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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實瑪利

 

{\Section:TopicID=365}以實瑪利 Ishmael(人名)

字義:    神所聽到的 Whom God hears

彙編:    ‧創16:7-16亞伯拉罕之妾夏甲所生之子。

            ‧代上8:389:44掃羅後代。

            ‧代下23:1助猶大王約阿施登基的人。

            ‧拉10:22娶外邦女子的人。

            ‧代下19:11猶大支派的族長。

            ‧耶40:13-16殺基大利省長的首領。

―― 陳瑞庭

 

以實瑪利(Ishmael)1)亞伯拉罕的長子,為夏甲所生。夏甲是撒拉的使女,屬埃及人,是撒拉教唆亞伯拉罕所娶的妾侍。神應許沒有兒女的亞伯拉罕,要使他成為大國(創十二2),保證其本身所生的才會成為他的後嗣(十五4)。可是,當撒拉過了75歲仍然沒有生育,她就根據習俗,將其使女給丈夫為妾,妾侍所生的後代則歸她的名下。夏甲懷孕的時候,就因為她的主母撒拉不能生育而藐視她,以致撒拉在亞伯拉罕的同意下,苦待夏甲,夏甲於是逃走。耶和華的使者叫夏甲回去,服在她的主母之下,並且應許她會生一個兒子,名叫以實瑪利。亞伯拉罕86歲的時候,這孩子就在希伯崙附近出生(創十三18,十六16)。亞伯拉罕及撒拉認為這就是神所應許的兒子。因此,神宣告以撒的出生時,他們十分意外(創十七17,十八12)。亞伯拉罕接著的願望就是神接納以實瑪利(十七18)。以實瑪利13歲的時候,接受割禮,見證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十七9-1422-27)。雖然耶和華要與以撒堅立所定的約,但祂仍應許以實瑪利「使他昌盛,極其繁多」,並且「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成為大國」(創十七2021)。直到以撒3歲左右要斷奶之前,沒有證據顯示以實瑪利不受喜愛。撒拉發現以實瑪利「戲笑」她的兒子以撒,這「戲笑」可以是嘲笑、撫弄或表示平等的友善態度。她就決定,奴僕所生的兒子不應該與她的兒子以撒同為後嗣。她要求驅逐以實瑪利及夏甲。雖然亞伯拉罕為此而煩惱,但是他得到耶和華的保證。於是他就取了些供應品給2人,打發他們離開。此後,亞伯拉罕就清楚知道,以撒才是神所應許的兒子。在天使的引導之下,夏甲得以在曠野生存,以實瑪利成為弓箭手。他住在巴蘭的曠野,並且娶了一個埃及女子為妻(創二十一2021)。他其餘的事少有記載,只知道他一直活著,並協助亞伯拉罕的葬禮(二十五910),並且把女兒瑪哈拉出嫁(二十八9),以及活到137歲便離世(二十五17)。他12個兒子的名字及他們的住處,都記載於創世記二十五章13-15節。在隨後的歷史中,一隊以實瑪利人的商隊(亦稱為米甸人),從約瑟的兄弟手中買了約瑟,並且把他賣到埃及(三十七25-28,三十九1)。雖然承受立約祝福的是以撒,並不是以實瑪利,但那約明顯地不是神賜福的唯一途徑。亞伯拉罕及撒拉高估了以實瑪利在神的計劃中之重要性,以致錯誤地認為他是承受立約應許的後嗣。可是,他們也低估了神在他身上的旨意,以致把他從與以撒一起繼承產業的地位中完全排除出來。在新約中,保羅力勸加拉太人不要視律法為軛的時候,曾間接提及以實瑪利(加四22)。保羅說明那些相信律法而不信神的應許的人,是不能承受神的國。就正如使女所生的兒子,是不能與自主婦人所生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加四30)。(2)以利沙瑪的孫子,尼探雅的兒子,是西底家的宗室(王下二十五25)。他被亞捫王巴利斯所煽動,去刺殺基大利。基大利是猶大傀儡政府的省長,在被擄於巴比倫的時候,尼布甲尼撒把他安置於米斯巴。基大利忽視這暗殺的事先警告,並且不許約哈難先去暗殺以實瑪利(耶四十14-16)。在與基大利共同進餐之時,以實瑪利及其10個同伴起來殺了基大利,並且殺了他的隨員及在旁的巴比倫軍兵。翌日,他說服了80個從北面前往耶路撒冷聖殿朝聖的人進到米斯巴,在那裏將他們殺掉,只有10個人因為有儲糧而免於一死。以實瑪利把所殺的人都埋在坑裏,並且俘擄了米斯巴其餘的百姓,其中包括耶利米及眾公主,然後就前往亞捫人那裏跟他們會合。然而,約哈難帶同軍兵,在基遍打敗了以實瑪利,並拯救了被擄的眾人,以實瑪利則逃往亞捫人那裏去(耶四十一)。(3)亞悉的兒子,是便雅憫人,屬掃羅的家族(代上八38,九44)。(4)西巴第雅的父親。西巴第雅是在約沙法之下,管理「凡屬王的事」,是猶大支派的族長(代下十九11)。(5)約哈難的兒子。他是與祭司耶何耶大結盟的其中一個長官,使年幼的約阿施作王,從而結束了亞他利雅的政權(代下二十三1)。(6)巴施戶瑪的兒子。在以斯拉的改革時期,他是其中一位祭司休棄所娶的外邦女子為妻(拉十22)。HazelW.Perkin――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