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辭典目錄〕
「保羅」 保羅 Paul(人名) 字義: 微小 Small 彙編: ‧徒9:4,21:39,22:3、7,26:14;羅11:13;加2:8基利家省大數城人。原名掃羅,是希伯來的名字,後改為保羅,是希臘文的名字,主召他特作外邦人的使徒。共有三次旅行傳道: 1.
徒13:1-15:35第一次旅行傳道。 2.
徒15:36-18:22第二次旅行傳道。 3.
徒18:23-21:16第三次旅行傳道。 4.
徒21:17-28:31在耶路撒冷被捉拿到羅馬。共寫書信十四封,詳論救主生命之道。有人說希伯來書查無憑據是保羅寫的。但實查彼後3:15及彼前1:1,確係保羅專對受試煉的希伯來信徒寫的,正如彼得對受試煉的希伯來信徒寫彼得書信一樣。 ―― 陳瑞庭 保羅(Paul,TheApostle)在歸信基督教之前稱為大數的掃羅;是早期基督教會中最有影響力的領袖。透過其小亞細亞和歐洲的宣教旅程,保羅成為了神把福音傳給外邦人的主要器皿。此外,他寫給不同教會和個別信徒的書信,也包含最全面和精密的新約神學理論。有關保羅事蹟的資料,主要來自使徒行傳。雖然近代的評論家質疑使徒行傳的可信性,但我們卻有理由以此作為勾畫保羅生平的基礎,況且保羅書信中所陳明的教訓,在使徒行傳所提供的歷史架構中,已經作了最好的摘要。背景和回轉出生年日保羅的生平在使徒行傳所記載的事蹟之前可知的甚少。使徒行傳第七章首次提及他,他的出現與司提反被殺害有關,根據第58節:「作見證的人把衣裳放在一個少年人名叫掃羅的腳前。」「少年人」一詞很可能指一個二十來歲的人,但並不能肯定。若耶穌死於主後30年的逾越節,使徒行傳第七章所敘述的事便可能發生於主後31年;若耶穌逝世的日期是主後33年,這事件便不可能早於主後34年發生,也不會後於主後37年。(哥林多後書十一章32-33節指出保羅逃離大馬色時,該城是在拿巴提王亞哩達的統治之下,而亞哩達是死於主後40年的。根據加拉太書一章17-18節,保羅在悔改後3年才離開大馬色,那麼,司提反最遲應在主後37年被殺害。)若掃羅被稱為「少年人」的年份,約在主後34年,又假設他當時未滿30歲,那麼他出生的年日就不會早於主後4年。又由於他當時理應不少於20歲,所以他出生的年日不應遲於主後14年。還有一點可支持這結論:保羅曾受教於知名的拉比迦瑪列一世門下(徒二十二3),根據一些學者的研究,迦瑪列約在主後20年成為猶太公議會的成員,若保羅入學的年齡是15歲,那麼他的出生年日正好在主後4至14年間,這結論與一切可知的資料都互相吻合。因此,我們可以頗準確地說,掃羅約在主後9年,生於大數城,但對其年齡的估計,應留下前後5年的餘地。成長大數城位於小亞細亞東南部的基列家省,是一個人口集中的城市。大數位於主要的商業路線上,受到當時文化潮流的衝擊,尤其以斯多亞派的哲學為甚;我們很難確定希臘思想對孩童時代的保羅有多大影響,他的家庭可能已「希利尼化」──保羅生來已是羅馬公民(我們並不知道其父親或祖先如何獲得公民權,不過,一個很大的可能性是他的家族曾在軍事上或其他方面有特殊的貢獻),他不單有一個希伯來名字(掃羅),也有一個羅馬名字(保羅,但有些人認為他是後期才取用這羅馬名字的)。無論如何,從他在書信中看到他與外邦人全無隔膜,可見他在大數時已接受了希臘的教育。另一方面,保羅曾形容自己說:「我第八天受割禮;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憫支派的人,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腓三5)。他這段描述自己的話,尤其是最後一句,可能為要把自己與那些散居異地、完全過著希臘化生活的猶太人分別出來。此外,根據使徒行傳二十二章3節,他實際上是在耶路撒冷長大的(可能與姊姊或妹妹同住,參徒二十三16)。有些學者從他自我介紹的一段話中推論說,保羅童年是在完全猶太化的環境下成長的。我們需要留意,在後期的拉比文獻中,迦瑪列被視為一位頗欣賞希臘文化的老師。此外,保羅歸主後不久,便在大數和大數周圍的地區傳道10年(參徒九30;加一21,二1;並參下文)。這些問題不單關乎歷史,因為近代解釋保羅的學者爭論的最基本問題是,究竟保羅基本上是一個希臘人,還是希伯來人?有很強的理由,使後者的立場愈來愈佔優勢,但保羅作風中強烈的希利尼化成分也是不容忽視的。 從法利賽主義至基督教除了腓立比書三章5節的自我介紹之外,保羅在加拉太書一章13-14節也作了一些自我批評:「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怎樣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我又在猶太教中,比我本國許多同歲的人更有長進,為我祖宗的遺傳更加熱心。」保羅明顯地曾對法利賽派的宗教傳統完全委身,但他究竟指甚麼而言呢?這問題很難解答,並引起了兩個疑難:其一是一世紀的法利賽主義有何特色?其二是保羅的宗教背景跟他歸信基督教有何關係?這是學者們所熱烈爭論的問題。第一個疑難可以簡單地處理。保羅在加拉太書一章14節所說的話提供了一個重要的線索,就是他提及的「祖宗的遺傳」,這話跟法利賽人用以批評耶穌的行徑所用的「古人的遺傳」(可七5)相同,那是指拉比派的「口傳律法」,是一組律法式的聖經註釋,在法利賽人中間是被尊為權威的。