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辭典目錄

 

「經文評鑑學

 

經文評鑑學(Bible,TextualCriticismofthe)經文評鑑是指依據能夠得到的一切資料,最準確、最翔實地重建聖經經文原貌的工作。經文評鑑也被稱為「低等評鑑」,以別於考究聖經各書的年代、統一性和作者等重大問題的「高等評鑑」。經文評鑑主要分4步進行:第一,蒐集整理現存的抄本、譯文和徵引;第二,釐定校勘理論和方法,並藉此利用所收集的資料,將聖經材料最準確地復原為原始經文;第三,重建經文寫作和輾轉流傳的歷史背景,以發現可能對經文產生影響的種種外界因素;第四,根據有關經文各種證據、神學思想及教會史,對各種異文歧句作出評價和辨正。資料來源鑑於經書原稿已不存在,所以只好從蒐集一切尚存的記錄開始。最重要的資料,便是古抄本,這些抄本一般抄在獸皮、蒲草紙,甚至金屬上。其次的資料便是各種語言的譯本,早期維護或反對聖經信仰的作者對經文的徵引,以及早期聖經版本的佐證。對這些蒐集而來的材料嚴加比較、甄別,然後按一定次序編目,則通稱之為「校勘」。舊約中世紀的希伯來經文抄本都顯示一個相當標準的形式,這標準的形式是出於一群中世紀的抄經者,稱為馬所拉(主後500-900),他們抄錄的經文被稱為「馬所拉抄本」。一位學者列舉了60部重要的抄本,成稿年代俱在十一世紀或略後,全都顯示基本一致的經文傳統。近世以來相繼有很多新發現,更加證明馬所拉抄本的可靠性。最著名的發現,便是1947年在昆蘭附近找到的死海古卷。以賽亞書古卷是最受注目的,其他古卷也包含了希伯來聖經各書的片斷,以斯帖記除外。死海古卷意義之大,是由於它們比最古的馬所拉抄本更早一千年,其成稿時間早在羅馬平服巴勒斯坦叛亂(主後70)之前。同樣在死海附近的穆拉拜阿特河,也發現了大量古書卷,是主後132135年巴柯巴時期的抄本,其中有五經(「五經」即舊約的前五書)和以賽亞書的片斷,還有一部希臘文的皮卷抄本,內容包括小先知書的片斷。此外,於開羅一座猶太會堂的卷籍收藏庫發現有不少經文片斷,主要是主後882年之物,當中不難發現希伯來聖經的傳抄歷史。撒瑪利亞五經和七十士譯本是對照希伯來聖經最重要的譯本。撒瑪利亞五經是摩西五經的一個版本,字體為圓形,與通行的方形字體(亞蘭字體)殊異。撒瑪利亞人只接受摩西五經為正典。1616年,才有一份撒瑪利亞五經抄本引起學者注意,該版本大約是撒瑪利亞人與猶太人交惡之後,從他們沿用的希伯來聖經轉抄出來。

七十士譯本(常以羅馬數字LXX代表)是最古的舊約希臘文譯本。據傳,該譯本是由七十位學者在亞歷山太(埃及古城)譯成的,故稱七十士譯本。翻譯的始末年月已無從考證,僅知五經約譯畢於主前三世紀。另尚有亞蘭文譯本和希伯來聖經註釋、別西大譯本(敘利亞文譯本)、古拉丁文譯本、武加大譯本,及阿拉伯文譯本等,都可作希伯來原經文的參證。拉比大量舊約註釋中的徵引和轉述,也是可收集和校勘的材料,俾能更準確的還原舊約的經文。新約新約的古本典籍十分浩繁。據最新統計可知,蒲草紙抄本有88種(蒲草紙是以河邊的一種蘆葦製成的紙);大字皮卷274種(以大寫字體抄錄的皮卷);小字皮卷2,795種(用小字行書抄錄的皮卷,為主後十世紀或略後的字體);經課2,209種(將經文按聖禮日曆編次,用作誦讀的書卷),合計5,366種。不過,這些抄本大部分只載錄了新約的部分書卷,例如四福音書;包括全本新約的僅有59份抄本。