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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 職業(TradesandOccupations)聖經中曾提及多種不同的職業,其中許多仍存在於近東社群之中──有些還跟古時相類。大使和合本作「使臣」。在舊約裏,大使是一名傳信者、使節,或負責交涉的人,他們有特殊而短暫的使命,為派遣他的人,如君王、政府,作官方的代表。聖經中的例子有:法老的使者(賽三十4),巴比倫諸王的使者(代下三十二31),和埃及王尼哥的使者(代下三十五21)。保羅在其書信中,指出他自己也是基督使者中的一分子,他說:「神藉我們勸你們」(林後五20)。保羅作為一名使徒,他代表天國的君王,把和好的信息帶給那些與神為敵的世人。保羅在獄中曾要求信徒為他禱告,以致他為福音作「帶鎖鏈的使者」時,也能放膽講明福音的奧祕(弗六20)。另參:「基督徒的名稱」。弓箭手在太平盛世與爭戰時期,使用弓箭的人。在整個聖經時代裏,遊牧民族(創二十一20)、獵人(創二十七3;賽七24)、侵略者(創四十八22;書二十四12)和戰士(結三十九9;何一7)皆有使用。隨著時代的變遷,弓的效力和箭的製造都有驚人的進展。最優良的弓是「複式弓」,有一條一條的腱黏在距離中心最遠的位置,動物的角則黏在內層。最優良的「複式弓」,射程達300至400碼。弓箭手必須是一個強壯的人,才能拉弓發射。弓箭手利用弓來狩獵,但弓在戰爭中,尤其實用。掃羅和約拿單用刀和弓來爭戰(撒上十八4);大衛的軍中也有善於拉弓的勇士(代上十二2)。以色列諸王以弓作為軍隊的裝備(代下十七17)。以色列的敵人──埃及人、敘利亞人、亞述人、巴比倫人、波斯人、希臘人和羅馬人──全都有以強悍的弓箭手組成的分遣隊伍。在他們一些浮雕中仍可見到一些栩栩如生的圖畫。弓箭手經常二人一起作戰,一人負責拿盾牌,一人負責拉弓發箭。他們有時會在馬背或戰車上發箭。約伯形容他身體上眾多的病痛時,以「神的弓箭手四面圍繞我」作為比喻(伯十六13)。弓箭手的弓箭有時用以象徵暴力(詩十一2,五十七4),有時則象徵神的審判(詩七13,三十八2,六十四7)。雖然早期基督徒對羅馬的弓箭手十分熟悉,但這樣的弓箭手在新約中並沒有提及。保羅描述基督徒穿著神的全副軍裝時,也沒有提及弓箭(弗六10-17)。另參:「武器和戰爭」。烤餅者烤餅的人主要以油和麵粉。在家裏(創十九3)、餅鋪(耶三十七21)和君王貴冑的宮中(創四十1-22,四十一10、13;撒上八13)預備各種包餅。以色列人逃離埃及時,曾烤製無酵餅,供旅途上食用(出十二39)。餅是在某種炊具或爐上烤成的(利二4,二十六26)。當以色列社會一直漸漸發展,專業的做餅師也一起工作和組織工會。耶利米被囚在獄中時,每天都得著配給(耶三十七21)。有些人因何西阿對烤餅技巧有一定認識而認為他是烤餅師傅(何七4、6-8)。被擄歸回的時候,耶路撒冷有一座城樓,稱為爐樓。新約並沒有提及任何烤餅的人,但卻曾提到爐(太六30;路十二28)。另參:「食物和調製方法」。銀行從業員專業銀行家的服務包括代客保管金錢和財寶,外幣兌換,以及為大小企業提供基金。顧客只需付出一定的費用,便可獲得這些理財服務。古代盛行以物易物的制度。人們保管財物的方法,是把財物埋在地下(書七21),或交託鄰舍看守(出二十二7)。漢模拉比法典(約主前1700)中有好些律例,是關乎保管存款的。然而,社會愈趨複雜,專業的銀行家也相繼出現。隨著州際與國際貿易的發展,就有必要制定一套轉移資金的方法。主前七世紀,錢幣的出現也帶來了一些以兌換錢幣為業的人。一種類似現代銀行業的制度,取替了皇室在商業上的專利(撒下五11;王上十14-29)。身處外地的猶太人因其銀行業務而漸受注視;從猶太穆拉殊兄弟家中找到的一批與財務有關的文件,反映被擄後期猶太人在巴比倫的銀行業中參與的程度。在新約時代,那些兌換銀錢的人代表了銀行系統的一環。他們的工作是把羅馬錢幣兌換為聖殿所認可的1/2舍客勒銀子(太十七24,二十一12,二十五27;可十一15;路十九23;約二14、15)。