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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記」提要 壹、書名 本書的書名《路得記》,是以一外邦女子為名。在全部聖經中,和《以斯帖記》是僅有的兩卷以女子為名的書。本書是記述一名貧困無依的外邦寡婦竟得嫁給猶太人富翁,因而產生大衛王朝;《以斯帖記》則記述一名猶太人童女竟得嫁給外邦君王,因而使猶太人全族獲得拯救。神選民的命運均與這兩名女子息息相關,故此以她們的名字為書名。 貳、作者 本書的作者不詳。根據第一章一節「當士師秉政的時候」這句話看來,本書必不是在士師時代寫的;又根據第四章二十二節「耶西生大衛」這句話看來,我們可以斷定本書的作者必認識大衛為何等人士;而又因大衛是本書家譜中最後一個人物,故本書當不是在大衛去世以後才寫的。綜合上述諸理由,大多數解經家認為極可能是先知撒母耳所寫,因撒母耳曾膏大衛(撒上十六12~13),但他在大衛為王之前即已離世。 叁、寫作時地 本書係敘述士師時代所發生的事情(一1),前後時間約歷十一年(一4;四13)。 按本書後面所記載的家譜(四18~22)來推算,有兩種不同年代的算法。若從撒門算起,波阿斯是撒門的兒子,而撒門據謂是約書亞手下窺探耶利哥的兩名探子之一,後娶妓女喇合而生波阿斯(太一5),則可推斷本書是士師時代之初期,約在主前1350年左右。但若從大衛算起,大衛是波阿斯的第三代孫,則本書之事應發生在士師時代的晚期,約在主前1150年左右(註:士師時代約為三百多年,大概由主前1390年至主前1043年掃羅出現為止)。 本書所敘地點是在摩押地和迦南地。 肆、主旨要義 (一)追溯大衛王和主耶穌基督的族譜(太一5,16)。一個外邦女子,因著她正確的選擇,竟作了君王的曾祖母,連主耶穌,按人說來,也是她的後代。 (二)引導我們歸向神的恩惠,啟示我們祂在個人日常生活中如何施予關懷,教導我們在一切的事上都能認識神(撒上二7~8;詩一百十三7~9)。 (三)全書中處處引人注意一個主題:人進到神的國,不靠地位、名望與血統,而是靠一生遵行神的旨意,信守真理;生活的中心,不是自己,而是去愛、去關懷幫助別人。「愛人如己」的精神在本書裏發揮得淋漓盡致。 (四)全書的主旨,乃在教訓我們信徒在凡事上都應當憑著信心,不可憑著眼見。 伍、寫本書的動機 本書所記載的事實,是發生在士師記時代。士師記是整個以色列百姓歷史中最慘痛的一頁。那時以色列百姓受盡外邦人的欺壓,就是神子民本身也常背叛神,轉去敬拜偶像,道德低落,境內一片混亂。當時缺少像摩西、約書亞那樣的偉大領導人物,每當一個士師興起,只帶來極短暫的悔改,好像在一片黑暗中閃過極短暫的火花,瞬息過去後,神百姓仍淪落在無邊的黑暗中。到了最後,連這樣短暫的復興亦不復見,所以士師記最末了的一句話,是說:「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廿一25)。至此,神兒女之命運似乎已經到了盡頭。 就在這樣一個使人無望悲痛的光景中,忽然出現路得的故事,使我們頓覺峰迴路轉,在萬暗之中看見了一線美麗的曙光;所以路得記在聖經中實居一個非常重要的地位。它結束了荒涼的士師時代,引進大衛王權的榮耀。聖靈記載路得記是一直到最後大衛降生為止。若是沒有路得的復興,也就沒有大衛王。路得記說出一個承先啟後的人物,也說出一個承先啟後的經歷。 陸、本書的重要性 猶太人在守節時,所誦讀的經卷共有五本,它們是:雅歌、路得記、耶利米哀歌、傳道書和以斯帖記。這五本書在希伯來文聖經中稱之為“Megilloth”(意即『書卷』)。正統的猶太人在一年一度的五旬節,都誦讀路得記這一卷書,可見以色列會眾,如何重看本書。 柒、本書的特點 (一)本書並沒有明言神直接的作為,但在短短四章中,「耶和華」這名稱共出現十八次之多。 (二)本書充滿溫馨的愛,故事人物彼此待人以恩情,情感真摯動人。 (三)本書文學技巧超卓,人物栩栩如生,為上乘之作。