最早期的新約手稿都抄在用獸皮或蒲草紙拼接而成的卷軸上,一般不超過35呎,大概可容一卷路加福音或一卷使徒行傳的篇幅。至二世紀初,才開始使用較方便的書冊形式,把一張或多張的紙摺成書狀縫好,其大小及用處,都更方便,而且可雙面使用。現將新約抄本的主要類別略作介紹,可增進讀者對經文評鑑的工作的瞭解。一﹒蒲草紙抄本重要的蒲草紙抄本有查士達畢替的P45P46P47(為畢替爵士於1930-31購得),以及包德默的P66P75(為包德默於1955-56購得)。P45現存30頁(原本有220頁,每頁為8吋乘10吋),載有四福音各卷及使徒行傳的片斷,據該抄本的現代編輯考證,成書的時間當為三世紀前半期。P46現存86頁(原本有104頁),也是三世紀之古本,原本載有保羅書信,次序如下:羅馬書、希伯來書、哥林多前書、哥林多後書、以弗所書、加拉太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書、帖撒羅尼迦後書。此抄本之收納希伯來書頗引人矚目,因為多有人以為希伯來書並非保羅所作。P47現存10頁(原本有32頁),載有部分啟示錄;成書時間較前兩本略晚,約在三世紀後期。P66,據現代編者考據,當為主後200年約翰福音的抄本。原先只購得104頁,其餘46頁是以後陸續購得的。P75,該抄本載有路加福音及約翰福音,原本144頁,現存102頁。據編者考究,該本約成於175225年之間。二﹒大字皮卷九世紀前,希臘文抄本,均以端正的大寫字母書寫。這些抄本稱為大字皮卷,並以多個大寫字母區分,稱為AN(希伯來字母「阿拉法」)、BCD和牟(希臘大寫字母「菲他」)。西乃抄本(N)──該抄本是在四世紀抄成,抄在皮卷上,載有整本希臘文新約及部分舊約。1844年提紳道夫從西乃修道院的一間廢雜物庫房中發現了這部抄本,立即成了經文評鑑界最矚目的大事。若干遺頁直至1978年始從同一座修道院中找全。亞歷山太抄本(A)——是主後五世紀初期的皮卷抄本,全本共773頁,抄載全部希臘文聖經(間有若干刪節),僅馬太福音、約翰福音、哥林多後書有若干脫損。1627年,該抄本晉獻給英王查理一世。梵蒂岡抄本(B)——1475年該抄本之名首見於梵蒂岡藏書目錄,然而一向不對學者公開。直至188990年,方有摹真本問世。該抄本是四世紀初的羊皮抄本,載有希臘文聖經全書,原有820頁,現尚存759頁,散佚創世記大部分,詩篇31篇及新約大部分。以法蓮抄本(C)——這是主後五世紀的抄本,卻於十二世紀時被抹除,另抄上四世紀敘利亞教父以法蓮的講章。現存舊約經文僅64頁,新約經文145頁。1843年經提紳道夫以化學方法處理之後,顯示了原本的字跡,為學者們提供了重要資料。伯撒抄本(D)——這抄本藏於英國劍橋大學圖書館,是伯撒於1581年捐贈。該抄本是五或六世紀之物,載有四福音書(其順序為馬太、約翰、路加、馬可)、使徒行傳和約翰三書片斷,原本510頁,尚存406頁。該抄本的明顯特點是頗多隨意的增加,間亦有刪減。例如該本所載的使徒行傳竟較原文增加1/10。科里德提抄本(牟)──是九世紀之物,載有四福音書,但馬可福音的經文與其他3卷福音書的傳統記載頗不一致。三﹒小字行書抄本九世紀以後,希臘文抄本即用一種小字相連的書體抄寫,故稱為小字行書抄本。這種抄本以阿拉伯字碼分別標記,如113335651839等;大多數的小字行書抄本,都呈現相當劃一的經文格律,間也有保持很古的格律者。部分小字行書抄本因極為相近,可歸為一個家系。