那些貸款給人(貸款人)和給人記賬的人(債權人)皆受到一套擔保制度的保障,用以擔保的可以是一些流動資產或某種誓約。理論上,以色列律法是禁止人收取利息的(出二十二25;申十五1-21),但以色列人並非經常遵守律法,有時更收取過高的利息。眾先知和一些國家領袖便曾因以色列人這種行徑而哀嘆(結十八8、13、17,二十二12;尼五6-13)。以色列人一般都甚懼怕他們的債主(王下四1;詩一○九11;賽二十四2,五十1),因為這些債主會為了抵償一筆貸款,而進到他們的家裏,搜掠財物,甚至把孩童帶走,賣作奴隸(王下四1;賽五十1)。路加福音七章41-42節中,那債主與兩名欠債人的比喻,則描述了一名仁慈的債主(參太二十五14-30;路十九11-27)。另參:「貨幣和銀行業」;「兌換銀錢之人」。理髮師理髮師替人剪髮和刮鬍子(創四十一14;撒下十九24)。理髮師主要的工具,就是一把剃刀(結五1)。律法禁止利未人和祭司剃頭及剃去鬍鬚的周圍部分(利二十一5;結四十四20)。拿細耳人也不可用剃頭刀剃頭(民六5、18、19;士十三5,十六17)。木匠木匠的工作是以木材建造房屋的骨架、屋頂和門窗。細小的屋子通常由主人搭建,但聖殿和王宮則需要由專門的工匠──木匠與石匠──一同建造(王下十二11,二十二6;代上十四1,二十二14;代下二十四12,三十四11;拉三7)。一些精巧的工作如造香柏木隔板,鋪砌天花、地板和室內的木工,則由專門的木匠或細木工人負責。考古發掘中發現了一些古代木匠的工具,其中一些還在聖經中出現(賽四十四13)。這些工具包括圓規、鉛筆、刨機、鋸子、錘子、斧子、扁斧、鑿子、準繩(摩七7、8)、鑽孔機、銼刀和直角尺。雖然耶穌及其父親的職業同是木匠(太十三55;可六3),但新約卻甚少提及木匠這個行業。另參:「工商業」。補縫工人補縫的人負責填補船板的縫隙。這職業只見於舊約中言及迦巴勒(即比布魯斯)的腓尼基的造船者(結二十七9、27),但經文卻沒有記載他們工作的細節。他們大概也像現今的補縫工人,以纖維和瀝青填補船板的縫隙。以色列人並不建造大船,但一些在加利利海和約但河航行的小船,可能也需要這些補縫工人。 內侍臣內侍臣原本是一名皇室官員,負責管理君王的寢宮。有時候他們也有其他重要的任務,且有左右當權者的力量(徒十二20)。身為內侍臣的以拉都(羅十六24)實際上就是城裏的司庫。太監拿單米勒(王下二十三11)於約西亞在位時,是一名朝廷官員。波斯諸王也使用太監作內侍臣(斯一10、12、15,二3、14、15,四4、5,六2、14,七9)。廚子除了婦女在家中燒飯以外(創十八6,二十七9;撒下十三8;參士十九),宮中會聘用一些廚子(撒上八13,九22-24)。新約並沒有提及這個行業。另參:「食物和調製方法」。銅匠銅匠以銅來製造青銅和黃銅的工具、器具和裝飾品(出二十六11、37,二十七2、4、6、10;書六19、24;撒上十七5、6;撒下八8等)。銅匠一詞,只在新約中出現(提後四14);然而,這種職業在整個聖經歷史中卻是十分重要。另參:「礦物、金屬和寶石」。謀士另參:「謀士/策士」。工匠在聖經中,工匠負責廣泛的工作,包括紡織(出三十五25)、建築(王上五18;王下十二11)、石工(代上十四1)和金屬加工(出三十五31-33)。大衛和所羅門選用了各類工匠來建造王宮和聖殿。有時候,侵略者甚至把工匠帶返自己的國土中工作(王下二十四16)。另參:「工商業」。侍酒者和合本作「酒政」。古時,酒政常見於君王和高官的廷院(王上十5)。他們主要的工作是向王奉酒,並負責試飲,以防止有人在酒中下毒。這些人常接近當權者,有時候,更有一定的影響力。一般來說,幾名酒政會在總管的帶領下服侍君王(創四十1-23)。所羅門宮中有一些酒政(代下九4);尼希米被稱為「作王酒政的」(尼一11,二1);拉伯沙基可能也是一名酒政(王下十八12-19;賽三十六2)。監護人在希臘和羅馬的貴族家庭裏,兒子會交由一名奴僕來管教,直至他們長大成人。這些監護人負責在道德操守和一般的行為上指導他們。所使用的方法從體罰至言語的羞辱都有。保羅看摩西律法為「訓蒙的師傅」,能引導我們到基督那裏(加三24、25)。人若返回律法中,便是表示他倒退返回孩童階段。