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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 【天堂乃是一個地方】聖經所給我們看見的,天堂是一個實在的地方,是信徒將來有一天要進入的。我們要進入天堂,不是天堂要進入我們。那麼,天堂究竟是甚麼樣的一個地方呢? (一)是神寶座所在的第三層天:在聖經裏,天有三層:第一層是空氣的天,就是雲霧的所在;第二層是太空的天,就是星宿的所在;第三層是使徒保羅曾經被提、親身到過的「第三層天」(林後十二2),也就是神寶座所在的地方,聖經也稱神居住之處為「天上的天」(王上八27;代下二6)。 (二)是主耶穌復活後升天的地方:聖經說,主耶穌在復活之後被接到天上(參路廿四51;徒一9~11)。祂所去的地方,就是神居住的第三層天。故聖經如此說:「基督...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來九24);又說:「耶穌已經進入天堂,在神的右邊」(彼前三22)。這兩處經文裏的「天堂」,在原文是單數的「天」,即指「第三層天」。 (三)是主所要帶領信徒進入的榮耀之境:主耶穌在被釘十字架以前,曾對祂的門徒說:「在我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我在那裏,叫你們也在那裏」(約十四2~3)。主所預備的「許多住處」,固然可以解作「神人同住的教會」,但也何嘗不能說是信徒將來所要達到並進入的榮耀之境──天上的耶路撒冷(參來二10;十二22)呢?── 黃迦勒 天/天堂(Heaven)希伯來用語中,代表天空和天國的字。在希伯來文,「天」是個雙數字──希伯來文除了單數、複數以外,尚有代表「一對」的雙數。這個雙數的形式,可能只是古代表達複數的方法。但另一方面,也有人相信這個字暗示天有上下層之分,那就是屬靈的天,和屬物質的天。舊約舊約作者心目中的天,是個有根基和柱子支持、巨大拱形的「穹蒼」(撒下二十二8)。這個天覆蓋在地的上面,有門可以打開降雨(詩七十八23)。舊約有關天空的啟示,主要出現在詩篇八篇和十九篇1-6節。舊約的其他地方,說到天是雲(詩一四七8)、風(亞二6)、雨(申十一11)、雷(撒上二10)、露(申三十三13)、霜(伯三十八29),和飛鳥(創一26、30)的範疇。冰雹(書十11)、硫磺與火(創十九24)這些毀滅的力量,也是從天而降。新約承繼了這個概念,把天看為風雲雷暴等自然力量(太十六2;路四25),和鳥類飛翔(路九58)的範疇。除了大氣層以內的天空外,舊約中屬物質的天,也包括了星空,甚至宇宙。希伯來人把天上的星宿,看作是神手所作,榮耀的彰顯。他們不以為這些星象本身有甚麼能力或甚麼活力。太陽、月亮、行星、恆星,對他們來說,都只不過是穹蒼上面的光體(創一14,十五5),不配受人敬拜。因為神已憑著自己的旨意,照著自己的恩典,把人放在這一切之上了。律法明令,希伯來人不可以敬拜天象(出二十4)或代表這些天象的神祇(耶四十四17-25),也不可以敬拜天象來占卜(賽四十七13)。這個獨特的屬靈典章,把希伯來人和他們迷信的鄰邦分別出來。他們相信由神創造、照祂旨意運行的天象,卻受到外邦人的敬拜。在神學的角度看,「天」怎樣形容神所居住的屬靈的境界,是這個字最重要的用法。無數的經文形容神是「至高至上,住在永遠」的(賽五十七15,和合本小字),天上地下都有祂的居處(王上八12)。所羅門說:「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的」(王上八27)。耶穌說祂要歸回的父家,就是這個地方(約十四2;詩六十一4,六十五4)。真帳幕就立在那裏,地上的帳幕,不過是它的影象(來八1-5)。保羅所講,神所居住的「第三層天」,就是這裏(林後十二2)。所以,「天」有時也用作「神」的同義詞(參太二十三22;路十五18)。