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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轉」 回轉/歸正(Conversion)在生活和道德的取向上完全的改變;對基督徒來說,是從不信神到認基督為主的轉變。「回轉」是以悔改入門和以信為新指向的過程。其希伯來詞和希臘詞的本義是「悔改」、「回轉」。在舊約,「回轉」是指離開原來的人生歧路而轉向或回到以色列神所引領的道路上。以色列民無論是個人(詩五十一)還是全民(耶四1),都曾多次迷途而返,也即有多次的回轉(申四30)。外邦民族始終也要轉向神(詩二十二27)。回轉的性質必是從邪惡歸向正義(結十八21、27,三十三9、11;二十六3,三十六3),從離神叛道而轉為對神誠信和順從(耶三十四15;賽十20、21,四十四2;何十四4)。回轉是先有內在取向的改變,繼而表現於一個嶄新的生活形態。在新約,施洗約翰開始呼籲人悔改(可一14;參太三2;路三3),他宣告「天國近了」,教人回心轉意(是希臘詞「回轉」的本義),並強調「回轉」的心必須有行動的改變,表示其真實(太三8;路三8)。耶穌也傳同樣的道(太四17;可一15),但祂補充說天國已因祂而臨在,順從祂就是回轉歸正。不肯徹底悔改的人便要蒙受咒詛(太十一20;路十三3、5)。回轉是徹底而又簡單的事:它要求回轉的人有赤子之心,完全委身,丟棄與人計較、自私的態度(太十八3)。除福音書以外,只有使徒行傳常用回轉一詞,在使徒的宣講中,常呼籲人回轉(徒二38,三19,八22);又以該詞描述初信者之歸信主(徒九35,十一21);指出人生之回轉即是從黑暗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真神(徒二十六18、20)。使徒書信中有提到先民回轉之事(林後三16);又掛慮信徒轉向異教或猶太教(加四19);並召喚背離真道、失掉信仰、將受神懲罰的基督徒趕快再次回轉(雅五19、20;啟二5、16、22,三19)。施洗約翰和耶穌所講的「回轉」,如同舊約的教導,有3個重點:(1)回轉須有所離棄,包括一切罪孽、假神和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態度(帖前一9;啟九20、21,十六11);(2)回轉是神意的實現,是神施恩的結果(徒十一18;羅二4;林後七10;提後二25;彼後三9);(3)回轉是轉向神,即在耶穌基督裏將整個生命奉獻給神(徒十四15;帖前一9;彼前二25)。總之,回轉意味著生活取向的完全改變,其方式可能是驚心動魄的、飛躍的、悲喜交加的,也可能是平淡無奇的、漸進的、心平氣和的。但不管如何,卻必然是完全轉向歸神的徹底改變。另參:「悔改」;「稱義」;「成聖」;「恩典」;「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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