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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赦罪」 【赦罪的意義】聖經裏面所謂的「赦罪」,有多方面的意義: (一)不定罪:「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約三18)。本來我們每一個人在神面前都有罪案,但是因著相信主耶穌,我們的罪案就被消除了。人的罪案一經消除,連帶的,也就免去將來所要受神公義的刑罰。這是因為主耶穌已經在十字架上,擔當了神公義的刑罰,神不能再來刑罰我們。 (二)忘記罪:「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卅一34;來八12)。神赦免我們的罪,不但使我們不被定罪,免除罪的刑罰,並且還忘記我們的罪,使我們在祂面前,好像從來沒有犯過罪一樣。 (三)洗淨罪:「祂洗淨了人的罪」(來一3);「祂愛我們,用自己的血洗去我們的罪」(啟一5原文)。上述「忘記罪」,是指在神裏面的故事;這裏的「洗淨罪」,則是指在我們身上的故事。不只神自己忘記了我們所犯的罪,並且也在我們身上消滅犯過罪的痕跡,使我們的良心不再有虧欠、愧疚的感覺(參來十22)。 (四)除掉罪:「祂...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來九26)。舊約時代的人所犯的罪,是暫時被「遮蓋」的(參詩卅二1;羅四7);但到新約時代,當主耶穌死在十字架的時候,罪是被「除掉」的。施洗約翰看見主耶穌時,就喊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神赦免我們的罪,更進一步把罪從我們身上除去。所以在新約聖經裏,「赦罪」和「赦免」的原文字義是「使(牠)離開」、「遣去」。利未記第十六章內有兩隻贖罪的公山羊,就是指基督贖罪的兩方面:一面在神面前用血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一面從人的身上把罪帶到無人之地,就是把罪永遠除去的意思。不過,這一個「除掉罪」,和「與主同死、同活」一樣,是指客觀所成功的事實,我們信徒個人還得使它成為主觀的經歷。(注意:來九26的「罪」和約一29的「罪孽」原文都是單數詞。) ── 黃迦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