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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 【三種不同的生命】新約聖經在提到人的「生命」時,希臘文用三個不同的字,它們的意思各有所指: (一)肉身的生命:希臘字是bios。當主耶穌稱讚那個寡婦說,她把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可十二44),就是用這個字。 (二)魂生命:希臘字是psuche。主耶穌對門徒說,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十六25)。這裏的「生命」,就是用這個字。 (三)靈生命:希臘字是zoe。主耶穌又說,我來了,是要叫羊(人)得「生命」(約十10),就是用這個字。 「肉身的生命」會隨身體的衰亡而寂滅;「魂生命」就是人的自我,是人與生俱來的生命,是人天然就有的生命,在人死後,這個魂生命仍將存在,且將面臨神的審判(參啟廿12),不信的人的魂生命,將會遭受第二次的死(參啟廿一8);「靈生命」就是信徒重生時所得的新生命,我們在這一系列信息中所要講論的,就是這一個生命。── 黃迦勒 【生命的由來】當神創造人的時候,聖經說:「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命之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活的魂」(創二7原文)。這裏說明了人有靈、魂、體三部分(參帖前五23):人的身體是塵土造成的,靈是神藉吹氣賦予的,靈進入人的身體後,人就成了一個活的魂。人的身體是接觸物質的機關;魂是人的個格,包括心思、情感和意志,是人接觸精神世界的機關;人的靈是接觸神的機關,也是人接受神和神的生命的器官,這是人和動物不同的點。 不幸,由於人類的祖宗亞當犯罪墮落,違背神的命令,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以致人的「靈」死了(參創二17;三6;弗二1),意即人的「靈」失去了原有的功用,不再能與神接觸了。然而因著神的憐憫和大愛,使我們藉著相信主耶穌基督,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參弗二5),使我們的靈恢復了原有的功用,恢復了和神之間的交通來往。 就在我們信徒蒙恩得救的同時,基督在聖靈裏進到我們的靈裏,也就是基督復活的生命進到我們的靈裏,重生了我們(參彼前一3)。要知道,我們的靈活過來和我們得著重生,乃是在同時發生的。聖經說:「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箴廿27)。當我們重生的時候,聖靈進到人的靈裏,好像把燈點起來一般,使它成為一個「新靈」(參結卅六26)。從前舊有的靈,像死了一般;如今聖靈把神的非受造的生命,放在靈的裏面,使人的靈活潑有生命,如同新的一般。── 黃迦勒 【生命的本質】聖經形容我們信主耶穌的人,乃是「從神生的」(約一13)。我們是神所生的,所以我們自然有神的生命。但是,有一件事我們須要注意的,就是聖經幾乎不用「神的生命」這個詞,只在一處說不信主的罪人「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弗四18)。聖經卻有很多處提到祂「作」我們的生命,或祂「是」我們的生命;因此,這個生命的本質就是神自己。 神自己乃是生命的源頭(參詩卅六9)。神為著要讓我們人得著祂作生命,就藉著肉身顯在人間(參提前三16)。這位道成肉身的神,就是主耶穌基督(參約一14)。當主耶穌顯在地上的時候,也就是生命顯現出來的時候(參約壹一2)。祂來到地上的目的,乃是要叫人得生命(參約十10)。所以聖經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2)。在主耶穌將離世歸父之前,祂對門徒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約十四16~17)。今天,聖靈就是基督的化身;基督是在聖靈裏面,來到我們信徒的靈裏面活著,作我們的生命。所以主又說:「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約十四19)。 我們基督徒所信仰的神,乃是父、子、靈三而一的神──父是在子裏面,子又是在靈裏面;父在子裏面顯在人中間,子又在靈裏面進到人的靈裏。實際上,住在人裏面的,有父(腓二13)、有子(加二20)、有靈(羅八11)。所以簡要的說,生命的本質就是三而一的神。── 黃迦勒 【生命的內容】生命的本質既是三而一的神,所以這個生命的內容,包含了三一神的一切: (一)神本性的一切:聖經說:「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西二9);又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我們把這兩處聖經連在一起看,便知道神本性的一切,也都在這生命的裏頭。