可惜,這些註釋多半傾向把神誡命中的嚴格要求放鬆,引致法利賽人常以為自己已滿足了神的要求(參太五20、48;路十九9-14)。這宗教背景可清楚地從腓立比書三章9節反映出來,經文中保羅說「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明顯是指他作基督徒之前的經歷。這事實自然地引進第二個疑難:保羅的背景跟其悔改有何關係?有些學者大力指出復原派是根據馬丁路德的經歷來解釋保羅的悔改。他們又說,這解釋方法是不合理的,因為並沒有證據證明保羅歸信基督時,是由一種罪咎感所驅使。他們更認為不應用「悔改」一詞來形容保羅,因為保羅自己說他是被「恩召」的(例:加一15)。這抨擊也有一些可取之處,譬如他們說復原派過分強調「西方的內省意識」(像史登頓);不過若認為路德和其他改革宗在基本的層面上誤解了保羅的經歷,則是一個嚴重的錯誤。這爭辯的一部分集中於羅馬書七章7-25節的意思,尤其是以下的句子:「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第9節)。到底保羅這句話及其後經節所述是否可視為自傳性的敘述?解經家各有不同的看法,而這些不同的看法已長期把他們劃分開來了。然而,腓立比書第三章所說的卻十分清楚。保羅在第6節形容他作基督徒之前,按律法上的義說,他是「無可指摘」的。他不可能說(或先前以為)自己是無罪的,因此,腓立比書那句話反映他跟耶穌比喻中的法利賽人有相同的態度。路加福音十八章9-14節的比喻,指出了法利賽人在宗教上是自以為是,缺乏了需要求神憐憫的意識。到底保羅接受福音之前,有沒有經過一個知罪的階段(類似馬丁路德的經歷),我們並不知道,最重要的是,他認識了耶穌基督之後,感到基督比他先前所認識的更超越,甚至是無可比擬的。在福音的光照下,他從前以為有利的條件和成就,無論有多大,現在都被視為糞土(腓三7、8)。至於保羅歸信基督前對福音的態度,可以肯定的是,他全心反對這福音。他在書信中曾提及以前如何憎恨教會(例:加一13;腓三6),保羅沒有明說他為何有這態度,但我們可找到一些線索;例如,他在哥林多前書一章23節提到基督釘十字架這回事,對猶太人來說,是一塊絆腳石;在加拉太書三章13節,他引述了申命記二十一章23節(「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證明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成為了我們的咒詛;我們可以推斷,以前的保羅與其他猶太人一樣,都看福音的信息為一種褻瀆。這些基督徒怎可以把這個又卑下,又受了罪犯之死刑,並得了神的咒詛的人奉為彌賽亞(神所膏立的)呢?難怪這題材成為了以後保羅傳講福音時的基本題目了。無論如何,保羅卻已成為了基督徒,而幸好使徒行傳清楚記下了這事件。根據第八章的記載,保羅不單同意要用石頭把司提反打死,其後不久,他更「殘害教會,進各人的家,拉著男女下在監裏」(徒八3);然而他還不滿足,決意遠赴大馬色去追捕他們。所有研讀聖經的人對故事的發展都很熟悉;他與同行的人臨近大馬色時,忽然天上發光,並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說話的人指出自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徒九1-5;參徒二十二4-8;更詳細的敘述在徒二十六9-18)。保羅既看不見東西,便按著主的指示,在大馬色等候,一個名亞拿尼亞的門徒奉差遣向保羅說話,恢復他的視力,並給他施洗(徒九6-19)。 早期的傳道工作大馬色這位新任使徒傳揚福音上滿有能力,使那些聽聞他敵視教會的人感到驚訝。根據加拉太書一章17、18節,保羅在大馬色及其鄰近地區過了3年。然而,他的傳道工作終於引來攻擊,他甚至要逃離大馬色。他回到耶路撒冷時,基督徒初時並不能信任這個曾猛烈地逼迫他們的人,但一位在教會中備受尊重的領袖巴拿巴接待他,並讓他有機會在使徒面前述說悔改和傳道的經過(徒九23-27)。耶路撒冷保羅立即恢復了他傳道的工作。使徒行傳的敘述提示我們有關保羅傳道的獨特之處,根據九章29節,保羅「與說希臘話的猶太人講論辯駁;他們卻想法子要殺他」。這描述的重要性在於它引人把保羅的傳道經歷與司提反的傳道職事聯想在一起;司提反被選作執事,是因為教會裏說希臘話、已頗為希利尼化的猶太人,跟那些說希伯來話或亞蘭話的猶太人發生衝突(徒六1,說希伯來話或亞蘭話的猶太人是巴勒斯坦本地的人,可能在遵守猶太禮儀的事上較為嚴格)。司提反屬於說希臘話的群體,因此他便在那群體中傳道;他向古利奈、亞歷山太,和其他外地的猶太人傳講福音時,說話甚有能力(徒六8、9)。根據猶太人後來的指控(說他糟踐聖所和舊約的規條,徒六11-14),可推斷司提反傳道信息中的主題是在於福音信息所帶來的革新,因而猶太傳統被貶為次要,也許這是猶太人猛烈地攻擊司提反的原因。在此以前,猶太領袖雖厭煩使徒傳道的行動,卻仍容忍他們(參徒五27-40)。然而,司提反所傳的道基本上威脅著猶太人所建立的傳統,因此形成了一個新的局面,這轉變嚴重到一個地步,導致司提反之死和基督徒受迫害。保羅可以說是承接了司提反的衣砵。研經者早已看出,路加寫使徒行傳時,似乎要把司提反描繪成向外邦人傳道的使徒之先鋒;最近學者鑑於早期教會面對猶太人與外邦人嚴重的衝突,便愈加留意這種連繫的重要性。