人物對話的語氣及用字,恰如其人身分。故事佈局獨特,一章與四章,二章與三章,彼此對稱。一與四章分別提及路得和波阿斯向拿俄米盡其親屬責任;一章中拿俄米失子,而在四章拿俄米則得子。二及三章均記載路得離家至田間;二章中波阿斯囑咐路得留在田間,並祝福她,而三章則倒轉,波阿斯先祝福路得,然後留她在打麥場;兩章結尾時,路得都向拿俄米敘述她與波阿斯見面的事情。 (四)本書四章各有不同的主題,構成四幅不同的圖畫,而這四幅圖畫卻又緊密相連,在每章的末了均有很巧妙的交代,使前後兩章所描繪的圖畫,很自然地聯繫在一起。第一章的最後一句話是:「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一22),如此就把第二章所敘的『在麥田裏拾取麥穗』的情節連接在一起;第二章的最末一節說:「直到收完了大麥和小麥」(二23),如此使與第三章『在打麥場上求親』的情節連接在一起;而第三章的最後一句話說:「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三18),也替第四章『波阿斯在城門口辦理贖業手續』的情節連接在一起。 捌、本書與其他聖經書卷的關係 路得記與以斯帖記,是全部聖經六十六卷中所僅有以婦女的名字命名的二卷書,它們有不少有趣的相似和相異的地方。 (一)相同處: 1.她們倆人都有不平凡的婚姻:路得是外邦女子嫁給猶太人,而以斯帖則是猶太女子嫁給外邦君王。 2.她們都成全神偉大的事工:她們都成了猶太民族脫離苦海的救星。路得的後裔大衛結束了士師時代,將以色列帶入空前強大的境地;以斯帖則將猶太民族於被滅族的絕境邊緣解救出來。從更遠處看,她們二位女子都敗壞了撒但想除滅「女人的後裔」──彌賽亞降世的陰謀。 3.這二本書的文筆風格有奇妙的吻合:路得記是一本記述愛情的書,但全書卻找不到一個「愛」字;以斯帖記是一本論到神奇妙大作為的書,但是全書竟未曾一次論及「神」的名字。 4.她們倆人都是美女:路得記雖然未曾介紹路得的美貌,但是當她抵達伯利恆後不久,她就成為眾少年人追求的對象(參得三10),可見她十分可能是一位面貌娟好的婦女,(至少她是一個可愛的女子);而以斯帖的美貌更不待言,但是更重要的是她倆都有「內在美」──美麗的靈命和品格,這也是神重用她們的原因。 (二)相異處: 1.身世不同:以斯帖是猶太女子,出身於貴族之家,且受敬虔的叔父末底改撫養成人;路得卻是摩押女子,一個平凡的女子而已。 2.境遇不同:以斯帖一生的道路通順,被王寵愛;但是路得的早年卻是年輕喪夫,境遇坎坷。 3.榮耀神的途徑不同:以斯帖是在一個危急的關頭,將自己的性命孤注一擲,挽狂浪於既倒,一鳴驚人,成全了極大的事工;但路得卻是以堅貞的跟隨,完美的為人,平平凡凡地度過她的一生,與她同時代的人知道她的雖不多,但她的果子卻是永遠長存。 若要倣效以斯帖,作像她那樣的聖徒,大多數會沒有她那樣的「天姿」,也沒有她那樣的「機遇」,因此是不大可能的;但作一個「路得」式的聖徒,卻是人人都可能的──只要他有一顆愛主的心。榮耀神,為神成就大事,不一定必須作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平平實實地活出基督徒當有的生活,也可以發生永世不滅的影響,因為「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林前八3)。所以沒有一個信徒可以自暴自棄,這也是路得記最感動我們的地方。 玖、鑰節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裏去,我也往那裏去;你在那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一16) 「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祂的賞賜。」