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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 鬼魔Demons跟隨路西弗背叛神而墮落了的天使。―― 殷保羅《神學詞彙淺釋》 鬼,鬼附(Demon,DemonPossession)鬼是墮落的天使,本是神所造的超自然體,後來卻在撒但領導下悖逆神。「鬼魔主義」是指實行鬼魔之道;「鬼魔學」或「鬼魔論」是研究鬼魔及他們的活動,為的是要認識仇敵的詭計(林後二11),好正確地運用神的權柄,勝過他們(路十19)。 鬼之所指「鬼」,英語稱“demon”,源於希臘文daimon,本義為神(即「偽神」,參林前十20)。真神只有一位,其他任何矯稱「神」的靈物都是與神為敵的偽神,故而稱其為「惡靈」、「邪靈」或「鬼」。欽定本把希臘文daimon譯作“devil”(魔鬼),是不確的,因為「魔鬼」(源自希臘文diabolos)是指群鬼之首,天地之間只此一物,聖經對他的稱呼有很多。在聖經中,「靈」也可用來指「鬼」,再綴以各種形容語,如「惡鬼」(徒十九12、13),「污鬼」(太十1;可一23、26;徒五16),「病鬼」(路十三11),「聾啞鬼」(可九25)。這些鬼靈按其所施之惡,又可分為「殺人之鬼」、「自殺之鬼」、「色慾之鬼」、「抑鬱之鬼」、「恐懼之鬼」、「謊言之鬼」等等。這些鬼帶來不同的罪惡、悖神的態度。凡此種種,即聖經列舉之「情慾的事」(加五19-21)。 鬼也有個別的名字,聽來十分奇特古怪。如「塞塏」,「西姬」,本是埃及蝎神之名,曾被供作圖坦卡門神龕的保護神。希伯來文舊約並無一字可譯作「鬼」,卻曾使用「惡魔」(士九23;撒上十六14-23,十八10,十九9)、「謊言的靈」(王上二十二22、23;代下十八20-22)、交「鬼」(直譯作「熟悉的靈」,代上十13;代下三十三6)、「乖謬的靈」(賽十九14)、「沈睡的靈」(賽二十九10)、「淫心」(直譯作「淫亂的靈」,何四12,五4)等來代表「鬼」。舊約曾提及一特別有能力的鬼:「波斯國的魔君」,他攔阻天使長加百列前來向但以理報訊,後有天使長米迦勒前往幫助加百列(但十13)。鬼魔的數目無人知道,似乎是有很多,不能數算。據啟示錄十二章4節,似暗示1/3的天使受撒但唆擺。但同時意味著天軍的數目為鬼魔的兩倍。以弗所書六章12節提示了鬼魔中的等級:「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天空屬靈氣的惡魔」。鬼也屬受造之物,有位格,是不死的,與神永無復和之日;其能力雖遠非人類能比,但不能與神相比。神把衪的權能賜給我們,所以鬼魔必服從奉耶穌基督之名行事的信徒,尤如服從主一樣。鬼之所為天使之受造是為敬拜神、讚美神、事奉神,並作神的使者。聖經說:「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嗎」(來一14)。墮落的天使,其職能也相類,不過卻另有其主。他們歸服在魔鬼(撒但)權下,在其脅誘之下供其使役。他們伺機在人類中施展作為,目的是在實現魔鬼的計劃,與神為敵。他們對人施以誘惑、試探、欺騙,要將他們引入永刑。他們與神為敵,對神的子民進行打擊、壓抑、困擾、阻遏、指控。撒但既非無所不在,便須驅遣為他服役的鬼魔來實現其旨意。例如在撒種的比喻中(太十三3-9;可四1-20;路八4-15),他們每見有道種播入人心,便設法在生根前將它拿去(可四15)。撒但往往藉著逼迫,使信心未堅者倒退(可四17);撒但更以「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和別的私慾」,使人心中的道無法生長,使其無從結實(可四19)。鬼的伎倆鬼之施惡佈惑大抵不出三著,即如魔鬼早年向夏娃所施的伎倆:(1)否定神的話,予以歪曲;(2)否定死亡的真實(最典型的是以轉生說來掩蓋死的真象);(3)利用人尚虛榮,好驕傲的心理,騙他們可自己為神(創三1-5)。一切偶像崇拜和虛假的宗教均基於這3種基本的方法。鬼魔利用謊言、欺騙、脅迫之法尋隙乘間,一有機會便鑽入人心中,潛伏起來(路八30,二十二3),逐漸將該人的思想行動置於他的控制之下。鬼魔的作為有時可分「壓制」和「附體」。前者是來自外在的攻擊,後者則發自內在的控制。鬼魔附體或稱「鬼附」,是只能施之於非基督徒的,因為基督徒是屬基督的,他們的靈是有聖靈的印記(弗一13)。邪靈惡鬼對這印記均望而卻步。「鬼附」一詞的希臘語daimonizomai,意謂「鬼化」,最清楚的譯法是「有鬼在裏面」。鬼魔也可以進入動物身上(可五13)。他的作為可連於巫書(徒十九19)、偶像(林前十19-21)、物神、符牒(如護符之類)。鬼魔常使人患病或身體殘缺,如聖經記載那個「被鬼附著病了十八年,腰彎著一點直不起來」的婦女(路十三11);鬼魔也常攻擊人的心思、感情,不少精神病患都與他的工作有關,如那個為癲癇病所苦的男童(太十七14-18)。另如偏執狂,可能是恐懼之鬼的作為;精神分裂症,可能是若干邪靈同時附體所致。耶穌曾從抹大拉的馬利亞身上趕出7個惡鬼(路八2),足見一人能為多鬼所附。附在格拉森人身上的鬼自稱為「群」,「這是因為附著他的鬼多」之故(可五9;路八30)。