染布工人另參:「漂染」。刺繡工人在布匹及衣袍上刺繡是一種家庭手工藝,也是一個專門的行業;有用織布機,也有用針來刺繡。會幕和聖殿中精巧的布料(出二十六1、31)和祭司的聖袍上(出二十八6、8,三十九1),都繡上精緻的圖案。迦南(士五30)、埃及(結二十七7)、敘利亞(結二十七16)、巴比倫(書七21)、亞述和波斯(斯一6)等地的人,都懂得這種手藝。另參:「布料和紡織」;「服飾」。驅魔人古代近東有許多人都自稱有驅逐或控制魔鬼的能力。聖經只在使徒行傳十九章13節,提及猶太人中有念咒趕鬼的事;不過,撒母耳記上十六章14-23節,也曾記述大衛彈琴,把掃羅身上的惡魔趕出來。耶穌經常替人趕鬼(太九32-34,十二22、23;路十一14;可一21-28;路四31-37;可五1-20;太八28-34;路八26-39;可七24-30;太十五21-28;可九14-29;太十七14-21;路九37-43)。後來,耶穌把奉祂的名趕鬼的能力賜給門徒(可三14、15,六7;路九1,十17-20;可九14-29;太十七14-21;可十六17、18;路九37-43);至於非基督徒,則沒有這種能力(徒十九13-17)。另參:「鬼,鬼附」。農夫以色列人基本上是一個務農和畜牧的社群。以色列最早期的記載乃關乎一些農夫,像該隱(創四2-8,是種地的)和挪亞(創九20)。農夫有時候會與修理葡萄園的人和牧羊人相提並論(代下二十六10;耶三十一24,五十一23;珥一11-20;摩五16、17;亞十三5)。舊約常提及一些農耕的工作。耶利米曾談及耕地之人在天旱時的艱難(耶十四4)。以賽亞則詳述了農夫的任務(賽二十八24-27)。阿摩司描述了農業在新時代所呈現光輝的景象(摩九13)。此外,聖經也提及收割和收割的人(得二3-7、14;撒上六13;王下四18;摩九13);打穀(賽二十八27,四十一15;摩一3;林前九10);禾場(創五十10;民十五20,十八27、30;得三2;撒上二十三1;撒下六6,二十四16、18、21;代上十三9,二十一15、18;代下三1;耶五十一33);以及簸穀(耶五十一2)。栽種葡萄和修理葡萄樹是農耕中重要的部分(王下二十五12;賽六十一5;耶五十二16;珥一11;路十三6、7;約十五1)。尼布甲尼撒於主前586年攻陷耶路撒冷時,只把貧窮的農民留在當地(王下二十五12)。新約有幾處經文提到農夫、葡萄園和羊群。馬太福音二十一章33-41節的比喻,談到葡萄園的園戶,他們的園主則到了外地去(參可十二1-9;路二十9-16)。耶穌在引用葡萄樹的講論中,詳細地道出了栽種葡萄樹的過程(約十五1-6)。提摩太後書二章6節巧妙地說明了農夫有權先得糧食;雅各則催促基督徒耐心地等候主的再來,像農夫等待地裏寶貴的出產(雅五7)。另參:「農業」。漁夫早期在聖地,已有人以捕魚為業,舊約(賽十九8;耶十六16;結四十七10)和新約(太四18、19;可一16、17;路五2;約二十一6)也提及這個行業。漁夫在社會上形成一個獨特的階層。耶穌選召了幾名漁夫作門徒(太四18-22;可一16-20;參路五2-11)。他們的工作勞苦(路五2-5),但卻不是常有收穫(路五5;約二十一3)。耶穌用了「得人的漁夫」來比喻祂的門徒(太四19;可一17;路五10)。另參:「工商業」。捕鳥者捕捉雀鳥供人作寵物、食物和祭牲,是捕鳥者的工作。他們所使用的工具有弓箭、投石器和網(箴一17;結十二13,十七20;何七12,九8)。其他方法還包括使用黏鳥膠,和用以打斷鳥足的投擲棒。捕鳥者在他們所設的圈套附近埋伏等候,等到有所收穫,便把那些雀鳥放進籠中(耶五26、27)。聖經也以捕鳥者來比喻一些陷害人的惡人(詩九十一3,一二四7;耶五26;何九8)。另參:「打獵」。漂布工人用以紡織的纖維,已先由漂布工人把油質或其他雜質除去。漂布所用的材料包括白黏土、尿液和某些植物的灰燼。漂布者的工場設於城外,因為漂布的過程產生惡臭,弄乾布匹也需要較大的空間。在以賽亞的時代,漂布地也是位於耶路撒冷城外(王下十八17;賽七3,三十六2)。另參:「漂布地」;「布料和紡織」。