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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論」 人論Anthropological Argument這名詞的英文來自希臘文anthropos,意思是「人」。人是一個道德的存有(moral being),擁有良知、智慧、感情及意志,因此,神一定是按照他的道德本性創造人。―― 殷保羅《神學詞彙淺釋》 人觀(Man,Doctrineof)這是有關人的起源、本性和終局的研究。聖經中有關人的教義以正確的神觀為起點。聖經人類學(即有關人類的研究)在崇高的神觀(即有關神的研究)之中佔中央的地位。若看神為崇高和可尊崇的,便會看人為高貴而有尊嚴的。對神的觀念若模糊不清,對人就會有一種歪曲的看法;要不是把人看得比他應有的地位更重要,就是把他貶低於聖經所賦予的價值。這兩種觀點都是次於聖經的。因此要研究人類學,首先要對人類的創造主有一個崇高的觀念。起源聖經跟自然主義和物質主義的理論相反,它肯定人類的起源是由永生的神所創造的,人是祂創造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項。我們無須硬性跟從某一個創造的年代論;有些基督徒相信創世記第一章所描述的是6個24小時的創造「日」(參創一5、8、13等),而人類是在大約6,000年前忽然出現的(參大主教烏社爾等人編寫的《年代誌》,1650-1658)。有些大致上贊同這觀點的人(這觀點有時稱為「創造科學」),基於創世記第五和十一章內年代記載的彈性,把人類的創造推前至大約10,000年之前。另外有一些信徒認為創世記一至二章所描述的,可以從更廣的角度來解釋;人類的創造是在遠古時代(可能是千百萬年以前),進程(在神的控制和指揮下)在創造工作上可能有它的重要性;這觀點應稱為「進程創造論」,與「有神進化論」不同。「有神進化論」認為神開始了一個進化過程,但在過程進行中祂很少干預。在前一個見解中,創世記第一章的希伯來文「日」字是指一段很長的時間(例:「年代日說」);「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幾日」這句子可能是一種文學手法,用來表達在一個時間進程內,神一個接著一個地進行創造的工作。許多基督徒對人類起源年代的看法是界乎保守與廣義之間。姑勿論傾向哪一種看法,我們都應認同人類是神的創造,才能從聖經的角度去看人。這信念的精髓是:「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人不單是神的創造,而且是神創造工作的高峰。遠在精密科學理論發達之前,古人早已發覺人體的構造與動物相似。縱使是這樣,聖經不會把人和動物混為一談──人是獨特的,是神創造工作的重點,是祂創作技藝最精湛的頂點。創世記第一章的創造過程是朝著高潮漸進的,造人是祂一切創作工程的精髓。從社會學的角度看,人類獨有的行為特徵包括:語言運用、工具製作和文化的建立。獨有的經驗特徵包括:懂得反省、關注倫理、追求美感、具備歷史觀念,並且關注形而上或哲學上的事情。上述因素無論單獨或整體來看,都可把人和其他形態的生物分別出來。人類並非好像現代進化理論所說,只是一個猿人而已。不過,社會學並不足以完全解釋人類所有的本性,只有靠神的啟示才可以理解。雖然人與其他創造物有其相連性(從創世記二章7節可見:「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但人類與先前的創造很不相同。神把生氣吹進一個人裏面,然後他才成為一個有生命的活人(創二7;按:參閱新譯本)。這段經文所用的字眼對那些認為人類是漸進而來的理論,是一記迎頭痛擊;神並不是拿一個發展中的生物,加給他某種額外的東西,或一種獨特的性情,而是向一個已經完全造好,而未有生氣的創造物,吹進生命的氣息,人的生命氣息是一份直接從神而來的禮物。