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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論

 

基督論(Christology)「基督論」是研究耶穌基督的位格和工作的學問。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就是承認耶穌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這原是使徒彼得在該撒利亞腓立比發自肺腑的宣認(太十六16)。凡基督徒都具備這一信念;基督教的神學也是在這個基礎上思考和闡發這個信念的意義。教會的首次重要神學決議,便是這種思考的結果:肯定神的兒子耶穌具有神的本質;耶穌基督和聖父、聖靈是一體同質的(這就是主後325年尼西亞會議提出的三位一體信條)。因這信條是有關那位「拿撒勒人耶穌」,教會便無可避免地面對進一步的問題:一個人如何會同時是神和人呢?祂怎麼會從無限而轉為有限,從永恆而變為暫時﹖神又何能是人呢?為了解答這個問題,教會宣告了「道成肉身」的教義。此教義的確立,先後曾經歷了多次大辯論。在辯論過程中,教會一方面否決了一切為保耶穌的神性而犧牲祂的人性的理論(幻影說);另一方面,也否決了一切為保耶穌的人性而犧牲祂的神性的理論(嗣子論)。前者主張聖子只是看似有人的身體,或如亞波里拿留派的說法,聖子是有一真正的身體和魂,而人的靈則為屬天的洛格斯(道)所代替。後者的主張,則以為耶穌是人,他的道德不斷進步,終於可提升至作神兒子的地步,遂為神收納為嗣子。另有些人強調耶穌受洗時,聖靈降臨在祂身上,那就是祂被神收納為嗣子之時。亦有人引述使徒行傳十三章33節:「你是我的兒子;我今天作了你的父親」(現代中文譯本),來證明耶穌成為神的兒子是以復活為起始的。此外,教會也否決了以耶穌同時是神又是人的主張(涅斯多留派);以及認為耶穌的神和人的本性是融合一起,成為一個本性的說法(基督一性說);這些都是企圖解決耶穌兼具神人二性這難題的嘗試。迦克墩信經主後451年的迦克墩教會議會,終於有了結論如下: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既是真神,也是真人,祂與父共質而為神,與我們共質而為人。為人則百事與人皆同,惟無罪;為神則早於創世之先即為父神所生。祂為拯救世人乃投胎聖母童貞馬利亞而降生為人。祂是基督、神的獨生子、我們的主,有神、人兩性。此兩性不可混同,不可互易,不可割裂,不可分化;兩性合一卻又各自存在,兩性的特質仍自保留,而兩者共存於一個位格、一個實體存在之中。我們相信聖子不是分為兩個位格,只有一位子、神的獨生子、神的道、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這個教義後來至宗教改革時代,為改革宗全部接受下來。迦克墩的基督論雖未解決道成肉身的奧祕,卻把對基督位格的信念的範圍,說得一清二楚;這在基督教思想史上起了重大的作用。上述迦克墩信經之中有兩個關鍵詞語(概念),應當加以說明。其一是「性(質)」,教父所指者並非是外在或物質性的存在,那是自然科學的研究對象;而是一種與外在形象相對的存在或真體。由此可知,說耶穌基督稟有神性,便是肯定神的一切屬性、特點、品質,耶穌也都具備。簡言之,耶穌基督就是神,不是「像神」。同樣,說基督稟有人的屬性,不是說祂化身為人,祂的確是人。祂不僅是神,又不僅是人,祂是一個成為人的神。祂成為人並不是說祂不再是神,祂不是把神性換了人性。祂取了人性,祂既是神,又是人。其二是「位格」,當年教父藉此指耶穌是一自覺、自主的本體。耶穌自稱「我」,其對稱便是「你」,這是祂自我意識的流露。祂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兼稟神、人兩性。沒有「性(質)」就沒有位格;但並不是說兩詞毫無區別,因為有「性(質)」的並不一定有「位格」。舉例來說,一件物體可能具有石頭的「性(質)」或特性如:灰色、堅硬、圓形、光滑等,但沒有位格,它不能自覺、自主。我們說道成肉身的基督是一個位格,而兼有神、人兩個本性,意思是基督既具有神的一切本性,也具有人的本性(包括肉體,和外在的、客體的存在,這便是所謂「道成了肉身」;參約一14)。