(二12) 「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三9)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四13) 拾、鑰字 「平安」或「安身之處」(一9;三1原文同字) 「至近的親屬」(二20;三9,12;四1,14) 「贖」(三13中文未翻出來;四4,6) 「買」、「置買」、「娶」(四5,8,9,10原文同字) 拾壹、內容大綱 【揀選、殷勤、追求償與賞賜】 一、路得不顧環境的艱辛,毅然與婆婆拿俄米同行,回到猶大地的伯利恆──路得到了波阿斯的『城』裏(第一章) 二、路得殷勤作工,拾取麥穗,滿足她自己和婆婆的饑渴──路得到了波阿斯的『田』裏(第二章) 三、路得遵從婆婆的話,夜間投奔波阿斯,求他盡親屬的本分──路得到了波阿斯的『場』上(第三章) 四、波阿斯經正式手續,取得贖產的權利,並娶路得為妻,生子歸拿俄米抱養,其曾孫就是大衛王──路得到了波阿斯的『家』裏(第四章)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路得記註解》 路得記(Ruth,Bookof)作者和寫作年代本書作者不詳。作者問題與寫作年代尤其有關,書中一些線索最少提供了一個「有根據的猜測」。本書必定是寫於大衛即位後不久。四章18-22節這段關乎路得是大衛的曾祖母的經文支持了這一點。由於路得記並不認同以色列人與外邦人通婚,所以本書大概不會寫於所羅門已開始與外族通婚之政策期間。此外,大衛與摩押之深厚交情可能鼓勵了他的國民寫作此書,好給大衛的行動提供客觀的理由(參撒上二十二3-5)。這樣,本書作者可能是一個與大衛關係密切的人,有可能是撒母耳、拿單,或亞比亞他。然而,這觀點也遭受批評。有些學者根據書中開首的「當士師秉政的時候」這句話,指出本書是較後期寫成的。然而,這樣一句話不一定是指一段很長的時間。 正如今天,也可能用一句類似的話來提到二十世紀初期的狀況。士師執政的時期大概有300年,以俄陀聶為開始,參孫為結束;雖然撒母耳也擔任士師。若四章18-22節的家譜資料是完整的話,書中描述的事件應在大衛的曾祖父在世時發生,並記錄了其祖父的出生。若以35年為一代,則這些事件發生的時間約為主前十一世紀的轉接期,或大衛出生前約100年。寫作目的本書的寫作目的跟其寫作年代有密切的關係。若假設本書寫於早期,即接近大衛在世的日子,則其要旨必定是證明大衛的家系。本書可被看為一種認可,肯定把敬虔的摩押女子歸入以色列國民中的做法。內容提要引言(一1-5)由於本地發生饑荒,以利米勒帶同妻子拿俄米,及兩個兒子瑪倫和基連,橫渡約但河,在摩押逗留了一段時間,因為那地的糧食充足。兩個兒子跟摩押女子結婚後便死去了。他們的父親其後也死去。拿俄米與兩個外邦媳婦頓成了寡婦。返回伯利恆(一6-22)拿俄米聽聞伯利恆的饑荒已過,便打算返回故鄉。她的兩個媳婦俄珥巴和路得,最少陪伴她走了一段路程。拿俄米大概想到她的媳婦在猶大地作為外邦人可能會遇到的問題,於是力勸她們留在本地。兩位年輕的寡婦都拒絕留下。拿俄米便把實情向她們陳明。第一,拿俄米本身並沒有懷孕,因此,不可能生一個小兒子來替她們完成叔嫂之婚的責任。第二,她已不指望再嫁,因而也不會再有孩子。跟著,她也指出,縱使首兩個條件都即時滿足了,她們也不可能等丈夫長大。俄珥巴被拿俄米說服了,便與婆婆親嘴而別。然而,路得「捨不得」拿俄米。原文這詞有「黏附在一些東西上」的含義,用在婚姻上的也是同一個字(創二24)。路得作了5項承諾,以顯出她認真的態度。其中的重點是:路得願意放棄她以前的生活,為要得著一種她認為有重大價值的生活。在這一點上,她與拿俄米有強烈的對比,因為拿俄米鼓勵她們兩人都返回摩押地和摩押的神那裏去(一15)。路得卻決定跟從以色列的神及其律法。路得懇求讓她跟從以色列的神之態度,比拿俄米的辯解更強,於是兩人便一同返回伯利恆。她們回到伯利恆的時候,拿俄米感到極大的創傷;她離開伯利恆時,有丈夫和兩個兒子同行,但回來時卻一無所有。