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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 頭(Head)「頭」這個名詞,在聖經中有很多象徵性的用法。很多時候,頭代表重要性和權柄。舊約經常用身體的部分來代表整個人(例:申六5)。所以在原文,計算兵丁或人口的數目,都是數點人頭(民一2)。昂首或抬頭,是自豪(詩一四○9)或尊榮(詩三3,二十七6)的表示。垂頭表示謙卑(賽五十八5)或悲哀(哀二10)。在希伯來文,「頭」這個字,也代表山頂(創八5)、塔頂(創十一4)、樹梢(撒下五24)、河的源頭(創二10)。這個字也經常用作表示政治、軍事、家庭方面,領袖的地位。一如頭能夠控制全身,居於「頭」地位的人,也有權柄操縱屬下(士十18;撒上十五17;詩十八43;賽七8、9;耶三十一7;何一11)。大衛作了亞吉的護衛長,「護衛長」的原文,是「保守頭的」(撒上二十八2;參士九53;詩六十八21)。希臘的哲學家,用身體來代表宇宙。丟斯或理性,就是這個身體的頭。這個頭的責任,是創造維持其他的肢體。這些肢體包括了天象、人類、動植物,和一切死物。作為身體的宇宙,必須倚賴這個頭,才能繼續存在。在主前460年和主後200年之間(主前460是西方醫學之父希坡克拉底出生之年;主後200則是承繼他發現的伽倫逝世之日),希臘的醫學漸漸領會到頭是智力的中心。腦部必須能夠分析身體(五官、皮膚等)傳送來的資訊,並依照這些資訊,向身體發出指令,身體才能有效地運行。腦袋有分析和命令的功能,令身體對它完全倚賴。在新約裏,頭可以是指真正的頭部,如人頭(太五36,六17,十四8,二十六7;可六27,十四3;路七46;約十三9,二十7)、屬靈生物的頭(啟一14,四4,十二1)、獸頭(啟九7、17、19,十二3)。「把炭火堆在」別人的「頭上」,是表示以善報惡(羅十二20;參太五44)。「剃頭」代表許願(徒二十一24),「枕頭」代表睡覺(太八20;路九58)。使徒保羅用頭的象徵,說明神的權柄在基督之上,基督的權柄在男人之上,男人的權柄又在女人之上(林前十一3-16;參弗五23)。基於這種關係,保羅鼓勵女人在崇拜時蒙頭。蓋頭的頭巾,給予女性權柄,在神面前和男人以同等的地位敬拜。保羅在另一處地方又再次以頭代表權柄,形容基督是萬有之主(弗一21、22;西二10)。保羅用頭和身體的關係,形容基督和教會間的關係(弗四15,五23下;參林前十二12-27)。除了舊約的用法外,保羅時代的醫學,可能也為這個象徵賦予更豐富的意義。基督不僅是教會的主宰,更是賜予方向和合一的動力。教會能以存在,並她活動的中心,都是基於她的「頭」耶穌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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