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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

 

出埃及(Exodus,The)以色列人由摩西帶領下離開埃及。在希伯來人的歷史中,出埃及是其中最重要的事件。它史無前例地展示了神為著祂那些正受埃及人強迫服苦役的百姓,彰顯祂的大能。出埃及的情況是那麼戲劇性,以致在隨後的舊約時期,都經常提及此事。當希伯來人遭受壓迫,他們回望這件偉大的歷史事件,便相信神會在將來釋放他們。出埃及是歷史事實,是毋庸置疑的,它是猶太傳統中歷史的關鍵和宗教的轉捩點。可是,要為這事件定出一個確實的日期,卻不容易,一方面因為聖經提及這事的某些經文,可以用不同方式去解釋,另一方面則因為埃及現存極少有關這問題的考古學證據。由於埃及人經常在其記載中將他們的過失略去,並且損毀那些不著名的國民的銘文,要找尋有關出埃及的埃及文字記錄,似乎並不可能。因此,大部分關乎出埃及日期的資料,都只是推斷而已,它亦成為聖經歷史學家在年代學上要面對的一個複雜問題。出埃及的日期判定日期長久以來,判定出埃及的日期都是聖經學者的難題。在二十世紀初期,無論是自由派或保守派許多學者,均將日期定於接近主前十三世紀末。然而,他們當中並非所有人都同意出埃及是一件單獨的事件,有些人相信希伯來人曾經在相隔很遠的兩段時間中兩次進入巴勒斯坦。這種觀點間接導致將約書亞的年代置於摩西之前,但只有那些完全漠視聖經傳統的人,才會持守此觀點。根據出埃及記十二章40節,雅各的後裔居住在埃及地達430年。神早已向亞伯蘭預言這段時間(創十五13)。然而,創世記中的預言卻沒有指出他們何時開始在那地居住。在七十士譯本的出埃及記十二章40節,將在埃及的居住期減至215年。這可能表示存在著兩個有關出埃及的傳統。在那地居留4個世紀,可能是自亞裔的許克所斯人進侵埃及(主前1720?),並管治她達個半世紀的時期開始計算。在七十士譯本中的215年,可能就是逐出許克所斯人和出埃及之間的一段時期。不過,從以色列早期王國所得到更多的明確資料,涉及希伯來人逃離埃及的時間。列王紀上六章1節提到所羅門是在以色列人由摩西帶領出埃及後480年,在耶路撒冷建造聖殿。倘若相信這裏提出的數字,再把所羅門的時期定於主前961年,那麼,出埃及這事件便約在主前1441年發生。根據這個聖經資料,有些學者便提出出埃及的日期是在主前十五世紀,將它與法老亞門諾斐斯二世(約主前1450-1425)的統治期連在一起,以他的統治期為以色列受壓迫的時期。其他學者亦認為出埃及發生於主前十三世紀是可信的。早期理論這個早期理論獲得考古學家嘉士登在舊約耶利哥蘇丹廢丘的挖掘所支持。嘉士登在那裏找出多層碎片,顯示該城曾經多次重建。他總結說那在大約主前1500年建成的城,正是被約書亞的大軍所摧毀的耶利哥(書六)。按嘉士登所言,耶利哥是在主前1400年之前陷落,似乎支持了列王紀上六章1節所提出的時間,並受到主張把日期定於主前十五世紀的人熱切擁護。嘉士登同時指出,在法老王亞門諾斐斯三世的統治下(主前1412-1377),耶利哥和埃及之間的外交接觸已經斷絕,因此,亞門諾斐斯二世便成為出埃及時的法老,杜得模西士三世則為那段壓迫時期的統治者。杜得模西士三世在位時任職首相的域加賣的墓穴中,有一幅壁畫展示了製磚的情景,畫有埃及的監工,並刻有「我手中有鞭,不可偷懶」的銘文,一切似乎指到希伯來人像俘虜一樣。