但是,我們不能說祂有兩個位格。祂有神的位格,又取了人的本性,卻非取了人的位格。所有人都有其生命的起點,不論在何處、何時,我們可辨析自我的起始,例如受孕之時、在母體中胎動之始、出生之時,甚至幼年自我意識初萌之時。惟其可以肯定,於胚胎在子宮中形成以前,沒有人會有主體意識的。然而,「拿撒勒人耶穌」卻在這一點上與人不同。祂宣佈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8)這話既不是後世神學的虛構,也不是一個自大狂的囈語,而是一個偉大的真理。這個人曾坐在山坡上講道,曾立於海邊呼喚漁民跟從祂。祂是永恆的,當海濱尚無漁民,山巔尚無聽眾的時候,甚至山未造、海未成的時候,祂早已存在。拿撒勒人耶穌並非因得「洛格斯」(道)的啟迪和臨在,賜祂道德與宗教的卓見,而成為基督的。人子耶穌本就是神永恆的兒子,神永恆之子成了拿撒勒人耶穌。神的兒子並非取了人的位格,而是在祂本有的位格中取了人的本性。祂雖獲得了人性,祂的位格卻未有絲毫改變。祂可以一個在歷史中有自我意識的主體講話,也可以一個超越歷史有自我意識的主體講話,儘管祂講的是同一個的句子。例如:「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父啊,現在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十七45)從這段話可以看出,耶穌先以祂在世的身分說:「我」成就了在世的工作;然後祂又以祂在未有世界以前的身分說:「我」在創世之前,就一直與父共享的榮耀。所有嘗試用理性解釋這奧祕,即教會所謂「道成肉身」的,都有偏離真理的危險。有些人理解基督是神幻化為人(或稱「幻影說」),另有人認為耶穌這個人獲得了神的位分(嗣子論),或與神相等的價值(立敕爾派)。迦克墩信經為了維護基督神性、人性的兩全無損而提出「四不可」,指出道成肉身不可能發生的事,即「不可混同」、「不可互易」、「不可割裂」、「不可分化」。雖有人譏之為空洞無物,但這「四不可」對我們理解「道成肉身」卻不無價值,只要有違其一,便會有損我們對基督的基本信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神唯一的兒子,祂既有完整的神性,也有完整的人性」。信經除了肯定這「四不可」外,也有正面教義的肯定。信經宣告神人兩性在同一位格中合一,那位格就是神永生之子;這在基督裏合一的神、人二性是有位格的,就是神的兒子的位格;這就是道成肉身這奧祕的核心。然而我們只能停在這裏,因為無人能夠解釋無限之神是怎樣變成有限之人的。神學家們都在憚精竭智地思考這個問題。不過,迦克墩信經未能盡答一切問題。神學術語習稱在道成肉身的救主身上,神、人兩性的合一為「合於一身」(uniohypostatica,拉丁語,直譯為「合於一個位格」)。我們要說明這合一是有位格的,以及其原因何在。神學家說這合一是有位格的,因為這是神的兒子,成了肉身的道這位格的行動。意思是說,道成肉身的救主的位格是神的位格,是基督徒敬拜的對象。祂不可能好像其他人一樣,只是人的位格,因崇拜人就是拜偶像。另因神、人二性在神的位格中的合一是真正的合一,故救主是只有一個位格,不是兩個位格。如果說崇拜人是拜偶像,那麼崇拜神又崇拜人兩個位格不是更屬荒唐麼?這道成肉身的位格,兼具合一的神、人二性,神學家稱之為「神亦人」,只要不會使人誤會為「半神半人」,這說法也可以接受;只要我們認定這是說耶穌基督的位格是神人二性的合一,那就完全符合迦克墩信經的原意了。迦克墩以後的基督論當有人提出有關基督人性的位格問題時,解答便愈覺困難,說法也愈趨紛紜了。所謂「基督無位格的人性」是與迦克墩信經最為一致的說法,也為復原派教徒普遍接納;近代又有3位神學家大力主張,他們是瑞士人巴爾特和卜仁納、荷蘭人鮑浩華。所謂「無位格的人性」,並非說道成肉身的聖子在人性方面沒有表現其位格,而是說祂的人性不能脫離神的位格而獨自存在,聖子是在道成肉身時取了人性。拿撒勒的耶穌之作為人,是透過道,就是神的位格而存在。在神學上,有所謂「神的內蘊性」,意思是說神在一切被造物之中。然而不管我們怎樣理解神大能的護祐和祂的救恩,卻絕不會把神與受造物等同。即使教會按照新約的講法,說基督徒「有聖靈的內住」,也不會把信徒與聖靈等同。