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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講福音」 宣講福音(Kerygma)早期信徒所傳講的基本福音信息。那就是宣告耶穌的受死、復活與得榮耀,因而獲得稱為主及基督;這是相對於人必須悔改,並赦罪的應許。「宣講福音」出自兩個來源:(1)保羅之前的傳統,蘊含在使徒書信的片言碎語中;(2)早期的福音信息,記載在使徒行傳裏。比較這兩個來源,便會發現一個基本信息。雖然這詞強調傳遞的態度,過於所傳遞的信息,但「宣講福音」需與福音相同。古時皇帝用傳令官傳達他的旨意。這人常是王的親信,在王的領土來回往返,宣告王要公佈的詔旨。這種權威性的頒佈,最適宜用作初期教會的宣教活動上。對於「宣講福音」的討論,大部分集中在使徒信息的內容中。在《使徒佈道及其發展》(1936),陶德為後來有關「宣講福音」之討論奠下基礎。他從保羅書信中,關於早期基督教傳統的零碎片斷開始,然後將它們與使徒行傳內彼得的早期講辭作一比較,取得了使徒式福音的大綱。「宣講福音」的要領是基督的第一次降臨應驗了舊約的預言,並揭開新的紀元。基督是大衛的後裔;祂的事奉、受死並復活,使神叫祂得榮耀,成為新以色列之元首。祂不久會再來審判世人,並終結彌賽亞時代。為此,所有人都要悔改。陶德對「宣講福音」所作的研究,卻非每一個要點都是人人贊同的。其他按相同的資料來評估的,結果得出「宣講福音」最簡單的大綱是:(1)宣告耶穌的受死、復活及得榮耀,就是成就了預言,並且包括人的責任;(2)結果斷定耶穌是主和基督;(3)呼召人悔改及接受赦罪。然而,經過仔細研究經文,「宣講福音」並不包括:(1)宣告彌賽亞時代來臨;(2)任何與耶穌的生平及工作有關之資料(與祂的受死及復活相對照);(3)強調第二次降臨,作為部分的福音信息。雖然這3點都是新約較大的神學論述部分,但不似包含在使徒的基要福音內。任何提供「宣講福音」來源的經文,都不包括這一點。復活在救贖中擔當重要角色。「宣講福音」經常集中在復活之事上。神這個超自然的行動,在歷史上證實了耶穌的言行,還構成了信徒對永生盼望的基礎。沒有了復活,教會只不過是一群善意、虔誠的人,將他們的信仰放在一個超凡的人崇高的哲理和道德教訓上。復活證明了耶穌就是宣稱祂是誰的那一位。惟有祂是神的兒子,可以藉著死亡,成為最適切及完備的祭,來救贖罪人。「宣講福音」必須是宣告基督從死裏復活,並因著這個偉大的行動,神帶來了救贖。當彼得在五旬節講完他那偉大的講章,群眾呼喊:「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徒二37)他們不會抗拒使徒的邏輯總結,因著耶穌的復活,「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徒二36)彼得力勸他們悔改,並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以致罪得赦免(徒二38)。「宣講福音」不是沈悶地複述歷史事實,而是聖靈與人犯罪的心,在基本的需要上,充滿動感地對峙。誰能否定,復活的事實使基督之要求有根有據?誰能抗拒復活那懾人的邏輯所作的結論:拿撒勒人耶穌是活著的主?起來悔改及相信,便是進入神的國。「宣講福音」有本身的最終目標,它不是老練的神學,而是生命的改變。它宣佈:在基督裏,永恆生命的新秩序,已經進入歷史和時空。另參:「福音」;「使徒行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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