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辭典目錄

 

「城市

 

城市(City)城市是人們因政治、經濟、親族(聖經時代)等共同因素而聚居之處。聖經沒有明確指出城、鎮、村的區別,但強調城市四周有城牆(利二十五29-31),以及有堅固防禦(書十九35),又常提到城樓、城門和圍城之事,由此可知城市對在其周圍的村鎮有保障和避難的作用。最早的城市城市的形成遊牧部落帶著畜群追逐水草移動,結帳而居,拔營而去(如今日中東的貝都因人),所以全無築城之必要;而定居生活的部族,則必須有相對穩定的食物來源。新約一處提及半遊牧生活的亞伯拉罕是何等渴望定居生活:「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築的。」(來十一10)足見這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

既然食物生產是建城的關鍵因素,那麼,城市之規模便自然與那一帶土地的肥沃程度有關。例如,巴勒斯坦雨量稀少,土地貧瘠,城市的規模多不大;而米所波大米和埃及一帶則水足土沃,故遍地都是大城市。隨著農業技術的進步,農產豐收,這便導致了城市人口的增加和社會階級的出現。由於糧食生產的勞力過剩,因而出現了新的行業,如製陶、鍛冶、石匠、木匠等行業。這些行業的產品和剩餘的農產品便使古代城市成為商貿中心。聖經中最早的城市聖經最早提到城市之處是創世記四章17節,記述「該隱建造了一座城」。查希伯來原文,「建造」一詞是進行時態,大概該隱並未完成建城工作,也沒有在那裏定居,因為神在早先罰他在世上到處飄泊,永無定居之所(創四12)。創世記這段記述,確定了人類於很早期就開始建城定居,這與創世記其他的記述是一致的。我們看到,人類的第一代子孫該隱和亞伯所務都是食物生產──一個種田、一個牧養(創四2);創世記第四章顯示先有了糧食生產,後來才有行業的劃分:雅八專於製帳(創四20),猶八精於製造樂器(創四21),土八該隱則成了冶煉專家(創四22)。考古證據考古證據也頗為一致地顯示建城定居是始於很早期。迄今於迦南地發現的最古城市當推耶利哥城。考古學家甘嘉蓮利用碳14分析從該地出土的木料,已考定該城至晚於主前7000年即已存在。其城的面積不大(佔地僅10英畝),但建構堅固:牆厚6呎,一座圓石砌造的望塔高達30呎,內有樓梯直通塔頂。耶利哥城民在尚無陶器也無文字的時代,仍有相當可觀的建設,還製造了不同用途的器皿。古時那裏有水源充足的清泉,有怡人的氣候;這大概是耶利哥城吸引大批定居者的主要原因。耶利哥城較迦南其他諸城大約要早3,000多年。惟米所波大米北部的雅摩和近東幾座古城似與耶利哥的年歲相仿;其他著名的蘇默古城如吾珥、基士、拉加斯、烏魯克等則要晚得多,大約都建於主前四千年代或三千年代早期。城址和城名地理條件古代擇地建城大概要根據4方面的考慮:1.城市為人長居之地,城中的私人房屋、財產、公共建設,都是居民投資的心血;而對那些慣於打家劫舍的沙漠悍族卻有莫大的吸引力。故古城的地理位置必須有利於防守。建於山上的城比建於谷中的城更難於攻取。來犯的敵人若需仰攻,必增加守城者的優勢。試以耶路撒冷為例。耶路撒冷四周雖環有地勢較高的山巒(詩一二五2),但她建在其中的一座石灰岩的山脊之上,有汲淪谷從東伸向西南,與西邊的泰路平谷相連接,形成了一道半圓的天然壑塹,拱衛著聖城的南半部。耶路撒冷更於四周建築城牆,以確保安全;北牆則特別加固,因那是唯一無天險可據之處(參撒下五6)。2.水源的位置也十分重要,一般要考慮使全城的人取水方便。泉或井所在之地往往是居民的社交中心。對傳統上負責取水的婦女尤其如是。聖經中這種例證是很多的(創二十九1-12;王上一3839)。耶路撒冷的水源是基訓泉(約四5-26)。水源多處於低窪的谷底,城市則需建於高處,這往往使離城最近的泉眼也要被隔在城外,從而造成防禦上的致命弱點,因為一旦兵臨城下,即必先切斷水源;若城內蓄水一竭,城民就只有投降而別無生路了。次經《猶滴傳》七章對這種情形有極生動的描寫。猶大王希西家面對西拿基立即將來犯的嚴峻形勢,在聖城下挖了一條與水源相通的隧道,將水引入城內。這是一項重要的戰備工程(代下三十二30;王下二十20)。這條隧道長1,700呎,迄今已有2,500年的歷史,到耶路撒冷觀光的遊客猶有一睹之幸。3.城市需要足夠的糧食供應。古代的農民居住的城市或村鎮,就在他們的田地附近,可每日往返。所以,城市的存亡,全賴城外耕地是否足夠供應城中居民所需,且城邑的大小和居民的多寡,也受到周圍的耕地面積和土壤的肥沃程度左右。4.隨著城市人口在行業上的多樣化,城市之間在經濟關係上也日趨密切。例如,各城之間需要輸入外地出產的原料,剩餘產品則需要尋求外界市場;為了方便原料和產品的進出,人們便要選擇離商道較近的地區建築城市。從聖經記載也可看出,那時的通都大邑無不是坐落在國際商道附近的。上述4方面因素的重要性,隨著時代的不同也起了顯著的改變。由於強大的帝國的興起,如羅馬帝國,城市可倚靠軍隊的保護,而無須再建於出入不便的山區。此外,蓄水池和引水道的發展,使城市可遠離水源,如大希律建造的該撒利亞,即離開黑門山的泉水達12哩。再者,由於國際局勢的演變,商道也隨之更易,形成某些城市的衰亡和興替。城名源流城名之立並非偶然。一般來說,城名總與所祀的神名或所屬的部族名稱或所在之地的形勢特點有關。例如聖經很多城名均含「伯」字,希伯來語是「家」之意,指出該城是某神的居所,如伯特利、伯利恆、伯大尼、伯珊等;再如耶路撒冷本是耶布斯人的祖邑,故其城先名耶布斯;再如約帕,意即「美麗」,是指該城美麗的海景。城邑發展史新石器時代(主前7000-4000)根據考古研究可知,最早的城邑出現在新石器時代。一些重要的古城遺址如蘇丹廢丘(即舊約的耶利哥)、雅摩(在伊拉克境內)等,顯示在這些圍有牆垣的城市內,散陳雜列著一些矩形小屋,這便是當時居民的棲身之所。銅石器時代(主前4000-3200)這個時期的定居點已可見於全巴勒斯坦,多是一些小村落,無牆垣圍繞。別是巴附近有阿布馬他遺址,其屋舍均是築於地下的「地窟」;從耶利哥過約但河便可見有特里拉加蘇遺址,其壁畫遺跡尚存,頗複雜精細。這個時代遺留下來的一些器物(如銅器牙雕、玄武岩飾物)均可證明在這個遠古的銅石時代,城邑之間已有了貿易往來。早青銅時代(主前3200-2100)這個時期,中東一些重要的城邑已陸續發展起來;儘管主要的城市發展集中於米所波大米和埃及土肥水足之地,但巴勒斯坦也興建了一些戰略堅城,如拉吉、米吉多、伯珊、示劍等。不過迦南城邑的規模普遍較小,如拉吉,其方圓才不過18英畝,而米所波大米平原上亞伯拉罕的祖邑吾珥則方圓150英畝,相差實在懸殊。然而,迦南城邑在聖經史上的地位卻十分重要,我們不可以其規模為衡量其意義的尺度。這些城邑多有厚牆為護,壁厚可30呎;城內多有公眾建築,包括有聖殿、「高臺」(即戶外祭壇)等,均宏偉可觀。

