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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示拿」 米示拿(Mishna)解釋律法含義的一系列文獻。根據拉比傳統,摩西在西乃山上領受律法時,也從神那裏領受這些解釋,並以口傳的形式傳遞下來。耶穌所指的「律法」就是這些「古人的遺傳」,正如馬太福音十五章1-9節所指。大約在主後200年,在拉比猶大的領導下,這些由亞基巴拉比於主後120年開始的寫作終告完成,口頭的傳統才被記錄下來,這筆錄的資料稱為米示拿。米示拿一詞是從動詞演變過來的,意思是「一遍一遍地重複」,這詞反映了歷代以來,這些註解都是由老師口頭傳授給門徒的。米示拿分為6種「法規」,每一種法規分成許多部,稱為「論文」,而每一部又再分作許多章。每一種法規都關乎不同的法律範疇,簡列如下:1.種子──關乎農耕上的律法,以一篇論及每日禱文的論文來開始。2.節期──論及節日、禁食日和安息日的規條。3.婦女──記錄了婚姻和家庭的律法。4.受傷──論及民事和刑事律例及道德標準。5.聖物──關於敬拜禮儀上的律法和祭司的工作。6.潔淨──詳列敬拜禮儀上潔淨的律法。米示拿主要是舊約律法的註釋,它是革馬拉和他勒目的基礎。另參:「他勒目」;「革馬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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