神創造人是造男造女(創一27),因此「人」這通稱是指男人,也是指女人,而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才構成人類整全的圖畫。生養眾多和治理全地的命令是給予兩性的,也是兩性共同承擔的責任。同樣地,人類的墮落也是男人和女人一同背叛神,在墮落的世界裏,男、女要一同承擔那原罪的後果;而基督的救贖,也同樣臨到男人和女人身上(參加三28)。另一方面,男性和女性兩詞也的確指出兩者之間的差異。兩性的分別,固然有不少是受文化的影響,但基本上,男性(希伯來文原意是「進入者」)與女性(希伯來文原意「被進者」)在性別上的區分是神所定規的。巴爾特認為神的形象就是男女之間的關係,這說法可能過分一點,然而,男女關係起碼是神的形象之部分含義(參創一27)。聖經中談到人最獨特的地方,是指出人是神「照著自己的形象」造的。對於其他任何被造之物,包括天使,聖經都沒有這樣說。創世記一章26-28節「照著神的形象」是詩人寫詩篇第八篇5節的基礎,詩人說:「你叫他比天使(直譯作神)微小一點。」「神的形象」究竟是甚麼意思呢?這詞句一直是頗具爭議性的題目,有些學者認為這是指人有神的外形,但這說法難以令人接受,因為神是個靈(參約四24)。有些人則認為這是指人的人格與神的神格符合(有智慧、有感覺和意志),人類這些特性可在神的形象裏找到,然而,這些特性在其他動物中也可找到,並非人類所獨有。形象在原文的基本意義是「影像」、「影子」、「代表」或「樣式」。在人身上這事實,讓我們知道神如何看人的價值和尊嚴;在被造的世界中,人成為神的代表或影子。古時亞述的皇帝愛在偏遠的地方放置他們的肖像,免得有人忘記那是亞述帝國領土的一部分。因此,神把自己的影子放在人裏面,代表祂正存在於自己親手創造的世界之中。上述有關神的形象在人身上的觀點,在創世記第一章的經文中似乎已得到了肯定。按著神的形象來造的人要管理所有其他被造物(第26節;參詩八5)。再者,人作為創造主的代表,必須與祂保持聯繫。同理耶穌說明神是個靈之後,就要求人用心靈和誠實去敬拜祂(約四21-24)。本性我們常把人分成不同的部分,但聖經強調人是整全的。有人認為人是由3部份構成的(參帖前五23),就是:靈、魂、體;另外一些人認為人只分為兩部:物質與非物質。聖經似乎兩方面都支持,但有關人的本性,聖經所強調的是他的一致性,而不是他的分割性。聖經對人的看法,首先是肯定一個人是從物質和非物質兩方面構成的。巴爾特的說法是,人類是一個「有身體的靈魂,也是有靈魂的身體」。沒有人只得軀殼(那就是死人),而沒有軀殼的靈魂,除非在短暫或過渡的階段,否則也不能算是一個人。一個常譯作「靈魂」的希伯來用詞nephesh,在大部分經文中應理解為「人」(例:創四十六26、27)。希伯來文ruah(氣息、風、靈)和希臘文pneuma(靈)與psyche(魂)常指人那非物質的部分。這部分與物質部分一樣真實。看人為純物質,是非常片面的。相反地,過分著重靈而不著重物質部分,同樣是不真實及不平衡的。人可以說:「我現今的存在有賴這物質的身體,但我不單是一個血肉之軀。在這肉身死亡之後,我仍然活著;肉身朽壞之後,我還存在。然而有一天,我會再次活在『身體』之內,因為一個脫離了身體的靈魂並不是人的全部。神的理想是要我活在我(新的)身體之內。因此,我對進入永恆境界的盼望是:『我信身體復活,我信永生。』」若從聖經的立場來看人的本質,我們不可不去面對人類墮落的問題。創世記第三章暗示未墮落的人是不死的,人類生育的能力原本並不受制於生產的痛苦,而且他的工作也不需要因大自然的抗衡而產生困難。可是,人類墮落之後,一切都改變了,改變的東西包括:人與自己的關係;男性與女性的關係;人與大自然的相互關係;以及人與創造主的關係。人的墮落是全面性的,他每一個部分都受到墮落的影響。「全部敗壞」一詞並不是指一個人無惡不作,而是指犯罪的後果令他的全人均受影響。