「天上的天」原文直譯,是「天之天」,意思就是「最高的天」;這是希伯來文中,要表達「至高」的方法(申十14;王上八27;詩六十八33,一四八4)。有人認為「天上的天」和保羅所講的「第三層天」(林後十二2),是同一個地方。這符合古希臘中,天有3層的概念。這個說法在中世紀時,為羅馬天主教會所接納。 這3層的天,也各起了拉丁文名字(CoelumAqueum、CoelumSidereum及ColeumEmpyreum)。這個教義的基本概念來自古希臘的觀點,但和前面提到、有屬靈的天和屬物質的天的舊約教訓,也沒有衝突。支持這個看法的人,大致上都把第三層天看作是蒙福者靈魂所到之處。這些靈魂經過了大氣層內的天空,和日月星辰所在的外太空這兩層較低的天,便能到達宇宙的盡頭。新約主耶穌說過,天是神居住的所在,是祂彰顯祂臨在的地方(參太六9;啟十一1-3)。聖經也說,基督從天降臨,要宣揚神的榮耀(約一14、18)。耶穌在地上作工時,多次提到自己來自天上(約三13,六33-51);起碼有3次,天上發聲證實祂的說話(太三16、17,十七5;約十二28)。在最後的晚餐,耶穌說要回到父家,並且明說真的有這個地方(約十四1-6)。在大祭司的禱告中(約十七),耶穌又提到祂和父神在天上共有永遠的榮耀。使徒行傳一章6-11節記載,耶穌升天以後,兩個天使提醒門徒,祂還要從天上再回來。他們所說的話,後來保羅證實了(林前十五1-11;弗四7-16;提前三16),作為新約教訓提要的使徒信經,也重述了這件事。在新約裏,耶穌基督和天上神的居所,有息息相關的連繫,是福音信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耶穌長遠活著,「在神的右邊」為一切信祂的人代求(來七25;參可十四62)。保羅對信徒和天的關係,有最詳盡的講述。他說,在天上,信徒的身體會改變,變得和基督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0、21)。他這教訓,和約翰所說的(約壹三2、3)互相呼應,更指出信徒真正的國籍,是在天上。「國民」這個詞,是指一群旅居他國的僑民,只需遵守本國的法律,不用遵守旅居之地的規條(參徒二十二28)。這個身分對於信徒,明顯十分重要:不論世界的標準怎樣,信徒都要依照天上所啟示、神的道德標準來生活;信徒既然已經和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西三1)。因為在天上,基督「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原文「在天上」這個片語,是以弗所書獨有的(參弗一3、20,二6,三10,六12)。這個片語暗示,要得到屬靈世界的祝福,不須超越長遠的時空,只要憑著信心,在此時此地就可以得到。正因如此,信徒才可以稱為「同蒙天召」的人(來三1,六4)。天上除了沒有流淚、憂傷、痛苦、死亡外,也沒有黑夜,不需光照,因為在那裏的,是神的兒子(啟二十一4、27,二十二3、5)。復活之後,婚姻嫁娶,也不再存在了(路二十27-38)。舊約起碼有兩個聖徒──以諾(創五22-24;來十一5)和以利亞(王下二1)──是直接提升到天上神面前的。除了保羅到過第三層天以外,神也曾呼召約翰升到天上去(啟四1)。這個天,是神計劃給人居住的(參帖前四16、17;啟十九1)。所有的信徒至終都會得到復活的身體,住在天上。主從天上降臨來接信徒之時,他們便會得到這個身體(帖前四16、17;啟十九1-4)。在那時候,主又會給予信徒珍寶和賞賜(太五12;林前九25;林後五1;提後四8;雅一12;彼前一4,五4;啟二10,四10)。就在這時候,得贖者的靈魂也在天上和基督同在(林後五8、9)。另參:「亞伯拉罕的懷裏」;「新天新地」;「樂園」。――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