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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眼

 

瞎眼(Blindness)即喪失視覺。瞎眼的情況在古代近東很普遍,而在窮人和部落民族中,仍普遍缺乏先進的醫療福利。聖經並無明載致盲的醫學原因,但無疑極差的個人衛生和居住環境,都是主要的因素。嬰兒尤易染病而引致失明。許多「生來是瞎眼的」(約九1-3),多是由於淋病球菌感染而失明。嬰兒出生過程中,感染了母體的病菌;眼部往往是這種病菌理想的繁殖部位。3天後眼部即發炎、紅腫、流膿。原始療法不能使患者的眼睛避免永久的損傷,有些更導致完全失明。現今有效的防治辦法,是給所有嬰兒滴消毒眼藥水。但是至目前,貧窮者還未獲得這種治療,近東部分地區的窮人還拒絕使用。另一種使兒童失明的眼疾是傳染性眼炎。病菌由蒼蠅傳送,引起眼生厚痂,眼瞼下垂,睫毛脫落,角膜生翳,往往導致完全失明。於世界某些地區,猶可見母親任嬰兒臉上聚滿蒼蠅卻不加驅趕的現象;據說是克守一種迷信的習俗。成人失明,多是某種疾病的併發症引起的,如瘧疾引致失明即屬常見;長期在沙漠中受沙曝或眩光的刺激,也易引致失明;另因事故損傷、刑罰(如參孫所受的剜眼酷刑,見士十六21)、年邁等(創二十七1;撒上四15;王上十四4),也都是引致失明的原因。舊約要求對瞎子給予特殊的照顧(利十九14),並警告故意引瞎子入歧路者要受懲罰(申二十七18)。律法禁止殘疾者為祭司,瞎子也在禁列(利二十一18)。耶穌在行醫傳道中,使許多盲人復明,這正應驗了先知以賽亞的預言(路四18)。耶穌使盲者復明的大能,是祂向施洗約翰宣告祂為彌賽亞的證據之一(太十一5)。新約記載耶穌曾醫治盲人的經文包括:在加利利治愈兩人(太九27-30),在伯賽大治愈一人(可八22-26),在耶路撒冷治愈一個「生來是瞎眼的」(約九),在耶利哥治愈兩名乞丐──巴底羅及其朋友(可十46-52;參太二十30-34;路十八35-43)。耶穌有時直接吩咐盲人,使其立即復明(可十52);有時也使用某些物品,如用水和泥(約九6-11),或用自己的唾沫(可八23)。保羅在歸附基督的過程中,曾雙目失明3天,後經亞拿尼亞按手其頭,就神奇地痊愈了(徒九1-918)。保羅在居比路令巫師以呂馬暫時失明,因他阻擋保羅的工作(徒十三11)。「靈裏的瞎眼」是喻指失喪罪人的境況,他們故意抗拒神藉所造之物及聖經向人的啟示,並且拒絕福音真理。摩西斥以色列背教者為「瞎眼」(申二十九4);以賽亞也指他們為「眼睛昏迷」(賽六10)。耶穌指斥法利賽人的不信,稱他們為「瞎子領瞎子」(太十五14,二十三16)。「靈裏的瞎眼」也相連於「心地愚頑」(可八1718;弗四1718)。這是神對不信者(羅一2021)和以色列人(賽二十九10;羅十一78)的刑罰。保羅指出,不信者是被撒但「弄瞎了心眼」(林後四4)。「靈裏的瞎眼」要獲得痊愈,只有透過神特別恩賜的「新生」(約三3),看見「基督榮耀福音的光」(林後四4)。JamesC.DeYoung另參:「重生」;「醫藥」;「疾病」。――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