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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

 

身體(Body)聖經用語,有不同的用法,包括比喻及神學用語。聖經中提到身體的很多地方,顯示了希伯來人對人生命的基本觀點。現將舊約和新約中有關身體的記載,分述如下。舊約舊約作者所用若干都可譯為「身體」的希伯來詞,主要是指外在的生命。身體或肉體會受痛苦、染病、受傷,也會死亡;死後的身體稱作「死屍」、「屍首」。聖經也提到靈界的身體,如以西結在異象中看見的基路伯(結一11);但以理看見的天使(但十6)。耶利米也提及異神的「形體」,即偶像(耶十1-16)。由以上各例可知,希伯來人認為天地萬物皆有其體。有時,同一個希伯來字可譯作身體或肉體。「身體」代表人整個的外體生命,而「肉體」則常指人的獸性和罪性。人有身體,故有行動生活;也有靈魂,生命又有屬靈的方面。聖經並不認為「靈」和「體」互相對立,也不是互不相關的兩部分。古希臘哲學界有靈囿於體的思想,但聖經素無此說。直至兩約之間時期,才有一些猶太作家提出身體邪惡論或靈體對立論。新約新約中「身體」一詞,用法與舊約相同,但增加了新義。例如:耶穌的身體(屍體)從十字架上取下(可十五43)。人的身體可以患病,也可以治愈(可五29),需要吃飽、穿暖(雅二16),然而身體(即外在的生命)卻遠不止於飲食衣裳(太六25)。耶穌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太十28)耶穌在最後晚餐時拿起餅來說:「這是我的身體」;又舉起葡萄酒說:「這是我的血」(可十四2224)。這些引自舊約祭祀的話,強調了耶穌之死的代贖意義。在新舊兩約,都提到以一個真實、肉體的生命的犧牲,為立約子民而奉獻。保羅在講述基督徒的經驗時,「身體」一詞為他的基本概念。新約中「身體」一詞,主要是保羅書信的用語。罪身保羅在羅馬書六章6節中,說要使「罪身」滅絕一事。所謂「罪身」並不是說身體原本有罪,好像說罪與物質有所連繫;也並非說罪居於人性之中;也不是把罪擬人化。保羅的用語是指人外體的生命,即世上的生命,受到罪的影響。人悔改歸正作基督徒時,保羅指出人慣常的生活形式被摧毀了。罪與身體連在一起,指出人的生命是罪惡的。保羅在描述人生命中激烈衝突的痛苦感受時呼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七24)人的生命被罪毀損,並飽嘗惡果,必須要有基督的救贖(羅七25至八4)。信徒的身體保羅說,歸信神的人不僅「靈魂得救」,今世的生命也經歷轉變。他們既向罪死了,便不再作罪的奴僕,因此,保羅呼籲信徒要追求聖潔的生活:「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羅六12);駕馭基督徒現世生活(即身體)的已不是罪,而是義了;他們的社會生活和個人生活,該有聖潔。基督徒雖然仍要活在世上(約十七11),卻已是為神而生活,然而又絕非對世事採取漠然旁觀的消極態度。世間的物質生活因此而有了新義。保羅勸告基督徒「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羅十二1)。每個人的生命都是獻給神的「活祭」。保羅並不否認今世生命的價值,在基督裏這生命有了新的潛能,因有聖靈的同在。保羅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林前六19)。當然這並不是說,聖靈是住在人體某部分的生理組織裏面,「身體」是指人在世間整個的外體生命。保羅也盼望身體最後的轉變;他提到「我們的身體得贖」(羅八23),以及「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三21)。由此可知,聖經對人生的罪惡和墮落會視為真實,卻絕不同於那些厭世棄俗的悲觀主義觀點。

基督的身體保羅記述有關聖餐的經文,提到餅是基督的身體,「為你們捨的」(林前十一24)。保羅於另一書信中,也以類似的語句指出,耶穌的死為解救人類的途徑。他在哥林多前書十章16節中說:我們「同領基督的身體」。信徒是與耶穌同死,「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羅七4);信徒也藉著基督肉身受死而得與神和好(西一22)。保羅反覆使用「身體」、「肉身」、「死」這3個詞彙,其意是在強調一個觀點,即耶穌的代贖工作,以肉身的死為極峰,這便奠定了基督徒信仰的基礎。使徒彼得也有同見,他說:基督「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前二24)。

保羅使用「身體」一詞最多之處,是比喻教會和基督的關係。保羅於多處提及教會是「身體」,而基督是「頭」(西一18)。基督「為教會作萬有元首」,而「教會是他的身體」(弗一2223)。教會需「持定元首」,才有長進(西二19)。基督是教會的頭,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弗五23)。「身體」和「頭」的比喻所強調的,是教會對基督的依賴和基督對教會的主權。教會的覺識是在於頭;教會的生命也從頭而來,並由頭維繫。這關係是即時產生,也是直接和完整的。離了基督,即離開祂在歷史上的代贖工作,以及祂在神右邊的代求,教會也不會存在。

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其中一個特點,就是在不同中的合一。猶太人和外邦人,男人和女人,自由人和奴隸這些差異全部消失,都成了在基督裏的一個身體(加三2728)。因為「聖靈只有一個」,「身體只有一個」(弗四4)。結果是,從過去互相隔絕、互相敵視的群體,形成了一群新人(弗二11-16)。肢體的合一並不是要達到的目標,而是信徒受洗歸入一個身體的事實(林前十二13),信徒該表現這同一個身體的合一性(腓二2)。保羅也指出教會的合一性,並非否定了個人的特性。信徒與基督「聯合」成為一體,每個成員也彼此聯合,互為肢體(羅十二5)。各肢體在身體上都各有重要性。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和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中均指出,在教會的身體內有不同的恩賜,而保羅說:「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羅十二6),應各盡所能,集各種恩賜的大成,建立教會的整體(弗四12)。在此過程之中,身體在愛中成長(弗四16),在各世代中彰顯神的恩愛。復活的身體在希伯來人的思想中,靈與體是不可分離的。按聖經的教導,死後的生命也並非無體無形,而是有新的「身體」。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5-57節,雖提出不少問題,但他顯然認為地上的肉身與復活的身體,必有某種聯繫,他說:「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林前十五44)他說的話,恐怕主要是根據耶穌基督的經歷:耶穌的肉身不但復活了,而且也改變了,不再受地上的限制。祂復活的身體仍是那原先肉身的復活。故保羅斷言在神所應許的復活之日,生命要重歸原體,只是將擺脫一切原有的限制,而獲得新的能力和品質,那時,「『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林前十五54)。RobertW.Lyon另參:「復活」;「基督的身體」;「教會」;「人觀」。――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