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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為聖

 

分別為聖(Consecration)把人、用具、房屋、土地等,從俗務、俗用中分別出來,專供聖職、聖用。從聖經可知,「分別為聖」須通過一定的宗教儀式才能實現。「分別為聖」的希伯來詞,有「分別出來」(出十三2;利八10-12;申十五19)、「奉獻」(利二十一12;民六9)、「授聖職」(出二十八41;王上十三33)等含義;新約用該詞不多,僅有的幾例都含有「聖潔」之意(約十36;林前七14;提前四5)。在教會的用法中,尤以天主教會的用法,多指聖職委任之事,諸如選立主教或委任其他神職人員的隆重儀式;也指聖壇、教堂、聖骨匣或彌撒的「祝聖」;某些器皿、房屋之獻歸聖用,也需經過分別為聖的儀式。復原教一向強調信徒皆為祭司,故每個基督徒都是「聖徒」(「聖徒」與「分別為聖」同字根),意指將生命奉獻給神的人。羅馬天主教的教義謂教會可以對有卓越貢獻的基督徒死後,使這個基督徒「分別為聖」,授予他「聖徒」稱號。「分別為聖」不論對神或對世界的關係都有重要的意義。使徒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12節中,將我們獻身予神的意義闡述得十分透徹。彼得前書的基本主題便是論述人與事脫俗成聖的重大意義。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都要為神的榮耀作一個「君尊」和「聖潔」的祭司(彼前二9)。基督徒認為,由於聖靈的作工而使自己的人格分別為聖,是靈性成熟的重要標誌。――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