支持早期理論的進一步證據,來自發掘出來的亞馬拿信札──在主前14001360年間,寄給法老王亞門諾斐斯四世,和他父親亞門諾斐斯三世的書信。支持早期理論者假定,書信中提及進侵的「哈皮魯人」,其實是指在約書亞率領下戰勝的希伯來人,因為某些人認為「哈皮魯人」這個名稱,相等於「希伯來人」。書信中提到原居迦南地的統治者向埃及求援,對抗進攻的哈皮魯人,被視為是迦南人對約書亞的進侵的記載,用以支持出埃及的日期為主前十五世紀。不過,支持早期理論的最直接證據,仍然是列王紀上六章1節的字面意思。後期理論支持主前十三世紀的論據,乃是以出埃及記一章11節所指的時間,是比東和蘭塞這兩座埃及人的城,在希伯來苦工的協助下而擴展或重建。法老王蘭塞二世(約主前1290-1224)將埃及的首都由底比斯遷移到許克所斯人的舊都亞華里斯,希伯來人稱該地為蘭塞。支持後期理論者提出,由於在出埃及的記載中,這城的名稱只廣為約兩個世紀間的人知道(約主前1300-1100),希伯來人的出埃及,必然是在這時期發生。倘若如此,蘭塞二世便是那壓迫希伯來人的法老,他的兒子每納他(主前1224-14),便是出埃及時的法老。格魯克在外約但所進行的考古查勘指出,在以撒和雅各的時代,以東和摩押的人口一直減少,直至大概主前十三世紀中期。因此,有人以此為論據,提出進攻約但河東的希伯來人所經歷的困境(民二十至二十一),是在主前十三世紀,以東成了一個強大的國家之後,才有可能發生的。另一個用以支持出埃及在較後日期的證據是每納他柱銘,它是大約在主前1220年刻有銘文的石版,記錄了戰敗民族的名單。在這名單中,只有以色列被描述成一個民族多於一個領土,這顯示雖然希伯來人當時已在迦南(應許之地),他們仍未完全佔領那塊領土。早期和後期理論的難題無論是將日期定於十五或十三世紀,都同樣遇上難題。在列王紀上六章1節提及的480年,如果視為12(支派)乘40(在曠野的年日)的結果,那麼,它便可作象徵式的解釋。倘若這480年的數字是屬於象徵性的,那麼對於決定出埃及的日期便毫無幫助了。主前十五世紀這日期為亞伯蘭的年代次序帶來難題。有關所多瑪和蛾摩拉被毀的考古證據,似乎將亞伯蘭抵達迦南的日期定於約主前1900年。根據創世記的記述,雅各約在215年後移居埃及。依照出埃及記十二章40節所提到的430年,亞伯蘭似乎約在主前2086年來到迦南,約在出埃及前645年。那麼,他的出生日期(參創十二4)便約在主前2161年。倘若所多瑪和蛾摩拉的證據是正確的話,亞伯蘭抵達迦南的日期,便與主前十三世紀的理論協調。嘉士登在耶利哥的發現,被後期另一位考古學家甘嘉蓮作出重大的修改。她找不到晚青銅時代遺牆的痕跡,這顯示出嘉士登所認為被約書亞征服的城,應屬於更早期。可惜,那土堆已因侵蝕和人為的搶掠而嚴重損毀,對於約書亞時代的耶利哥,它幾乎不露半點端倪,因此未能使事情簡化。

來自迦南地,如伯特利、底璧、拉吉和夏瑣的考古學證據顯示,這些城在主前十三世紀時期曾受到毀壞;一般認為這個事實與約書亞帶領希伯來人佔領迦南地有關。那些堅持出埃及是在早期發生的學者,認為伯特利被約瑟的支派攻陷(士一22),底璧的陷落,則首先是記述當地居民的情形(書十38-39),然後才記述由俄陀聶正式攻取那城(士一11)。來自非利士的證據,卻傾向於支持出埃及是在後期而不是早期發生的。然而,關於這方面,必須認清一個事實,南巴勒斯坦沿岸地區只在主前1175年,即蘭塞三世的時期,才成為非利士的主要居住地點。有關亞馬拿信札及埃及十三世紀的「哈皮魯人」,以及聖經中希伯來人的關係,學者都一直仔細研究,但意見極之分歧。