中青銅時代(主前2100-1570)這個時代的開始是滿目瘡夷,早青銅時代中東的大城均遭廢毀。主前21001900期間的考古證物絕少得之於古邑,而大多取之於古墓。至於到處廢毀的原因,至今猶有爭論,但如下兩個歷史因素卻無論如何不可忽略:一是亞摩利人(即所謂「西方人」)的湧入。亞摩利諸部的移入雖未帶來甚麼重大的革新,但大批外人湧入必帶來改變和使舊物瓦解。亞伯拉罕奉神之命而入迦南,也在此時。二是早青銅時代建築之風大盛,過度浪費人力及自然資源,也是引致遍地廢毀的可能原因。我們根據當年埃及法老阿普斯於主前2500年建造大金字塔的情形,即可想見古代大興土木所耗之巨。顯然,人為的生態破壞是古已有之了。中青銅時代主要是重建城市的時代。考埃及和米所波大米的文字記錄,可知許多聖經城邑都存在於這個時期。主前17001570年間,敘利亞、迦南和埃及均處在一支叫作許克所斯人的閃族後裔的統治之下。是時城邑的規模有明顯的擴大,如加利利海以北約10哩的夏瑣即佔地達175英畝,可算是聖經時代巴勒斯坦最大的城邑了,許克所斯人在城防建設上也頗有貢獻,在他們治下,很多城邑都極力加固防禦事工。晚青銅時代(主前1570-1230)主前1570年,埃及人將於許克所斯人逐出國門,其後不久,許克所斯人在其他地區的影響也就煙消雲散了。從亞馬拿坭版可知,當時迦南的城市如:耶路撒冷、示劍、基色、米吉多等是互不相關的,但均在一定程度上聽命於埃及。埃及法老杜得模西士三世的銘文證明,巴勒斯坦在晚青銅時代已有許多城鎮。銘文還記載了有119個迦南城鎮反抗埃及,其時當在主前1450年左右。在巴勒斯坦山區的考古發現證明,那裏於晚青銅時代已有迦南人散居。很多山地城鎮是希伯來人出埃及之後開闢的。學者們根據這個事實,推測山區殖民之所以可能,是在於兩個因素。一是在泥的廣泛使用,可用之於塗抹蓄水池的內壁和底部。需知石灰岩結構的山地土質是不能存水的,若非有灰泥這種材料則無法建蓄水池,而無蓄水池,則必無充足的食水可資度過漫長的乾旱季節。有了蓄水池,居民對谷地自然水源的依賴性也愈來愈小了。第二個因素是赫人的冶鐵術已傳入迦南,且頗有發展,因而也就有了創山開石的利器。可持鐵器的希伯來人不僅可以清除山地的林莽荊棘,且可以鑿坑採石為用。晚青銅時代後期城邑大增,恐怕與以上兩個因素不無關係。鐵器時代(主前1230-330)這個時期,巴勒斯坦山區的主要居民已是以色列人。其十二支派也放棄了各自的獨立而聯合成一個統一的王國。原先曾竭力抵抗以色列人的耶路撒冷也被大衛征服了,且成了以色列新國家的政、教中心。所羅門在位期間,對耶路撒冷頗有增建,並建造了聖殿。其他各城邑也多加大增固,頗有煥然一新之勢,顯示了在一個強盛王國治下,各城各邑在經濟、政治、軍事上的新面貌。至羅波安在位而國分南北,耶路撒冷在政治上和宗教上的領導地位遂受到了北方諸邑的重大挑戰。先有示劍,次有得薩,終有新城撒瑪利亞相繼成為北國以色列的都城。北陲的邊城但和古邑伯特利都成了北國以色列的宗教中心。後來,以色列與猶大先後淪亡於亞述人和巴比倫人之手,由於大批居民被擄徙他鄉,許多繁榮一時的城市都被廢棄了。希臘時代(主前330-363)希臘人佔領時期的特點,是各大城邑的內部多有了很好的規劃:街道拉直拓寬;店鋪、劇場、競技廳、運動場均有次序井然的排列。這個時期有許多新城出現,僅西流基一世(主前305-281)在位期間,便建成了37座城邑,有不少且以其父(安提阿)或其本人之名命之;最著名的是敘利亞的安提阿。該城後來成為基督教向外邦世界傳佈的中心。羅馬時代(主前63-主後300)羅馬人對聖地有兩大貢獻:一是確定了一個較長的安定局面;二是道路的興建。