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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禱文」 主禱文(Lord'sPrayer)兩個版本耶穌給門徒立下的禱告模式。主禱文有兩個版本(太六9-13;路十一2-4)。前者包含在登山寶訓中,後者則是耶穌回應門徒的請求,而教導他禱告。這兩個主禱文的版本有許多不同之處。有些學者花了很多時間去研究兩者之中,哪一個是較早的版本。一般而言,他們在多方面都斷定路加福音所記載的版本是較早期的。大部分原因是它的內容較短,並且沒有理由相信在如此短的禱文中,有人會把當中的內容遺漏;相反地,要增加禱文篇幅的原因則顯而易見。持這些論點的學者常認為在某些用語上,馬太福音可能保留著早期的版本。可是,這個說法沒有考慮到一個事實,那就是耶穌似乎以主禱文為禱告的模式,而不是禱告的方程式。在馬太福音,耶穌是以「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為引言。倘若主禱文是一個嚴肅的範例,那句引言不可能只說一遍;相反地,耶穌應在多個場合中引用它。倘若耶穌真的教導人禱告時「要以這方式說」(並非千篇一律地如此說),這便可有不同的用語了。一些近期的作者認為整個主禱文都是末世的,關乎世界的末日。他們把「願你的國降臨」的祈求作為中心,認為其他禱文都是指向將要降臨的國度。如此,願神的名為聖的祈禱,便是祈求消滅神的仇敵,因他們不尊神為聖。此外,有關飲食的禱告又變為祈求天國的筵席。但這樣理解禱文的內容是不當的。基督徒當然時常活在「末世」之中,並且沒有理由要他們不把耶穌的說話應用於末世的情況裏。然而,我們似乎應當把主禱文與日常生活所需的幫助連在一起,去理解禱文的意思。在主禱文裏,完全沒有應用第一身單數的代名詞。我們說:「我們在天上的父……賜給我們……」,這個禱文是為群體的。個人念主禱文可得著益處,但主禱文並非是為了幫助個人的靈修。主禱文是由神的子民一同背誦的,它是基督徒群體的禱文。尊聖名在馬太福音裏,主禱文的引言是「我們在天上的父」,而路加福音的引言則簡單地說:「父啊」。如此禱告的人,都是家裏的成員,他們以神為一家之主。這位一家之主是以愛跟眾人連在一起。馬太福音中的「在天上」,帶出了神的一點威嚴,這也可以在「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中看到(馬太及路加的記載是相同的)。在古老的時代,「名」的意義較我們所知的深遠得多。在某些方面來說,名字代表了整個人。因此,這祈求並非只是教人鄭重地引用神的名字,以免褻瀆神(雖然也包含此意,而且這意思是重要的),它是要人尊敬神所代表的一切。在神的面前,他們應當謙卑。作好準備去尊重祂,就正如神是全然神聖的。有些學者認為應該用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3節去理解主禱文。以西結書三十六章23節說:「我要使我的大名顯為聖;這名在列國中已被褻瀆,就是你們在他們中間所褻瀆的。我在他們眼前,在你們身上顯為聖的時候,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從這方面看,神要確保祂的名顯為聖。但這禱文是要我們以合宜的態度尊敬神。罪人的態度改變,是由於心思的改變,而不是神的行動。求神國「願你的國降臨」是我們大部分人在末世中對神的祈求。基督徒時常盼望那日子來臨,就是神推翻這世上的王國,並且使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基督的國(啟十一15)。這包含在祈求的意思中。可是,當中還有另一個意義,就是神的國是現存的,現今就在人的心中活著。從馬太福音的版本中所增加的字句,帶出了國度在這方面的意思,那就是「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神的僕人要使神的管治在愈來愈多人的生命中實現。求飲食在有關飲食的祈求中,表明耶穌是關心人日常生活中的物質需要。事實上,耶穌的跟隨者無須為吃和穿的事情憂慮(太六25)。可是,耶穌也教導他們時常仰望神,祈求神供應他們在這方面的需要(太六32、33)。雖然這可以指到彌賽亞的筵席,但這祈求所提及的飲食是餅,而餅不是擺設筵席的一種食物。