有些相信這3個不同的名稱,同指一個民族。然而,另一些人卻似乎難以鑑定這些名字有任何顯著的關係。這類歧見亦使問題更加複雜。有些學者對於格魯克所言在主前十五世紀,外約但人口稀疏,這話加以批評。他們的論點是根據在安曼、希實本和其他地點的挖掘,顯示這些地區的人口,比格魯克所想象的為多。這個立場便傾向於支持出埃及是在主前十五世紀發生的。另一些學者提出,在出埃及記一章11提到的,是在約主前1720年,許克所斯人起初興建的首都亞華里斯,而非在蘭塞二世時期重建的蘭塞城。一塊從蘭塞發現、約在主前1320年建的石碑,記錄了該城是在400年前建成的,故此證明了蘭塞的建成日期。這個觀點假定希伯來人是在中期王國時期(主前2000-1780),大概在主前1870年進入埃及,他們受的壓迫始於許克所斯人的統治時期。這個觀點卻需要解釋一個不大可能發生的情況:為何極之憎恨「可惡的亞裔人」的埃及人,會對希伯來人禮遇有加,而屬於閃族同胞的許克所斯人卻苦待希伯來人?綜合上述各方面的意見,證明了出埃及的日期是希伯來歷史中最複雜的問題。我們所能夠理解的是,出埃及這事件與埃及的歷史模式互相關連,然而卻因缺乏來自埃及的資料,以致不可解答種種難題。除非將來在不可預見的範圍內獲得新的資料,這問題才可迎刃而解。出埃及的路線聖經中關於出埃及路線的資料,顯示出逃亡的起點是在蘭塞(出十二37)。早期的研究人員將蘭塞與泰尼斯(即亞華里斯)指為同一地點;但較近期的研究則指出,在泰尼斯西南面約17哩的肯迪爾,才是昔日的蘭塞。在泰尼斯,那些似是由蘭塞人豎立的紀念碑,現已肯定是一場誤會。這些紀念碑起初並不在泰尼斯,只是後來的君王把它們運到那裏。因此證明泰尼斯與蘭塞不是同一地方。另一方面,在肯迪爾的挖掘工作,顯示出有王宮、廟宇和房屋的痕跡,這些建築物均是在原地興建的。這些證據指出,肯迪爾才是出埃及時啟程的蘭塞,並非泰尼斯。此外,與泰尼斯不同的是,蘭塞坐落在水旁(埃及的資料提及「銳神的水」),這再次與聖經的記載吻合。以色列人從蘭塞來到疏割(民三十三5),一般認為即馬庫他廢丘,那是在苦湖西面土米拉河東面地區的防衛城。他們從疏割走到以倘(出十三20),那地也許是書珥曠野邊界的要塞。接著,希伯來人被指示向西北折回,以致他們踏上合宜的出埃及路線。於是,他們便在密奪和「海」之間安營,與比哈希錄和巴力洗分十分接近。比哈希錄可能是一個湖,即在埃及文獻中提到的「高處之水」。巴力洗分被指是後期靠近昆他華的答比匿(即迪芬拿廢丘)。上述兩個視為相同的地點仍不能確定,但這些地方都可能位於尼羅河三角洲東北部,靠近萬薩利湖。那「海」其實是長滿蘆葦的湖,出埃及記十五章22節將它描述為「蘆葦海」,意思是「蒲草沼澤」。自欽定本以來,大部分的英語聖經譯本,都將希伯來文的「蘆葦海」譯成「紅海」。來自主前十三世紀的資料提到,在蘭塞地區有一個很大的蒲草沼澤,可能便是聖經所指的那一個。另一些人指出,蘆葦海就是萬薩利湖東南面的延展部分,或是南面的某些水域,也許是巴拉湖,這些地方其實互相都很接近。有關的地形不可能完全準確判斷,因為在興建蘇彝士運河時,曾抽乾不少湖泊和沼澤,蘆葦海可能是其中一個。在密奪安營時,希伯來人快被從後追趕的埃及人追上,似乎已絕望地身陷網羅。接著,耶和華施行了歷史上一個偉大的神蹟。祂用雲柱阻止埃及人在當晚接觸到希伯來人(出十四1920)。摩西舉手將杖伸向蘆葦海,一陣大東風便徹夜吹向水面。到了早上,一塊「海」底的乾地呈現眼前,讓以色列人逃跑過去。