守門者城邑、王宮、聖殿及其他龐大的建築物之正門,都有守門的人把守,以接待或拒絕來訪者(王下七10、11,十一4-9)。聖殿的守門者──「守門的祭司」(王下十二9)、「守門的」(王下二十二4),或「把門的」(耶三十五4)──是一群重要的人。被擄後期的作者視這些人為一個特殊的階層(代上九17-27,二十三5;拉二42,七24;尼七45),他們把守聖殿的入口(代上九23-27;代下二十三19)、看守約櫃(代上十五23)、掌管獻與神的供物(代下三十一14)、協助執行潔淨之禮(尼十二45),以及看守庫房(尼十二25)。在大衛的時代,守門的有4,000人(代上二十三5);在尼希米的時代,則只有172人(尼十一19)。在新約時代,聖經只提及私人府第(可十三34)及羊圈(約十3)的守門者。耶穌受審的時候,那認出彼得的女子是在大祭司府中「看門的使女」(約十八16、17)。金匠和合本作「銀匠」,是專門從事精金工藝製作的人。他們為外邦人的崇拜製造名貴而精巧的偶像(賽四十19,四十一7,四十六6;耶十9、14,五十一17),以及為會幕(出三十一4,三十五32)和所羅門的聖殿(王上六20-35)製造金器,並把物件包上精金。在被擄歸回時期,他們組成工會,並協助修築聖殿(尼三8、31、32)。另參:「礦物、金屬和寶石」。婢女聖經時代見於許多家庭的女僕人。婢女負責照顧和服侍家中的孩童和婦女,並充當女主人的隨從。她們在律法下備受保護(利二十五6;申五14,十五12-15);若她們的女主人不介意的話,有時候當家主無後,婢女便會成為主人的妾侍,為他們生兒養女(創三十3)。在男人(得三9;撒上二十八21)或神(撒上一11;詩八十六16,一一六16;徒二18)面前,這詞可用作謙卑之詞。馬利亞在主的面前,也以使女自稱(路一38、48)。另參:「使女/婢女/女子」。妓女另參:「淫婦/娼妓」。牧人牧人又稱為牧羊人,他們看守細小的家畜,如綿羊和山羊(創十三7、8,二十六20;撒上二十一7)。阿摩司書七章14節在原文中,使用了一個特別的詞語,顯示看牛的是另一種牧人。在新約中,牧人是為人熟悉的。耶穌就曾講述牧人與羊的比喻(約十1-16)。有些牧人飼養豬隻(太八33;可五14;路八34)。擁有大量羊隻的人會僱用牧羊人;牧羊人要在羊群前面引路,而不是走在羊群後面(約十3-5、12-14)。牧羊人認識每一隻羊,並在羊群進入羊圈時,要數點羊隻的數目(利二十七32)。翻譯員翻譯員能幫助那些說不同語言的人,互相溝通。約瑟與兄弟說話時,假裝要由翻譯員傳話(創四十二23)。同樣,夢境也需要翻譯或解釋(創四十22,四十一13;但二,四6-9、18-24,五7、8、12-17,七16)。傳話的人有時也充當調解者(伯三十三23)。在新約時代,翻譯員負責解釋說方言者所說的話(林前十四28)、翻譯外地的語言(徒二6),或解釋聖經(路二十四27)。鐵匠鐵匠是一般用鐵來製造工藝品的工匠(賽四十四12)。聖經提及的第一名鐵匠是土八該隱(創四22)。約在主前十一世紀,鐵在以色列已為人所熟知並廣泛使用(申三11;書六19、24,十七16;士一19,四3、13)。鐵匠的技巧在列王時代得以發展,製造了釘子、各樣工具、鐵閂、鐵煉、鐵環和腳鐐(王上六7;代上二十二2;詩一○五18,一○七10、16,一四九8);外邦的鐵匠則以鐵鑄造偶像(賽四十四12;但五4)。另參:「礦物、金屬和寶石」。審判官審判官負責執行各種不同的任務,主要在法律和司法方面的問題,但有時候也涉及政治方面的事情。在列祖時代,眾支派的長老負責審斷以色列民中的訴訟。摩西委任了一些審判官來協助,他自己則只處理一些較為複雜的案件(出十八13-26;申一9-17)。撒母耳曾巡迴審斷訴訟(撒上七16、17);他的眾子也是審判官(撒上八1,和合本作「士師」。在王國時期,國中設立了審判官一職。君王自己會審斷一些棘手的案件(王上三16-28,七7;代上十八14;箴二十8)。有些案件會在城門審理(得四11)。進行審訊時,每一方均在審判官面前申辯(申一16,二十五1),證人也會被傳召作證(民三十五30;申十七6,十九15)。在複雜的案件中,判官會求問神(利二十四12;民十五34)。押沙龍曾意圖從大衛手中奪取這項權利(撒下十五2-6)。