例如:第一家系(於本世紀經雷克考究)包括1118131209各抄本(都是十二至十四世紀之物);第十三家系(1868年經菲拉耳考究)包括1369124346及其他於十一至十五世紀之間的抄本。該33抄本以其質量之佳被稱為「抄本之后」,載有新約各書(惟缺啟示錄),大概是九至十世紀之物;565抄本是用金字抄在紫色的皮卷上,高貴美麗,也是九至十世紀之物;1739抄本約成於十世紀,邊頁的旁註,是取自若干早期教父的著述,極有價值。四﹒譯本早期教會的宣教熱衷,引致新約譯成多種語言。這些譯本,尤其是敘利亞文和拉丁文譯本提供了有關早期經文的資料。不過由於翻譯成另一種語言,也由於各譯本究以何本為藍本已難知其詳,遂使這些譯本提供的資料也顯得很複雜。敘利亞文新約譯本現存5種:古敘利亞文譯本、別西大譯本(為最通用的敘利亞文譯本)、非羅森諾譯本、哈爾克林譯本、巴勒斯坦敘利亞文譯本。古拉丁文譯本是在二世紀為北非教會而翻譯。四世紀末耶柔米譯成了著名的拉丁語武加大譯本,今日可見的武加大譯本抄稿就有8,000種之多。其他重要譯本尚有科普替譯本、哥特譯本、亞美尼亞譯本、格魯吉亞譯本、埃塞俄比亞譯本、斯拉夫譯本等。

教父的徵引教父在其撰述中的經文徵引,也可以作為經文評鑑的佐證之一。他們的徵引涵蓋極廣,幾乎包括整本新約,從中可見經文輾轉抄錄的演變。綜上所述,可知重建新約經文可依據的材料真是十分浩繁。今天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對這些材料正進行的一點一滴的分類和整理工作。經文傳抄發掘經文傳抄的歷史,是正確評鑑各種經文抄本一項重要的工作。要重建經文,必須綜合廣泛的資料來源,才可達致較可靠的結論。現將兩約經文的傳抄過程,按學者的推論略述如下。舊約細考死海古卷、撒瑪利亞五經、七十士譯本和古希伯來經文可知,早期經書的傳抄明顯並無一定的規格。顯然,在早期階段並無任何準則可言。例如,昆蘭團體(即死海古卷發現之處)並沒有因不同的經文抄本而困擾。學者試圖將這種現象歸結於兩個原因:一是地區(不同地區各有不同抄本);二是正典被認定之前,經文尚有極大的不定性(即正典化過程完成以前,人們並不以為準確傳抄經文是十分重要的事)。不過應當指出的是,現代學術界已經認定死海古卷是與原經文最接近的抄本(例:以賽亞書抄本)。主後70年聖殿被毀,這事促進了經文的標準化過程。從穆拉拜阿特發現的經卷反映了一個新階段的開始。最初報導這一發現的學者,對這抄本與馬所拉抄本甚少歧異而深感失望。對學者來說,死海古卷的經文已是標準,並據此否定其他不同抄本。學者們過分認定於稍後發現的穆拉拜阿特抄本,為原始的馬所拉抄本。馬所拉的標準化工作意指兩方面:一是確定一個藍本作為抄寫經文的依據;二是根據藍本的經文對其他抄本的經文進行校正。當然,希伯來經文只寫子音,並不像英文那樣有子音和母音拼合的寫法。舊約經文傳抄的第二階段是拼法和母音的標準化。這一過程始於新約時代之初,而持續了1,000多年之久。馬所拉文士流傳的經文註解,被稱為猶太人的傳統。馬所拉文士的註解是基於兩方面:一是盡量準確無誤地抄錄經文,為此於經書的邊頁或文後密加批註,於異文歧字、不尋常的風格、某些字詞或語句出現的次數,字裏行間出現大寫字母的特殊意義等等都詳予評注;二是為了誦讀只有子音的爾文,禁止在經文加上音標的傳統,形成了在傳遞經文時,需要一個誦讀方法的傳統。加註音標的始源,有來自巴比倫和巴勒斯坦之別。提比哩亞的馬所拉文士完成了一部最完整和準確的註音系統。從這個系統傳抄的最古抄本,現在只有一部先知書抄本,這是896年出自開羅卡拉特猶太會堂的古本。今天希伯來舊約的標準本:祁特爾版本(第三版起),就是根據提比哩亞馬所拉文士的傳統而重建的。