在這祈求中出現的一個大問題,就是一般譯為「日用」這個詞的意思。這是一個甚少有的詞語,而且許多學者認為這是基督徒新創的。由於不能從這個詞語的用法去找出其意義,有關的討論便集中於它的字源及變化。最普遍是把它解釋為「日用」、「為今天」,或者是「將來的日子」、「明天」或「需要的」。傳統的解釋是「日用」,似乎最恰當。但無論我們怎樣翻譯這個詞語,這禱告是為生活中簡單及現在必需的東西而祈求的。耶穌勸導祂的跟隨者祈求生活的必需品,而非奢侈品,並且要祈求現在需用的東西,而不是為日後儲存。耶穌將這祈求限於現今的需要,是要教導人每天依靠神。求赦免在兩個記載中,關於寬恕的禱告有點差別。在馬太福音中,它是「赦免我們的債」,路加福音則是「赦免我們的罪」。毫無疑問,這是指到赦罪,但馬太福音的寫作方式是把罪看為債。我們所虧欠神的,是我們沒有正直地生活。神已經供應我們過正直生活所需的一切。因此,當我們犯罪,我們便成為欠債的人。罪人所「欠」的債,就是未能履行其義務。馬太接著說:「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路加則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馬太福音所用的時態,表示那禱告的人不單準備寬恕那些得罪他的人,並且已經寬恕了他們。在路加福音中,顯示那禱告的人是經常寬恕那些得罪他的人。換言之,他寬恕每一個欠債的人。在這兩個版本的禱文中,沒有暗示人的赦免會賺得神的赦免。新約清楚表明神的赦免,是基於神的憐憫,並且藉著基督為我們死在十架上而表明出來。我們不能靠著所做的任何事來換取赦免。同時它也帶出一個意念,就是尋求赦免的人,也應該表現出饒恕的精神。如果我們沒有饒恕那些得罪我們的人,又怎可以求神赦免我們的罪呢?求免試揀在傳統上翻譯為「不叫我們遇見試探」的祈求,精確的意思究竟是指甚麼,曾引起爭議。有些人喜歡另一些譯本,例如新英語譯本的翻譯是「不要帶我們到試探中」。「試探」這個名詞有時含有證明或試驗的意思。但惡者慣用的試驗是要叫人跌倒。因此,在這樣的理解下,試驗就自然是指試探了。如果從末世觀點看整段主禱文,這祈求就當理解為「不要帶我們到試探中」。在末世的日子裏,當惡者肆意試探人,這自然是每個基督徒都會躲避的事。可是,主禱文更可能指到現在的生活。這個名詞也可以含有「嚴峻的考驗」的意思,有些學者傾向於選擇這個解釋。他們認為耶穌是教導祂的跟隨者祈求一個平靜的生活,不會遇到嚴重的不幸事件;但它更可能祈求從試探中獲得拯救。基督徒知道自己的弱點及犯罪傾向,因此祈求可以避開那些使人誤入歧途的試探。事實上,神並不試探人(雅一13)。然而,信徒躲避罪惡,也是重要的。信徒不應為考驗自己而接近罪,乃是要盡量遠離罪惡(參林前六18,十14)。求脫離凶惡馬太福音亦加上「救我們脫離凶惡」一句(有些路加福音的手抄本亦有此句)。這是禱文的延續。至於最後的詞語是指一般「凶惡」的事,抑或是指「那惡者」。兩種意思都有可能。基督徒祈求免受試探,如此便自然地帶出一個意念,就是他們不會成為邪惡之下的獵物,或者是他們可以從魔鬼的轄制中釋放出來。這一點應取決於耶穌一貫的教導,而不是這裏所用的語文。結語在路加福音及最古老的馬太福音抄本裏,主禱文就以此句作結。很少人會懷疑我們的主所教導的主禱文,是否在此結束。但有許多抄本(其中有些是稍為古老的抄本),都加上這些熟悉的字句──「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參代上二十九11)。在古時的禱文之中,包括猶太人及基督徒的禱文,這是一種常見用來頌讚神的話。早期的基督徒在崇拜中應用主禱文,並且毫無疑問地認為這是結束主禱文的美好方式。這種在崇拜中獲得接納的結束語,便成為一些手抄本所記載的主禱文內容之一。我們大可以繼續以此方式結束主禱文。它提醒我們,一切至終的主權、能力及榮耀,都永遠屬於神。但我們不應該把此結束語,包括在耶穌教導祂的跟隨者所使用的主禱文中。在新約中,似乎沒有引用主禱文(雖然有學者辨別出某些地方曾間接提及它),或者頗令人詫異。然而,主禱文必定一開始便被信徒引用,並且成為基督徒特有的禱文。當我們應用主禱文,我們就是與歷代及普世的信徒在主裏合而為一。LeonL.Morris另參:「禱告/祈禱」;「登山寶訓」;「敬拜」。――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