基督教會初期全是猶太人,教會也以為理所當然是這樣,縱使受到同胞的迫害,早期的基督徒也不預期福音會影響他們對猶太宗教禮儀的評價,他們依舊為男孩行割禮,往聖殿獻祭,守安息日,許拿細耳人的願,以及避免與外邦人交往等。可能由於司提反的希臘化的文化背景,他似乎是首先對這些事情提出質疑的教會領袖之一。也許由於耶穌說過聖殿不會長存(參約二19,四21-24),司提反便理直氣壯地向他的聽眾提出挑戰(徒七44-53)。保羅也有希臘化的文化背景,有人懷疑他對司提反的敵意可能是源於一種恐懼的心理,害怕司提反說的正是事實。 然而,若說保羅的悔改──甚至後來承擔向希臘化的猶太人傳福音的責任──與司提反之死而產生的罪咎感有關,便未免想象得太遠了。重要的是保羅事實上是承接了司提反的工作。這事又再一次挑起了猶太人憤怒的情緒,耶路撒冷的信徒一方面想保存保羅的性命,另一方面又恐怕會有另一次逼迫的浪潮,於是把保羅送返大數(徒九30)。根據加拉太書一章18-24節,保羅在耶路撒冷只逗留了兩星期,耶路撒冷及鄰近地區的基督徒與他都沒有個人接觸。接下來的事件強烈地暗示,從保羅出來傳道開始,他獨特的負擔和所強調的信息已令他和猶太人之間產生了張力。若說耶路撒冷教會反對保羅,似乎是誇張了一點(特別留意加一24),但可以確定的是,有些信徒和一些群體已對他的工作抱懷疑的態度,猶太地的基督徒並不想與猶太教完全割離,保羅則強調猶太教與福音相違背的理論,這樣子的傳道人很容易被看為惹麻煩的人。大數和安提阿保羅在大數和基利家其他地方的日子,可以看為他傳道時期的「隱祕的年日」,因為我們實在不知道他在這段日子裏做了甚麼事,路加在使徒行傳中並沒有提供任何資料,一般讀者可能推測這是一段比較短的時期;然而,在加拉太書二章1節中,保羅說從他悔改(或可能是從他被送返大數的時候)開始,直至他與耶路撒冷的使徒正式會面為止,期間已過了14年。此行前往耶路撒冷究竟是指哪一次,也是學者間爭論的要點。即使我們在有可能的日期內取其最早的一個,即主後46年,保羅成為教會中顯要的人物之前,最少也有9年時間留在大數。有人認為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十一章23-27節所列出的經歷(也許包括林後十二1-10的啟示),可能是在這些「隱祕的年日」裏發生的;縱使這說法正確,我們也只有一些一般性的原則去支持它,這麼一位外邦人的大使徒,竟然用了首10年的時間在一些相對頗模糊的事工上,但早期耶路撒冷活躍的教會竟然完全不知情,這是一件不可思議的隱祕事情。然而,最少有一位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沒有忘記保羅,那就是巴拿巴。巴拿巴本身是居比路一個希臘化的猶太人,他被教會差遣往敘利亞的安提阿。安提阿是中東地區一個大都會中心,又是羅馬帝國的第三大城市,耶路撒冷的基督徒聽聞安提阿的福音工作十分成功,有些人也許留意到福音工作伸展至「希臘人」當中的報告,這事意味著一個刷新的局面。在較早的時間,彼得蒙啟示把福音傳給哥尼流,一個「敬畏神的人」;「敬畏神的人」是指一個同情猶太教的外邦人,可能他也參加會堂的崇拜,但卻不肯完全歸入猶太教。與彼得同行的基督徒希奇地看見聖靈的恩賜澆在非猶太人身上(徒十44-46)。耶路撒冷聽聞彼得探訪外邦人的時候,彼得顯然受了一些壓力,需要為他這次行動解釋(徒十一1、3)。他的解釋使教會感到滿意(參徒十一18),但明顯地並非每一個人都喜悅這事。無論如何,耶路撒冷教會聽聞安提阿的外邦人(照推測他們也可能是一些「敬畏神的人」,但有人不同意這推測)被當地教會接納,便認為他們需要一些監管;耶路撒冷的領袖明智地揀選了巴拿巴,無疑因為他像安提阿的一些「佈道家」一樣,是來自居比路的;事實上他們正需要一個猶太人和外邦人皆信賴的人。巴拿巴看見安提阿的情況,大受鼓勵(徒十一22-24),這地的工作既龐大,又有前途,他便前往附近的大數城,說服保羅協助他一起工作,「他們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會一同聚集,教訓了許多人」(徒十一26)。主後46年發生大饑荒,這是先知亞迦布早就預言的,安提阿的信徒委託巴拿巴和保羅親自把捐款送往耶路撒冷(徒十一27-30)。有些學者認為這次行程與保羅在加拉太書二章1-10節所提及的是相同的事件。無論如何,巴拿巴與保羅返回安提阿時,帶同了巴拿巴的表弟約翰馬可(徒十二25)。第一次宣教旅程在小亞細亞和敘利亞的傳道工作使徒行傳從第十三章開始,幾乎全集中在保羅的宣教工作上。在神直接的指示之下,安提阿教會差遣保羅和巴拿巴,並以馬可為助手,向外傳揚福音。他們從西流基城的港口啟航,前往巴拿巴的家鄉居比路。他們抵達帕弗時,便發生了一件重要的事件:方伯士求保羅看見一個行法術的人眼瞎的神蹟後,便對福音作出回應;路加的敘述來到這裏(徒十三9),第一次告訴我們掃羅又名保羅,有些人認為保羅在這事件後才採用這名字,以示對方伯士求保羅表示敬意,可是,路加並沒有這樣說,而這說法看上去也不大可能(幾乎可以肯定說保羅出生時已取了一個羅馬名字)。雖然到這時為止,路加一直稱這對夥伴為「巴拿巴和掃羅」,但從這裏開始,他的說法已改為「保羅和他的同人」(徒十三13)或「保羅和巴拿巴」(第43節等;唯一例外的是十五12),所以,看來不單是名字的改變,而是領導人的調整,可能也是一個宣教策略的改變。有人認為士求保羅的悔改象徵了一個新的發展,這看法不是沒有理由的。在士求保羅歸信之前,教會所接納的外邦人只限於那些「敬畏神的人」,即那些與猶太傳統已經有接觸點的人,這位方伯悔改的事件,極可能是外邦人第一次直接被接納為神的子民,而毋須先與會堂有所接觸。