子音經文及註音的標準化這兩項工作都大見成效,以致現今存留的抄本都極為一致。至於個別的異文歧字,多無大礙,主要是抄寫的錯誤,無關詮釋聖經的宏旨。

新約新約經文的傳抄歷史與舊約頗不相同。新約現存抄本距原經的時間很近,口傳的時期短,成書的過程也短,早期亦無經文標準化的工作,因此,評鑑工作可通過校勘與整理而較為接近原文。新約經文重建工作一般採用所謂「溯譜法」,就是反向追溯經文傳抄的過程,分辨各抄本之間相承相因的譜系,並按譜系予以歸類。在這方面最著名的學者有本特里(1687-1752)、威斯科特(1825-1901)、霍特(1828-92)、索登(1852-1914)、史垂特(1874-1937)。史垂特的工作說明了整個傳抄過程的方向。他的研究雖僅以四福音書為限,但他的圖表和理論都適用於整部新約全書。史垂特的研究,從確定基督教世界各大中心通用的經本入手,他利用教父的徵引為依據,辨認出各教會中心地區所用的經本。他認為經文的最大分歧是始於主後200年。下圖代表了他的研究結論。史垂特圖表顯示了經文地理分佈的主要譜系。亞歷山太抄本(因埃及亞歷山太城得名)成於甚有學術傳統的地區,梵蒂岡抄本、西乃抄本、P66P72都是這譜系經文的實證。學者公認古代經文大體來說以亞歷山太經文為最佳,反映二世紀初新約經文的原貌。西方抄本不大受原稿傳統的規範,反映出較為沒有標準的抄本。一些學者對於定規這些抄本為一譜系,尚有所保留。伯撒抄本、古拉丁文抄本是這譜系的代表,於經文中常見增潤,並有頗驚人的省略。西方抄本反映了早期的抄本,二至三世紀的教會作家如馬吉安、愛任紐、特土良、居普良等都曾徵引西方抄本的經文。東方抄本的主要代表是該撒利亞抄本。科里德提抄本和兩種不同原本的小字皮卷都屬此系。這個抄本譜系是經俄利根(於主後253254逝世)傳入該撒利亞。這系抄本似是基於亞歷山太系抄本,而又容納了大量西方抄本。在這3個體系的抄本中,該撒利亞抄本是最不一致的,事實上,較近期的學術都質疑該撒利亞抄本是否存在。至於拜占庭抄本,正如史垂特圖表所示,是上述3系抄本的綜合。拜占庭抄本的編纂者沒有擇優而取,而是兼容並收,這稱作「和合法」。「和合」的結果使拜占庭抄本的獨特性淪為次等。以連寫字體書寫(小字行書皮卷)始於九世紀初,是時拜占庭抄本譜系已成一統之勢,所有小字行書皮卷幾乎都以這次等的抄本譜系為依據。十六世紀印刷術興起,希臘文新約不久也印刷面世。首版的名字是康普魯頓先多語聖經,該版本收集了各種語言的譯本,復以印刷地為名(西班牙的亞爾迦拉,其拉丁名即為康普魯頓先)。該版在151417年印刷,但卻延擱到15211522年發行,是時已有一部希臘文新約印刷問世,這便是伊拉斯謨於1516年印行的新約版本。伊拉斯謨版本參照了6種小字行書抄本。最早的抄本(即出自十世紀的一號抄本)的使用率卻最低,因為該抄本是依據較早的大字皮卷,而伊拉斯謨認為這抄本多有錯謬。1550年,巴黎出版商艾士天尼(又名史蒂芬努,1503-59)發行了他的第三版希臘文新約,該版與伊拉斯謨的第四版和第五版十分相近。接著於1633年又有艾澤維兄弟的版本問世,基本上也相類。該版本的拉丁語序言說:「讀者手中的經版是現今舉世公認的版本,本書沒有任何修改。」序言所謂「舉世公認的版本」便是後來「公認版本」一語的來源。隨後出版的幾種版本,都忠於這「公認版本」。