人與神不可能有本體上的合一。然而人子耶穌卻又當別論了,祂是絕對獨特的人;祂與神等同,因為祂本就是「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的。因此,巴爾特說:「所以,祂不僅透過神的位格而活,祂與神同等,祂本身就是神。祂不是『獨立』或『自存』的。祂的真體、存留和存在完全而絕對地是屬於神,就是藉著道而行動的神。祂的人性只是祂本體的屬性,神取了人性是一種難以想象的屈尊降卑,為要藉著道,就是主耶穌,在我們中間行事。」換言之,主耶穌作為人,是與神合一的;祂作為人,必與祂作為神同時的存在。所謂「神外無格」的教義是從反面陳述這真理,耶穌的人性在神的本體以外,不能具有位格而存在。而「神內有格」則從正面陳述這真理,肯定耶穌特殊的人性與聖子的位格合一,才能有祂的位格表現。並不是拿撒勒的耶穌成了神的兒子(嗣子論),而是神的兒子成了拿撒勒的耶穌。道成肉身是神獨特的行動,並非人對神的特殊體驗。道成肉身的主體是神,不是人。這行動的主體是神,永恆之聖子,成了拿撒勒人耶穌;這拿撒勒人耶穌並非象徵神子,而真是神子,也是唯一的神子。道成肉身的經文依據,當然包括福音書的全部記述,並保羅書信的若干章節;腓立比書二章6-8節更被視為新約最重要的基督論。該處保羅記下了初期教會原始的信仰,表白:「他(耶穌)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迦克墩信經沒有解開「道成肉身」的奧祕,遂使後世神學家努力以求解決這疑難。最著名的一個理論,即是根據上述腓立比書的經文作出的「基督虛己說」。該說以為神子降世為人時,祂倒空了祂部分的神性。但腓立比書的經文,並未說基督倒空了任何東西,而只是說祂「虛己」。這是一個很有力的修辭,表示基督的「折節屈尊」(現代中文譯本作「他自甘卑微」)。儘管有這釋經的問題,但「基督虛己說」仍以不同形式流傳下來,在英國神學界尤為盛行。另一個嘗試理解道成肉身之說稱為「神性隱匿說」(丹麥哲學家祁克果首創之名稱),認為耶穌向一般人隱匿了神的本性,惟有誠信者的眼睛才能看出來。這樣一來,道成肉身成了神的啟示,一方面把真理隱蔽,另一方面又揭示真理。在改革家神學中,又有所謂「屬性相通論」。該說以為,說主耶穌是神或人,或又神又人都無不可。例如,聖經記載:「當希律王的時候,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恆」(太二1),又記耶穌的話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約八58),這兩個記載都是事實。儘管希律是亞伯拉罕死後多個世紀的人物,那在希律王時期,由馬利亞所生的耶穌,也同是那早在亞伯拉罕以前的耶穌。信義宗卻與改革宗不同,提倡「屬性傳入說」。該說以為主耶穌的人性既與神性統合於救主身上,神的屬性也傳進人性。此說主要應用於信義宗的聖餐觀,認為復活主的身體雖已升天,但仍在聖餐中顯現,祂的身體和血都在聖餐的餅與酒之中。結論上述的「傳入說」、「相通說」、「虛己說」、「隱匿說」等神學術語,都表明基督論那不能破解的奧祕,也是基督論的核心:耶穌基督的神、人二性的關係。為了解決這奧祕,一向便有人說耶穌是宗教上的「奇才」或德行高潔之士,以此解釋耶穌的獨特性。其實,偽經福音書早有類似的嘗試,描述耶穌的表現,即如後世以「神童」來形容莫扎特。(與此相反的,則有克里索惡意地指控耶穌利用埃及的法術和巫術。)那些以耶穌為「天才」、「曠代奇才」,是基於德國理想主義的基督論的中心論據,耶穌在他們的解釋中,成了絕頂的宗教天才和人類宗教進化的極致了。

福音書詳盡地記述了那位超越人類的限制,像神一樣行動的耶穌的事。這些記載並沒有試圖解決這矛盾,反而往往把兩方面相對的事並列,似更加深了這矛盾。例如:福音書記述耶穌在船尾困乏而眠,酣然入睡,如常人一樣;醒後卻斥責風浪,海就平靜,這是神大能的彰顯(可四3839)。另記述耶穌從伯大尼出來,飢餓難耐,欲食無花果充飢,這是很尋常之事;但祂見樹不結果,就咒詛樹,樹立時枯死,這卻是極不尋常的事(可十一12-1421)。還有,耶穌某次詢問門徒不知攜帶的食物還剩多少,這是很平常的做法;但他隨後以五個餅、兩條魚餵飽了五千人,卻是十分奇特的事(可六38-44)。再看兩例。