她請其友人稱她為「瑪拉」(「苦」的意思)。但其實她正來得合時,那時正是收割季節的開始。 在波阿斯田中拾麥穗(二1-23)二章1節給其後的故事提供了背景,介紹波阿斯是以利米勒一名富有的親屬。路得自願到田間拾落穗。跟在那些收割的人後面,拾取那收割者遺下來的,拾穗者也可以收割剩下在田角的麥子,那是耶和華律法中照顧貧苦人的條例(利十九9、10)。路得碰巧來到波阿斯的田裏。波阿斯到田間視察時,留意到路得,並詢問有關她的事,瞭解她的身分。在波阿斯田裏作監管的向他報告說,路得從早晨開始,一直勤懇地在田裏工作。波阿斯被路得對拿俄米的忠心與照顧所吸引,便特意給她留下額外的分量。波阿斯給她有利的位置,吩咐她跟著收割的人到他們收割的田裏;此外,還可從年輕打水僕人那裏得水喝──這是一個不尋常的安排。路得謙卑和尊敬地俯伏在波阿斯面前叩拜,問波阿斯她自己身為一個外邦人,為何能夠蒙這樣的恩。波阿斯提出了兩個理由,一是由於她對婆婆的敬愛之心,二是由於她有屬靈的眼光,來尋求以色列的神,「投靠在他的翅膀下」。波阿斯也讓她與收割的人一起吃飯,其後路得回到田裏──這次她可以收取未割下的麥子。到了晚上,路得回到拿俄米那裏,陳明當天的事情。拿俄米告訴路得說,波阿斯是有贖回其夫家產業之權利的。路得一直在波阿斯的田裏拾穗,直至收割的日子結束了。倚靠親屬(三1-18)拿俄米指示路得如何投靠波阿斯,以他為代贖的近親。拿俄米的計劃似乎很奇怪,但下面的看法或許能勾劃出一個輪廓來:(1)拿俄米似乎認為波阿斯是至近的親屬,忽略了更親的一位(三12)。故根據以色列的律法(申二十五5及其後),波阿斯要負責娶路得為妻,為死人存留後代。(2)本書清楚描寫拿俄米為一個敬畏神的婦人,因此她的計劃無論在外表形式上是多奇怪,其中也不會有任何違反神的律法的地方,也不會有使一個正直如波阿斯的人震驚之處,否則拿俄米便違反了自己原本的目的了。(3)她長期與路得相處而得的認識,及從報告中得到對波阿斯的認識,叫她肯定這計劃不會產生任何不良的後果(錄自:施卡:《艾理葛聖經註釋:路得記》,頁283)。波阿斯對路得所作出之行動的反應,充分表明他是一名君子。他向路得解釋他並非她們的至近親屬,但答應會在翌日進行一切必須的手續。波阿斯為顧全路得的聲譽,吩咐她在天亮之前返回家中。拿俄米在這事上顯得十分精明,她簡潔地預言說:「他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買贖產業(四1-22) 波阿斯來到辦理此事的地方──城門。城門也是該城的廣場,城裏的公共事務均在這裏商討。波阿斯表示他欲與比他更親的親屬商討這事。他請了城中10位長老來作見證。波阿斯從買贖產業方面開始討論,問那至近的親屬是否願意贖回拿俄米的地,包括傳統定下的條件:「你從拿俄米手中買這地的時候,也當娶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第5節)。那至近的親屬不願作此買贖,因為娶路得為妻會構成他財政上的損失,原因是他必須把產業分給路得為他所生的兒子。因此,他以脫鞋的風俗表示放棄這權利。在意義上,那鞋是象徵屬於遺產一部分的土地權。因此,波阿斯便履行了近親買贖的責任。波阿斯娶路得後生了一個兒子,這兒子在以色列的律法下,被視為拿俄米的兒子和繼承人。教導路得記追溯了大衛至彌賽亞的血統。這完整的家系可見於馬太福音第一章,並以耶穌為焦點。第二個教訓是關乎神恩的美。一個外邦人,甚至是一個摩押女子,也可得到屬於以色列人的祝福。在神學方面,買贖的近親預表了彌賽亞是顯而易見的。他必須是有血統關係的親屬,有購買的能力,要願意買贖產業,並願意娶已逝世之親屬的遺孀。最後一點,是路得所顯出的愛,成為了一個虔敬委身的榜樣。有人對拿俄米說:「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RichardI.McNeely――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