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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契」
相交/團契(Fellowship)與神及其他的信徒相交,是基督徒生命的精粹。在太初的日子,亞當被安置在園子內,可以享受與神相交相親。但他選擇要行使其自主權,不甘活在神的恩典和看顧下,便破壞了相交的關係。於是亞當和夏娃把自己隱藏起來,躲避神(創三8)。然而,神立刻找出他們來(三9),又向他們啟示祂至終要顯明祂的計劃,就是透過一位拯救者,使罪人與祂復和(創三15)。 舊約告訴我們,神如何呼召一群特別的人與祂建立關係。以諾被稱為一個與神同行的人(創五22、24)。同樣,挪亞亦活在與神相交的生活中(創六9)。還有以色列人的父亞伯拉罕,就被稱為「神的朋友」(雅二23)。舊約的眾聖徒中跟神相交最深的,莫過於摩西在西乃山上40天與神共處的事蹟(出二十四)。在後來的以色列歷史中,大衛曾寫下一些詩篇,反映出他的心靈如何活潑地與永生的神互相契合(詩十六,三十四,四十,六十三)。 因著基督在十架上所成就的工作,神現今永久活在信徒的心內(約十四23)。故此,在這個新的盟約之下,相交就是指信徒與基督在靈裏生命的合而為一(約十四20、21)。與神相交是基督徒生命的目標(約壹一3);當我們「面對面」跟救主相見的日子(林前十三12),這關係便會永遠臻至完全,那時也是神要與祂的子民安居天國的時候(啟二十一3)。福音不但使人神之間的關係復和,信徒之間的相交亦因此得以恢復。耶穌與門徒共進最後晚餐,顯明相交中所包含縱橫兩個層面(可十四22-25)。耶穌在那樓房內與眾門徒分享了一頓神聖的愛筵。主和跟隨祂的人的心都因那深邃的愛與委身,緊緊相連。後來,門徒發現他們的心,都因對主共有的忠誠而堅強地聯成一體。十架和聖靈的澆灌帶來教會的建立,那就是與神、與人彼此相交者共聚的新社會。從使徒行傳起初數章的記載,描繪了初期的基督徒之間情誼的深度。信徒每天都聚在各人的家中彼此教導、相交、擘餅和祈禱(徒二42、46)。他們的同心,到達一個深度,就是眾人把家業都拿出來,凡物公用,以幫助有需要的弟兄(二44、45;四32-35)。可能,早期信徒相交主要的特色,就是「愛弟兄的心」(帖前四9;彼前一22)。因著愛的催迫,保羅在外邦的教會中間,為耶路撒冷的貧民收集捐款。當羅馬書十五章26節論及馬其頓和亞該亞眾教會的餽贈,翻作「捐項」的詞語,在希臘文中就正是「相交」的意思。同樣,腓立比教會與保羅的「相交」,是以餽贈支持使徒事工的行動來表達(腓一5,四14、15)。聖經採用幾個形象來描繪初期教會那種同心合一的精神。第一個是「神的家」(弗二19;提前三15),或「信徒的家」(加六10)。在神的家中,愛心和接待是務須緊記的規則(來十三1、2)。此外,教會又被稱為神在地上的家(弗三15)。神是父親,信徒是祂忠心的兒女。神家中的生活應以愛心、溫柔、憐憫和謙卑來管治(腓二1-4)。最後,基督徒的相交可用「一個新人」或「一個身體」來代表(弗二15、16)。雖然人在天性上有許多不同的地方,但聖靈能把信徒結成一體(弗四4-6)。在這個以愛相交的團體中,沒有一個信徒是無關重要的。每個成員都從神得著屬靈的恩賜,以協助整個身體靈命的成長。聖經在約翰壹書一章7節,為相交奠下了基礎:「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所以,耶穌基督是一切屬靈相交的源頭。我們只有先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才能經歷跟其他信徒真正的相交。一如光明與黑暗彼此不能融和,信徒跟不信的人亦無法真正相交。基督徒也無法跟一個與基督的教導背道而馳的人(約貳9-11),或是不道德、拜偶像、醉酒或偷竊的虛名弟兄相交(林前五11)。聖經為增進信徒之間的相交,又定下了一些指引:(1)要以基督對屬祂的人那種憐憫的心腸,彼此相愛(約十三34、35,十五12)。相交的規則就是愛(來十三1)。(2)培養謙讓、求使別人得榮耀的心(腓二3-5)。(3)互相擔當各人的重擔,好減輕其他信徒擔子(加六2)。(4)跟有需要的弟兄姊妹分享物質上的豐富(林後九13)。(5)以溫柔的心挽回犯罪的人,幫助他找出解決難題的方法(加六1)。(6)援助在痛苦中的弟兄(林前十二26);還加上(7)不斷在聖靈裏為對方禱告(弗六18)。基督徒應要慎重思想一位無名聖徒的話:「你若遠離你的弟兄,就不能靠近神」。 BruceA.Demarest――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