這事對猶太人來說是難以置信的,現代的基督徒很難理解這點,也許就是這個神學問題(而不單因為思鄉!)令馬可離開宣教隊而返回耶路撒冷(徒十三13;這也可以解釋了保羅後來為何這麼堅決地拒絕帶著馬可同行,徒十五36-40)。無論這解釋是否屬實,事實證明保羅在其後所敘述的事件中確實擔任了一個重要的角色。他不理會猶太人的反對,積極地向外邦人傳福音,這成為他宣教事工的特色。 宣教隊到達彼西底的安提阿(小亞細亞的內陸),保羅便已採取這種態度,保羅和巴拿巴在安提阿的猶太會堂裏講述福音,並獲得良好的反應(徒十三42-43),但他們的成功卻帶來猶太人的敵視,他們只好向猶太人宣告審判說:「神的道先講給你們原是應當的;只因你們棄絕這道,斷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們就轉向外邦人去」(徒十三46)。外邦人的福音工作十分成功,但卻帶來了更大的逼迫,因此,他們轉往以哥念去,可是,以哥念的情況跟安提阿一樣。他們再探訪兩個鄰近的城市(路司得和特庇)之後,便折回探訪先前到過的地方,堅固和鼓勵眾信徒,最後,便返回敘利亞之安提阿的「總部」,並逗留了「多日」(徒十四28)。使徒的會議使徒行傳第十五章在整卷書中佔著一個主要的位置,因為這章敘述了早期教會歷史中可說是最重要的事件──使徒在耶路撒冷召開的大會(主後49)。有些猶太人基督徒對於外邦人可以成為信徒,而不受任何約束,感到十分不滿;他們前往敘利亞的安提阿,要求外邦人先接受割禮,成為猶太人(第1節)。這事引起極大的爭論,教會感到十分煩惱,便差派保羅和巴拿巴往耶路撒冷,與那裏的使徒和長老討論這事。使徒召開了一個正式的會議,讓兩位宣教士報告他們的行程和活動。這報告引起一次冗長的討論,論及外邦人是否需要先成為猶太人。若這會議跟保羅在加拉太書二章1-10節所提及的是同一個會議,則外邦人提多是當前一個活的考驗;猶太派信徒認為他必須接受割禮。保羅在加拉太書的敘述,暗示那些「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大使徒──雅各、彼得、約翰──或許起初也受猶太派信徒的論點所動容;然而,彼得最後站起來,講述他向哥尼流傳道的經驗,指出外邦人得救是藉著恩典,而不是藉著滿足猶太人禮儀上的要求(徒十五7-11),那時,巴拿巴和保羅再進一步見證神在外邦人中所行的大能(第12節先提巴拿巴,反映了他在會議中顯著的位置)。雅各(被尊為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看見與會者的意見愈來愈一致,便引述阿摩司書九章11、12節有關外邦人的預言,總結說教會不應為難那些信主的外邦人(徒十五13-21)。會議後,教會寫了一封信,由保羅和巴拿巴,連同兩個耶路撒冷的信徒──稱呼巴撒巴的猶大和西拉──一起帶回安提阿。信函上反對猶太派信徒要求外邦信徒必須受割禮的看法;其中只要求外邦基督徒禁戒一些冒犯猶太人的習俗。這決議令安提阿的信徒大得鼓舞和喜樂(22-30節)。我們很難完全理解這是多麼寬大的一個決定,以及它在早期教會歷史的發展上有多麼重要的影響。當時耶路撒冷和猶大地區的教會承受著很大的壓力,他們要設法避免激怒不信主的猶太人,而接納外邦人為教會的一分子,確實很容易被看為叛教。但是這些教會為了保持得救乃本乎恩的大原則,寧願為他們的行動承受可怕的後果。因此,這重大的會議對保羅的事工有重要的影響。保羅所關注的是宣揚一個釋放的福音,而這重點現在得到了「教會眾支柱」的支持,他們跟保羅和巴拿巴行右手相交之禮,並委任兩人向外邦人傳道(加二7-9)。然而,在耶路撒冷大公會議的辯論中落敗的猶太派信徒並不一定服從這決定。後來,他們竟陰險地損毀保羅的工作。在安提阿的衝突雖然會議已獲得了重要的協議,但並非所有教會領袖都像保羅一樣清楚理解其中的重點,從一件也許是在會議後不久發生的事件中就可看出來(不過學者對此事沒有一致的看法)。根據加拉太書二章11-14節的記載,彼得曾探訪安提阿,並決定與外邦基督徒一同吃飯,這行動可以說已超越了會議結果所要求的。會議的決定似乎暗示猶太基督徒要繼續按習俗而行,但外邦人則不用跟隨他們。然而會議並沒有討論到猶太人與外邦人在飯桌上相交的問題,一個猶太人若持守猶太人的習慣,他便不能與外邦人在飯桌上相交;反過來說,猶太信徒若拒絕與外邦人在飯桌上相交,就暗示了一種不接納的態度;結果,彼得選擇了較寬大的做法。可惜當一些保守的猶太人從耶路撒冷來到安提阿時,彼得似乎認為他們會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他這行動,因而感到羞愧,遂離席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他這決定影響了其他信徒,甚至包括巴拿巴。保羅清楚看見這事情的發展,其實是否定了會議上所同意的基本原則;彼得和其他人這行動間接告訴了外邦人,他們必須先成為猶太人──否則便永遠屬於次等公民。正如我們所意料的,保羅公開地譴責彼得,加拉太書二章15-21節可能是保羅譴責之內容的概述。保羅在其中肯定律法的教導和效力能叫我們向律法死,以致我們可以因信基督而向神活著;若我們在任何方面暗示神所要求的義可以憑著遵行律法而得,我們其實是說基督的死是枉然的。重訪小亞細亞保羅的所謂「第二次宣教旅程」可能在耶路撒冷大公會議後幾個月便開始。