的年代,就是個別事蹟的記載,也是不可靠的。布特曼認為福音書代表早期基督徒的觀點,多於耶穌本身的所言所行。當代學術觀點:馬可的神學在某方面,形式評鑑學(以及探討馬可的資料來源所用更廣的方法)仍然為大部分新約學者所用。然而,從1950年代初期開始,形式評鑑學單獨使用時之不足,已愈益明顯。過分關注各個獨立的故事,把這些故事抽離上下文,就把福音書作者看成了平凡的傳統收集者。因此,新約學術界把注意力轉向,視福音書為一些文學作品,嘗試找出作者寫作的神學目的。這個早已在威列得和其他學者心裏萌芽的新方法,稱為編輯評鑑學。應用編輯評鑑學來研究馬可福音的先鋒人物是馬克遜。他在1956年出版的《佈道家馬可》一書中,指出馬可必定是被某種原動力或神學因素所推使,而把那些為形式評鑑學所分割了的獨立傳統故事組合協調成書(明顯地,編輯評鑑學家並不排斥形式評鑑學──他們是在形式評鑑學的基礎上建造上去的)。馬克遜分析所得的馬可神學並未得到廣泛認同,但他確為後來的研究定立了方向。可惜馬克遜和主要的編輯評鑑學家一般都認為福音書作者既就其神學目的而寫作,其作品的歷史價值就被降低了。這假設是不對的。1944年,福音派學者史頓侯斯指出,根據現今的歷史定義來看,馬可福音不算是一卷單純記錄歷史的傳記,因為作者基本上是一位佈道家,負責傳揚和解釋福音信息。雖然如此,史頓侯斯卻堅持馬可的神學也「包括」了它在歷史上的真實性,因此,「人不能單看馬可在信仰上的大前提,而指摘他的記載不符合歷史事實」。現今學者仍在討論馬可信息中的各個層面。為甚麼馬可好像特別強調神蹟性的故事?這些事蹟是否反映了馬可本身的基督觀;還是馬可藉著這些故事,否定那些過分強調神蹟的異端?馬可的信息與保羅那獨特的神學觀點有何關係?我們又能否從社會學的角度去分析那個促成這卷福音書形成的社群?雖然這些討論都還沒有確實的答案,但學者的辯論確提供了寶貴的洞見,使我們對馬可福音有更進一步的瞭解。作者、寫作年代、地點聖經雖沒有告訴我們馬可福音的作者是誰,也沒有提供寫作年份和地點的資料。但如何解釋這卷(或任何一卷)聖經,在很多情形下是視乎我們能否把它放在適切的歷史背景中。那麼,我們怎能確定這些資料呢?我們可以有兩種證據,就是外證與內證。外證包含古代文獻中所有關於馬可福音的明確資料;內證指一些可從福音書本身的特徵推尋而得的歷史資料。明顯地,一般人皆認為外證比內證客觀;特別是後者需要對經文先有相當的闡釋。然而,我們不應強調這個差異。一方面,當我們評定一些外證,如帕皮亞的見證,必也摻入一些「主觀」成分。另一方面,基於內證而產生的理論,有時,它的說服能力之大遠超過外證的價值。到底兩種資料的比重如何分配,學者仍未有一致的意見。從下面的例子中,我們可以更清楚地看到這方法論上的困難。一位近代出色的解經家祈侯活主張馬可福音是南敘利亞一個「啟示文學群體」於主後70年,耶路撒冷被毀前不久寫成的。無可否認,這理論並沒有外證支持,但祈氏認為在他分析馬可福音的內容和特色之後,就不得不棄掉帕皮亞的見證。雖然祈氏的見解在時間的考驗之下,仍有可能贏取普世學術界的支持;然而,純粹基於內證的理論往往不能成立。事實上,既然有那麼多有關馬可的不同見解,可見單從福音書本身得來的資料並不夠明確,不足以確定事實。因此,認真地考慮外證才合理。若內證與這外證相衝突,我們只好承認無知。但內證若支持這外證,最低限度並沒有與之相衝突,則帕皮亞的見證已可被肯定;況且它也不像是捏造的(假的傳統大可推舉一個更知名的人物為這福音書的作者)。首先,帕皮亞並沒有明確指出馬可福音的寫作時間。有少數學者認為馬可福音的寫作年份是靠近主後70年之後。另一群少數的學者則基於一份最近在昆蘭發現的蒲草殘篇,主張寫作年份為第一世紀四十年代。(據何西奧可勒根的見解,這份主後50年的殘篇就是馬可福音六章52-53節。可惜的是,這殘篇只有20個字母,而且有一半是看不清楚的,因此大部分學者並未敢接受他的看法。)有很大部分的學者把馬可的寫作年份定於第一世紀六十年代,而保守派則通常喜歡定在六十年代早期。他們為何作此選擇呢?若馬可先存論是可信的,則明顯地,馬可應寫於路加之前;保守派學者一般認為路加的寫作年份約為主後62年,所以馬可必須寫於主後60年或61年。這個推論雖然很強,但卻不是決定性的。第一,路加的寫作日期還不能完全確定。第二,馬太和路加以馬可為參考資料的假設,雖然為大部分學者所採用,但畢竟仍是一項假設,況且有一部分學者強烈反對這說法。第三,有一個第二世紀的傳統(參看上文)主張馬可福音是寫於彼得殉道之後,那就是說不會在主後64年之前。第四,根據一個有力的見證(見下文),馬可福音寫作的時候,尼祿王的迫害(主後64)已經開始了。(根據另一個有關背景的見解,馬可是寫於主後66年,猶太人的革命開始之後。)