「群」的原文可解作一羅馬軍團。按亞古士督時代建制,一個軍團主團6,000人,副團6,000人,共計12,000人,數量可觀。所謂「熟悉的靈」也是鬼,只是裝作已死的人。其實,並沒有「鬼魂」。從路加福音十六章26節可知,死者之靈魂是有定處的,殊無任意遊走之理。撒母耳記上二十八章8-25節的例子,撒母耳之靈魂是神遣來向掃羅傳信的,隱多珥的女巫不能招他上來。鬼附可循不同的途徑發生。有些人因受咒詛而招致鬼魔的滋擾,如拜偶像而受詛者,其罪延及3、4代子孫(出二十5);不合法的婚姻受詛更深,其罪延及10代子孫(申二十三2);凡作法、念咒、行巫術者也要受咒詛。加拉太書三章13節說「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通常,基督徒是不會受咒詛的;但若給魔鬼留了地步,就可能會再招咒詛(弗四27)。「留地步」如吸毒、姦淫、拜偶像,或干犯聖經禁止的任何行為,都會造成招引鬼魔的渠徑;另如測字、算卦、看相這些勾當,雖看似無損,但已給撒但可乘之機,進入人身施惡。鬼魔作為的顯露鬼通常喜隱藏他的作為,於暗處作祟,以便於不受阻礙地操縱人。然而,一旦受到挑戰,也會猝然發作,醜惡、可怖、怪異之態畢露。鬼有超自然之力(參啟十六14),可直接或通過其犧牲品顯現出來。我們看那被鬼附的格拉森人,竟有超常的力量,任何腳鐐鐵鏈都鎖他不住(可五4、5)。他棲居墓穴,晝夜奔走,喊聲慘厲,常以石自傷身體。再看那被鬼附的男孩(可九)。污鬼使他又聾又啞,又使他摔倒在地,到處翻滾,口吐白沫(可九18、20);鬼又使他牙關緊鎖,渾身僵直;鬼更企圖殺害男孩,使他跌入水中、火中(可九18、22)。污鬼在耶穌的命令下不得不離去時,猶作了最後的大發作:只見那孩子全身抽搐、大聲喊叫一陣之後(可一26),倒地一動不動,狀若死人。耶穌將他扶起後,他才復如常人(可九27)。這種病例今日也有所見。 趕鬼驅魔趕鬼是耶穌在傳道中常行的事,祂也教導和命令祂的門徒要如此行。這命令從沒有廢止,尤於今日魔鬼勢力猖獗之時,就更不可忽略。驅魔趕鬼的下列原則是就耶穌之所行、聖經之所載,以及個人的觀察和體驗略作歸納而得。1.耶穌斥責污鬼並命令其出來(可一25,九25)。耶穌趕鬼,是用祂的話(太八16)。耶穌將奉衪之名趕鬼的權柄授予門徒,並以此作為信徒的標誌(可十六17)。但耶穌的聖名並不是任何人都可用的萬靈符咒,只有誠信的門徒才有此權柄。如士基瓦的7個兒子冒用耶穌之名趕鬼而大受其挫的例子足可為戒(徒十九11-18)。 2.耶穌趕鬼是「靠著神的靈」(太十二28)。神「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於是祂便有權柄和能力「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神與他同在」(徒十38)。 3.基督曾有「先捆住那壯士」的教導(太十二29;可三27);又有關於「捆綁」與「釋放」的訓誨(太十八18),兩者均說明一個道理:欲救世必先制鬼。4.禱告是靈界爭戰的重要武器。門徒曾問耶穌趕鬼的訣竅,耶穌回答要「禱告」(可九28)。古卷於此尚有「禁食」字樣,禱告與禁食時常並行。5.啟示錄十二章11節證明在制服魔鬼的戰爭中,「羔羊的血」有何等的威力。鬼魔最顧忌耶穌的寶血,每聞之必惶恐不安或咆哮如雷。6.同處又提及聖徒「所見證的道」,也是打敗魔鬼的有力武器。魔鬼也最怕聽聞他的敗績和向神的讚美,每聽聞必倉惶而去。7.神賜予信徒的全副武裝是與鬼魔爭戰的致勝利器(弗六10-17)。8.主耶穌基督在駁斥撒但詰難時,每必準確地徵引聖經。我們已蒙賜聖靈的寶劍,即神的道(弗六17;來四12),在靈戰中無論攻防,都可無虞。9.耶穌的信徒要充分運用自己的屬靈恩賜來與魔鬼爭戰(林前十二至十四)。屬靈的恩賜是神賜的能力,遠遠勝於人的才能。10.我們與地獄的群鬼爭戰,是憑藉我們在天上的地位(弗二6),而不是限於我們在地上的一切。11.我們必須確知耶穌已經贏得了終極的勝利,因為主之臨世已摧毀了魔鬼的作為(約壹三8),且也剝奪了他掌死的權柄(來二14-16)。耶穌在十字架上最後喊叫:「成了」,即是宣佈救贖之功已經告成;待祂從死裏復活,則更顯示祂的權柄已勝過死亡。我們在基督的勝利中有分,也就可以得勝。鬼的歸宿聖經記載,神曾把那些犯了罪的天使「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彼後二4);主也曾提及「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豫備的永火」,那也是犯罪而不悔的人最後的去處(太二十五41)。最後,當末日來臨之際,撒但及其手下眾鬼便都要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裏(啟二十10);那裏也將是名不見於生命冊者受永刑之所(啟二十12-15)。CarlE.DeVries另參:「撒但」;「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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