這生命含有神本性的一切,就是含有神所是的一切。神之所是,全在這生命裏面。我們得著這生命,也就是得著神本性的一切。 (二)基督的所是:聖經一再的說,基督在我們裏面(林後十三3)、基督住在我們裏面(弗三17)、基督活在我們裏面(加二20),表明基督自己來作我們的生命。我們信徒在這生命裏,經歷基督是「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林前一30),是「道路、真理、生命」(約十四6),是「生命的糧」(約六51),是「生命的光」(約八12),是「復活」(約十一25),是「我是」(約八28)。 (三)全備的聖靈:神和基督是藉著聖靈來內住在我們的裏面,因此,聖經特別提到聖靈與我們的關係,至少有下列七方面: (1)作保惠師:主耶穌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約十四16)。「保惠師」希臘字的意思是:「隨侍在一側,不斷給予安慰、幫助、忠告、訓誨、代言、助辯、中保」。聖靈在裏面照顧我們,應付我們一切的需要,負我們一切的責任。 (2)作真理的靈:主又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祂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約十六13原文)。「真理」原文的意思是「實際、真相、誠實」。聖靈將神和基督的一切,都實化在我們的裏面,使我們能夠實際地取用並經歷神和基督的豐富。 (3)作生命的靈:聖經稱聖靈為「生命的靈」(參羅八2原文),意思是說:一切關乎生命的事,都是藉著聖靈而得以認識並經歷的。 (4)作印記:聖經說我們是「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一13)。聖靈作印記,將神和基督的形像印在我們裏面,使我們漸漸能彰顯神和基督(參提前三16;腓一20)。 (5)作質:聖經說:「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裏作質」(林後一22原文)。聖靈在我們的裏面,使我們能豫嘗神和基督一切的豐富,作為我們將來能得基業的擔保(參弗一14)。 (6)作膏油:聖經也以膏油來形容聖靈(參路四18)。聖靈作膏油在我們的裏面塗抹,凡事上教訓、引導我們(參約壹二27),使我們能明白神的旨意。 (7)作結果子的靈:聖靈在我們裏面作工,使我們能結出生命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五22),而顯出生命的美德。── 黃迦勒 【生命的性質】生命的內容既是三一神自己,所以這個生命也具有神的性質;聖經特別列舉了下列各種性質,來形容這生命的性質: (一)這生命是永遠的:聖經形容這生命為「永生」(約三36),意即「永遠的生命」。神是自有永有(出三14)、無始無終(詩九十2)、永遠長存(但六26)、永不改變(詩一百零二27)的神;而這生命的性質也和神自己一樣,是永遠長存、永不改變的。 (二)這生命是聖潔的:聖經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種存在他心裏」(約壹三9原文)。這裏「神的種」就是指神的生命;神的生命是聖潔的,是不犯罪的,因為神是聖潔的(彼前一16)。 (三)這生命是大能的:聖經又形容這生命具有「無窮之生命的大能」(來七16)。神是全能的神(林後六18),而祂的生命運行在我們的心裏,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參弗一19;三20)。 (四)這生命是豐盛的:聖經說:主耶穌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神的本性是豐盛的,如今我們因著這生命,也得了豐盛(參西二9~10)。 (五)這生命是不朽壞的:聖經形容這生命是「不能壞的生命」(提後一10),意指這生命能勝過腐朽,難怪主耶穌說,我們這些接受祂生命的人是「世上的鹽」(太五13),活在世上,具有防腐、殺菌的效能。── 黃迦勒 【只有神的生命纔是真正的生命】在宇宙中,除了人的生命以外,還有許許多多不同的生命,有:植物的生命、動物的生命、鬼魂的生命、天使的生命等等。但在這眾多不同的生命當中,沒有一種的生命算得是生命,因為它們都沒有神生命的性質。所以聖經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2),這裏乃是把神的生命當作獨一的生命。在神看來,只有神自己的生命纔是生命,此外任何的生命都算不得是生命。──
