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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方言」 說方言(Tongues,Speakingin)何謂「方言」?一種忘我入神的境界或現象,傳統上與一些宗教經驗有關。歷代以來,在各種不同的宗教中──基督教與非基督教──均有私下或全體一起說方言的現象。當使徒保羅提到「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林前十四22),他是指信奉古代外邦宗教的人常持有的一個觀點,以為說方言是諸神活躍地同在的一個標記。因此,每當德爾斐(譯按:德爾斐為一希臘古城)出現神諭,她會以說方言來證明那是一種超自然的光照。中世紀神祕主義者、預格諾派(按:即十六、七世紀法國加爾文派復原教徒),以及東方宗教家如回教修道者等各宗各派的人,均接受說方言是神明的活動。說方言是流利地發出一些難以明瞭的聲音,超越了一般以言語溝通的程序。這樣,方言就不是一種語言。至於基督徒所說的方言,保羅指出:「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裏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祕。」(林前十四2)由於說方言時所發出的聲音不是一種可以瞭解的語言,因此需要加以解釋(不是翻譯),才能造就聽眾(林前十四28)。顯然這與五旬節事件後,門徒以各種方言見證神的情況不同。根據使徒行傳二章8節和11節,那些在耶路撒冷聚集的人都明白眾使徒的話,因為使徒是以聽眾的鄉談述說福音。當時,他們並不需要任何傳譯。說方言的作用根據保羅的看法,說方言主要是用於私下靜修的操練上,目的是為了個人得著造就。由於「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林前十四2),所以從中所得著的益處也是個人的。事實上「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第4節)。說方言作為一種個人私下敬拜神的方法,是對自己和對神說的(第28節)。使徒保羅在所有的書信中,只一次提及自己曾在「密室裏」說方言,他是為了勉勵哥林多信徒,才被迫提及這事(林前十四18)。他顯然認為私下說方言應謹慎而行,而不看作是一件可以誇耀,作為屬靈標記的事情。然而,在保羅所述說的某些條件裏,可見說方言可以是一種屬靈恩賜,用於教會的事工上,讓眾人得益。需要留意的是,公開地說方言不只是用方言來禱告(林前十四16、17),或在沒有解釋的情況下說出方言(第28節)。說方言要獲得會眾的認可,就必須連帶有人把它解釋,因為這樣才能造就教會。方言若適當地解釋出來,便成為先知性的事工,即是說以一種可以瞭解的言語來溝通,與教導及講道(十四3、5)相若。在公開地說方言方面,保羅的主要要求是,方言是為了眾人的好處和造就教會,才使用出來(十四4、5、6、9、12、17、18、26、31)。人若只為個人的敬虔和主觀的經歷,便在會中以方言禱告,是保羅嚴厲禁止的(17、28節)。這等方言只適用於個人在密室的禱告,並不適合在教會中使用。在崇拜中說方言為了使說方言成為教會事奉的一種形式,並防止信徒為了追求個人的滿足而妄加使用,保羅訂下了一套規則,以控制公開地說方言的情況(林前十四27-33)。第27節以「若」字來引述,顯示說方言並不是教會崇拜中不可或缺的一環。保羅把說方言放在一系列屬靈恩賜之末,就次序而言,說方言比前3種恩賜遜色(林前十二28)。首3位的恩賜,都是一些需要清楚用言語來加以表達的工作。保羅稱之為「更大」或「更高」的恩賜,是信徒要切切地追求的(十二31)。每一次崇拜中,只限1個、2個或3個人說方言(林前十四27)。那1個、2個或3個說方言的人,必須按著次序,「每次一個」或「輪流」來說,決不可同時說出(27、30節)。一個敬拜者在說方言之前,必先確定有人為他/她解釋方言。若會中沒有這樣的人,他/她便只得閉口(27-28節)。那說方言的人不應同時是翻方言的人(林前十二10)。若會中說方言的人太多,翻方言的人又不足的話,說方言者便當求翻方言的能力(十四13)。所說的方言若已翻成可以明瞭的語言,便是一篇先知的道,需要受眾來評估(第29節)。那經驗的真確性需由一些「能辨別諸靈」的人來試驗(林前十二10),讓會眾能試驗各樣事物,抓著美善的,遠離各種邪惡的事。參與崇拜的人應常常控制自己的行為,不可利用進入了忘我的境界為藉口,作出混亂的行徑,或違反崇拜的規則(林前十四32、40)。混亂不是從神而來的,因為祂是一位叫人安靜的神(第33節)。信徒無須羨慕或追求說方言的恩賜。他們應切切祈求那些透過直接而可以瞭解的言論表達出來的「更大的恩賜」(第39節;參林前十二31,十四1、5)。然而,若有說方言的恩賜,也不應禁止(十四39),只要按照規矩,並為眾人的好處而使用。對說方言的誤解「不要切慕,不要禁止」的原則,似乎已可充分概括聖經在說方言方面的教導。按著這樣的教導,兩種常見的錯誤是要加以避免的。首先,聖經有關說方言的教導,並沒有支持以下的觀點:說方言是受了聖靈之洗的明證。聖經說,所有信徒一起合成基督的身體──教會──的時候,便都已受了聖靈的洗(林前十二13)。聖經又說,並非所有信徒都說方言(十二30)。聖靈工作的真實證據,是加拉太書五章22-23節所界定的「聖靈的果子」。根據該段經文,聖靈內住在人生命中的特徵,是使人有性格和行為上的改變。不去追求成聖,但反而追求諸如說方言這些外表的儀式,並不能培育真正的靈命。另一個錯誤是不承認現今也有說方言的恩賜,認為那只是使徒時代的東西。「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林前十三8)和「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十三10)這兩句保羅的話,有時會被引述來證實方言已經止息的說法。然而,保羅也說,「知識也終必歸於無有」(第8節),卻沒有人堅持知識只屬於使徒時代。事實上,保羅說知識和先知的道是不完全的,卻沒有稱方言是不完全的(十三9)。等那完全的來到,信徒完全明白的時候,知識和先知的道便完全歸於無有(十三12)。另一方面,聖經形容說方言是一種個人私下靜修的方法,但只要小心地按著所列的規矩而行,並叫眾人得著造就,便可在公眾崇拜中說方言。GilbertBilezikian另參:「屬靈恩賜」;「聖靈的洗」。――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說方言/格路蘇拉利(Glossolalia)音譯的希臘文詞彙,解作「用不同舌頭(方言)」說話。另參:「說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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