後來一些地方法院發展起來了(代上二十三4,二十六29)。對於以色列人的問題,是難以保證有精確的審斷;先知常譴責在法院中有行賄和受賄的事(賽一23,五23,十1;摩五12,六12;彌三11,七3)。在新約時代,巴勒斯坦地有兩種法庭,即猶太人的法庭和羅馬政府的法庭。極為嚴重的案件須由羅馬法官審理。審訊中需要有證人(太十八16;林後十三1;提前五19)。耶穌曾在羅馬巡撫本丟彼拉多面前受審(太二十七11一25;可十五2-5;路二十三2、3;約十八29-40),保羅則在腓力斯(徒二十四1-26)和非斯都(徒二十五1至二十六32)面前受審。另參:「民法和公正」;「刑法和刑罰」。術士另參:「法術/邪術」。侍女另參:「使女/婢女/女子」。石匠石匠從石礦場取石材作為建築之用。以色列早期的石匠是從腓尼基而來的(撒下五11;王上五17、18;代上十四1),但後來以色列的石匠已可獨立工作(王下十二12,二十二6;代下二十四12;拉三7)。現今的考古學反映了古代石匠的技巧。著名的例子有暗利和亞哈在撒瑪利亞的王宮。以色列一些最優良的石造建築,是希律在耶路撒冷、希伯崙、撒瑪利亞,以及各地的建築,其中有一些仍然存留至今。另參:「建築」;「工商業」。商人隨著時代的發展,以物易物的制度漸漸過去,取而代之的是由專門的商人促進貨物的交易。初時,商人所收取的是銀子(創二十三16),後來則收取貨幣或其他用以交換的媒體。商人在本地工作,也與亞蘭(王上二十34;結二十七16、18)、迦南及腓尼基(賽二十三2、8)、亞述(鴻三16)、巴比倫、波斯、希臘和羅馬等外地通商。有些商人會遠赴外地工作(尼十三16、20)。住在曠野的人則駕著馬車往各地出售他們的貨品(結二十七15、20、23,三十八13)。他們在市集作買賣,並設立一些商店(王上二十34;尼三31,十三19、20)。商人的貨物儲存在倉庫裏(創四十一49;王上九19)。雅各的眾子也曾前往埃及作買賣(創四十三11)。在所羅門的日子,貿易得以大大發展(王上九26、27,十28)。被擄期間,猶太人在巴比倫經商,有些更不願再返回巴勒斯坦。在耶路撒冷,商人也協助尼希米修築城牆(尼三31、32)。在羅馬社會裏,商人頗為活躍(太十一16;啟十八3、11、15、23)。有些商人走到老遠的地方,尋找珍貴的貨品,如珍珠(太十三45)。猶太商人的活動會受到羅馬律法、摩西律法及拉比律法的管制。兌換銀錢的人另參:「兌換銀錢之人」。 樂師無論專門或非專門的樂師,自有人類以來便已存在。聖經最早提及的樂師是猶八,「他是一切彈琴吹簫之人的祖師」(創四21)。在家中及村中用作娛樂的樂器由弦樂至管樂都有。無論在太平盛世或戰爭時期,也無損樂器的重要性。吹角的作用是召集全民或宣告起行(民十2-10)。大衛彈琴便把受困擾的掃羅平靜下來(撒上十六23)。在聖殿崇拜中,樂師佔了一個很重要的位置。大衛分派了亞薩、希幔和耶杜頓的子孫彈琴、鼓瑟和敲鈸(代上二十五1-7)。在聖殿的禮儀中,音樂由主要的樂師負責,詩篇中有超過50篇(首篇是詩篇第四篇)的開首,均見樂師所給予的指示。聖經特別提及的樂師包括吹號的人(王下十一14;代上五12、13,二十三13,二十九28;啟十八22)、彈琴的人(啟十四2,十八22)和吹笛的人(王上一40;太十一17;路七32;林前十四7;啟十八22)。另參:「音樂和樂器」。奶母/保母保母在古代以色列是一個備受尊崇的行業,她們的工作通常限於哺育和照顧嬰孩。婦女一般會親自照顧孩子,如撒拉(創二十一7)和哈拿(撒上一23)。奶母在家庭中往往佔了一個重要的位置。利百加有一個奶母,聖經也特別提及她逝世的消息(創三十五8)。摩西的母親跟法老的女兒商定後,充當兒子的奶母(出二7)。皇室子孫會得到特別的照顧,他們斷奶以後,會交由保母監護。孩子會哺育至3歲(創二十一8;撒上一23、24);其後,一位保母兼教師,便會接管照顧和教導小孩的工作。米非波設5歲的時候被奶母抱著跌倒,導致他瘸腿(撒下四4)。約阿施曾與奶母一起,給姑姑約示巴匿藏起來(王下十一2)。男性保母多半充當年輕貴族的教師(參王下十1、5),亞哈的眾子都有教養他們的人。