在1881年以前,基督教在歐洲的主要聖經譯本(包括欽定譯本),都依據伊拉斯謨的版本,而這個版本是基於拜占庭譜系中較後出現的若干抄本。方法論要處理不同抄本上的許多異文,必須有涵蓋全面的方法,這又與我們對經文傳抄歷史的瞭解有不可分的關係。經文評鑑的根本問題是,用甚麼方法來決定各種異文的相對價值。欲下正確的結論,需要對很多因素作出評價。審察手稿現代科學為判別手稿提供了很多工具。科學判斷年代的方法可判定書寫材料的年代;化學技術可使缺損的字跡重現;而紫外線可使已經抹掉的墨跡(炭)重現原貌。每一份手稿必須作整本研究,因它們各有「個性」。我們必須辨認抄稿文士的特徵性謬誤、疏忽或仔細的地方,以及其他特點。然後要比較每份手稿,以辨別其所屬譜系。共有的謬誤或加插都可作為追尋譜系的線索;其他如寫作年月、成稿地點、作者等一切有關資料也都要小心求證。抄寫之誤可明顯的分為兩類。第一大類為無意之誤,最常發生在形近的子音之間;字詞劃分不當也常引致經文的缺損(最古的手稿為節省篇幅,常不留字距);字音的混淆也是常有的錯誤(尤其是由一人誦讀,數人執筆同時抄寫數份的情況)。舊約的註音(加上母音)也引致一些謬誤。略去一個字母、一個字或整句片語而成異文是常有的,而重複一個字母、一個字或一句片語也並非罕見。字、詞、句之遺漏,術語稱為脫漏,重複者稱為重複誤寫。這多是因為抄寫人的眼睛由一字滑向另一形近的字或字尾所致(字尾混淆稱為相近字尾之誤)。無意之誤常造成文句不通,是比較容易發現的。

第二類為有心之誤,是最難辨別和評價的。試圖把相同事蹟的記載統一是常有發生的事,有時是出於無心,尤其是符類福音中的相同事件,文士由於熟記經文,於抄寫時,不知不覺地使用了相同的文字。有些好思辨的文士對經文的修潤,產生了難以確定的異文,他們可能把一些不能同意的地方略去或潤飾;有時會用了同義詞。另如所謂「和合法」(把異文兼收並蓄以解決相異的困難),也是屢見不鮮之誤,這種謬誤尤以拜占庭譜系新約抄本為最常見。把較明顯的錯誤找出及改正,又辨認出個別文士的殊異之處,並予以修正之後,繼而使用較精細的準則,評定最接近原稿的經文。評鑑的方法,於新約和舊約都是適用的。評鑑方法的發展學者們在方法研究上已下了多年的工夫。經文研究每有新發現或對傳抄歷史有了新見解,也促使評鑑方法不斷的精煉。經文評鑑方法的發展史,是一門充滿啟發性的學問。我們僅能以不多的篇幅,對評鑑方法發展的歷史略加回顧如下:聖經第一批印本的問世(十六世紀),迫使學者們理出經文評鑑的準則。首批印本依據的手稿,是當時所有最大量及編者隨手可得的抄本。出現印本以後的300年,「公認版本」被視為希臘文新約「標準本」,使很多更早、更有價值的抄本一直默默無聞。希臘文新約印本問世不久,搜求、評校各種異文的過程又開始了。在眾多有貢獻的學者中,本文只能略舉幾位加以介紹。米勒(1645-1707)印行的一部希臘文新約,臚列了30,000條異文。本特里(1687-1752)對這些異文研究之後,認為數量並不重要,更重要的是抄本的價值;以多為準,並不足夠。維特斯坦(1693-1754)與本特里同時,他印行了一套兩卷的希臘文新約(1751-52),不但廣列異文,且按譜系分類,他的分類法至今沿用。格利茲巴赫(1745-1812)仔細分析評鑑異文的過程後,歸納出15條細則可作依循。他技巧地應用這些評鑑細則,編纂了一部希臘文新約,於多處放棄了「公認版本」的經文。繼之有拉赫曼(1793-1851),他是第一位被公認為完全脫離「公認版本」的學者,他依據公認的準則,自行重做一部完整的經文。