黃迦勒 生命(Life)從聖經的角度而言,生命的源頭是永活的天父,藉著子(神在創造及救贖工作的中保)把生命帶給渴求「真」生命的世人(參約六57)。永活的天父以色列及基督教的神,在萬物之先是「永活的神」(耶十10;約五26);與偶像相反(詩一三五15-17)。人(以及神)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態度十分確定(民十四21;撒上十四39)。神是一切生命的源頭(提前六13),祂在創造的時候,將「生氣吹在」人裏面,並且繼續使人有生命(伯三十四14、15)。惟獨神是賜予生命的(創十七16;出二十14),而且收取生命(創三22-24,六3;詩一○四29;路十二20)。凡有生命的,都可以活動;人是活潑的、有生氣的主體。在新約中,這種看法受到希臘的二元論所修改(太二十七50;路八55)。動物也擁有這生命的「氣息」(創一24,六17)。因此,宇宙萬物的生命氣息都是從神而來的(徒十七24-28)。 故此,生命是神聖的。當血流出,就是生命被「傾倒」,這導致有關血的禁忌(創九1-4;利十七14)。「含有」生命的血是屬於神的,在獻祭的儀式中,血灑在祭壇上(出二十四6)。那祭物的生命被接納為贖罪的生命(利十七11)。流人的血及犯姦淫,都是死罪,因為二者皆冒犯了生命的神聖(創九5、6;利二十10;民三十五33);因此產生以生命來為生命贖罪的觀念(賽五十三;可十45)。「因生命是屬於神而尊崇生命」這一點,並不叫人免於危難。人生短暫如草,又如雲霧、朝露和影子,是「沒有長存的」(代上二十九15;伯七6、9;雅四13-16;彼前一24);長壽是人所渴望的(創三十五29)。任何生命都是無價的,而且勝於死亡(傳九4-6;太六25,十六26),因為陰間是個死寂的地方,它使人喪失感覺、希望或神的幫助(詩八十八3-12;對比創五24;王下二11)。自殺的情況,甚少出現(撒上三十一3、4)。後來,亦有人不同意生命是歸於無有的(詩十六9-11;賽二十五8,二十六19;但十二2、3)。與此同時,人若要增添壽數,可以藉著愛神和事奉神(申三十15-20;彼前三8-12)、經歷神的拯救(賽三十八16),以及神的賜福(太五3-12)。在兩約之間時期,興起了相信個人的復活,那是宗教掙扎的報償(《馬加比二書》七9、14、36),也是智慧(《所羅門智慧書》一12-15,三1-9,六15、16)或聖潔的賞賜(《昆蘭社團守則》四6-8)。法利賽人承襲了這個盼望,拉比時常把「今生」和「來世」對比(來六5;林前十五19)。基督是我們的生命基督裏那滿溢及充滿動力的生命,就在祂話語的權柄及其觸摸所帶來的能力中表明出來(太九18;可一27、41、42,五27-29)。祂是「生命的主」(徒三15,新英語譯本作「那引往生命之路的主」),不斷教導人如何得生命(太七14,二十五46;可八35-37,九43-47)。而且,祂從死裏復活。祂的復活使祂成了「叫人活的靈」,具有「不朽生命」的大能(羅八2;林前十五45;來七16)。基督可以使人的生命長存(彼前一3-5)。「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我們與基督連合,就會找到「新生的樣式」(羅六4),並且是新造的人。從此我們不是為自己而活,卻是為祂而活(林後五15、17)。約翰特別詳細闡述基督是這個新生命的源頭(約三14-16,五21)。神的兒女從上頭重生(一12,三3、5),因認識神及基督而已經享有這新生命(五24,十七3;約壹五11、12),並且經過死亡,是已經得到永生了(約十28,十一26)。這一切都是可能的,因為由開始的時候,「生命在他裏頭」(約一4)。因此,在天父裏頭的生命,藉著子而流進世界裏。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並且按己意賜給人(約五26)。祂就是復活和生命(十一25,十四6),而且在使瘸子能走,使死人復活及勝過死亡等事情上顯明出來(五5-9,十一43,二十)。人仍然在死亡之中,只因為他們不肯「來」「得生命」(五40;參約壹三14)。故此,真正的生命是在基督裏得著的(提前六19)。人活著實在是單靠神口裏所出的話(太四4)。人若離開了神,就是活著的死人(路九60;羅七9-11;弗二1-5,四18;提前五6)。人可以「承受」、「進入」生命,或者是拒絕它。這條路是狹窄和不易走的(太七14;可九43,十17;徒十三46;羅一32);但以靈魂的代價去換取安逸,也不合算(可八34-37;約十二25)。悔改(徒十一18)、相信(約三16)和受洗(羅六4),能使人得著生命,但這必須藉著基督(約二十31;羅六23;約壹五11)。這生命是活在信靠、不再憂慮(路十二13-21)、篤信基督(加二20),並且為祂而活的生活裏(羅十四8)。對基督徒而言,「活著就是基督」,肉體或人性方面的生命,都堅定地服在聖靈之下(羅八1-13)。這生命是豐盛的(約十10)、光明的(約八12)、自由和滿足的(約十9)、得勝的(羅六6-14)、充滿平安和喜樂的(羅五1-11)、永遠不渴的(約四13、14,七37、38),以及永不朽壞的(約五24;林前十五51-57)。事實上,福音包含了「這生命之道」(徒五20)。R.E.O.White另參:「永生」。――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