摩西稱自己為以色列人的「養育之父」,就是這個意思;他說「這百姓豈是我懷的胎,豈是我生下來的呢?你竟對我說:『把他們抱在懷裏,如養育之父抱吃奶的孩子,直抱到你起誓應許給他們祖宗的地去。』」(民十一12)保羅也看自己如同教會的「乳母」(帖前二7)。另參:「醫藥」。香料調配者香料調配者或藥劑師的工作是製造膏油、粉末,或混和一些物品,製成藥物、香薰或化妝品,也在宗教禮儀中用作燒獻的香。許多不同種類的植物給擠壓時,都可供應一些有獨特香味的油或粉末。有時,香料會從外地進口:商旅把香料帶往推羅(結二十七22);以實瑪利的香料商人曾把約瑟帶往埃及(創三十七25);示巴女王和她的隨員把香料帶給所羅門王(王上十10)。這種貿易在舊約和新約時代均十分常見;新約時代的商人常把香料和香膏等帶往羅馬(啟十八13)。這些香料製品可用作化妝品,也可澆在頭上(太二十六7)、足部(路七38)、手部(歌五5)和身體各部(得三3;斯二12),以減輕不適。人會把香水灑在衣服或傢具上(詩四十五8;歌三6,四11)。妓女會在她們的床上灑滿香水(箴七17)。 香料也可放進酒中(歌八2)。沒藥放進酒中用作麻醉劑(可十五23)。葬禮中亦用上香料和膏油(創五十2、3、26;代下十六14;約十九39、40)。香料不但是以色列宗教禮儀中的特徵,同時也是鄰近地區的特徵。製造以色列聖膏油的材料是沒藥、香肉桂、菖蒲和桂皮(出三十22-25、35,三十七29)。在被擄後期,以色列中有造香者和藥劑師的工會(尼三8);但即使在較早期,君王和貴族已聘用專門的香料調配者(撒上八13)。在耶穌的時代,香料是用以膏抹屍體的(可十四8,十六1;路二十三56;約十九40)。藥劑師的香膏、油脂香油則是抹在身上(可六13;雅五14)。醫生醫生的職責一般是為痛者治理傷口和開藥方。在早期的以色列,雖然在細小的城鎮和村落,有許多非專業的醫生替人治病,但根據律法,診斷和醫治病人是祭司的職責。雅各給安葬時,就由醫生薰了他的遺體(創五十2)。亞撒患腳病時,便尋求醫生的幫助(代下十六12)。耶利米曾查問基列有沒有醫生(耶八22)。約伯則抱怨說他的朋友,都是庸醫(伯十三4)。希臘的醫藥興起時,便有以科學方法製成藥物和醫生的培訓。到了新約時代,希羅世界中的許多國家都設立了醫科學校。學者在一些如龐貝的地方,搜集了大量的手術用具。新約談及多種不同的疾病,也提及「所親愛的醫生路加」(西四14);「醫生」一詞則出現了好幾次(太九12;可二17,五26;路四23,五31,八43)。醫生不一定能把病人醫好(可五26;路八43),耶穌這位大醫生在人失敗的時候,就能成就醫治的大功。另參:「醫藥」。製陶工人和合本作「窯匠」。窯匠是以陶土燒製各種不同器皿的工匠。在轉動容器的技術發明之前,窯匠徒手造出各種陶器。早期的輪子是一個用手推動的、簡單的圓面。約在主前2000年,人才曉得用兩輪的方法;檯下有一個由窯匠用腳來轉動的輪子,這輪子由心軸與上面的輪子相連,陶土則放在上面的輪子,由窯匠操作。輪子能以一定的速度轉動,好讓窯匠能快速地製成勻稱的器皿。自中銅器時代開始(約主前2000-1500),這種快速的輪子開始在巴勒斯坦使用。學者在考古發掘中,發現了窯匠的工場。製作陶器是一種古老的藝術;而聖經最早提及窯匠是在大衛王的時候(代上四23)。以賽亞書提到窯匠及其手中的泥(賽二十九16,三十14,四十一25,六十四8)。耶利米用了窯匠的技巧,來說明他的教訓(耶十八2-6,十九1、11)。耶利米哀歌則把窯匠所造的瓦瓶與錫安眾子相比(哀四2)。撒迦利亞談到一個人把30塊銀子丟進窯匠的房子(亞十一13);但以理描述尼布甲尼撒像時指出,它的腳趾是以半泥半鐵造成的(但二41)。新約曾4次提到窯匠:2次是人為猶大購買窯戶的田(太二十七7、10)。1次是關乎窯匠捏弄泥塊的權柄(羅九21),還有1次是比喻列國被粉碎(啟二27)。另參:「陶器」。祭司另參:「祭司和利未人」。先知,女先知另參:「先知,女先知」。史官自大衛直至以色列王國末期,一個高級官員的職銜。雖然舊約從沒有詳細說明其職責,但史官大概是負責記下官方的日誌和賬目,並從這些資料中給君王提供意見。撒母耳記下八章16節、二十章24節和列王紀上四章3節,提及了史官與其他領導級的官員。