因反對帶馬可同行的問題而與巴拿巴分手之後,保羅選了一個新的夥伴──西拉。毫無疑問,西拉是極力支持大公會議的議決案的。保羅和西拉從陸路經過基利家,肯定曾探訪大數,然後探望特庇和路司得,那裏在較早時已建立了教會。在路司得,保羅顯然對一個青年人極有好感;這青年人名提摩太,雖然他母親是猶太人,但他卻從未受割禮。保羅欲帶提摩太同行,為了避免跟猶太人發生無謂的衝突(猶太人可能會看提摩太為叛教者),他便給提摩太行了割禮(徒十六1-3)。路加刻意提及此事,也許為了澄清,保羅並不反對任何猶太人保持其文化上的身分。路加也曾指出數年後,保羅自己許了一個猶太人的願(徒十八18)。在馬其頓和亞該亞的傳道工作腓立比後來保羅來到小亞細亞的西岸,一個名特羅亞的港口城市。他在這裏看見那著名的馬其頓異象,在異象中,他聽見有人說:「請你過到馬其頓來幫助我們」(徒十六9)。使徒行傳作者敘述到這裏,不再稱這宣教隊為「保羅和他的同人」,而稱「我們」(徒十六10),因此,路加看來是在特羅亞加入了這宣教隊的(有些人更猜測他是出現在保羅異象中的馬其頓人),並與他們一起前往腓立比;腓立比是保羅踏足現稱歐洲大陸的第一大站。路加在保羅離開腓立比之後的敘述中不再稱「我們」,很可能他留在腓立比,負責照顧新成立的基督教會。該教會中有呂底亞和其他具影響力的女性(如友阿爹和循都基,腓四2、3),她們忠心地體貼使徒的需要,成為了新約中基督徒委身的美好榜樣(參林後八1-5;腓四14-19)。路加從簡地記述保羅逗留在腓立比的情況,他只記載保羅為一個使女驅出一個會占卜的靈,那使女的主人因她占卜預言的能力而大得財利,因此他們「見得利的指望沒有了」,便指控保羅和西拉「騷擾我們的城,傳我們羅馬人所不可受不可行的規矩」(徒十六19-21)。兩人被重重地鞭打,下在監裏,兩腳上了木狗。神奇地,約在半夜,保羅和西拉正唱詩的時候,忽然地大震動,把監門震開了,所有的鎖鏈也鬆開了。獄卒醒來,以為囚犯已經逃走了,為顧全面子,便準備自殺;然而,保羅向他保證,監內並沒有一人逃走,禁卒看見了神的工作,便問保羅和西拉怎樣才可得救,他們回答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1)。帖撒羅尼迦、庇哩亞、雅典次日天亮,官長決定釋放保羅和西拉,保羅卻指摘他們沒有經過正式程序便向羅馬公民施刑,官長害怕起來,便向他們道歉,要求他們離開。不久,他們來到馬其頓的首都帖撒羅尼迦。保羅按著自己一向傳道的模式,先有力地向猶太人傳講福音,其中有些人聽了勸,便跟從了他們,然而,多半人皆十分憤怒,並發動了暴亂,他們指控保羅和西拉背叛該撒,煽動政治騷亂(徒十七6、7),迫使保羅和西拉逃往庇哩亞。帖撒羅尼迦的猶太人聽聞消息,也前往庇哩亞去,聳動攪擾眾人,信徒為了保羅的安全,便領保羅至海邊,送他上船,打發他往雅典去。根據帖撒羅尼迦前書三章1-2節,提摩太必定是在這事件發生後不久,在雅典與保羅會合。保羅極之關注帖撒羅尼迦人的情況,因為他只在那裏傳道數星期,便離開了他們(帖前二17-20;參徒十七2)。可是,保羅說,撒但攔阻他返回教會;這可能暗指他身體上一些常復發的疾病(參林後十二7、8;加四13-15。有些人根據徒二十三1-5和加六11的一些證據,認為保羅患了眼疾。另有人認為保羅第一次宣教旅程到達小亞細亞時,染上瘧疾。後者是較合理的意見,但也只是推測而已)。無論如何,保羅決定差提摩太返帖撒羅尼迦。他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7節至三章10節一番話顯示當時他極其孤單和受到極大的壓力(留意林前二3,保羅告訴哥林多教會,他初次探訪他們時,剛好在雅典的經歷之後,那時他「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路加在使徒行傳十七章16-34節敘述說,保羅看見雅典城滿城都是偶像,便心裏著急,向猶太人和敬畏神的人傳道,並開始與城裏的哲士辯論。保羅的言論引起了他們的興趣,他們便把保羅帶到亞略巴古一個正式的聚會中。保羅在會中向他們拜偶像的行為挑戰,並宣告那獨一的神是命人悔改的神,因為祂將要透過耶穌審判每一個人,而祂已叫耶穌從死裏復活(22-31節)。然而,保羅所講有關復活的道理是過於他們所能接受的,於是他們有些很禮貌,有些則存著譏誚的態度,請保羅離席。哥林多這時保羅已很焦急地等候提摩太和他從帖撒羅尼迦帶來的消息。也許因遲遲未見提摩太到來,他便離開了雅典,往亞該亞省一個繁忙的商業中心哥林多去了,稍後提摩太和西拉往哥林多與保羅會合。提摩太的回報令保羅感到鼓舞;帖撒羅尼迦信徒雖面對許多磨煉,卻仍保持堅強的信心。另一方面,似乎有一些反對保羅的人指摘他是一個吹噓的人,是一個騙人的哲學家,說他留在帖撒羅尼迦生了亂,取了利益,便消失得無影無蹤。此外,有些信徒誤解了保羅有關主再來的教導,為親友在這重大事件發生前離世而感到十分悲傷,他們不知道這些離世者是否會因此而失落;教會中另一些人肯定主再來的日子已近,認為他們毋須繼續工作,於是成為別人的一個生活擔子。 保羅立即寫信給這些信徒。帖撒羅尼迦前書很有可能是保羅書信中最早寫成的一封(然而,許多知名的學者認為加拉太書比它更早)。這信的語氣大致上是正面的,不過,保羅也為一些說他不誠實的指控而自辯(參帖前二1-12)。他又鼓勵信徒積極面對磨難的時刻(帖前二13-16,三2-10),提醒他們要過聖潔的生活(帖前四1-12),並澄清一些與主再來有關的教義(帖前四13至五11)。