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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感謝(Gratitude,Thanksgiving)蒙受祝福、保護或愛心對待後,為表謝意的自然回應。在猶太基督徒的傳統中,感謝不是操縱神旨意的工具,也絕不是人心所能強制或偽裝出來的;感謝乃是歡樂地把自己獻給主。在舊約,向神感恩,是使人享受生命的唯一條件。對猶太人而言,神創造的萬有,都明證神是萬有的主宰。希伯來人因著宇宙的壯麗而感謝神(詩十九1-4,三十三6-9,一○四1-24)。他們得到好信息時,因神的良善和大能的作為而稱謝祂(代上十六8-12)。他們聽到壞消息時,也存心感謝,信靠神是位公義的神(伯一21)。 這樣的情感,在其後猶太人的作品(例:他勒目)也流露出來。以色列人感謝神,因祂忠誠信守所應許的約:(1)神拯救他們脫離仇敵(詩十八17,三十1,四十四1-8)和死亡(詩三十8-12;賽三十八18-20);(2)赦免他們的罪孽(詩三十二5,九十九8,一○三3;賽十二1);(3)垂聽他們的禱告(詩二十八6,六十六19);(4)憐憫他們所遭受的苦難壓迫(詩三十四2,七十二12);(5)施行公義(申三十二4;詩九十九4);(6)繼續引領他們(詩三十二8;賽三十20、21)。感恩在以色列人的宗教中十分重要,在大多數的禮儀和習俗裏不能缺少。感謝祭即承認從神得到祝福(利七12、13,二十二29;詩五十14)。歡呼(詩四十二4)、頌讚(詩一四五7,一四九1)、奏樂和跳舞(詩一五○3-5),這一切加強敬拜中感恩的心。節期和宴會是記念神在歷史中永不止息的慈愛(申十六9-15;代下三十21、22)。大衛王指派利未的祭司要向神獻上感謝(代上十六4)。以後的君王如所羅門(代下五12、13)和希西家(代下三十一2),以及那些被擄歸回的人(尼十一17,十二24、27)都奉行這習俗。在新約中感恩的對象,是神藉基督的救贖工作表達祂的慈愛。使徒保羅為著神所賜的恩典(林前一4;林後九5)和傳福音的能力感謝神(林後二14;提前一12)。保羅又感謝神,因他在屬靈的恩賜上有分(林前十四18)。在他的書信中,他也為著信徒的信心和愛心而充滿感恩(羅六17;弗一15、16;腓一3-5;西一3、4;帖前一2、3)。由於表示感恩的心與信心是密切相關,保羅鼓勵信徒要凡事謝恩(羅十四6;帖前五18)。他吩咐信徒要奉基督的名禱告謝恩(腓四6;西四2),因祂使所有感謝成為可能(弗五20)。保羅教導該怎樣在聖餐中記念主時,特別提出,基督徒當存感謝的心領受主的餅和杯,正如主當日亦先行「祝謝了」(林前十一24)。――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