史官曾在拉伯沙基的面前,為希西家發言(王下十八18);約西亞在位時,又有史官負責監督聖殿的修葺工程(代下三十四8)。掌權者這是用來翻譯13個希伯來文和3個希臘文的用詞(按:指英文譯本中“ruler”一詞),並代表許多不同的職責。在政治方面,掌權者是在政治上治理整個國家的人(代下七18;詩一○五20;箴二十三11,二十八15;傳十4;賽十六1,四十九7;耶五十一46;彌五2;和合本譯作「王」、「官長」、「掌權的」),他或許控制一個附屬國的人民(士十五11)。一般用以稱掌權者的用詞是「王」,但由於它使人有討厭的聯想,故以色列中多用希伯來文「領袖」一詞,意思是「一個走在前頭的人」。撒母耳拒絕「王」這用詞,但接受「領袖」的稱謂(撒上九16,十1,十三14;撒下五2,六21,七8;按:和合本譯作「君」)。這詞後來在以色列某些社群裏,仍然沿用(王上一35;代上五2,十一2,十七7,二十八4;代下六5,十一22)。這詞同樣用在負責某些宗教或行政工作的人身上(代上九11、20,二十六24,二十七4、16;代下十九11,三十一12、13,三十五8;尼十一11);譯按:和合本作「管理……的」。在某些經文中,掌權者就是在群眾中被高舉的人物。支派領袖有時被稱為掌權者(出十六22,二十二28,三十四31,三十五27;利四22;民十三2;和合本作「官長」)。意為「官長」的希伯來詞經常出現(尼二16,四14、19,五7、17,七5,十二40,十三11;耶五十一23、28、57;結二十三6、12、23)。其他的希伯來用語,皆在欽定本中譯作“ruler”。然而,現代大多數譯本,卻選用了更為精確的翻譯。在新約中,常譯作“ruler”的希臘文,是指行政上或宗教上的領袖(太九18、23;路八41,十八18,二十三35,二十四20;約三1,七26、48,十二31;徒三17,四5、26,七27、35,十三27,十四5,十六19,二十三5;羅十三3;和合本譯作「官」、「官長」「首領」、「管會堂的」、「世界的王」、「審判官」等)。以弗所書六章12節曾提到管轄這幽暗世界的掌權者。另參:「王,王權」。水手以色列民一般並不是航海的,他們的水上活動只限於加利利海和約但河。他們偶爾也會接觸一些大船(創四十九13;士五17)。所羅門在阿卡巴灣的以旬迦別有一隊船隊(王上九26、28;代下八17、18,九21)。約沙法在以旬迦別也有一隊船隊,但卻遭到破壞(王上二十二48;代下二十35-37)。以西結頗為詳細地談及腓尼基的船隻(結二十七5-9、25、26)。新約經常提及船隻和水手──在加利利海上的多艘漁船(太十四22;可一19,三9;路五2;約六19、22-24,二十一8),以及如保羅前往羅馬所乘的大船(徒二十七6-44)。使徒行傳二十七章27、30節,提及一些水手。啟示錄十八章17節那負責管理整艘船及其上之水手的人,稱為船主。另參:「旅遊和交通」。參議員和合本作「公會的人」。參與由猶太人領袖組成之議會的成員;他們曾在耶路撒冷齊集,商討如何處置使徒(徒五21)。這猶太人的元老院大概就是公會,是猶太人在巴勒斯坦的統治團體,由祭司、長老和文士組成(參徒四5)。希臘和羅馬的元老院亳無疑問影響這猶太議會的發展。主後一世紀期間,羅馬元老院主要充當羅馬皇帝的顧問團。僕人這詞在聖經中有幾個不同的含義。僕人沒有性別之分,責任是服侍主人,主人又會給他們提供一定的保護。有些僕人是奴隸,受法律上的約束,有些則是自願為僕的。「僕人」和「奴隸」之間的界線,往往不容易畫清。希伯來文和希臘文中,有好幾個詞語均譯作「僕人」。希伯來文中的「小夥子」、「少年人」和「男孩」常指僕人(出三十三11;民二十二22;王下四12)。眾數的詞語(創十四24;撒上二十五5;王下十九6)以及跟女性有關的詞語(創二十四16;得二5;斯二9;「女子」、「宮女」)也有出現。生而自由的僕人指耶和華的僕人,像利未人(拉八17;賽六十一6;結四十四11)或祭司(珥一9,二17)。有時候,替王辦事的官長,也稱僕人(箴二十九12);在耶和華面前服侍的天使亦然(詩一○三21,一○四4)。受僱的僕人或傭工,也被視為一個自由人(出十二45;伯七1;瑪三5)。