不久,保羅認為有需要寫第二封信給帖撒羅尼迦人,那時他仍在哥林多。也許有些信徒對保羅的教導仍有誤解;也許教會中傳閱了一封假信(帖後二2)。姑勿論如何,帖撒羅尼迦後書包含了一些有關末時的指示,並對那些懶惰的人提出更嚴重的警告(帖後三6-15)。雖然路加沒有提及書寫這些書信的事,他卻對保羅在哥林多這18個月內所作的事工提供了一些重要的資料(徒十八11、18)。得著一對有影響力的基督徒夫婦──亞居拉和百基拉──的支持,保羅在會堂裏教訓人,直至(如往常一樣)猶太人反對的力量迫使他把事工轉移到外邦人身上。路加頗清楚地記載,哥林多的信徒群體──有猶太人也有外邦人──增長得十分迅速(參徒十八8-11)。路加也提到猶太人曾一度將保羅拉到公堂接受審訊。這次審訊沒有甚麼結局,但路加的記載卻十分重要,他指出當時的方伯是迦流(徒十八12-17),這名字在其他方面也得到證實。根據一份銘文,迦流在主後51年(可能是52年)開始任亞該亞省的方伯,因此,保羅第二次宣教旅程的日期,可以肯定是包括主後50至52年這段時期(不早於49年開始,不晚於53年結束),即是說,那是保羅在40多歲的時候。第三次宣教旅程在以弗所的傳道工作保羅回程往安提阿時,曾停留在一個大海港以弗所,這城位於小亞細亞的西南沿岸。毫無疑問,保羅對這城有十分深刻的印象,認為這大都會的中心有傳播福音的潛質,因而決定再來(徒十八18-21)。我們不知道保羅相隔多少日子才開始第三次宣教旅程(路加只說他在安提阿「住了些日子」,徒十八23)。這次保羅似乎是按著第二次宣教旅程的路線而行,不過他沒有朝西北方往特羅亞,而是按先前的決定,往以弗所去(徒十八23,十九1)。保羅停留在以弗所的日子很長,很有果效,但也引起很大騷動。一如往常,保羅先在會堂裏講道;也一如往常,反對的聲音把他趕出了會堂(徒十九8、9)。他在當地傳道兩年多,福音遍傳了亞西亞這個大省(徒十九10)。路加敘述了兩件重要的事件:第一件是趕鬼,這次趕鬼引領了許多人歸主(徒十九13-17),第二件是由銀匠所煽動的暴亂(徒十九23-40),由於保羅的傳道工作十分成功,這位製造亞底米女神銀龕的工匠之收入便大大減少,保羅並沒有直接受這暴亂的影響,路加可能刻意強調這事件,以證明官員在保羅的行動中沒有發現任何違法的事。哥林多的問題保羅在以弗所期間有些重要的事件發生,但路加卻完全沒有提及;保羅也許在起程之前便已寄信給哥林多信徒,信內警告他們不要與不順服的信徒相交(林前五9),他也提到他正在為耶路撒冷的窮苦人募捐(林前十六1)。可是,當保羅在以弗所的時候,接到報告說哥林多教會出現了嚴重的問題,尤其是結黨紛爭的問題(林前一11、12),還有淫亂、擾亂崇拜、復活觀念之混亂,以及其他幾項罪惡,使教會的屬靈生命受到威脅。此外,教會也寫了一封信給保羅,要求保羅在婚姻與離婚、吃祭偶像的食物、屬靈恩賜,以及保羅募捐的方法等事情上給予指示(林前七1,八1,十二1,十六1)。保羅面對著十分艱難的任務。他第一封寫給哥林多教會的長信,是意圖解決這些問題,似乎教會對此信並沒有正面的回應,一些信徒在敵擋保羅的假使徒的慫恿下,遂與保羅的權威對抗;保羅認為他必須往哥林多探訪一次(使徒行傳並沒有記載,但林後二1暗示了此行;參林後十三1)。然而保羅並沒有成行,因此他派遣了提多代表他前往;提多可能帶同了一份最後通告前往(林後二4和七8提及的「憂愁的信」,不過,有學者認為這兩節經文是指哥林多前書)。無論如何,保羅吩咐提多盡量解決他們的問題,並在特羅亞與他會面(參林後二12、13)。加拉太的問題保羅在以弗所這段艱難的時刻,還面對著另一個嚴重打擊他事工的挑戰。從加拉太省眾教會(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而來的報告顯示猶太派信徒曾探訪當地的基督徒,並說服他們相信保羅這個從耶路撒冷使徒(雅各、彼得、約翰)受教和受權的人,原來卻是一個叛徒,叫他們不要信任他。加拉太信徒頗信服這些猶太派信徒的話,並聽從他們的主張,認為外邦人必須受割禮和遵守猶太律例。保羅深受這些報告的困擾,恐怕加拉太教會背棄信仰——接受猶太派信徒的觀點,表示放棄從福音而來的自由和出於恩典的救贖(加一6-9,二15-21,三1-5,四8-11,五2-4)。因此保羅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充滿了爭論的語法,並有許多駁斥假教師的嚴厲話語(特別是加五7-12)。在信中,他斷然否認他的福音是從其他使徒而來的,因為這是神親自向他啟示的(加一11-17)。他又小心地辯證,亞伯拉罕的真後裔並不是他肉身的後裔,而是那些有亞伯拉罕的信心、相信神的應許的人,不在乎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加三7-29)。可惜我們並不知道這些教會對這信的回應,不過保羅充滿信心的話(例:加五10)顯示他們會認識他信息中的真理。許多保守派學者認為加拉太書不可能寫於第三次宣教旅程中,他們認為這信是早許多年已寫成──在耶路撒冷大公會議之前。他們通常指出成書年代為主後49年。若這較早的年代是正確的,我們便有理由相信加拉太信徒確實已改過自新,因為保羅在其後的旅程中仍前往探望他們。前往哥林多保羅終於離開了以弗所,往特羅亞去,但他卻十分失望,因為不見提多在那裏(林後二12、13)。保羅擔心提多也許在哥林多又遇到更多的問題,於是起程往馬其頓去;也許是前往腓立比城(參徒二十1)。他在那裏果然遇見提多,提多滿有喜樂地回報說,哥林多人終於悔悟過來(林後七5-7、13-16)。