提紳道夫(1815-74)以發現西乃抄本著名,曾不辭勞苦地走遍全歐和近東之地,到處搜求新約抄本;他也把眾多發現刊印成冊。他將新的證據和舊版參照校勘,刊行了8部希臘文新約的不同版本。在評鑑方法上最有建樹的學者,首推威斯科特和霍特兩人。他們都是劍橋大學的教授,生平致力於評鑑方法的精研,並著實應用於經文考究上。他們精心釐定的準則已成模範,現代經文評鑑學者仍然遵從。威斯科特和霍特基於他們的調查研究,將聖經抄本分為4大譜系。(要了解他們重構各譜系抄本的關係,參「威斯科特和霍特抄本分類表」)。敘利亞譜系抄本成於四世紀,編者顯然是亟欲纂成一部內容簡易和完整的稿本,將有礙讀者理解的地方減至最低,有小部分刪略,卻有不少增潤,多為統一和釋義。霍特評敘利亞譜系抄本為:「文字通順吸引,但文意和筆力軟弱無力,只適宜作概略的閱讀,深研細考則不宜。」威斯科特和霍特將西方抄本獨立一系,該系抄本反映了早期傳抄的經文,馬吉安、他提安、游斯丁、愛任紐、希坡律陀、特土良、居普良等都曾徵引。西方抄本的特點是喜歡意譯,自由刪改,為加強語氣和力量而增潤,改用不同字辭,統一經文等。亞歷山太譜系抄本是亞歷山太諸教父所徵引的,如:革利免、俄利根、狄奧尼修、狄迪模斯、區利羅。該系經文反映了亞歷山太的文風,強調句法和修辭。中立譜系抄本的最佳代表是梵蒂岡抄本和西乃抄本。威斯科特和霍特俱認為該系經文混雜和訛誤最少,因此也是最接近原來手稿。所以他們校考經文多以該本為據,除非有確證別有所指。威斯科特和霍特的研究成果,標誌著經文評鑑的轉捩點,他們為希臘文新約的現代評鑑版本開闢了新徑,也啟發了一批現代譯本。他們在考訂工作上的主要貢獻,是辨認敘利亞譜系(其他學者多稱之為拜占庭譜系)為較晚出的抄本,且有異文和合的特徵,尼西亞會議(主後325)以前的諸教父並無徵引。另有兩位對發展經文評鑑方法卓有貢獻的學者,一位是索登,一位是奈瑟勒(1851-1913)。素登收集多種抄本,特別致力於小字行書皮卷,於190213年刊行了一部堪作里程碑的希臘文新約;他還創立了一套校勘術語和符號。素登偉大的工作,卻因他在方法上的錯誤和校勘上不夠準確,而大打折扣。奈瑟勒根據當時盛行的校勘法,刊行了一部新約小型版,以令人讚歎的簡明形式,提供了廣泛的不同資料,迄今已出至第二十六版,最後一版為艾溫奈瑟勒和阿蘭德合編。希臘文新約的最新版本是由聯合聖經公會刊行(第三版,編者:阿蘭德、布萊克、馬蒂尼、麥茨格爾、魏克倫)。該版本的特色不在於臚列各種經文考據,而在於為譯者建立譯經的基礎。因此,它只對與翻譯有關的經文問題加以討論。其附本經文評註說明了編者抉擇取捨的方法。評鑑準則最近數世紀來,藉著經文評鑑學者的努力,已總結出一些基本準則。新舊兩約經文評鑑的主要準則,現分別略述如下。一﹒舊約1.以馬所拉抄本為基礎,因該本曾經仔細的標準化過程,並曾參考各古代譯本的佐證。七十士譯本由於其年代及基本上忠於希伯來經文,在經文考據上也佔相當分量。他爾根(亞蘭文譯本)也是以希伯來經文為基礎,但傾向意譯和增補。至於別西大譯本(敘利亞文譯本)、武加大譯本(拉丁文譯本)、古拉丁文譯本、科普替譯本等均可據為旁證,只可惜譯文在細節上往往難為確證。評鑑學者可藉這些譯本,運用語言比較學,揭示早期引致原經失傳的謬誤。2.異文比較,以最能解釋其他異文之由來者為可取。研究經文傳抄史可增進瞭解,認識抄寫時的典型錯誤,有助評鑑者推斷異文的成因。3.異文比較,比較短者為可取。因文士在抄寫中為解決句法、修辭問題,於文句多有所增潤,而刪減或濃縮的情況較罕見。4.異文比較,以困難較大者為可取。