這兩項成績都直接促進了貿易的發展,且給許多城邑,特別是位於商道附近者,注入了生機,帶來了繁榮。亞歷山太、安提阿、以弗所、哥林多這些名城大邑日見擠迫,各有50萬以上的人口,當時的羅馬城也至少有100萬常住的居民。此期間,大希律王亟欲將他的猶大王國建成羅馬治下的模範,便不惜工本地大興土木。例如,耶路撒冷即有極多的興建:宏偉的聖殿、以安東尼命名的大城堡、圓形劇場、大賽馬廳和富麗堂皇的宮殿等都建於此時;大希律還創建了巴勒斯坦第一大港,為尊敬羅馬皇帝亞古士督而命名為「該撒利亞」;撒瑪利亞在他治下也有顯著的廓大,並增建了許多宏偉的建築。希律在猶大之所為很可反映這個時期的城建特點:以宏偉堂皇的建築來增添都市的美觀。古城遺址考聖經時代雖然已經終止了2,000多年,但那些古城舊邑的遺跡卻依然長留在世上。她們多數都埋在土墩之下。一個土墩之下可能分層埋葬著很多古城,例如伯珊的遺址何森廢丘,米吉多的遺址抹撒林廢丘,就各埋藏著20多個不同的遺址層。古代城邑毀於饑荒、地震、瘟疫、兵燹之後,由於城邑地勢佳美,不久又有人在舊城的地基上重建新城。古城的堅城厚壁也起了一定的保護作用,使舊址中各種遺跡、器物雖經烈焰濠雨而不致流散。歷代以來,在一址之上就這樣建而毀、毀而建,世代相疊而形成了一座土墩,保存了古代人民聚居的歷史。但欲從土墩或「廢墟」中去分辨聖經時代的城邑,對考古學家來說,實在是巨大的挑戰。據以色列考古學家亞哈蘭尼統計,在巴勒斯坦的475個舊約地名中,已基本考定者有262個。專家考定古城遺址的證據主要是取自以下3方面。古文獻用以考證古代城名的首要文字材料就是聖經本身。聖經不僅記載了古城的名稱,且為考定古城的方位提供了重要線索。聖經中記述古城地理位置的經文可分3種:(1)敘史而涉及地名的材料,如記載以色列人40年曠野飄泊的行程(民三十三)。(2)劃定疆界的記錄及分區行政的記載,也很有史料價值;而劃定了疆界的記錄(書十五1-12)較一般城鎮名表(例:王上四7-19)的價值更大,因為它不僅是地名的羅列,更是按照城邑的地理方位排列。(3)關於行軍作戰的記載,如關於西拿基立進軍耶路撒冷的記載,即對以法蓮和便雅憫兩地許多城邑的位置辨認幫助甚大(賽十28-32)。除聖經外,所謂經外材料也十分重要。如埃及和米所波大米的銘文記錄即提供了很有價值的地理資料。埃及第十二王朝(主前2000-1776)的「咒敵表」(臨戰前以咒詛形式歷數敵罪的檄文)即記錄了很多聖經城名,這要算是一份最古的證據。城名都寫在陶器上,然後將陶器砸碎,即可將陶器上寫的城市置於咒詛之下。此外,刻於墓壁和廟牆上的法老軍事戰蹟記錄也是珍貴的資料來源。如第十八和十九兩王朝的諸法老(主要是杜得模西士三世,亞門諾斐斯二世,蘭塞二世)都曾多次攻伐敘利亞和巴勒斯坦,其中所載的城名有不少是聖經曾提及的城市。古埃及文獻中最可為迦南古城作證的,當數亞馬拿坭版。這是迦南諸王上書法老的奏表,以楔形文字寫成,共400件,從中不僅可概觀主前十四世紀的狀況,也可窺見許多古城的位置。涉及迦南事略的米所波大米文獻遠不如埃及文獻之多,這顯然是空間上的距離所致;不過仍有兩份文獻可藉以瞭解一些迦南的地理形勢:一是馬里坭版,一是列王(包括撒縵以色三世、提革拉毘列色三世、撒珥根二世、西拿基立、以撒哈頓、亞述巴尼帕)的戰績年表。另從一幅描寫西拿基立征服拉吉的淺浮雕上可以得到若干證據,說明拉吉遺址即是現今之杜韋廢丘。巴勒斯坦本土卻極少經外資料可資參證。尚可一提的僅有拉吉陶簡(刻在陶片上的書簡),書於尼布甲尼撒最後一次攻伐猶大之時,簡中提及猶大外圍若干城市的名稱。