但並非所有事情都已回復正常,這是可以肯定的;例如對支持保羅募捐一事,他們似乎仍然猶豫未決,更嚴重的是,教會中有幾個人仍抗拒保羅的權威;保羅仍必須處理這事。保羅為前往探訪哥林多作了一些準備,就是在馬其頓寫了哥林多後書。在信中,他表示為教會的反應而十分喜樂,並解釋了他的事工的性質(林後三至五),鼓勵教會為耶路撒冷的窮人慷慨捐輸(八,九章),並猛烈地駁斥那些反對他的「超級使徒」(十至十三章)。所有資料顯示哥林多後書所得的回應是正面的,例如:後來保羅提到亞該亞(哥林多所屬的省份)的信徒「樂意湊出捐項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羅十五26),另一個間接的證據是,他逗留在哥林多的3個月期間(參徒二十2、3),寫成了偉大的羅馬書。這卷書的特色──保羅書信中最長和條理最分明的──強烈地暗示保羅享受了一段比較平靜的日子,使他能在這期間有條理地表達他最關注的神學重點。羅馬書由於羅馬書具清楚神學理論的特色,大部分解經者因此忽視了這信寫成的歷史背景。然而,我們必須記得,保羅在羅馬書中小心翼翼地分析的理論,正是他在第三次宣教旅程中,需要痛苦地親自面對的問題。此外,信中亦顯示保羅預期不久便要面對一場論戰,因為他快要前往耶路撒冷。保羅在十五章30-32節催促羅馬的信徒為他這次前往耶路撒冷的行程「竭力」禱告,保羅不單顧慮到來信的猶太人,也擔心一些猶太信徒,恐怕他們因為質疑,甚至反對保羅在外邦人中傳道的工作,因而不願意接受他送來的捐款。保羅知道他與耶路撒冷教會會面時,他所要面對的問題正是他在第三次宣教旅程中猶太派信徒所質疑的問題。他在哥林多所享受的一段平靜日子給他機會去整理他的思想,清楚和有條理地回答那些反對的人。因此,在神的默示之下,他寫了一封信,這信可以說是一個有系統的答辯,回應猶太人對所謂「他的」福音的批評,所謂「他的」福音其實就是他向外邦人傳福音的獨特方法。在信中,保羅強調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有罪(羅一18至三20),然後,他簡述了他所傳的道的精髓──那些相信耶穌基督的人無須靠律法,可以白白稱義(羅三21-24)。但猶太人會反駁說:這豈不是把神看為不義嗎?一個公義的神怎能就此釋放罪人?保羅的答案是:神並沒有寬容罪,祂藉著獻上基督為挽回祭來譴責罪(羅三25、26)。猶太人又可以反駁說神把救恩向亞伯拉罕啟示,行割禮以表示順服是聖約的一部分,但保羅回答說亞伯拉罕相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而那時亞伯拉罕仍未行割禮(羅四9-12)。猶太人又指摘保羅鼓勵人犯罪(「若救恩不要求人遵守律法,外邦人便可以說他們仍可繼續犯罪」),保羅則以3章經文討論成聖的問題:那已經白白得稱為義的人也已經成聖,他們已脫離罪的轄制,可以按著聖靈而行(羅六1-4、15-18,七4-6,八1-8)。信中最重要的地方在九至十一章,保羅在其中處理以色列不信的問題。雖然許多人認為這部分是加插進去的附註,或說與前文無關,其實這段聖經看上去倒像是羅馬書的中心,因為猶太人在這裏的宣稱是對福音最強烈的抗拒,是別的地方所不及的。他們宣稱:若保羅所傳的道是真實的,神的子民肯定會知道那是真實的,現在他們整個民族皆抗拒福音,這事實只可以有以下兩個解釋:要不是這福音並不真實,就是神的應許落空,祂的子民已被拒絕。然而,保羅提出了第三個解釋:神的話並沒有落空──事實上,亞伯拉罕的後裔並非都可以自動成為神的子民(羅九6)。他在信中前文已經確定一個真正的猶太人,並不是肉身受割禮,而是心裏受割禮(二28、29);亞伯拉罕真正的後裔並不在乎是否受了割禮,而在乎有否像亞伯拉罕那樣的信心(羅四11、12;留意加拉太書中的討論)。在第九章裏保羅重拾這重點,用以解釋神揀選的目的(九11)、舊約餘民的觀念(九27)、以色列人的罪(十16),以及神未來的計劃(十一25-36)。若說保羅寫這信是為了預習他將要在耶路撒冷的「辯護」,那麼他為何要把信寄往羅馬呢?其實保羅一直都想探訪羅馬帝國的首都羅馬城(參徒十九21),他打算送了捐款給猶太的聖徒後,便開始實現這願望(羅十五23-25、28、32),然而,羅馬的教會似乎也知道一些人對保羅的批評,事實上,這教會本身也有一些猶太人與外邦人的張力(參羅十一13-21,以及第十四章有關吃肉的辯論)。因此,保羅向羅馬信徒介紹自己的最好方法,便是從這些議論紛紛的問題著手,給羅馬信徒清楚地解釋「他的」福音。 往耶路撒冷的旅程回到使徒行傳二十章3節的敘述,保羅離開哥林多,重訪馬其頓各地;他們一行人在特羅亞逗留了一星期(徒二十6-11),然後乘船往小島米利都,在那裏鄰近以弗所教會的長老到來聽保羅對他們的臨別贈言(二十13-38)。保羅向眾長老提及聖靈曾警告他,在耶路撒冷將會面對患難(第23節),他們到達巴勒斯坦後,推羅一些弟兄果然請保羅不要往耶路撒冷去;在該撒利亞,先知亞迦布預言保羅將要受捆鎖,勸他別上耶路撒冷(二十一4、10-12)。然而,保羅定意要完成他的使命,並已準備為基督的名受苦(二十一13)。保羅到了耶路撒冷,便與雅各和眾長老見面。他們告訴保羅成千上萬的猶太信徒對他傳道的方法產生疑問,並懷疑他是否要領導猶太人離棄猶太教,他們建議保羅與4位許了願的弟兄一起行潔淨的禮,替他們拿出規費,以證明他是遵行律法的人(徒二十一17-24)。