另一方面,人墮落之後,多少還有神的形象在他裏面,基於這因素,神定了救恩的計劃(參羅五)。由於神重視人本質上的價值,祂才設立救恩。人是性本善還是性本惡這古老的爭論,可在創世記第三章的記載中找到解答:神造人是要他反映創造主的尊嚴與尊貴,可是人故意背叛神。若不是神施恩,他餘下的生命就只有繼續過那罪惡的生活。犯罪的惡果使人在本質上變成了一個墮落的人,同時也使人繼續陷在驕傲、自私的罪行中。人在犯罪後,神的形象已損毀了,但人若能進入基督裏的新生命,聖靈有效的工作可以把它再一次更新。這是神的恩典給人帶來個人的更新、人與人的和好,並且與神重新建立關係。那麼,總括來說,起初神造人,人本是善良的,但人自己沈淪,便變成了惡。不過,藉著神的大能,人可以再次尋回那善良的生命。在耶穌的身上,人可以看見神的影子,並重新發現「完全的人」是甚麼意思。耶穌道成肉身的生命給人類一個新的開始。耶穌就是新的亞當,在祂身上可以找到新的模範,取代了人以前的舊模樣。終局一個平衡的聖經人觀,必須包括人從神被造的起源;他對神的悖逆;他所受的審判;他在救主耶穌裏所得的救贖;以及永生的應許。人類有一個開始,而且會存活到永遠。這立論與自然主義論及人類起源和終局的理論完全相反。現代思想中最騙人的觀念就是勸人「與死亡妥協」。他們心中沒有神、沒有永恆盼望,就互相鼓勵對方去接受死亡,認為人類生命的自然終局,就是無可避的身體衰殘與敗壞。然而,從聖經的觀點來看,人類的死亡絕對不是自然的終局。死亡是人類後天造成的,而不是自然的終局。死亡只可以指著身體而言,卻不能指著靈魂來說。聖經的教訓是:雖然肉身死了、腐敗了,但人的靈卻繼續存活,盼望一個新的身體。那些認識基督的人,肉身死後會與基督同在(腓一23),並盼望身體復活,進入永恆的生命裏(林前十五35-49)。那些與基督無分的人死後也不會消失,他們仍永遠存在,並且知道永遠與神分隔,永遠不能享有與祂同在的福分。聖經裏有關失喪者之終局的教訓,是不受現代人歡迎的,就是相信聖經的基督徒,也發現自己不容易接受惡人受永刑這觀念。然而,聖經有關惡人最後受審判的教義,像其他教訓一樣,是不能搖動的。聖經談到人的本性,有一很奇妙的真理,就是神為了人主動設立救贖工作,使永恆的神子道成肉身。然後藉著復活與升天,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返回天上,回復他榮耀和尊嚴的永遠地位,祂在那裏永遠保有神而人的特性。作為神,祂分享所有聖父和聖靈的屬性;作為人,祂與人認同,祂以復活的身體顯現,成為一切屬於祂的人復活的初熟之果。道成肉身帶來了神這樣永遠的改變。只因為神重視人的價值,才能使祂這樣基本地改變自己。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所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來二14)對人性最後一個評價是:人被造,是要敬拜神,永遠享受祂的同在。沒有任何被造物享有同樣的特權,即使天使也沒有蒙恩的人與神之間的那種關係,雖然天使一直保持完善的狀態,也經常感受到敬拜天父的福祉,但是「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來二16)。人是甚麼?在基督裏,人就好像神原先計劃的那樣,有威榮和尊嚴,永遠在祂寶座面前,充滿喜樂。RonaldB.Allen另參:「神的形象」;「屬血氣的人」;「新人和舊人」。――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人類學(Anthropology)從神學的意義上說,是研究聖經對人,以及人與神之關係的學說。另參:「人觀」。――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