耶穌自謂無知,不測人子將至的日期和時辰(可十三32);然而祂卻察見人心,洞悉那些尊奉祂名的人心裏在想甚麼(約二2425)。耶穌一時說無知,一時卻能洞悉人心,又是個難以解釋的現象。馬可福音記述耶穌對最後審判的日子毫無所知,繼而又記祂對未來的事瞭如指掌,清楚指出某人於何時會作何事,且作幾次,例如在馬可福音十四章30節,祂對彼得說:「就在今天夜裏,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而彼得當時強烈否認會有如此行為,這又是一個不可思議的矛盾。對數以千計的這類矛盾,我們委實提供不出滿意的解釋。若以「虛己說」來解釋,則神受限於人身上;或以「屬性傳入說」解釋,則人被抬為神,這樣的解釋不僅無法解決疑難,反製造更多問題。有人以為這一傳統的神學難題,可以從近代心理學所提供的新知識得到解決。最先有心理學家詹姆斯的研究指出,認為人對神的感知往往是在下意識之中的。繼而有心理學家桑迪(著《在基督裏和我們裏面的位格》,1911),率先用心理學來研究耶穌的終極真相。他又用詹姆斯的理論,提出道成肉身的聖子的神性,是在耶穌的下意識中。後來則更有馬修斯(著《廿世紀的基督問題》,1950),從心理學角度來研究基督論。他指出士萊馬赫的基督論,是出於他所謂耶穌獨特的「神的意識」;佛洛伊德和容格則研究了「無意識」的性質,以及超感觀知覺研究所顯示的人類意識的複雜性等,從而總結說:現代神學罕見把這些成果和方法,用於反思「道成肉身」的教義,實在是一種羞恥。其實,根本的問題是,以心理學來研究這課題,並不適合;至於現代心理學作為一門科學尚欠成熟,其理論往往還不穩定倒在其次。上述現代心理學各範疇如「下意識」、「無意識」、「預感」、「超感觀知覺」、「天才」等等,至多可適用於理解能力出眾的「超人」,但耶穌不是「超人」,祂是神的兒子,是道成肉身的神,是取了人性的神。心理學沒有一個範疇或觀念模式可以用來闡明這樣一位神的內在生命,因為這個生命是獨一無二的,是無可類比的。

總而言之,心理學雖無法解開神學上這難解的結,神學也不能忍受一個充滿心理學矛盾的基督論。基督論的某些推論和宣告很接近這個極端,例如說基督「有兩種不同的智力」、「有兩個不同的意志」,這是某些教父的主張;但這種說法使道成肉身的聖子,成了「人格分裂」。我們既然知道完整、統一、和諧是精神健康的必要前提,那麼我們難以想象在基督一身的人性和神性,會如這種理論所說的分化、割離。我們究竟是否能解釋耶穌的內在意識呢?回答是否定的。那麼,「道成肉身說」是否悖論呢?相信「神變成人」是否一種「犧牲理性」的迷信呢?我們的回答是:「道成肉身」絕非悖論,但同時也須承認,這獨一無二的現象是不可解釋的;且相信此說絕不等於扼殺理性,只能說是對人類理性的局限性,予以承認罷了。「道成肉身說」源於約翰福音一章14節的話:「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我們不可能把這話倒過來說:「肉身成道」,意謂人可以越過區分造物主和受造者的界線,而成為神。有人以為按照達爾文進化論,變形蟲既然可以進化成人,那麼人變為神似也未嘗不可;然而這是絕對不可能的。利用進化論來解釋基督論的奧祕,與利用超心理學來解釋一樣無效。須知不是人進化為神,而恰恰相反,是神屈尊為人,這是我們相信的「道成肉身」。神「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加四4),因此,馬利亞的兒子同時是神的獨生子。「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所以,這「肉身」就是「道」。這些話是不容顛倒的。根據約翰在約翰福音書序言部分所說,這成了肉身之道就是神之道、創世之道、救世之道,創世主來到自己所創的世界;祂賜那些接納衪的人作神子女的特權;祂與神並存,祂就是神。因為道就是神,所以祂才能變成人。至於祂這一切是如何成就的,則純屬神的祕密,這是祂的奧祕。另參:「道成肉身」;「彌賽亞」;「耶穌基督的生平和教訓」;「話語/道」;「比喻」;「神國/天國」;「耶穌為童貞女所生」;「耶穌升天」;「基督」;「神的兒子」;「人子」。――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