保羅很願意這樣做,可是,有些從以弗所一帶來的猶太人認出保羅,便聳動聖殿中的群眾作亂(二十一27-30)。羅馬兵到場後,保羅有機會向群眾說話,他當眾確認他的基督教信仰,但當他提到神差遣他往外邦人那裏去(二十二21),群眾又哄鬧起來。監禁及死亡該撒利亞翌日,保羅被帶到猶太公議會面前;在這場合裏,他提出他的信仰中死人復活的一項,結果公議會的人彼此產生激烈的爭論(撒都該人反對這教義,法利賽人則接受這教義)。這爭論引起了暴亂,兵丁便把保羅帶進營樓去(徒二十三6-10)。翌晚千夫長接到密報,知道猶太人設計殺害保羅,便把保羅護送到該撒利亞,羅馬巡撫腓力斯那裏(二十三12-35)。在整整一星期裏,腓力斯接見控告保羅的猶太人,聆聽他們的指控和保羅的答辯,他並沒有下任何判決,希望可從他們中間收取一些賄款,結果保羅被囚在該撒利亞兩年之久,直至波求非斯都接替腓力斯任巡撫(徒二十四1-27);這人事的調遷最可能發生於主後59年。因此,保羅被囚在該撒利亞的生日一般認為是主後57至59年;這表示保羅第三次宣教旅程是在主後53至57年這一段期間。非斯都上任後不久,猶太人便催促他送保羅到耶路撒冷接受審訊。然而,保羅提出了異議,他行使羅馬公民的權利,要求由羅馬王來審訊(徒二十五1-12)。非斯都徵詢亞基帕王的意見,亞基帕則要求聆聽保羅的自辯,路加在使徒行傳二十六章記錄了保羅冗長的辯辭;亞基帕的審判是:「這人若沒有上告於該撒,就可以釋放了」(第32節)。 往羅馬去路加頗為詳細地記述保羅往羅馬的旅程,包括沈船和停留在米利大島的事(二十七1至二十八10)。到達羅馬之後,保羅要求與猶太領袖見面,他向他們概述了他的處境,猶太領袖初時也接受保羅,保羅便向他們講述福音,雖然有些人相信了,但明顯地多半人都拒絕了,因為保羅提醒他們,以賽亞昔日的使命也是叫眾民眼瞎看不見,然後下結論說:「所以你們當知道,神這救恩,如今傳給外邦人,他們也必聽受!」(二十八17-28)使徒行傳到這裏就很突然結束了,路加談到保羅在家裏被軟禁兩年;他繼續放膽傳道,並沒有人禁止。傳統認為這兩年在羅馬的生活就是所謂監獄書信──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及腓利門書──的寫作背景。一些近代的學者則對這見解存疑,認為該撒利亞或以弗所才是這些書信(部分或全部)的寫作地點,這問題是否能達到一個確實的答案,似乎頗成疑問,我們也沒有肯定的理由去摒棄傳統的看法。這些監獄書信,除了腓利門書之外,都有一個特色,就是強調屬天的福氣帶來現世的喜樂(「已實現的末世觀」;參弗一3、13、14,二4-7;腓一6,三20;西三1-4)。腓利門書則是處理一個逃走了的奴隸阿尼西母的獨特問題。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談及教會合一,好像基督的身體,兩者處理的手法也很近似(弗一22、23,四15、16;西一18、24,二19)。腓立比書以「基督的讚歌」(腓二6-11)而著名,這卷書是保羅談及喜樂、受苦和成聖等課題一份重要的資料(腓一9-11、21、27-30,二12、13,三12-14,四4-9)。離世之前使徒行傳以外的資料並沒有清楚顯示保羅是否曾被釋放。若腓立比書寫於這段時間,我們可以推測保羅考慮到他可能會被處死(參腓一19-24,二17)。另一方面,他又似乎頗有信心自己將會被釋放,可以再次與腓立比信徒見面(腓一25、26;參門22)。保守派學者認為,保羅被軟禁兩年後,因為指控他的理由不成立,確實是獲釋,又說他可能已如他所願,往士班雅去(羅十五24、28);其後又返回東方,探訪革哩底(多一5)、以弗所和馬其頓(提前一3)、米利都和哥林多(提後四20)、特羅亞(提後四13),以及尼哥波立(在希臘大陸的西岸,多三12);又說他在這段自由的日子寫成了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在主後64年,他再次被囚禁(主後64,羅馬城發生大火,釀成了尼祿王逼迫基督徒的慘劇);他在第二次囚禁於羅馬期間寫成了提摩太後書;最後在65至67年間,被尼祿王斬首,保羅為信仰殉道時,很可能還未到60歲。 這些事件的重整只是推想而已,但似乎比其他說法更能清晰地解釋現存的資料。然而,縱使保羅確實在使徒行傳二十八章記述的監禁後得到釋放,我們也必須留意,他這次獲釋以後的活動,我們幾乎無從知曉。換句話說,有關保羅傳道事工的重點,我們必須從使徒行傳和保羅的主要書信中推論出來。神憑著祂的智慧,已指定保羅作為「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我也要指示他,為我的名必須受許多的苦難」(徒九15、16)。我們已有清楚的證據,保羅順從了從天上來的異象(徒二十六19),他的事工使福音傳至地極。 MoiesSilva另參:「猶太教」;「法利賽人」;「希臘化的猶太教」;「巴拿巴」;「司提反」;「使徒行傳」;「猶太派信徒」;「耶路撒冷大公會議」;「亞略巴古」;「西拉」;「提摩太」;「提多」;「羅馬書」;「哥林多前書」;「哥林多後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書」;「帖撒羅尼迦後書」;「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教牧書信」;「使徒」。――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