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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園

 

樂園(Paradise)「神的園子」。希伯來人最初所用的一個字,不單指一般的園子,同時也指神的伊甸園(創二至三;賽五十一3;結二十八13)。在以色列歷史的後期,他們才從波斯的文字中借用了一個字,後來就成為了「樂園」一字。這字在舊約中出現了3次(尼二8;傳二5;歌四13),是指園林或果樹園。其後,舊約譯成了希臘文,這字也有了希臘文的翻譯,譯者廣泛地用該詞來譯「園子」一詞。對那些說希臘話的猶太人來說,創世記第二章的園子便成為了「樂園」。原本波斯文的意思是有籬笆圍繞著的地方,或築了圍牆的園子。這字特別指波斯王的御花園,而這也是希臘人所認識的意義。這兩種意義都與希伯來人心目中的耶和華的園子(創三8)十分吻合,祂可以把子民從園子中趕逐出去(創三24)。創世記中的樂園還有別的特色,就是其中的果樹和河流。到了新約時代,樂園的圖畫已經循不同的方向發展,而且許多民族的民間信仰中,都有類似的傳說,這是意料中事。首先樂園是屬於遠古時代的東西,就像希臘的黃金時代和羅馬的神話。然而,猶太人相信樂園仍然存在,在某個未被發現的地方裏;樂園乃像西方樂土一樣,是一些善人死後所去的地方。此外,他們認為樂園在這世代結束時會再次出現;他們在著作中很細緻地描述其中的榮耀。因此在樂園這一個觀念裏,聚合了所有關乎另一個世界的神話,無論是過去、現在,和將來都包括在內,在那裏死亡和罪惡都不再存在。新約所見證的真理,就是融匯了這等信念的中心思想。保羅仍在世時,曾一度離奇地「被提」到樂園裏(林後十二34),那是一個實在,但又是屬於另一個世界的實存體。基督曾應許一個在十字架上懺悔的強盜,說他死後會立即與基督一同在樂園裏(路二十三43),其中所指的樂園,也就是上述同一個地方。新約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提及樂園,也是在一個類似的應許中(啟二7),這節經文更說到樂園中有一棵生命樹,那麼,這樂園跟創世記第二章那起初的世界,和啟示錄二十二章那未來的世界──有生命樹和河,四圍有城牆,也有王在其中──就是同一個地方了。另參:「天/天堂」;「新天新地」。――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