這準則與第三條有密切關係。文士不會故意製造較原稿更困難的異文,而無心的錯誤通常是易於辨認;因此,沒有甚麼困難的異文一般都疑是經文士修改。5.異文比較,以跟相近經文不一致者為可取。抄經人常傾向於依據其他相近經文作修正統一(有時竟不自覺)。6.若一切準則都不適用,評鑑者必須憑臆測來作出校正。要作出合乎學理的臆測,必須熟悉希伯來語文及作者的風格,瞭解與經文有關的文化、習俗、神學思想等等。憑臆測作校正,必須限於那些肯定喪失原稿的經文。二﹒新約新約經文評鑑的基本準則與舊約並無不同。在這裏可簡略看看威斯科特與霍特的步驟,並加上新近的一些補充。第一步要衡量各異文佐證的分量,諸如抄本的年代(注意其反映之經本的成稿年代)、各譜系抄本的通行地區、相互關係等等都當一一考證。第二步根據抄經人的習慣,估量傳抄的可能過程。以下是一些適用於兩約的評鑑準則:(1)較困難的異文為可取,因抄經人多從表面修潤經文;(2)較短的異文為可取,除非有無心之失;(3)與相近經文一致者較為可疑;(4)有潤飾痕跡的異文大概是後期的修訂。第三步是根據文字風格來考證作者,這就要求校勘者從作者其他著述中,早已諳熟其文章風格和用詞特點,深知寫作的背景,該段異文的上下文,以及其神學和文化背景等等。

近年來,對譜系校勘法的功效有嚴重的詰難,結果是傾向於一種多元折合法,採納廣泛的證據。某譜系經本擁有多數較可取的異文,並不表示該經本每一句異文都是可取的。霍特偏重於外證,這種多元折合法則強調內在的證據,也就是說,較著重於語言、風格、抄寫人的因素等等。經文評鑑絕不輕易也不可能機械化的運用這些準則和步驟。經文評鑑是一門藝術,也是一種技巧,要求訓練有素、嚴謹精細的專家,盡可能的搜求各項因素,校勘衡量後作出決定。結論有一件事需要謹記,經文評鑑學是在發現兩個或以上的異文時,才派上用場。大多數的經文,並無其他異文。消除了抄寫錯誤和故意的修改後,只餘下極小部分產生疑問的經文。經文評鑑學者坎揚爵士於1949年曾發表以下的言論:經文原稿撰成的年代和最早的抄本的年代,相距之近幾可視若同時,而對聖經是否能按成書時的主體原樣一直傳流的懷疑,已再無依據可憑。新約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可以說是確定無疑的了。作者對舊約的經文也表達同樣的信心。經文評鑑學是一門複雜的學問,對浩瀚的材料既要善於搜求,又要善於利用。鑑於經文評鑑學所處理的材料,是所有基督徒奉為信仰啟示的權威,所以經文的考據論證時常與情感因素糾纏。經文評鑑工作儘管頗多爭議,但進步之大,尤其是近一百年來,是相當可觀的。由於評鑑方法愈益精微,對於瞭解累積的材料大有幫助。相關的學術領域,如教會史、聖經神學、基督教思想史等,也有不斷增加的學術資料,對經文評鑑也有助益。現代經文評鑑學者從廣泛搜集、整理起來的各種經文典籍中獲得了強固的信念,認為神話語的傳流,一直維持準確和可靠的形式。隨著各種聖經版本的刊行問世,雖明顯可見有異文的存在,但那些沒有足夠證據、次等的異文多被剔除。只有極少數經文需要憑臆測校正。關乎基督教救恩的記載,傳抄的經文清晰無誤,可作權威的根據。為此,基督徒應感謝那些為經文的可靠性獻心盡力,並仍在努力不懈的經文評鑑學者。MorrisA.Weigelt另參:「死海古卷」;「新約評鑑學」;「舊約評鑑學」;「聖經正典」;「聖經」;「馬所拉,馬所拉學者」。――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