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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 知識(Knowledge)在人的感官範圍內,對事物的觀察和認識;或人的本性所習知的,包括獲知後的反應。舊約的觀念在聖經裏,「知道」或「知識」一詞,曾出現1,600餘次。這個字組的含義,是能使人明白舊約和新約信息的。在舊約創世記中,介紹了「知識」的觀念。「分別善惡的樹」顯然並不止於智力上的領悟,或者對道德價值的洞察。始祖違反了特殊禁令,導致他們對罪的本質有切身的認識。在希伯來的觀念裏,人的整體雖可分成心、靈和意念,但又彼此連結而密不可分。因此,「知道」不僅僅是眼睛和意念的行動,還牽涉全人。心有時被看作知識的器官(參詩四十九3;賽六10),暗指知識還包括意志和情感。在這含義下,舊約使用「知道」一詞來描述夫妻同房。以賽亞書一章3節美妙地道出了閃族的知識觀:「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以色列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以色列的失敗,不在於禮儀行為,而在於拒絕順服那位揀選他們的神。只有愚昧人才對這啟示麻木不仁。因此,不肯順服的人顯然對主認識不足。「認識神」包括關係、相交、關心和經歷。新約的觀念新約繼續申論對知識的基本概念,再加添一點變化。在約翰福音,有關神的知識是透過耶穌作為道,所向我們傳達的。耶穌對神的目的和本性有完全的知識,因此向信徒揭示說:「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從今以後,你們認識他,並且已經看見他。」(約十四7)耶穌以祂與父的關係,作為門徒關係的榜樣,指出這知識是以親密和相互的個人關係為基礎。約翰福音十七章3節的永生定義,給這概念加添了更多的內涵:「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這觀念和希利尼神祕主義極不相同,在希利尼神祕主義裏,認識者經由冥想和忘我而逐漸達成與神的合一。約翰福音與之相反,主張知識的結果是以基督的榜樣為基礎,使認識者的意志與神的旨意有同一方向。保羅也將神在基督身上的啟示,作為知識的來源。神已經將「祂旨意的奧祕」啟示給「在基督裏」的人。屬靈的人得到神的靈教導(林前二12-16),回應在耶穌基督身上彰顯的真理。在知識觀上,再度強調神與人的關係和相遇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保羅所關心的,在於神「知道」他(林前八3,十三12;加四9),比他瞭解或認識神還重要。知識是暫時的,惟有愛是永不止息的(林前十三8)。基督徒對神的認識,顯然並不單單依靠觀察或思索,而是在基督裏的經歷所產生的結果。與生俱來的智慧從不正確的層面運作,與這知識成強烈對比。保羅毫不遲疑地指出,神救贖計劃的奧祕已經公諸於世,如今已不可不知。因此,知識就是藉著基督,全人與神相交。另參:「啟示」;「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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