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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拉」 撒拉 Sarah(人名) 字義: 我的公主 My princess,公主 Princess 彙編: ‧創17:15;來11:11;加4:22-31;彼前3:6亞伯拉罕之妻,原名撒萊。聖經稱她為信徒的模範。又比她如在天上的耶路撒冷。 ―― 陳瑞庭 撒拉(Sarah)亞伯拉罕的妻子,原名撒萊(創十一29)。當神應許賜給她一個兒子,並使她成為多國之母,她的名字就改為撒拉(創十七15、16)。撒拉既是亞伯拉罕的妻子,亦是他同父異母的妹子(創二十12)。亞伯拉罕離開迦勒底的吾珥往哈蘭,最終進入迦南地,撒拉都與他同行(創十一31,十二5)。她在婚後一直沒有生育(十一30)。神向亞伯拉罕應許必叫他成為大國(十二2),並會把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時(十二7),撒拉依然未有孩子。過了10年(參創十二4,十六16),撒拉還是沒有兒女,她就將她的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丈夫亞伯拉罕為妾。夏甲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名叫以實瑪利(十六3、4)。神應許將有一大國從以實瑪利而出(十七20),卻指出他並不是那個承受應許的嬰孩(十七21)。雖然撒拉聽到自己必生一個兒子而心裏暗笑,但她確是那個嬰孩的母親(十七19-21,十八10-14)。以撒的誕生,使這個預言得著應驗(二十一2、3),那是在亞伯拉罕最初蒙應許得賜後裔的25年之後,那時撒拉已經90歲(十七17,二十一5)。亞伯拉罕和撒拉剛進入迦南,卻遭遇饑荒,迫使他們下到埃及去,撒拉在埃及人面前被指是亞伯拉罕的妹子。因著撒拉容貌極其美麗,使她被帶進法老的王宮去(創十二11、14),而亞伯拉罕不用被殺,反得到埃及人的厚待和贈禮。神藉著降災予法老家,促使撒拉得到釋放,從而保守亞伯拉罕和撒拉的婚姻。亞伯拉罕和撒拉在基拉耳的時候,又採用類似的權宜之計(第二十章),在那裏她被帶進基拉耳王亞比米勒的家。神再一次保護撒拉,保守她成為所應許的後裔之母,亦避免出現有關誰是以撒之父的猜疑。以撒在這事以後不久便出生(二十一1-5),他的出生極具意義,因早於一年前已應允了(十七21,十八10-14)。撒拉離世時是127歲,埋葬在亞伯拉罕自赫人以弗崙買來的麥比拉洞中(創二十三)。除了創世記之外,舊約中只有以賽亞書五十一章2節提及撒拉。新約中提及她的,有羅馬書四章19節、九章9節,希伯來書十一章11節,彼得前書三章6節和加拉太書四章21-31節;但是加拉太書的經文,並沒有提及她的名字。另參:「不育」;「亞伯拉罕」;「列祖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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