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辭典目錄〕
「腓立比」 腓立比 Philippi(地名) 字義: 腓立的城 City of Philip,愛馬 Fond of horses 彙編: ‧徒16:12馬其頓之一城,位於羅馬通亞洲之大道上,去暗妃波里約九十九里,與尼亞波港相距廿七里,古稱葛勒尼第(Creuides)後為馬其頓王大亞力山大之父腓力所重建。 ―― 陳瑞庭 腓立比(Philippi)原本是特拉吉亞的一個小村落(古時稱為葛勒尼第,是「泉水」之意),直到主前357年左右,亞歷山大大帝之父,馬其頓王腓力二世征服這地,加以重建,腓立比才顯得重要。腓力二世以自己的名字給這城重新命名為腓立比(意為「腓力的城」),把她改建成軍事基地,以征服這城一帶地區,並且開採附近的金礦。200年後,到了羅馬帝國時期,馬其頓分為4個羅馬區域,腓立比就是其中一區的重要城市。可是,由於腓立比距離港口尼亞波利約有10哩,所以其發展也受到限制,附近的暗妃坡里(西南面)才是羅馬政府的中心。主前42年,腓立比變得舉世知名,因為當時安東尼和奧克他溫的帝國軍隊戰敗了共和黨的將軍布魯特斯和迦西烏斯(兩人是暗殺凱撒大帝的兇手),這次勝利為奧克他溫(即亞古士督)統治下的羅馬帝國政權開了路。從主前42年的戰爭和其他戰役退伍的軍人,通常定居於腓立比,當保羅來到腓立比,這城仍顯出其拉丁及軍事的傳統。腓立比位於伊格那丟大道上,也是這條連繫著亞得里亞海和愛琴海之軍事要道上的一個停留站。由於腓立比是一個羅馬殖民地(享有許多專利,如免稅等),以拉丁文為官方語文,並住了許多羅馬公民,所以這城擁有一種特有的公民自豪感。腓立比城的政府架構是根據羅馬的市政組織(其領袖全使用羅馬的官銜),市民也感覺自己是身處義大利一樣。正如路加在使徒行傳十六章21節記載,腓立比的市民看自己是「羅馬人」。保羅在第二次宣教旅程中探訪腓立比,並在若干年後寫了一封信給當地教會。使徒行傳詳盡地記載了保羅探訪腓立比的情況,敘述中經常提及這城的羅馬傳統:不單保羅成功地以其羅馬公民身分自辯(徒十六37),就是城的官長也擁有一個威嚴的拉丁官銜(中譯作「官長」,徒十六20、22、38)。這裏似乎有一個細小的猶太團體,教會以一些信主的猶太婦人開始,她們在城外聚集,因為城內並沒有會堂,後來她們在一名悔改歸主的婦女領袖呂底亞家中聚會(徒十六14、15、40)。 有些人認為路加可能對腓立比特別有興趣,不單因為路加對這城有細膩的描述,並且使徒行傳這一部分是用「我們」來敘述的。第一個「我們」段落(路加加入保羅的行列)在腓立比開始,也在腓立比結束(徒十六10、40),暗示路加在保羅離開後仍留在這城。後來在第三次旅程,保羅途經腓立比時,路加再次重投保羅的行列(徒二十6)。考古學家在腓立比的遺跡(現今的非利伯澤)中發現一些基督教曾傳入這裏的證據。基督教碑文和拉丁式十字架可能發源於二至四世紀。此外,兩座大的長方形會堂(五或六世紀)也被發掘出來。――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