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辭典目錄

 

「順服

 

聽從與順服

保羅在以弗所書第六章一開始就命令做兒女的要聽從父母,接著又提到做僕人的要聽從肉身的主人,好象聽從基督一樣。很清楚的,我們站在神兒女的地位上,以神為我們的父親,或站在僕人的地位上:以基督為我們的主,我們都要採取聽從的態度。
  兒女為什麼要聽從父母呢?因為兒女無能無知,惟有聽從父母而行,才能正確才有安全。正如過馬路的時候,兒女必須完全聽從父母的指示,才能安全走過馬路。僕人聽從主人也是如此;因僕人不知該作什麼事,惟有聽從主人的吩咐,才能把主人家中的事按主人的意思完成。
  聽從這個字是從而來。在舊約裡,當神講話,人就當聽,並該服從。實在說來,是思想過程中的先頭部份;當神的話臨到人,人就先聽,然後以服從作為他向神的反應。在新約中,保羅以耶穌基督為聽從的模範。基督取了人的樣式,甘心謙卑的聽從,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他的聽從就與亞當的悖逆遙遙相對,以致使在亞當裡墮落的人都可因信基督而得稱為義(羅五:19)。希伯來書也提到同樣的意念:耶穌基督因所受的苦難,學會了順從,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五:8-9)。保羅認為基督的權威既高過人的理性,人就應當憑信心聽從祂。事實上所有的信徒都是順命的兒女(彼前一:14),一生一世聽從主跟隨祂。再進一層,保羅也要求信徒聽從保羅,因為聽從神的必聽從神的僕人,也進而聽從神僕人所傳的信息。
  保羅在以弗所第五章最後一段說:作妻子的要凡事順服丈夫;這顯然與僕人聽從主人的態度不同了。妻女所以會順服丈夫,是因丈夫是妻子的頭(保羅也特別注明,這也正是教會與基督的關係)。丈夫既作了妻子的頭,他就得愛他的妻子。就如頭愛護身子一般。妻子的順服也就在丈夫這樣的愛顧、體恤、保護下,成為必然的現象。
  順服是從治權管理這個意思來的。任何一個握有治權或管理人事的,都盼望受治或受管的人會順服。所以一個能治理的長官或政府,決不會用高壓手段強迫壓制部下或人民,反求力得人民的愛護擁戴,以獲得最高的治理效果。同樣的道理,作丈夫的所以能得順服的妻子,是因丈夫先愛顧妻子,無微不至的為妻子著想。正如字典告訴我們,順服是具有自願降服甘心依從的意思。十二歲的耶穌,在聖殿與教師們暢論神國的事後,順服父母的指示,隨同父母回家去(路二:51),因為他父母以愛心來尋找他。又如一個受主人善待的僕人,甘願順服他的主人(彼前二:18),甚至有時主人乖僻一點,也肯以同樣的態度領受。
  順服聽從是不相同的。然而聖經教訓我們跟隨基督的人,不但要順服祂,而且也要聽從祂。我們甘願順服依從主的治理,是因先愛我們。在祂的愛裡,為我們捨身流血,拯救我們。我們聽從祂的吩咐和命令,因為祂是無所不知的神,知道我們當怎樣行,才能達到最大的益處。
  你願意聽從主的吩咐嗎?
  你願意服從主的管理嗎?

 

順服(Obedience)服從權威的限制或命令的一個行動或表現;依從在上的要求。希伯來文和希臘文一般譯作服從的詞,是指聽從高級的權威。另一個重要的希臘詞的意義,包括依從掌權者的意向來安排自己的事。第三個希臘詞指被勸服,而不是主動的服從。順服神或人間掌權者,是舊約和新約都強調的責任。亞伯拉罕服從神的命令,把以撒獻在壇上,因此蒙神加倍賜福(創二十二18;參二十六5)。神按西乃之約賜福以色列,在乎他們有否聽從衪的聲音,遵守衪的約(出十九5)。將要進入迦南之際,摩西把祝福和咒詛在以色列人面前宣告,他們若聽從耶和華的命令,便可得著祝福;相反,就只有咒詛(申十一22-28)。

申命記警告神的子民頑梗和悖逆的懲罰,先是懲戒,若仍不聽從,則要被石頭打死(申二十一18-21)。作神兒女的一個明證,就是要時常聽從神的命令(約壹二3-5)。耶穌說愛衪的人就會守衪的誡命(約十四15)。彼得提到基督徒時,稱他們為「順命的兒女」(彼前一14;參來五9,十一8)。基督徒有下列的順服表現:信徒要順服主(約十四2124,十五10),妻子要順服丈夫(弗五2224;西三18;多二5;彼前三15),兒女要順從父母(弗六1;西三20),臣民要順服政府官員(羅十三1-7;多三1;彼前二1314),僕人要順服主人(弗六5;西三22;多二9;彼前二18)。雖然聖經極強調順服,但順服不能成為在神面前稱義的恃憑。保羅宣告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8-10)保羅又鼓勵信徒「要學習行善」(多三14)。因此,雅各也提到順服的行為是從信心出來的(雅二14-26)。保羅吩咐信徒繼續作成得救的工夫,即順服他的教導(腓二12)。在舊約和新約裏,試驗信徒是否對神有信心,就要看他們是否順服。因此,掃羅不順從神,存留亞瑪力王和牲畜的性命時,撒母耳對他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撒上十五2223上)雅各極其強調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雅二14-17)。耶穌自己在被出賣的那夜,重複地強調說,服從衪的命令就是愛衪(約十四15212324,十五10)。衪又說衪聽從父的命令,藉此證明衪對父神的愛(約十四31)。聖經提到許多人順服神是由於信神和愛神的緣故(參來十一)。例如:亞伯相信神,就獻上上好的祭物(第4節);挪亞信從神的話製造方舟(第7節);亞伯拉罕按神的指示,憑信離開吾珥,不知道往哪裏去(第8節);摩西相信神,拒絕稱為法老之子,寧可與神的百姓以色列人認同(2425節)。信神而順服的最偉大例子就是耶穌基督自己。保羅形容耶穌,說衪「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並且「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78)。――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