因此,第一世紀六十年代早期的說法雖然仍有可能,卻不必一定接受。至於馬可福音的作者問題,學者似乎沒有否定帕皮亞的理由,即馬可(毫無疑問是使徒行傳十二章12節的約翰馬可)寫下彼得憶述的事情,然後以此為寫作馬可福音的根據。有些學者指出馬可福音中的地理位置有不準確之處(譬如我們不能確定大瑪努他的位置,可八10),一個像馬可這樣的耶路撒冷本地人,應該提供更可靠的資料。不過,馬可福音雖然確有地誌上的問題,但也不應被評為不準確(後世不認識大瑪努他這地方不能就指稱這地並不存在)。況且,書中其他地方(例:十四54、66、68)留給人的印象,是馬可對當地的地理環境細節十分熟悉。許多學者都可提供片斷的資料,支持彼得是本書的資料來源;彼得的岳母得醫治就是一個例子(一30、31)。總而言之,馬可書內雖然沒有證明帕皮亞的傳統見證,但也沒有與它相違。上一代幾乎人人都接受帕皮亞的見證,現代這情況已有了一些改變,但那些對這傳統抱懷疑態度的學者,也承認它有可能是真確的。談到本書的寫作地點,就更困難了。自從第二世紀以來,傳統的見解接受了帕皮亞所引伸的說法,認為馬可福音是寫於羅馬。雖然也有些學者提出其他可能的地點,例如加利利和安提阿,卻不能提供可靠的證據來支持。馬可確實在羅馬住了一段時間;而書中的特色(例:希臘文的拉丁化,和刻意解釋猶太傳統,在七3、4可見)雖然不能證明甚麼,但卻十分符合本書寫於羅馬的說法。此外,還有一個頗具說服力的觀點,就是本書寫成的背景可能正值羅馬基督徒受迫害的時候。背景、寫作目的、神學從釋經法的觀點看,沒有甚麼比勾畫馬可福音全景的任務更重要。然而在勾畫全圖之前,似乎應先解決一些細節的釋經問題(在某程度上這是需要的),不過任何一卷書中細節的意義,都在乎它與全文的關係。意思就是,我們必須常在這兩方面保持平衡:我們要在全文的亮光中闡釋細節,又因應細節的解釋去更正對全文的看法。然而,有誰能確定本書的寫作動機和目的呢?或許在此需要先指出,沒有任何一種解釋可以滿意地包羅所有的例證;另一方面,縱使最乏說服力的解釋,也可能提供一些有價值的見解。例如,上述曾經略提到一個觀點,說馬可當時可能正在對抗一個異端學派;那學派強調耶穌的神蹟,並且視祂純粹為一個行異能的神人。雖然這觀點發表時並未獲得普遍認同,但有好些學者確視馬可福音為一本更正某些神學思想的書。認為馬可與保羅有密切關係的學者馬雷夫指出,馬可這位佈道家要反對某些異端教派,因為他們歪曲了保羅的信息,單單強調基督屬天的形象(可與保羅在歌羅西書中針對異端的觀念作一比較)。正如馬氏所說,為了回應這些背離正道的異端,馬可強調「耶穌在世似乎矛盾的生活;時而受苦,時而得平反」。縱然有人認為這構思只是空想而已,但可能仍有它可取之處。正如上文曾說過,祈侯活把重點放在馬可的啟示文學背景上。祈氏與其他學者把主後66年猶太人的革命與這觀點連繫在一起,但我們不一定要把經文與這歷史事件作任何聯繫,才可細味馬可福音十三章(主耶穌對將來啟示的訓言)對逼迫中的初期讀者的重要性。要把馬可福音的背景重建,最滿意的做法可能是看這福音書與第一世紀六十年代中期尼祿王的迫害有關;舉個例來說,馬可是在眾福音書中唯一詳細記載耶穌被催促至曠野後,與猛獸同處的(一13)。據凌威廉的意見,這細節「對那些在鬥獸場中,無助地面對著猛獸的信徒來說,有著特殊的意義」。這說法雖然不無困難,但也為許多資料提供合理的解釋。首先,這說法與有力的傳統──指馬可福音寫於羅馬──相符合。第二,馬可針對那些正受逼迫的信徒而說,所以他在書中很快就提到約翰的下監和一些其他的細節。第三,馬可強調作門徒的代價。基督徒面對逼迫時,總想把作門徒的要求放鬆一點(四17、19)。第四,或許在這裏也該重提馬雷夫的觀點。他認為迫害會使基督徒容易接受幻影說(這說法強調基督只有神性,既然這樣,門徒就無需受苦了)。正因為這原因,馬可的回應就是強調耶穌的人性,而祂的人性特別在受苦的事件中表明出來。第五,明白了這背景,我們就瞭解主在第十三章的啟示信息的重要性,是要鼓勵門徒;在他們受逼迫試煉時,提醒他們將來必要得著榮耀。最後,馬可特別關心向外邦人傳福音的問題,這正符合羅馬異教充斥的環境,受苦的基督徒決不會忘記他們身處的不信群體。既有這特殊的傳福音任務,馬可就向他的讀者保證──耶穌真是神的兒子;就是羅馬的百夫長也開始認識這真理(十五39)。MoisesSilva另參:「馬可約翰」;「馬可先存說」;「編輯評鑑學」;「來源評鑑學」;「符類福音」;「馬太福音」;「路加福音」;「耶穌基督的生平和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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