當埃及人追趕他們,摩西再次舉手伸仗,風止住,水便回到正常的水平,淹沒了埃及的戰車和軍兵,造成嚴重的傷亡。那群得著釋放的俘虜,立刻以古代近東在戰爭中的典型風俗──一首勝利之歌(出十五1-21)──作為對神的回應。水流分開這個現象,在世界不同地區都有週期性的出現。它出現的形式大致相同,通常是一陣強風吹走一潭水。淺水湖泊、河流或沼澤,若遇上這種情況,隨時都會出現水流分開。聖經提到的東風,是要顯示神奇妙地運用了自然的現象來拯救祂的百姓。希伯來人成功地脫離埃及人後,便走到書珥曠野,距瑪拉的苦水約3天行程(出十五22-25)。在民數記三十三章8節,書珥曠野即是以倘,以倘卻是以色列人已經離開之地。因此,他們似乎從密奪北移,然後再南移到以倘地區的曠野。以色列人未能沿著正常的路線走進西乃半島,因為該路線有埃及的城堡防衛。此外,他們獲得指示,不要沿著北面的路走,從「非利士地的道路」(出十三17)走往迦南。結果,最佳的途徑就是從東南面往西乃,小心避免走進往西乃半島中央賽拉比卡旦的路線,埃及人在該處開採綠松石和銅礦。民數記三十三章9-15節的記述,指出以色列人是在蘆葦海的南面地區安營,證明這群避難者沒有如早期的學者在未發現蘭塞和將她與泰尼斯等同之前所提出,採納了北面的路,或「非利士地」的道路。聖經中出埃及的主題舊約從埃及為奴之地獲得拯救,已在希伯來人的腦海中留下不可磨滅的烙印,特別因著每年的逾越節──當天埃及所有頭生的都被殺──筵席,更加深人們對它的記憶(出十二12-1429)。在後來每一次的慶祝中,希伯來人再次省覺他們曾經是奴隸,卻由於神的恩典和大能,現在得以成為自由的民,更在祂恩典的揀選下,成為蒙召的國家和聖潔的祭司(申二十六19)。在其後的詩篇,也是以出埃及這偉大的拯救事件,來重溫以色列的歷史(詩一○五,一○六,一一四,一三六)。這些詩篇都迴響著勝利與感恩。希伯來人對於在埃及為奴的記載,是艱苦生活、遭受壓迫和強服苦役的描述。據現時所知,當時的埃及有不少外族,希伯來人所遭受的懲罰,亦是埃及人日常生活中的遭遇。簡言之,希伯來人整體而言並沒有遭受歧視;反而與一般埃及苦工沒有多大區分的情況下,獲得相同的對待。日後,當希伯來人再遭受壓迫,他們可以回顧出埃及的偉大神蹟,相信那位昔日施行大能的神,能夠再顯祂的能力。對於那些在巴比倫河邊哀哭的忠心被擄者來說(詩一三七1),那是極大的安慰,他們期望另一次的出埃及,那時神將帶領他們在凱旋中離開被滅的巴比倫(詩一三七8),回到巴勒斯坦。新約雖然基督在新約時已作了「逾越節的羔羊」(林前五7)被獻上,新約作者在一些情況下,都憶述神在出埃及時所施行的大能作為。司提反在耶路撒冷的公議會前的演說,傳統地詳述了舊約的歷史,當中提及過紅海的事件(徒七36),來展示神有能力改變人的事件。使徒保羅運用了出埃及的經歷,去提醒他的聽眾,昔日不少從壓迫中獲得拯救的人,至終都不能進入應許之地(林前十125)。以色列人不單沒有以信靠和順服,將自己完全交託給神,更成為曠野中種種試探之下的犧牲者。雖然他們所有人均蒙召成為聖潔國度的一分子,可惜只有極少人真正蒙揀選。故此,保羅所強調的是,既然基督徒也可能被棄絕(林前九27),他們必須緊靠基督,並且謹慎地負起他們屬靈的責任。在希伯來書十一章27-29節,有另一次的歷史性敘述,當中羅列的信心偉人,特別提到摩西和他在出埃及中的角色。

R.K.Harrison另參:「出埃及記」;「舊約年代學」。――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