舊約最常見的一個希伯來用詞(出現了近800次),指一個受制的奴隸(創九25,十二16;出二十17;申五15,十五17等等)。然而,同一個詞語又用來代表一些尊貴階層的人,如王的官長及顧問(王下二十二12;代下三十四20;尼二10)或是神的僕人(創二十四14;民十二7;書一7;王下二十一8),如「我的僕人摩西(或大衛、以賽亞、以色列、約伯等)」。最尊貴的說法之一是「耶和華的僕人」(申三十四5;書一13,八31-33;賽四十九1-6,五十二13至五十三12)。俄巴底亞的名字,意思就是「耶和華的僕人」。在新約中,僕人可指受僱的工人或傭工(可一20;路十五17、19;約十12-14),更常指奴隸(太八9,十24、25,十三27、28;可十44,十二2、4;路七2、3、8、10;約四51,八34,十三16;弗六5;西一7),也可指家中的傭人(路十六13)──這樣的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人(羅十四4;彼前二18)。另參:「奴隸」。牧羊人牧羊人的職責是照顧羊群、尋找青草和水源、保護羊群免受野獸侵害(摩三12),尋回那些迷了路的羊(結三十四8;太十九12)。他們每天牧放羊群,在前領路,並在日落前帶領羊群返回羊圈(約十2-4)。有時候,牧羊人會帶領羊群走到離家很遠的地方,晚上就讓羊群躲進山洞或進入一個臨時以大卵石築成的羊圈,他自己則橫臥在羊圈的入口。牧羊人需為每一隻羊向羊的主人交代,若有遺失,他要作出賠償(創三十一39;出二十二10-13)。牧羊人不斷地照料羊群(結三十四4、5;太九36,二十六31)。與羊群享有一種親密的關係(撒下十二3;約十3、4)。 牧羊人與羊的表象,在新約中包含重要的意義。耶穌是好牧人,祂甚至為羊捨命(太十八10-14;可六34;約十;來十三20)。牧羊人與羊群的比擬,在詩篇二十三篇、以西結書三十四章和約翰福音第十章豐富地表達了出來。神是以色列的牧人(創四十九24;詩二十三1,八十1;賽四十11)。不忠心的牧人背棄了以色列的時候,神便加以干預,並委派祂的僕人大衛作忠心的牧人,照管他們(結三十四11-16、23、24)。銀匠銀匠的工作是提煉銀礦,然後把銀子鑄成或打成不同形狀。銀匠製造了一些樂器,如號筒(民十2),支撐會幕聖板的銀座(出二十六19-25),以及會幕和聖殿的用物(民七13、19、25、31等),還有私人穿戴的飾物。銀匠也為一些虛妄的敬拜製造偶像(出二十23;士十七4)。銀匠底米丟為以弗所的亞底米女神製造銀龕(徒十九24)。銀匠這行業在新約時代,是為人熟悉的(提後二20;啟九20)。另參:「礦物、金屬和寶石」。歌手和合本作歌唱的。專業的歌者在聖殿崇拜中,擔任重要的角色。大衛首先為會幕中的敬拜,把歌者組織起來(代上九33,十五16、19、27)。後來,他們在所羅門的聖殿中供職(代下五12、13),也為其他君王服務(代下二十21,二十三13,三十五15)。被擄歸回後,歌唱者又再活躍起來(拉二41、70;尼七1、44、73,十28、39)。他們在聖殿崇拜中,頌唱詩篇(詩六十八25,八十七7)。有些歌者給委任為「伶長」(哈三19)。在伶長中,較知名的有亞薩的子孫。有些歌唱者──無論男女──也有參與一些世俗的表演(傳二8)。另參:「音樂和樂器」;「殿中歌唱的」。奴隸另參:「奴隸」。匠人利用金屬來製造器具的工匠。聖經提及最早期的金屬工匠,是土八該隱(創四22)。匠人包括製作各類金屬(即黃銅、青銅、鐵、銀和金)的工人。士師記十七章4節及使徒行傳十九章24節,均有提及銀匠。在撒母耳時代之前,鐵匠在以色列中極為罕見,甚至並不存在,以色列人需要往非利士去磨利他們的鐵器(撒上十三19)。在列王時代,以色列的匠人十分活躍,後來更給尼布甲尼撒擄去(王下二十四14、16;耶二十四1,二十九2)。聖經有好幾處曾提到匠人工作的細節(箴二十五4;賽四十四12,五十四16)。撒迦利亞書一章20節所指的匠人,可能是鐵匠。另參:「工商業」;「礦物、金屬和寶石」。――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