還有一批年代較近的文獻,其可信性雖不能與上述極古的文獻相比,但仍不乏參考價值。這類文獻包括:猶太教典籍「他勒目」,優西比烏、耶柔米的著述和一些中世紀基督教朝聖者的筆記。總的來說,上述這些文獻為考定聖經古城提供了重要的文字依據。考古證據考古學家僅憑挖掘出的古物而能直接考定某城之遺址者,可以說是絕無僅有的事。多數情況之下,古物並非直接證據,但有極重要的旁證作用。考古學可確定某地成邑的時間,也可確定某座土墩之內各層的年代,從而使文獻的有關記載得到實證。按一般規律,如果文獻(包括聖經在內)記載某城存在於某時某地,那麼經考古發掘就必會在相應的地層上有相應的遺跡出土。此外,考古發掘還可以確定建築物的大小和架構(如聖殿、堡壘、水道等)、人口的種類、城邑的大致方位。這些資料無疑都是考定一座古城的重要因素。現今的名稱據亞哈蘭尼統計,在已經考定的諸城中,據今名求證而經得證實者佔40%,這是可以說明城鎮的名稱大多逐代相傳而少有改動者。這一理論可從魯濱遜和史密次的考古工作得到佐證。他們在183752年,僅憑一部聖經和當時的阿拉伯地名,就考定了大批聖經遺址。後經考古發掘證明,其結論絕大部分是正確的。不過,某些遺址的舊名也有改用於附近地方的情形。因此,研讀聖經者盡可以放膽的依賴聖經地圖。隨著實物證據的增加,聖經城市地點的辨認可日益確定。GordonG.Ceperley另參:「考古學」;「考古學和聖經」。―― 證主聖經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